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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保安)部请示汇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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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保安)部请示汇报制度

  物业管理(保安)部请示汇报制度

  为加强层级管理,物业管理部应建立部门请示报告制度。

  1.对本部门、中队或个人无权决定或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请示。请示通常采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逐级进行,请示应当一事一报,条理清楚,表述准确。上级对下级的请示应当及时答复。

  2.报告。下级应当主动向上级报告情况。班向中队、中队向部门,应当逐日报告每日工作情况,发生事故、案件和遇到特殊情况应立即报告,执行重要任务时,应及时报告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

  3.请示和报告均应逐级进行,情况特殊时可以越级报告;

  4.遇有火警时,应先向消防中心报告,而后向部门经理汇报,是否拨打119,由消防中心提供评估意见,征得总经理同意方可实施(总经理不在或联系不上由部门经理视情况裁定);

  5.一般治安案件须征得部门经理同意方可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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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管理(保安)部培训制度

  物业管理(保安)部培训制度

  企业离开了培训就难以实现服务工作质量的提高;没有优质的服务,企业也就

  失去了竞争力,也就难以赢得市场。而物业管理部作为一线对客部门,具有形象气质要求高、作风纪律要求严的特点,勿庸置疑,培训工作是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统一勤务、完成任务、提高队伍素质的重要途径。

  (一)新训

  1.目的:通过新训,培养良好的军姿、严整的军容、娴熟的服务技能及业务,为岗位实操及内部管理打下基础;促使新队员向一名合格的物业管理员转变;

  2.内容:《企业文化大纲》、《部门成长历程》、《部门规章》、《物业管理员的魅力修养与服务礼仪》、《物业管理员的职责权限》、队列基础、擒敌拳、指挥手势、小区地形地貌介绍(附件:新训计划表)

  3.时间:10-15天

  4.考核:第11日(附件:新队员考核标准)

  5.培训原则和要求:

  (1)三人以上组训原则,即不满三人不组训,对同一应试合格的人员应到齐后统一开训,确因特殊原因迟报到者应按标准补课;

  (2)新训前两日组织体检与填写个人档案,打手指纹,理发,购买生活用品,换领作训服(可自备,也可交押金在公司领取);

  (3)新训期间不得请假(特殊情况经教官批准),训练、学习要从严从难,以树立新队员吃苦耐劳、遵章守纪的工作意识为标准,以培养合格的岗位人才为目的;

  (4)训练组教员需精心备课,认真上课;

  (5)培训教官对新训员负责;

  (6)新队员培训期间不宜扣分,凡违纪行为达到扣分标准一律不予录用。

  (二)在职队员培训

  1.培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班为16:20-17:20,中班为14:30-15:30,

  2.培训内容以单兵队列、服务礼仪、物业管理知识、岗位实操为主,按阶段实施并逐一考核;

  3.培训由全队统一组织,中队、班具体实施,教员以中队主管或领班为主;

  4.培训时间不宜请假,特殊情况须经主管同意后方可施行,培训纪律参照《纪律条令》执行。

  (三)骨干集训

  1.在职骨干集训

  (1)目的:通过在职骨干集训,学习新知识,改善管理人员思维,提高组织指挥能力及综合素质;

  (2)内容:管理理论,物业管理业界案例、军事队列教学法、多媒体教程;

  (3)时间:每周五下午16:00-17:30

  2.预提骨干集训

  (1)目的:通过集训,选拔和培养后备管理人员,务实管理才能和综合素质;

  (2)内容:管理理论,队列教学法、车辆指挥教学法、班队列指挥、多媒体教程、物业管理理论与案例分析、体能;

  (3)时间:一个月

  (4)组织形式:全封闭集训

  (5)训练要求:

  a.不准以任何理由迟到或早退;

  b.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或擅自离队;

  c.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将训练技术与练作风密切结合起来;

  d.保质保量地完成训练任务。

篇3:物业管理(保安)部加班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保安)部加班管理制度

  部门工作以三班24小时运作为主,定岗定编。

  (一)加班限以下情形或条件:

  1.确因工作之需如重大节假日岗位应急;

  2.重大安全警卫任务之需;

  3.周期性或阶段性人员紧缺,兵员补充不及时;

  4.部门临时安排或执行突击任务。

  (二)加班比率:

  月度日均加班人数需控制在2%以内;

  (三)加班适用于领班及以下人员,副主管以上人员不适用于加班,按补休处理为宜。

篇4:物业管理公司保安部奖惩制度(2)

  物业管理公司保安部奖惩制度2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节奖励

  一、奖励种类:颁发奖状:通报表扬(嘉奖);物质奖励;晋升;发放奖金。

  二、奖励条件: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2、认真勤奋、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物质奖励,晋升: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5、多次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发放奖金:1.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2.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达到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不退缩,有效的控制场面使损失降到最低者。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者。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1、一年中累计三次嘉奖无签发警告通知书者2、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3、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三、奖励程序:1、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2、每月将对员工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成绩评定员工。如一年内两次被评为先进者,授予优秀员工称号,并给予奖励。3、对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的员工,在提薪晋升等各方面将优先考虑。

  第二节违纪过失

  一.惩罚种类:

  口头警告:签发警告通知书,罚款:辞退:

  有下列行为过失者口头警告: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情节较重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初次不听领导合理指挥者。

  4、不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不整,当值哼歌、吹口哨、无精打采者。

  5、不及时汇报,不填写交接班记录者。

  6、不使用礼貌用语。

  7、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穿工作服者。

  8、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者。

  9、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重者。

  10、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11、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或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15分钟者。

  12、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聊天、吃零食者。

  13、无故不参加公司的列会,培训者。戏、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的工作。

  有下列行为过失者签发警告通知书或罚款: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委托他人或代他人签到者。

  7、当班时间睡觉、打闹、饮酒者

  8、未经同意私自调班或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1周超过3次)

  9、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或对业主投诉的处理不当或不及时,引致业主向上级部门领导投诉者。

  10、弄虚作假,涂改当班记录、删除录象记录。

  11、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2、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酿酿成事故者。

  13、工作时间消极怠工者。

  有下列行为过失者辞退:

  1、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及安排,不听从上级领导指挥监督、与其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工作时间喝酒、赌博、打架。

  4、工作范围内聚众赌博、变相赌博等。

  5、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6、服务态度极差,与业主吵架,经查实累计被户主投诉3次以上者。

  7、聚众闹事妨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8、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9、对同事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10、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连续旷工3天或两个月累计五天,全年累


计七天的。12、盗窃同事或公司、客户财物者。

  13、职务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大者。

  14、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5、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6、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7、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18、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19、故意撕毁公文者、遗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20、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21、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22、年度内累计三次签发警告通知书者。

  23、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24、其它应给予辞退的行为。

  保安部

  20**-3-18

篇5:保安队人员奖惩制度(2)

  保安队人员的奖惩制度2

  为了完善保安制度,加强保安队的建设,鼓励保安人员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以责、权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细则

  1、在执勤和日常管理中完成规定目标,无违纪违章行为,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圆满完成者。

  2、发现并设法抓获各种违法犯罪分子者。

  3、保安人员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成绩显著者。

  4、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及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

  5、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成绩显著者。

  6、为搞好区内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出谋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效果明显者。

  7、拾金不昧者。

  8、被评为区、市、省政府“治安模范标兵”者。

  9、年终被评为先进保安班组、“先进保安员”者。

  10、班长责任心强,以身作则,认真监督本班队员执勤,带领本班人员圆满完成任务者。

  二、罚惩细则

  1、保安人员在值班时看小说、玩游戏机、听收录机或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2、在值班岗位上睡觉。

  3、擅离职守、脱岗。

  4、酒后执勤。

  5、未按时交接班。

  6、执勤时,着装不整,佩戴不齐。

  7、未经批准,私自替人值班。

  8、不按规定进行执勤登记和交接班登记。

  9、执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发生案件和事故。

  10、不按时完成下达的任务,又没正当理由者。

  11、扣留物品不上交、不登记,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

  12、外借、损坏、丢失保安器械和执勤设施的。

  13、遇有紧急情况,临隈脱逃或坐视不管者。

  14、法制观念淡薄,聚众闹事、嫖娼、赌博者。

  15、不服从分配、顶撞领导者。

  对违反以上规定,并屡教不改者,从重处罚,直至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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