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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消防工作制度(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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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消防工作制度(十六)

  小区消防工作制度(十六)

  一、熟悉使用小区防火设备,线路,性能,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询问专职管理消防工作人员或公安消防部门。

  二、经常检查防火设备,如有损坏和失效,应立即修理。

  三、设法使业主、住户了解、熟悉如何使用防火设备。可利用通告标贴。

  四、每日上班时检查天台,疏散楼梯,走廊等疏散通道。严禁有阻塞通道情况。

  五、严禁封闭或损坏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设施或消防标志。

  六、制止儿童在小区范围内任何地方玩火。

  七、注意收听电话,如有异常,应即派人修理。

  八、严禁住户擅自将住宅改为工场,尤其是原料制品容易酿成火灾者,或发现住户有大量易燃易爆物品,皆应迅速向上级报告。

  九、切勿将防火门打开,以免万一火警发生时浓烟散播及火势蔓延。

  十、如发现某住户浓烟冒出或火烧浓味,而又无人开门,应即打电"119"报警,并作紧急处理。

  十一、若发现火警即电"119"报警,同时按动警报通知住户疏散,在安全情况下使用灭火器或水喉设法灭火。

  十二、火警发生时,劝喻住户切勿乘搭电梯。

  十三、劝告拜神的住户小心燃点香烛,禁止住户在走廊燃烧元宝纸等。

  十四、报警时必须清楚说明现场地址,报案人姓名及电话。

  十五、所有消防装置应由认可的消防处最少每年检查维修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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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消防中心员工消防工作制度

  物业消防中心员工消防工作制度

  1. 熟悉使用灭火设备,如有疑问,可询问公安消防有关部门;

  2.经常检查防火设备,如有损坏或失效者,应即时修理;

  3.设法使住户明了如何使用防火设备,可利用通告、标贴等;

  4.每日上班时检查天台、前后楼梯、走廊等走火通道,千万不允许有阻塞情况;

  5.制止儿童在公众地方玩火;

  6.留意公用电线,如有隐患,应立即派人修理;

  7.注意擅自将住宅改为工场的单位,尤其是原料或制品容易酿火者,或发现住户藏有大量易燃物品,皆应尽速向上级报告;

  8.劝告拜神的住户小心燃点香烛,并尽可能制止住户在走廊燃烧元宝纸等;

  9.如发现某户有浓烟冒出或火烧浓味,而又无人开门,应即电"119"报案,切勿擅自破门而入;

  10.若发现火警,即电"119"报案,同时按动警报通知住户疏散,在安全情况下使用灭火筒或水喉设法施救;

  11.报案时必须清楚说明现场地址、报案人姓名及管理处电话;

  12.所有消防装置应由认可的消防处最少每年检查维修一次。

篇3:小区消防工作制度:临时动火焊割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小区消防工作制度:临时动火、焊割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为规范在小区范围内从事临时动火、焊割作业的单位或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及省、市消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

  (1)需在小区范围内进行临时动火、焊割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提前向管理处提出书面动火申请,申请时列明动火作业时间、范围、内容及操作者姓名,提交承诺遵守小区一切规定,同时提交操作者的有效操作证书复印件。

  (2)管理处接到申请后两个工作日审批。审批申请过程中若认为有必要,管理处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操作者操作证原件及消防部门的有关批文原件,以供查验。

  (二)分级审批管理

  根据用火的危险程序,把审批动火管理权分为三级:

  (1)一级动火须由用火部门防火责任人会同工程部、保安部认真检查施工现场,定出可靠的防火措施,填写一级动火申请单(重大动火项目要写出专题备忘录),由管理处防火总负责人签署后,报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审批,经现场检查确认措施可靠,逐条落实后,方可批准动火。

  (2)二级和三级动火必须由用火部门防火负责人制定消防措施,填写动火申请单后,报管理处防火总负责人批准,工程部、保安部现场检查监督。

  (3)焊接和切割(简称焊割)属于明火作业。公安消防管理部门规定,从事烧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当地部门培训后发放的焊工证,方可上岗烧焊。

  (三)动火作业的“八不”、“四要”和“一消”

  1.动火前“八不”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5)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6)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仓库等场地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7)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开始焊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保护措施的不动火。

  (8)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2.动火中“四要”

  (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补救。

  (4)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动火后“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责任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保火种完全熄灭,留守现场15~30分钟才能离开现场。

  (四)违反规定的处理

  在广场范围内进行临时动火、焊割作业的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定时,管理处有权视其情节轻重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限时整改;

  (2)责令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3)移交消防管理部门处理。

  (五)相关表格

  动火作业许可证

  动火许可证申请表

  动火审批申请登记表

篇4:小区消防工作制度:装修施工场地消防安全规定

  小区消防工作制度:装修施工场地消防安全规定

  为加强装修施工场地的消防管理,保证装修施工场地及小区住户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此消防安全规定。

  (1)施工现场须按装修的实际面积和使用材料配备一定数量的4KG以上ABC型干粉灭火器。配备标准:100M2以下配4~5支;100M2以上半层以下配5~5支;半层8~10支;全层15支以上。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烧杂物、弯胶管等。

  (3)禁止将易燃、易爆、带腐蚀性、有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小区内。

  (4)装修工程所需有机溶剂、油漆等只允许带进当天装修所需用量,当天离开时一律带走,不得储存、堆放在小区内。

  (5)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不得乱拉乱接电线或超负荷用电。

  (6)室内布电线须符合电源电压要求,电源电压为380V的应采用额定电压为550V的绝缘导线,电源电压为220V的应采用额定电压为250V的绝缘线。

  (7)室内装修须严格按消防安全要求,使用不燃或难燃的防火材料,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8)动明火烧焊的单位,在计划烧焊动火作业前须先向管理处工程部提出申请,严格按临时动火焊割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作业。

  (9)未经申报批准,不得擅自改动触动烟感器、喷淋头、紧急广播喇叭和消防栓等消防设备。

  (10)室内装修间隔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如间隔封顶、间隔内无烟感喷淋的必须加装等。

  (11)装修施工不得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出口,不得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

  (12)为避免施工场地粉尘过大引起烟感报警,每日施工前报经保安部同意后须用胶纸袋将烟感器包住,每日施工结束后须将包装袋取掉,恢复烟感器的正常工作状态。

  (13)每日施工结束离场前,须通知保安部当值保安领班到场进行室内消防安全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锁门离开。

篇5:小区消防工作制度(十五)

  小区消防工作制度(十五)

  为加强消防管理,确保小区住户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工作手册,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消防安全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结合小区实际情况,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管业经理担任防火总负责人,各部门主管为防火责任人,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以保安部为主体建立义务消防队。

  1.广场防火总负责人的职责

  (1)领导消防安全机构,贯彻执行消防法则。

  (2)组织制定各项消防工作规章制度。

  (3)组织、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

  (5)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6)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工作。

  (7)组织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

  (8)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9)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

  (10)调查火警事故,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2.各部门防火责任人职责

  (1)当好管理处防火负责人的参谋,配合防火总负责人贯彻、执行消防法则。

  (2)根据消防总负责人指示,组织消防演练。

  (3)建立防火档案。

  (4)在消防总负责人的领导人,开展消防宣传,检查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5)负责消防工作巡查。

  (6)督促落实各项消防规章制度。

  3.各班组防火责任人职责

  (1)各班组防火责任人逐级向上一级负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对消防器材、消防设备设施实行层层承包管理。

  (2)组织员工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学习和消防业务培训。

  (3)每日检查自己管辖区域的消防设施、设备。

  (4)每日检查器材位置、编号、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损坏及丢失,及时做好记录并报告保安部。

  (5)要求员工做好灭火器材清洁,保持外表干净美观,摆放整齐。

  (6)教会员工学习使用一般灭火器材及火警处理的操作技能,做到“一灭火,二抢救,三疏散、四保护”。

  (7)检查走火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被堵塞或占用,及时处理或报保安部。

  (8)配合保安部做好各项防火工作。

  4.负责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工程技术员职责

  (1)确保消防供水系统、消防栓等设备完备。

  (2)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完备。

  (3)保证烟感和温感探测器、水喷淋喷头、防火门、防烟门、防火卷闸、防排烟设施、消防水枪和水带、疏散标志和指示灯等消防设施完备。

  (4)定期保养、维修广场消防设备设施。

  5.义务消防队

  (1)迅速行动组:由保安部当值主管、工程部系统工程师、管业部主任、部分当值保安员及其他部门当值的男员工组成。迅速行动组发现火灾,应进行初期火警扑救,防止火势蔓延。不能控制的火警,应实施救火程序。

  (2)救护疏散组:由各部秘书、文员和财务部员工组成,负责抢救伤员和重要文件物资并疏散广场人员。

  (3)保卫组:由保安部部分保安员组成。火警发生时,负责保卫广场内重要部位及把守各通道口,防止外来者进入广场范围内,并带领消防队员到火警现场。

  (4)指挥部(组):由管业总监、管业经理、工程部主任、保安部主任、管业部主任组成,负责火场灭火指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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