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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城小区停车场管理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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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城小区停车场管理操作指引

  花城小区停车场管理操作指引

  一、目的

  保证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规范停车场突发事件处理。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花城物业服务中心。

  三、职责

  3.1部门经理负责停车场全面管理、监督、指导工作。

  3.2安全主管负责停车场检查、安全员的培训工作。

  3.3安全督察负责现场实施情况的检查与指导,及时将发现问题上报主管予以处理。

  3.4安全班长负责停车场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

  3.5停车场安全员负责车辆检查、指挥调度的管理工作。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停车场属于花城私家停车场,原则上外来车辆不得停放。租用、售用仅限于小区内的业主。

  4.2花城架空区域、地下室停车场车辆限高2米(含2米)以下,载重2吨(含2吨)得机动车辆可进入小区停放。

  4.3业主可根据需要向服务中心申请租用车位,经服务中心经理审批后,在服务中心客户前台签订《停车场车位租用协议书》,并免费赠送IC智能卡一张,办理授权、领用手续。

  4.4停车场购买车位的业主需与服务中心签定《车辆停放服务协议书》,服务中心免费赠送IC智能卡一张,办理授权、领用手续。

  4.5停车场实行智能化系统管理,已租车位、已售车位车辆进出车库,车主自行刷卡进出;来访车辆和业主临停车辆经安全员确认登记后发临时出入卡进入,并按照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停车场地使用费。

  4.6停车场入场管理

  4.6.1业主车辆进入小区时,安全管理员应面向来车呈正姿势敬礼,示意车主自行刷卡入车库,夜间0点后通知车场巡逻岗前往指挥停放,按私家车位停放整齐。

  4.6.2外来看楼车辆一律停放在学校外围停车场或宏城超市后面停车场。

  4.6.3访客车辆进入小区内停车场、安全管理员应面向来车呈立正姿势,示意车辆减速并停车,当车辆驶近后,走近距车辆驾驶室窗口适当距离呈立正姿势并敬礼,并迅速了解其到访信息,填写《来访车辆登记表》,并温馨提醒车主按位停放。

  4.6.4 登记完成后打开道闸放行,使用标准直行交通手势引导其入场。

  4.6.5搬运货车进入时,安全员应运载的物资,凡是属于散装的泥沙应委婉谢绝入场,提醒其在小区外打完包后再入场。

  4.6.6对以上装修期间运输材料的货车,车场岗核实清楚后通知巡逻岗予以监控,要求对搬运物料的全过程进行跟踪。

  4.7车辆停放管理

  4.7.1车辆入场后减速慢行、限时速5公里,车辆停放在私家车位上,按车头向内、按车位中央停放整齐。

  4.7.2外来车辆需在安全员引导下停放未租未售车位,严禁占位、停错位。

  4.7.3车场安全员负责对停车场车辆外观检查,并在《停车场车辆情况登记表》上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8车辆出场管理

  4.8.1车辆出场:已租或已售车位车主自行刷卡出场,车场出口安全员敬礼示意减速,同时按照三核制度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打开打开道闸放行,以标准交通手势示意车辆驶离停车场。

  4.8.2外来临停车辆出场,车场出口安全员敬礼,示意车辆停止并收回临时出入卡,按照三核制度进行核实,并按停车场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先开出相应发票方可收取费用,手续完善后打开道闸,以标准交通手势示意车辆驶离停车场。

  4.8.3对丢失《车辆临时出入卡》的车辆,车场岗安全员及时同知班长到场,应要求其出示行驶证、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并要求司机赔偿临时卡工本费,安全员调出车场资料进行人、车、证的核实,核实驾车司机属车主本人,请车主在《车辆驶出异常情况临登记表》签名后即可放行;核实驾车司机并非车主,安全员应及时通知控制中心与车主联系,经确认无误后请驾车司机在《车辆驶出异常情况临登记表》签名确认后方可放行,如有其他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片区主办或主管到场处理。

  4.8.4车辆驶出车场后,车场管理安全员应及时在《停车场车辆情况登记表》上填写驶出时间及值班者姓名。

  4.9车场票据的使用及管理(主要包括:车辆临时IC卡/停车场发票/凭证)

  4.9.1车辆停车场发票/凭证由安全班长负责从服务中心领取,并对领取数量进行登记。各车场出入口岗在交接班时须将卡/证的数量、编号及其连续性等情况记录在《安全员交接班记录表》上。

  4.9.2 对回收的车辆停车场发票存根/凭证等应妥善保管,防止风吹、雨淋、遗失,每班由班长负责整理核对。

  4.10车辆出入口紧急事件处理流程图

  做好解释工作→

  通知当值班长

  本通知当值班长车主无法解释

  态度恶劣的

  通知当值班长非小区业主

  通知当值班长通知安全主办

  到场处理

  通知中心录象

  通知当值班长双方协商处理

  协商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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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荔园小区停车场管理规定

  荔园小区停车场管理规定

  1.1小区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1.1.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1.1.2指挥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注意前后左右车辆护全并在规定位置停放。

  1.1.3停放好车辆,注意提醒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1.1.4机动车辆在小区内任何场所禁止试车、修车、练车。

  1.1.5机动车辆在小区内禁止鸣叫。

  1.1.6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1.1.7不准在道口、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摩托车和自行车按规定停放在各自的停放点)。

  1.2除执行任务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和公司车辆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1.3停车场实行月卡、季卡、年卡和临时停放收费方式,实行月卡、季卡、年卡的车主(司机)须到服务中心办理有关手续,临时停放按规定缴费,临时停放必须保证业主(住户)有足够车位前提下实行。

  1.4停车场必须有专人24小时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并将管理制度收费标准悬挂于出入口的时显位置。

  1.5停车场内按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由公司定期检查。

  1.6停车场和小区行车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

  1.7机动车进场时应服从管理人员指挥,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有关手续,按规定交缴停车费。

  1.8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

  1.9不损坏停车场消防、通讯、电器、供水等设施。

篇3:商住大厦停车场管理规程

  商住大厦停车场管理规程

  1.0目的

  通过规范停车场的管理,确保停车场设施和场地良好、车辆停放安全有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大厦停车场的管理。

  3.0职责

  3.1保安部部长负责停车场的监管和对领班进行监督。

  3.2保安部领班负责对停车场的监管和监督车管员工作。

  3.3车管员负责停车场设备设施及、场地的维护车辆的停放、出入和看管。

  4.0工作程序

  4.1.1车场及设施管理。

  4.1.2每班至少检查一次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发现异常及时上报领班处理。

  4.1.3非特殊原因或经领导批准外,禁止任何人使用消防水源。

  4.1.4发现无关人员在车场逗留即令其离开,严禁闲杂人员进入车场。

  4.1.5停车位仅作停车之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将车位改作其他用途。

  4.1.6请自觉维护车场内环境卫生,废弃物品请放入车场垃圾桶内,车场内不得冲洗修理车辆。

  4.2车辆管理

  4.2.1进场车辆必须服从车场管理员(保安员)指挥,有序泊车,严禁乱停乱放,进场车辆应严格按照车场设置的禁令牌、指示牌、标线等安全行驶。如因违规而造成事故,驾车司机须承担全部责任。

  4.2.2进场车辆应爱护车场各类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2.3当有车辆驶进地下车场时,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安全地停放在指定的车位上,合理安排提高车场的使用率。

  4.2.4车辆停好后,提醒司机将发动机关闭,锁好门窗,贵重物品请随身带。

  4.2.5车辆进场后,车管员应仔细检查有否碰损其他车辆和车身有否划花痕迹,车辆附件是否齐全,如发现问题立即向司机反映并签认事实,说明责任问题,同时上报领班和作好记录。

  4.2.6严禁装有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场。

  4.2.7车场不对外提供摩托车停放服务。不提供自行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辆停放和保管服务。

  4.2.8月租车辆出入车场时请自觉刷卡,并妥善保管好车辆出入磁卡。如人为损坏或丢失,应及时通知管理处并办理有关手续。

  4.2.9临时停放的车辆请妥善保管好临时停车卡,离场时凭此卡计时收费放行。

  4.3车管员的要求

  4.3.1认真指挥车辆进出车场,指挥时手臂挥动要干净利落,使用规范的泊车手势动作。

  4.3.2车辆出场时,应仔细观察出场之车辆和驾驶员,对载有货物的应立即到车前面向司机敬礼,有礼貌地询问,并检查行驶证及其他证件,并收取放行条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若发现有问题应立即阻止车辆离场,并及时通知领班和各机动岗,机警做好应付准备,防止不法分子盗车行凶。

  4.3.3仔细观察出场车辆,发现月保车辆不使用磁卡或刷卡无效时,应提高警惕,礼貌要求司机出示车证,证实无误后才可放行。

  4.3.4每小时或不定时检查车辆的情况,发现漏水,漏油,未关好车门窗,未上锁等现象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并在《停车场交接班登记表》上做好记录,同时报告领班。

  4.3.5清点车场内车辆,随时和收费岗及1号岗取得联系,以核对车辆数量。

  4.3.6劝阻外单位及未经批准的摩托车,单车,三轮车进入大厦停放。

  4.3.7当地面、地下车场车位停满时,应及时将告示牌搬出显目位置,并适当向车主解释原因,避免引起误会。

  4.3.8检查、监督员工和施工人员出入情况,劝阻无关人员进入大厦。

  4.3.9认真检查出入大厦的物品,按规定核对放行物品并收取放行条。

  5.0相关记录

  5.1《车辆出入情况登记表》QR/GR-053

  5.2《车场交接班登记表》QR/GR-054

篇4:正家物业停车场管理规定

  正家物业停车场管理规定

  1.0为确保小区车辆安全,为住户提供良好的车辆停放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1.1本小区停车场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由本小区护卫队负责管理,车辆随时可以进出、停放。

  1.2本小区停车场实行有偿使用,车主须凭车辆进出本小区的月卡或记时卡进入停车场,按深圳市物价局有关规定进行收费。

  1.3车辆进入:

  1.3.1车辆进入停车场应一停二慢,必须服从护卫员的指挥和安排,征得护卫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1.3.2进入时,护卫员发给停车卡并登记停车卡号、车辆牌号、进入时间、以备查阅之需。

  1.3.3除管理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无权查阅相关记录或资料。

  1.4车辆停放:

  1.4.1车辆停放时必须服从护卫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在规定位置上停放,并与周围车辆保持适当距离,不得对其它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车主停好车辆后须立即离开停车场,不得在他人车辆旁停留。

  1.4.2护卫员应指挥车辆停放,察看车辆有无上锁、有无外部破损,如有破损,应知会车主并登记。严禁不服从指挥,乱停放车辆。

  1.4.3停车场车位分固定车位和非固定车位,车主按类使用车位。

  1.4.4停车场内不得试刹车、练习车、修理车辆,禁止装载有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1.5驶离:

  1.5.1车辆驶离停车场时应注意周围车辆的安全,缓慢驶离,并在出口处向护卫员交回停车卡,护卫员核对卡号相符,收回停车卡后,方可驶离。

  1.6护卫员值班期间应认真负责,热情服务,不得会客、喝酒、睡觉,不得让亲朋好友和其它无关人员进入停车场,严格核对驶离车辆的牌号,满足车主的合理要求。

  1.7护卫员交接班时应办理交接手续,核实停车场车辆与登记记录相符,并签字交接。

  1.8如发生车辆丢失等紧急情况,管理处领导须在第一时间内,安排相关人员写出情况说明,同时收集其他证据,并尽快报告公司物业管理部和公司主管领导。

篇5:正家物业停车场车辆管理规定

  正家物业停车场车辆管理规定

  1.0为了维护住宅区交通秩序,加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方便住户车辆保管,预防交通事故和失窃事件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1.1所有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住宅区内。

  1.2出租车接送本住宅区住户可以进入,但落客后必须马上驶离,不得停留。

  1.3车辆进场,领取车辆出入卡,车辆出场交回出入卡,并核对放行,如长期在住宅区停放的车辆,可到管理处办理月卡。

  1.4车辆必须由专人驾驶,同时认人放行,若非车主驾驶,必须由车主陪同驾驶者前来车场道口岗讲明,并交亲笔委托书,方可出场。

  1.5停车后驾驶者必须关好车门窗,调好防盗系统到警备状态,有效证件及车内贵重物品必须随身携带,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1.6车辆带货出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时,必须凭《物品放行通知单》出场。

  1.7进场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进出车路口,上下行道、草坪等。

  1.8不得在停车场试刹车、练习驾车、停放车辆,有滴漏机油等,必须清洁干净。

  1.9驶入住宅区的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不得鸣号,如车辆损坏路面或公共设施,应按价赔偿。

  1.10严禁运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枪支、火药及其他不安全物资的车辆及2.5吨以上货车,驶入住宅区内。

  1.11按时缴交停车费,不得拖欠。

  1.12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护卫员执行公务。

  1.13护卫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因交接班不清而造成事故的,追究交接班双方责任。

  2.0相关文件:**-《搬出家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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