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辖区安全护卫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工作信息反馈,提高管理处、公司在紧急状态下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管理辖区的安全,特制定安全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报告范围
凡在责任区内发生的与安全有关,且已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非借助上级或外界力量无法解决的事项,均属报告的范围。
1、责任区内发生的打架、斗殴、流氓滋事等严重影响客户、管理处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治安案件。
2、责任区内发生(现)的火灾、重大事故隐患、业主非正常死亡情况等。
3、责任区内发生(现)的凶杀、强奸,客户被绑架、敲诈,家庭财产(车辆)和公共财物被盗(抢)等恶性刑事案件以及重大案件线索。
二、报告内容
1、案(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涉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以及过程、结果等。
2、案(事)件处理的方法与进度,下一步的计划,需要提请公司协助解决的具体问题等等。
三、报告程序
正常情况下的报告程序应该是逐级上报,只有在紧急情况条件下才可以越级直接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
1、管理处内部的一般报告程序是护卫员向班长报告,班长向服务中心报告,再由服务中心向管理处领导汇报。
2、管理处向公司报告重大事项的一般程序是,由管理处领导或服务中心向品质部报告后,再由品质部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四、报告时限
凡接到发生重大事项的报告,无论哪一级都必须全力以赴,争分夺秒,按应急程序予以正确处置,同时要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扩展,务必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治安案件发生后2小时内必须向公司报告;一般刑事案件发生后1小时内必须向公司报告;火灾或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后半小时内向公司报告。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篇2:檀溪湾安保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檀溪湾安保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护卫工作信息反馈,搞好安全护卫管理工作,提高管理处、公司在紧急状态下的应急反应能力,确保管理处责任区的安全,特制定安保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报告范围
(一)凡在责任区内发生的,并与安全护卫工作相关联,造成的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较大,非借助上级或外界力量无法解决的事项,均属报告的范围。
(二)责任区内发生的打架、斗殴、流氓滋事等严重影响业主/物业使用人、管理处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治安案件。
(三)责任区内发生(现)的火灾、重大事故隐患、业主/物业使用人非正常死亡情况等。
(四)责任区内发生(现)的凶杀、强奸,业主/物业使用人被绑架、敲诈,家庭财产(车辆)和公共财物被盗(抢)等恶性刑事案件以及重大案件线索。
二、报告内容
(一)案(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涉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以及过程、结果等等。
(二)目前案(事)件处理的方法与进度,下一步的计划,需要提请公司协助解决的具体问题等等。
三、报告程序
(一)正常情况下的报告程序应该是逐级上报,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可以越级直接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
(二)管理处内部的一般报告程序是护卫员向班长报告,班长向护卫主管报告,再由护卫主管向管理处领导汇报。
(三)管理处向公司报告重大事项的一般程序是,由管理处领导或护卫主管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后,再由有关部门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四、报告时限
(一)凡接到发生重大事项的报告,无论哪一级都必须全力以赴,争分夺秒,按规定予以正确处置,同时要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扩展,务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二) 一般的治安案件发生后,在两小时内必须向公司有关部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三)一般的刑事案件发生后,在一小时内必须向公司有关部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四)火灾或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后,须在半小时以内向公司有关部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五、相关表格 《安保工作重大事项报告表》
篇3:物业安保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处理流程
物业安保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处理流程
目的:便于公司及时掌握小区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及其他(对公司声誉产生负面影响的)突发性情况,加强信息沟通,避免系统性风险的发生。
管理处领导迅即到出事现场,通过内部或外部了解事件发生的真实情况。协助业主通知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控制事态发展。
护卫主管必须在第一时间将事件性质、目前事态、请求公司帮助的事项电话告知公司,随后在规定时间内,将事件性质、发生经过、结果以及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填写在《安保工作重大事项报告表》上,报送公司有关部门。
护卫主管必须在第一时间将事件性质、目前事态、请求公司帮助的事项电话告知公司,随后在规定时间内,将事件性质、发生经过、结果以及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填写在《安保工作重大事项报告表》上,报送公司有关部门。
部门经理根据管理处的书面报告和调查人的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如有典型意义,组织拟发通报或召开护卫主管工作会议,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及时修改文件下发。
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反馈到公司的材料,复印三份,分别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处备存一份。
人力资源部或管理处接到审批文件后,按照公司领导批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及时记录、整理、汇总、存档有关资料
篇4:正家物业安全管理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正家物业安全管理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0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信息反馈,搞好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管理处、公司在紧急状态下的应急反应能力,确保管理小区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1报告范围
1.1.1凡在责任区内发生的,并与安全管理工作相关联,造成的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较大的事项,均属报告的范围。
1.1.2责任区内发生的打架、斗殴、流氓滋事等严重影响顾客、管理处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治安案件。
1.1.3责任区内发生(现)的火灾、重大事故隐患、顾客非正常死亡情况等。
1.1.4责任区内发生(现)的凶杀、强奸,顾客被绑架、敲诈,家庭财产(车辆)和公共财物被盗(抢)等恶性刑事案件以及重大案件线索。
1.2报告内容
1.2.1案(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涉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以及过程、结果等等。
1.2.2案(事)件处理的方法与进度,下一步的计划,需要提请公司协助解决的具体问题等等。
1.3报告程序
1.3.1正常情况下的报告程序应该是逐级上报,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可以越级直接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
1.3.2管理处内部的一般报告程序是护卫员向班长报告,班长向护卫主管报告,再由护卫主管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1.3.3管理处向公司报告重大事项的一般程序是,由管理处主任、护卫主管向物业管理部报告后,再由物业管理部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1.4报告时限
1.4.1凡接到发生重大事项的报告,无论哪一级都必须全力以赴,争分夺秒,按规定予以正确处置,同时要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扩展,务必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1.4.2一般的治安案件发生后,在两小时内必须向公司物业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1.4.3一般的刑事案件发生后,在一小时内必须向公司物业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1.4.4火灾或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后,须及时向物业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1.4.5事件发生后填写《安全管理工作重大事项处理记录表》存档,并于事件发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填写《安全管理工作重大事项报告表》交物业管理部。
2.0相关文件与记录
**-001AQ《安全管理工作重大事项报告表》
**-005AQ《紧急特殊事件处理记录表》
篇5:雅福大厦安全保卫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雅福大厦安全保卫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信息反馈,搞好安全保卫工作,提高保安部在紧急状态下的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大厦责任区的安全,特制定安全保卫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报告范围:
1.1凡大责任区内发生的、并与安全保卫工作相关联,造成的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较大,非借助上级或外界力量无法解决的事项,均属报告的范围。
1.2大厦内发生的打架、斗殴、流氓滋事等严重影响业主/物业使用人正常工作秩序的治安案件。
1.3大厦内发生(现)的火灾、重大事故隐患,业主/物业使用人非正常死亡情况等。
1.4大厦内发生(现)的凶杀、强奸、绑架、敲诈和公共财物被盗(抢)等恶性刑事案件以及重大案件线索。
2报告内容
2.1案(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涉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以及过程、结果等。
2.2目前案(事)件处理的方法与进度,下一步的计划,重要提请上级协助解决的具体问题等。
3报告程序
3.1正常情况下的报告程序应该是逐级上报,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可以越级直接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
3.2大厦内部的一般报告程序是保安员向班长报告,班长向领班报告,再由主管向公司的领导汇报。
4报告时限
4.1凡接到发生重大事项的报告,无论哪一级都必须全力以赴,争分夺秒,按规定予以正确处置,同时要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扩展,务必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4.2一般的治安案件发生后,在一小时内必须向保安部或公司领导报告。
4.3一般的刑事案件发生后,在半小时内必须向保安部或公司领导报告。
4.4火灾或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后,须在5分钟内向保安部或公司领导报告。
附:《安全保卫工作重大事项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