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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验收移交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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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验收移交知识

(1)物业验收移交
物业验收是指物业公司在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自查、工程监理和政府职能部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对物业设备运行安全、是否满足使用功能和建筑设施外观等为主要内容进行的验收,物业验收和交接以接收所有钥匙、签暑接收文件、物业管理人员上岗为标志。
A、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验收
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物业验收主要由质检站、消防局、规划局、住宅发展局等部门对物业进行验收,具体的验收程序为:施工单位备妥物业建筑及公用设备竣工图纸、报告,并填写验收申请表交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安排验收;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初验楼宇,返回整改项目清单;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通知有关政府部门再次验收,并重复程序至有关政府验收妥当及发出各种验收通过的文件或证明。
B、物业验收首要条件
在物业竣工后,瑞科将参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以管理和使用者的角度对物业进行验收,认真记录和督促整改物业施工中的各种使用功能缺陷和不足,以确保发展商和所有小业主的利益,物业验收的首要条件为:承包商和施工监理验收合格、通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验收、水电和煤气正常供应、电话和电视等设施可开通使用、建筑无重大缺陷、无影响业主使用的未完工程、验收的小区独立封闭、验收的场地和区域清洁干净。
C、物业验收的资料
要通过物业验收,必须事先递交以下资料:《政府职能部门验收文件或证明》、《工程监理验收合格证明》、《物业设施的竣工图》(若尚未完成竣工图,应提供最终的施工图)、《设备或系统的操作说明》、《维护保养手册》;提供与承包商、www.pmceo.com厂商和供应商签署承包或供应合同中有关技术条款;提供承包商、供应商和厂商的联络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人等资料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介绍和培训;提供所有测试、检验和调试报告等。
D、拒绝验收和移交的范围
当发生如下情况,为维护发展商和全体业主的利益,物业管理处有权拒绝验收接管物业,直到施工或整改完毕后,才能正式验收移交。拒绝验收的范围包括:工地和已交付物业不能有效隔离、机房不能独立封闭、有重大施工缺陷、有影响业户入住的未完工程、有危及使用人安全的建筑、有危及操作人安全的设备。
F、公共区域的验收和交接
公共区域的验收应由物业管理处、发展商、监理及施工方等单位代表共同参加,交接以物业管理处安保正式上岗为标志。公共区域验收只集中在可见的损坏、缺陷和未完工程,对建筑内部结构、隐蔽工程及定量参数等不作验收 ,验收 时由施工单位代表及监理签名确认《公共区域验收交接表》。物业管理处于初验后发出整改项目清单交施工单位整改,并重复程序至验收通过。
G、各种机房和设备的验收及交接
各种机房验收 应由物业管理处、发展商、监理及施工方等单位的代表共同参与,交接以接收机房钥匙、递交技术资料和备品配件为标志。机房和设备验收只对有表计量的读数作验收 ,对其它参数不作验收,验收时由施工单位代表及监理签名确认《机房验收表》和《设备验收表》。物业管理处于初期后发出整改项目清单交施工单位整改,并重复程序至验收通过。
H、用户单元内的验收和移交
住户单元的验收由物业管理处、发展商、监理及施工方等单位代表共同参与,交接以接收住宅单元钥匙为标志。住宅单元验收只集中在可见的损坏、缺陷和未完工程,对建筑内部结构、隐蔽工程及定量参数等不作验收。验收时由施工单位代表和监理签名确认《住宅单元验收交接表》。物业管理处于初验后发出整改项目清单交施工单位整改。并重复程序至验收通过。验收时需记录水、电和煤气表且读数。验收妥当后,须将大门锁好,钥匙由物业管理处统一保管在一预备好的钥匙柜内,所有钥匙须标示有关单元的号数,物业管理处预备一记录薄以记录和登记日后钥匙外借和使用情况,包括施工单位进单元内进行整改、客户要求看房及管理人员定期入内巡查等事项。
I、绿化的验收及交接
小区内绿化的验收由物业管理处、发展商、监理及园林施工单位的代表共同参与,在验收签署后一年质保期满后交接。绿化验收只集在中可见的外观、造型和数量,对其、是否有病虫害等不作验收。验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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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验收移交程序

本文提要:被验收物业完好,设备及系统运行情况正常,所有指标均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场地、设备和机房均清洁干净,经有关各方书面确认验收通过,发展商(或大业主)应督促承包商(或供应商)移交所有的钥匙、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根据各项目的施工进度和小业主(或租户)入住的情况不同,发展商(或大业主)可视需要要求管理公司对其物业的部分楼层建筑装修、设备和系统进行验收接管,但项目的最终移交是在通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发展商验收基础上以物业管理公司验收通过为准。
一、物业验收条件
物业要验收移交,必须满足以下首要条件:
1.提供被验收物业的竣工图(若尚未完成峻工图,必须提供最终的施工图,并附详细的设计修改说明);
2.提供被验收的设备、系统的操作说明、保养手册及其他有关资料;
3.提供与承包商(或供应商)签署承包(供应)合同中有关技术条款;
4.出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详见附表)验收证明;
5.提供承包商、厂商及供应商的地址、联系电话及联系人资料;
6.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介绍和培训;
7.提供所有测试、www.pmceo.com检验和分析报告;
8.清洁被验收的场地、设备和机房。
二、拒绝验收
对以下情况,物业公司有权拒绝验收接管物业:
1.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规;
2.未能通过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验收;
3.工地与交付物业不能有效隔离;
4.机房不能完全独立封闭;
5.其他可能危及设备正常运行和入住人身安全的物业。
三、缺陷整改
对在验收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包括工程未完事项、工程缺陷及由于成品未能有效保护引起的受损等情况,管理公司将会做详细的缺陷记录,以供发展商(或大业主)督促承包商(或供应商)进行整改,对不能进行整改的缺陷进行赔偿交涉。对问题比较严重,则向发展商(或大业主)建议暂缓验收,待整改完成后重新验收。
四、试运行
若部分设备或整个系统尚未通过最终的验收,但由于小业主(或租户)入住需要必须开启运行某些设备或系统,管理公司一般仅做实物验收,并严格按发展商(或大业主)的书面指令进行管理和操作,在此期间,技术上仍由承包商(供应商)把关,若发生任何问题或意外,除管理公司人为原因外,责任由发展商(或大业主)及其承包商负责,对于重要设备或机房有必要签定临时试运行协议,清楚列明有关各方责任。
五、验收通过
被验收物业完好,设备及系统运行情况正常,所有指标均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场地、设备和机房均清洁干净,经有关各方书面确认验收通过,发展商(或大业主)应督促承包商(或供应商)移交所有的钥匙、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物业正式交由物业公司接收管理。
六、保修期
按正常情况,物业整体验收结束,正式进入保修期,但物业验收往往是一段相当长的过程,在此期间,有些设备可能会因先期投入运行或其他原因已经进入保修期,故需要发展商(或大业主)与其承包商、供应商协议约定整个项目的保修期1起始日期,书面通知物业公司,而在此之前进入保修期的部分设备和系统,若需要签续保合同,发展商(或大业主)应酌情予以补偿。

篇3:《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出台--物业移交检查验收流程有新规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出台--物业移交检查验收流程有新规

  10月1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新鲜出炉,本规章将自20**年1月1日起实行,其中对于建设单位和物业企业有多项关于新建物业检查验收活动的具体规定。本博主对其中的重点条款进行逐一解读,请开发商和物业服务企业特别注意自身应当承担的相关责任。

  重点条款1:第六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约定其所交付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建设标准。

  博主解读:本条规定事实上要求今后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不仅要约定物业的共用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还要对其建设标准进行明确约定或告知。

  重点条款2: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15日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

  博主解读:本条对双方承接查验工作规定了最后期限,即交付使用前15日前应当完成承接查验工作。同时根据本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如果未按本办法执行的,除被主管部门限期责令整改外,还有可能进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并被通报。

  重点条款3: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移交有关单位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和有线电视等共用设施设备,不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现场检查和验收的内容。

  博主解读:《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现场查验的若干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但十七条中规定的这些属于公用事业的设施设备,不在现场查验范围内。

  重点条款4: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委派专业人员参与现场查验,与物业服务企业共同确认现场查验的结果,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第二十三条 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作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博主解读:这两条直接界定了承接查验协议的法律地位问题,其明确规定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应当引起开发商和物业企业的特别注意,今后在双方的交接过程中,除之前已有的一些法律文件外,将来还会增加一份《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对于该协议中的条款双方也应注意,一旦约定不当,将有可能导致会承担某些额外义务和违约责任的问题。有条件的企业应当交给专业法律顾问进行审核。

  重点条款5:第二十七条 分期开发建设的物业项目,可以根据开发进度,对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物业分期承接查验。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承接最后一期物业时,办理物业项目整体交接手续。

  博主解读:《办法》当然考虑到了分期开发项目的承接查验问题,本条规定开发企业和物业公司不仅要分期承接查验,当最后一期物业完成时,还要办理整体交接手续。

  重点条款6:第二十八条 物业承接查验费用的承担,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建设单位承担。

  博主解读:本条需特别引起开发企业的重视!注意将来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一定要明确约定承接查验费的承担问题,否则将由建设单位对该笔费用“买单”。

  重点条款7:第二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交接后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博主解读:本条不仅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要在承接物业后对7种法律文件进行备案(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建设单位移交资料清单、查验记录、交接记录、其它承接查验有关的文件),还规定了进行备案工作的30天期限,因此物业企业在今后的工作流程中要注意这方面的要求。

  重点条款8: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情况书面告知业主。

  博主解读:《办法》规定了对该等查验备案情况有向业主书面告知的业务,但其中对告知的方式、时间等尚无具体规定,有待在地方性实施细则中进行细化。

  重点条款9:第三十二条 物业交接后,建设单位未能按照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的约定,及时解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博主解读:本条再一次明确了建设单位在物业交接后按承接查验协议的约定应履行的相关义务,凸显了《承接查验协议》的重要性,开发企业应注意这方面的法律风险。

  重点条款10: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不得凭借关联关系滥用股东权利,在物业承接查验中免除自身责任,加重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损害物业买受人的权益。

  博主解读:考虑到目前很多大型开发企业都有自己的物业公司,本条对这种情形在形式上对开发企业做了更为严格的约束。

篇4:医院物业项目接管移交

  医院物业项目的接管与移交

  要点:

  *站在客户的立场上,对物业进行严格的验收,以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确保物业具备正常的使用功能

  *掌握物业的性能与特点为以后的物业管理创造条件

  第一章项目接管验收

  物业的接管验收是对新建物业竣工验收的再验收。依据国家建设部颁布的《房屋接管验收标准》对已建成物业进行以主体结构安全和满足使用功能为主要内容的再检验,它是直接关系到今后物业管理工作能否正常开展的一个重要步骤。物业的接管验收不仅包括主体建筑、附属设备、配套设施,而且还包括道路、场地和环境绿化等,应特别重视对综合功能的验收。

  一、接管前期管理工作主要内容

  1、管理中心的组建和运作;

  2、接管运行方案的制订和仪式安排;

  3、移交事宜的处理;

  4、接管过程管理工作。

  (1)接管仪式的组织和接管手续的办理;

  (2)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和管理方案。

  二、接管期管理工作重点

  1、协调各方矛盾和利益,完善管理机制和制度

  由于用户对现行物业管理法规制度的认知程度和理解水平的不确切,在接管期以管理中心为主体,引导建立医院物业管理的新秩序和新格局。对此,**市第二医院物业项目管理中心、用户、相关部门均存在一个相互适应、磨合、协调的过程。

  在此我们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加强物业管理法规的宣传,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和道德环境;

  --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和处理机制,使用户对物业充满信心;

  --明确有关各方的权利义务,使医院项目成为俱荣俱损的整体;

  --创造理解和宽容的社区,营造祥和、温馨、自然的氛围;

  --实行公开透明式的管理方式,制度公开、程序公开、办事公开、财务公开、奖惩公开。

  2、营造氛围,创造舒适就医环境

  我们将针对本物业项目的特点制订公共关系计划,尤其在接管期内创造各种机会和条件加强与用户的交流与沟通,了解用户的需求,创造舒适、安全的就医环境。

  3、管理服务措施

  我们在接管期将根据不同的阶段和工作内容,主要针对物业功能完善和改造、接管仪式、接管手续的办理几个方面作出以下安排:

  --接管仪式的组织、筹办、举行;

  --接管手续的办理(一条龙服务,现场办公);

  --交接资料;

  二、接管验收工作流程

  三、物业项目接管计划

  1、**市第二医院物业管理中心挂牌,正式开展工作;

  2、各类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基本到位,开展岗位培训,完成工作责任和岗位划分。明确各管理岗位的职责和范围,明确工程技术人员的专业分工和专业范围;

  3、管理人员熟悉现场情况和相关岗位,修订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初步磨合管理工作体系的运作;

  4、各类员工就位,开展岗前培训,熟悉工作岗位;

  5、接管仪式的会前准备和会场布置;

  --各种管理文件、表格、协议书的准备;

  --落实与会人员和与会单位,发放通知;

  --现场布置和仪式内容的确定。

  6、接管仪式与**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共同组织。

  --现场气氛庄重热烈,布置彩旗彩球;

  --邀请有关领导和媒体;

  --客户代表及各协作单位代表参加典礼;

  --仪式上应充分展示我管理人员的干练作风、保安员的训练有素和保洁员的勤快周到,建立社会信心。

  四、接管期间的治安管理

  1、确立在接管期"人防为主,技防、物防为辅"的治安管理思路;

  2、根据接管期的不同阶段,制订相应的保安编制、岗位布置和巡逻方案;

  3、加大接管期人流、物流、车流的有效监控,确保接管期的治安管理工作任务的完成;

  4、加强治安消防的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用户培养起自查的良好的治安消防意识。

  五、项目接管验收重点

  我公司如中标,将重点从一下几个方面出发,切实做好项目的接管验收和移交工作:

  1、公司选派素质好、业务精,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工程技术人员参加验收工作;

  2、既应从今后物业维护保养管理的角度验收,也应站在客户的立场上,对物业进行严格的验收,以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3、接管验收中若发现问题,要明确记录在案,约定期限督促开发主体对存在的问题加以解决,直到完全合格;

  4、落实物业的保修事宜。根据建筑工程保修的有关规定,物业主体施工单位保修五年,五年后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保修,物业建设单位一次性拨付保修费用。

  六、接管验收工作目标

  1、明确交接双方的责、权、利关系;

  2、确保物业具备正常的使用功能,充分维护客户的利益;

  3、为以后的物业管理创造条件:通过物业的接管验收,一方面使工程质量达到要求,减少日常管理过程中的维修、养护工作量。另一方面根据接管有关物业的文件资料,可以摸清掌握物业的性能与特点,预防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有利于计划安排好各项管理,为以后的物业管理创造了条件。

  第二章项目移交接管

  一、项目资料及图纸的移交

  (一)产权资料

  1、项目批准文件;

  2、规划用地批准文件;

  3、建筑

执照。

  (二)工程技术资料

  1、地质勘察报告;2、工程合同及开竣工报告;

  3、工程预算;4、图纸绘审记录;

  5、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及技术核定资料(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6、工程竣工图(总评面图、建筑、结构、设备、附属工程所有隐蔽管线的全套图纸);

  7、隐蔽工程验收记录;8、沉降观测记录;9、 地基处理记录;

  10、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的质量保证资料;

  11、新材料、构配件的签订合格证书;

  12、 水、电、暖、通、卫生器具、电梯等设备的检验合格证书;

  13、砂桨、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14、施工验收证明书。

  二、房屋移交接管内容

  1、建筑外檐;2、梁、柱、板主体;

  3、公共部位顶棚、墙面、地面、楼梯、扶手、钢窗;

  4、室内及楼道配电箱;5、配电柜;

  6、公共部位照明。

  三、公共设施接管验收项目内容

  1、中央空调系统;2、高低压配电室设备;3、锅炉房系统;

  4、真空泵房、气泵房、水泵房设备系统;

  5、消防中控、监控系统;6、给排水系统;

  7、弱电系统(电话、电视、网络、广播、音响、对讲等);

  8、电梯系统;9、污水处理系统;

  10、院内路灯、公共走廊照明系统;

  11、立体停车设备运行、维护、保养;

  四、人员安排与进场

  人员安排:

  中标后第二天:组建物业管理中心。确定项目经理、物业助理、工程、保洁、保安主管;

  第七天:物业管理中心所有员工确定;

  第八天: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

  人员进场:

  物业管理中心组建后第二天:管理人员进场做前期筹建工作;

  第三天:管理人员与医院有关领导、人员见面;

  第四天:管理中心所有人员到岗开展工作。

篇5:物管公司在开发商物业移交时应注意交接事项

  物管公司在开发商物业移交时应注意的交接事项

  答:物管公司对开发商所移交的物业一定要把好验收关,否则因为把关不严而造成的后遗症和改造、增设工程会给物业公司带来沉重的包袱。一般来说物业公司接管验收时要注重以下几个关键:

  (1)对在前期介入阶段提出的完善项目和整改意见进行复核,

  对尚未完善的事项,要求开发商提出的补救和解决措施并备案,(包括物管用房,专项基金,开办费用,对外承诺的小区配套设施等敏感问题)。

  (2)开发商应对小区所有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绿化工程等主体及配套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名称、工程项目、工程负责人扩联系电话、保修期限等内容列出清单交给物业公司。

  (3)将开发商施工未用完的小区建材包括各种瓷片、玻璃窗及配件等留下来备用可为以后维修减少费用。

  (4)凡小区采用非市面上常见的建材,设备和设施的应让开发商或施工单位提供供货和维修保养单位的地址、电话和联系人。

  (5)验收时注意和物管密切相关的设施和管线有无按要求做好:包括岗亭、道闸、围栏防攀防钻设施、清洁绿化取水用的水管接口、倒水池、垃圾收集房(含清洁工具房)、小区标识系统、单车棚、摩托车棚、汽车泊位是否足够,设施做好与否,小区摆摊、搞社区活动、室外加工用电的预留电源插座、空调滴水、排水系统(含商铺)等。

  (6)小区公共设备、设施、辅助场所(幼儿园等)、停车位、会所等产权须界定并出具相关证明(避免以后引起业主投诉、争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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