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租赁服务作业指导书(三)
1、目的
对公司物业租赁服务进行控制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权属物业公司或置业公司代为出租物业的租赁管理。
3、职责
3.1管理处负责公司物业租赁的管理。
3.2管理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的物业服务内容的管理。
4、程序
4.1物业租赁的分类。
4.1.1用途分类:办公用房和商业用房。
4.1.2租赁期限分类:长期租赁和短期租赁。
4.2物业租赁
4.2.1社区服务部选择合适的租赁方式,以招租方式向社会实施租赁。
4.2.2社区服务部编制《房屋租赁协议》,在签定协议前组织各有关人员进行协议评审,执行有关《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4.2.3物业租赁协议
A、内容:
a、物业出租与承租人名称、住所;
b、所出租的物业面积;
c、租赁期限;
d、租金、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e、承租方应遵守的租赁条款;
f、续租条件;
g、变更和解除协议条件;
h、违约责任;
i、当事人双方互相约定的其他条款;
j、当事人双方签字、日期及盖章。
B、按照双方商定的租金签定《房屋租赁协议》。
B、所签定的物业租赁协议租赁方和公司财务部保存原件,管理处经理、社区服务部保存复印件。
C、协议更改如有协议更改的情况,执行《合同管理程序》的有关规定。
D、管理处社区服务部对所有已租赁公司进行登记。
4.3物业租赁的管理服务由社区服务部及相关管理处组织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包括:
4.3.1房屋结构管理;
4.3.2水电管理;
4.3.3保洁、维修、保安和消防管理。
4.4租金的收缴管理
客户服务部相关管理人员按所签定的《房屋租赁协议》内容收缴应收费用,如有收费障碍,社区服务部应协同工作。
4.5社区服务部应及时和客户进行沟通、联络,解答客户疑问,搜集客户信息。
4.6对已签定协议的客户,社区服务部要登记入《租赁客户登记表》(表中应包括客户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中,建立客户档案,定期和客户沟通,做好租赁人员的管理。
5、相关文件
无
6、质量记录表格
**WY7.5.4-K01-02-F1 《租赁客户登记表》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篇2:小区租赁服务工作规范(二)
1.目的
规范小区租赁服务工作,确保交易圆满成功。
2.范围
适用于小区房屋、商铺、场地出租服务工作。
3.职责
3.1 部门领导负责本规范的落实、检查;
3.2 经营部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本规范的实施。
4.工作内容
4.1立项
4.1.1部门负责人确定小区可出租物业,拟订出租方案报公司(管理处)负责人审批。
4.2宣传
4.2.1经营部负责发布招租广告,将物业租赁项目对外进行宣传.
4.3房屋、商铺、场地出租
4.3.1 接待
4.3.1.1 规范、礼貌地接待客户("您好!请坐",接电话时可以讲:"您好!","有什么可以帮到您"等);
4.3.1.2 聆听客户需求;
4.3.1.3 根据业主需求,向顾客介绍房屋、商铺、场地的基本情况。
4.3.2 看现场
4.3.2.1 根据客户需要介绍房屋、商铺、场地;
4.3.2.2与顾客确定看现场会合的地点,并提前到达;
4.3.2.3 介绍园区环境(来自:www.pmceo.com),配套设施以及出租房屋、商铺、场地的基本情况;
4.3.2.4 准备单位平面图、小区图,并介绍出租单位的价格及管理费、车位等;
4.3.2.5 如果没有看中,尽量跟客户另约好时间,再挑选合适的房屋、商铺、场地约定客户看,不断跟进,与客户保持联系。
4.3.3 签约
4.3.3.1 客人满意的房屋、商铺、场地,双方价格谈妥,及时联系业主签约;
4.3.3.2 由部门负责人与承租方拟定《房屋租赁协议》或《商铺租赁协议》或《场地租赁协议》,报公司(管理处)负责人审批,并签订协议,一式叁份。一份交公司财务备案,一份公司(管理处)留底,一份交承租方。
4.3.4收费
4.3.4.1 专职人员须带客人到财务或公司指定的交费处交纳费用,开具盖有公司财务章的有效收据交给对方;
4.3.4.2 请客户服务部人员协助抄好该房屋、商铺的水、电表读数,再由经办人报给承租方,方便结算出租物业费用。
4.4 告知
4.4.1 由专职人员负责填写《内部通启》,一式四份,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保安部、工程维护部和客户服务部;由保安部凭对方的租赁合同原件、交费收据经确认有效后方可允许进场进行经营活动;
4.4.2送达相关部门值班人员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
4.5 登记
4.5.1 在《已租物业登记表》上进行详细登记。包括房号业主姓名、联系电话、承租方姓名、联系电话及签约日期等。
4.5.2 由专职人员负责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租场签到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篇3:质量手册:物业租赁服务控制工作程序
质量手册:物业租赁服务控制程序
1目的
对公司物业租赁服务进行控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代业主或住户经营和管理出租物业的管理。
3职责
管理部负责公司所有物业租赁的管理。
4程序
4.1物业租赁的分类
4.1.1按用途分类:住宅用房、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和生产用房。
4.1.2按租赁性质分类:公房租赁和私房租赁。
4.1.3按租赁期限不同分类:
a.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
b.长期租赁和短期租赁。
4.1.4按国籍分类:国内房屋租赁和涉外房屋租赁。
4.1.5管理部根据不同的租赁类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制定《物业租赁管理办法》报管理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4.2物业租赁
4.2.1管理部根据《物业租赁管理办法》,以招租方式向社会招租,并选择合适的租赁方。
4.2.2管理部编制《物业租赁合同》,在合同签定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合同评审,执行《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4.2.3物业租赁合同
4.2.3.1租赁合同的内容应包括:
a.物业出租与承租人名称、住所;
b.物业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c.租赁用途;
d.租赁期限;
e.租金及交付方式;
f.房屋修缮责任;
g.转租的约定;
h.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i.违约责任;
j.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4.2.3.2租金在《物业租赁管理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以内,公房由管理部与租赁方正式签定合同;在收费标准以外的,应取得业主同意。私房代办租赁,租金应取得业主同意,并按规定收取代理费。
4.2.3.3签定的公房物业租赁合同应交租赁方一份、管理部一份、公司财务部一份。对于私房租赁,还应交业主一份。
4.2.3.4合同更改
如有合同更改情况,执行《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4.2.3.5管理部对公司所有已租赁的物业填写《物业租赁情况登记表》。
4.3物业租赁的管理服务由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包括:
a.房屋结构管理;
b.水、电、煤气的管理;
c.消防、安全管理;
d.人口管理等。
4.4租赁费的收缴管理
管理部按物业租赁合同规定收缴应收费用,填写《管理部代收租金明细表》,执行《代收、代缴各项费用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5相关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5.2《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5.3《物业租赁管理办法》
5.4《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
5.5《代收、代缴各项费用控制程序》
6质量记录
6.1《物业租赁情况登记表》
6.2《管理部代收租金明细表》
篇4:房屋租赁服务业务推广通告
尊敬的各位业主:
为达成“创造优质生活空间”服务宗旨,一切从方便业主出发,为全面配合提升小区物业保值升值,实现投资置业最大效益,有关房屋租赁事宜,现作以下服务推广:
1、免费为广大业主推广房屋租赁,并为业主寻找可靠租客。
2、一切从方便业主着想,高度维护业主利益,解除业主各种后顾之忧,全力为业主办理房屋代租、代交水电费用、代收租金等服务。
3、为确保物业合理使用,在租赁过程中,为业主提供专业服务跟踪及提供各种可靠信息。
4、该专项服务从20**年5月1日起,在**发展旗下各物业小区全面推行,欢迎广大业主到各小区物业管理处咨询或办理登记,物业公司将为您提供全方位的贴心服务,让您的工作和生活更加欢心、顺心、安心和放心!
服务热线电话:
**华庭物业管理处 ******** 邓小姐、何小姐
**物业管理处 ******** 卢小姐、黄先生
**花园物业管理处 ******** 周小姐、王先生
中山市**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年4月19日
篇5:房屋租赁代办服务推广工作计划
中山市**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代办服务推广工作计划
一、目 的
1、拓展经营项目,优化服务质量,达成长远创收目的。
2、一切从方便业主着想,竭诚为业主服务,满足广大顾客需求。
3、增加业主投资置业的信心,确保小区物业的保值升值。
4、强化治安管理,维护小区正常秩序。
二、推广范围:**发展旗下各物业小区。
三、当前行业分析
A、正规经营类操作办法
1、业主在房屋出租前,凭所拥有的合法产权证书及身份证,到当地辖区派出所申请登记、备案。
2、经派出所审核符合后,业主签署《治安责任书》。
3、交清相关治安管理费用后,领取《房屋租赁许可证》,到税务部门登记。
4、租客入住后,按流动人口管理要求办理《暂住证》,然后到居委会登记。
5、在出租屋门口钉上派出所统一规定款式的标识,以便治安例查识别。
B、非正规经营类操作办法
1、部份中介机构既无合法牌照,也不按正规手续途径进行经营。
2、部份屋主为回避手续繁琐,因此,自己寻找租客、或熟人介绍租客、或委托中介机构找租客。
3、部份屋主和租客既不愿交各种费用,也不愿意受例行治安检查,因此他们之间相互迁就,达成交易。
C、利弊对比
★ 正规经营类:符合政府手续要求,责任明确、可回避责任风险,但业主与租客难以接受。
★ 非正规经营类:操作手续简单,业主与租客在交易时,暂可回避各种费用征收和繁琐手续,但有治安责任风险存在,或在租赁过程中出现各种纠纷时,责任难以界定。
D、操作评估
1、管理处若按正规途径代办代租服务,在操作上,可避免责任风险,但开拓客源遇到较大的障碍,且效率低。
2、管理处若按非正规途径代办代租服务,操作灵活,在提供各种便利服务优势上,面对小区广大业主,容易掌握租赁信息,在开拓客源时,阻力较少,效率相对高;但有治安责任风险存在,甚至隐藏有经济或财产损失等纠纷案例(如物业在租赁期间使用时的损坏损失等)。
四、推广办法
1、建立内部业务操作流程(详见附后)。
2、征求当地派出所意见,将屋主与派出所签定的《治安责任保证书》的工作环节,能否变通为屋主与管理处签定的《治安责任保证书》(内容及款式按公安机关要求)。这样,既减少屋主的顾虑,也达到管理目的。
3、与派出所加强沟通,争取得到他们对租赁工作的支持,并密切配合派出所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4、高度重视,以专题会或总动员会形式,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操作。
5、抓好宣传,以文案广告形式做好包装设计,通过《**资讯》、小区及梯口信息栏、各小区主入口摆放宣传水牌、各管理处门口摆放水牌、电话咨询或宣传单张派发等平台大力宣传,包括代租办理、代交水电费、代收租金等事项,树立业主良好信心,促进业务工作拓展。
6、建立完善的房屋租赁管理档案,做好各种信息记录,及时做好各种反馈。
7、在开展业务的同时,选择可靠客源,尽量了解租客的身份,职业等基本 情况,杜绝各种不务正业及违法犯罪分子落脚于小区内。
8、每月做好租赁业务评估分析,掌握各种工作动态。
9、该专项工作开展后,前两个月暂作为方案试行期,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地改善和完善本方案的操作办法;从第三个月起,根据各小区租赁业务及动态情况,下达相应指标任务,将指标任务与相关工作人员的绩效相挂钩(标准待定)。
10、服务收费标准
★免费为业主提供代办代租赁服务;
★在推介成功后,暂定按月租金20%一次性收取服务费, 300元封项,中介费由租客负担。
11、方案推广阶段:
★ 筹备阶段(10天):20**年4月20日--4月30日;
★ 试行阶段(2个月):20**年5月1日--6月30日;
★ 正式推行阶段:20**年7月1日起。
以上方案,当否?敬请上级审核批示。
附件:1、“房屋租赁代办服务流程图” 1份
2、宣传推广的“温馨提示” 1份
3、公安机关的《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1份
4、公安机关的《治安责任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