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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物业劳动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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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物业劳动条例

  经典物业劳动条例

  一、用工原则

  本公司用工标准永远是"任人为贤"、"唯才是用",以公开招聘、择优录用为基本原则。

  二、体检

  在正式录用前,须经公司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三、试用期

  凡被录用的新员工,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即确定岗位,转为合同制员工。凡不称职或不符合要求者,试用期一旦结束,立即予以辞退,建立辞退说明书。

  四、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6天、每天7.5小时(不包括用餐、更衣时间)工作制。

  2.员工工作班次由所在部门根据需要安排。

  3.超时工作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综合部备案,由部门经理视工作情况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或给予劳动报酬(主管以上管理人员除外)。

  五、薪金

  1.公司实行下发薪制度,每月31日汇入本人帐户。

  2.公司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

  六、辞退

  若员工违犯公司规定或失职或行为不轨,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直至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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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服务公司劳动管理条例

  物业服务公司劳动管理条例

  一、用工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经营管理及公司的发展的总体设想,因岗定人。并本着尊重人才、知人善任的原则招聘社会上的优秀人才为公司服务。

  二、招聘标准

  公司员工招聘的主要原则是应聘人是否适合或胜任应聘职位而定,并要求应聘人具有所应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为准则。行政人事部及所属部门考核,经物业经理同意后并呈报物业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录用。

  三、入职要求

  1、办理录用手续的员工须交失业证(就业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毕业证及相关的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并交验证件正本。

  2、入职新员工必须真实提供个人身份资料,如实填写职位申请表。如有隐瞒及虚报,一经查实,公司可根据情节轻重酌情给予处罚或辞退。

  3、凡入职公司之员工都需试工两个月(试用期由入职者履行新职日起计算),期间享受有关待遇,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办理员工入职转正手续,正式成为公司员工。试用期间违反公司规定或不称职者,将被随时辞退,而不作任何补偿。

  4、入职新员工,每人需交员工制服押金(具体缴纳标准按员工工服管理规定相关条款执行)。

  5、员工入职给予发放工服,工服管理按照公司《工服管理规定》执行。

  6、试用合格正式办理员工入职转正手续,从正式录用之日起,入职员工在公司中承担一定的职务或工种工作,拥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享受本公司同类人员薪金等级。

  7、公司劳动合同分临时合同工和合同制员工两种,签订期限一般为一至三年。

  四、培训

  员工是企业中最重要的资源,在职培训是人力资源最重要的投资,物业管理培训是提高公司人员素质的重要手段。

  1、新员工的培训,使其对公司基本概况、公司规定、礼貌礼仪有初步的了解。

  2、通过培训,使新员工对公司保安、消防、设备维修保养、岗位责任有初步的认识。

  3、在职员工的培训,先对其能力和素质进行综合检查、考核、对于不足之处,逐项进行培训。

  4、对各工种(客户管理、维修技工、保洁员、绿化工、保安、家政服务)的员工每年两次加强操作熟练程度的培训。

  五、辞职

  1、员工在合同期内,因个人原因而需辞职时,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报告公司行政人事部。

  2、员工因故辞职时,首先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交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再送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

  3、员工无论以何种理由提出辞职申请,自提出之日起,仍需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一个月。

  4、员工辞职申请批准后,交清其所经手工作、资料、文件、器材、工具等,再到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

  六、辞退

  1、因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的员工。

  2、触犯有关守则或犯重大过失之员工,公司有权解雇。

  3、因公司业务经营或管理方针变更而产生冗员,公司有权裁减员工,但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

  4、触犯国家有关条例、法规,或在社会上严重违法的员工,公司即行开除,且不承担其行为所造成的任何后果。

篇3:花园物业员工手册:劳动条例

  花园物业员工手册:劳动条例

  第四章 劳动条例

  4.1 劳动制度

  根据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管理处所录用的员工均实行劳动合同制。

  4.2 招聘原则

  管理处招聘员工的原则,在于申请人是否符合招聘职位的条件,并以该职位的实务知识作为考核录用的标准。

  4.3 受聘手续

  4.3.1所有员工都必须按管理处相关规定,提供个人身份的资料、文件及近期体检合格表等,并且办理入职手续。

  4.3.2 员工在申请职位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详实正确,如有隐瞒及虚报,一经查实,管理处可根据情节处罚或解除劳动关系。

  4.4体格检查

  员工入职前必须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合格后,方能被录用。员工体检将每年进行一次。

  4.5工作时间

  管理处实行定时工作制及综合计时制的工作制度。

  4.6超时工作

  如有工作需要,管理处可要求员工超时工作。超时工作按国家相关规定给予补假或发放加班工资。(部门主管及以上级员工除外)

  4.7升职

  管理处将尽量提升胜任的员工至较高职位。升职主要依据员工的工作表现、业务水准、品德及学识等。晋升后首三个月属试升性质,试升期满后而工作表现满意,则由管理处委任该职。

  4.8发薪方式

  员工薪金于每月日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帐汇入员工工资帐户或以现金形式支接发放员工。

  4.9工资调整及工资分类

  管理处将视各员工之工作表现调整员工工资。根据不同部门、不同职位、不同责任而作出审核及决定。

  4.10调职

  根据实际情况,管理处将按照有关政策调整员工工作岗位。

  4.11辞职

  4.11.1员工在合同期内,因有特殊情况而要辞职时,须提前三十天申请或以一个月工资代替通知期,经同意后,方能办理辞职手续,但不发补偿金。若员工未按上述规定而擅自离职,管理处将按国家及管理处的规定进行处理,并扣回一个月工资以代替通知期。

  4.11.2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须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或以七天的工资代替通知。

  4.12解聘

  4.12.1员工在服务期犯有重大过失,管理处绝对有权随时辞退该员工,而不作任何补偿。

  4.12.2倘因管理处业务调整或管理方针有变而产生冗员,管理处有权裁减人数,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有关员工,并按《劳动法》规定予以补偿。

  4.13停职

  如有需要调查、核实后再处理的事件,当事员工有可能收到停职通知书。在停职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待处理决定完毕后,再补发扣除的款项或按处理决定执行。

  4.14劳动合同续约

  行政人事部将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致函与员工,与员工商讨续约事宜。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办理续约手续。

篇4:物业公司劳动管理条例(十二)

  物业公司劳动管理条例(十二)

  一、用工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经营管理及公司的发展的总体设想,因岗定人。并本着尊重人才、知人善任的原则招聘社会上的优秀人才为公司服务。

  二、招聘标准

  公司员工招聘的主要原则是应聘人是否适合或胜任应聘职位而定,并要求应聘人具有所应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为准则。行政管理部及所属部门考核,经主管同意后并呈报物业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录用。

  三、入职要求

  1、办理录用手续的员工须交失业证(就业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毕业证及相关的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并交验证件正本。

  2、入职新员工必须真实提供个人身份资料,如实填写职位申请表。如有隐瞒及虚报,一经查实,公司可根据情节轻重酌情给予处罚或辞退。

  3、凡入职公司之员工都需试工三个月(试用期由入职者履行新职日起计算),期间享受有关待遇,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办理员工入职转正手续,正式成为公司员工。试用期间违反公司规定或不称职者,将被随时辞退,而不作任何补偿。

  4、入职新员工,每人需交员工管理费300元(分三个月从工资中给予扣齐)。

  5、员工入职给予发放工服,工服管理按照公司《工服管理规定》执行。

  6、试用合格正式办理员工入职转正手续,从正式录用之日起,入职员工在公司中承担一定的职务或工种工作,拥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享受本公司同类人员薪金等级。

  7、公司劳动合同分临时合同工和合同制员工两种,签订期限一般为一至五年。

  四、培训

  员工是企业中最重要的资源,在职培训是人力资源最重要的投资,物业管理培训是提高公司人员素质的重要手段。

  1、新员工的培训,使其对公司基本概况、公司规定、礼貌礼仪有初步的了解。

  2、通过培训,使新员工对公司保安、消防、设备维修保养、岗位责任有初步的认识。

  3、在职员工的培训,先对其能力和素质进行综合检查、考核、对于不足之处,逐项进行培训。

  4、对各工种(客户管理、维修技工、保洁员、绿化工、保安、家政服务)的员工每年两次加强操作熟练程度的培训。

  五、辞职

  1、员工在合同期内,因个人原因而需辞职时,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报告公司行政管理部。

  2、员工因故辞职时,首先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交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再送公司行政管理部审核。

  3、员工无论以何种理由提出辞职申请,自提出之日起,仍需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一个月。

  4、员工辞职申请批准后,交清其所经手工作、资料、文件、器材、工具等,再到公司行政管理部办理离职手续。

  六、辞退

  1、因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的员工。

  2、触犯有关守则或犯重大过失之员工,公司有权解雇。

  3、因公司业务经营或管理方针变更而产生冗员,公司有权裁减员工,但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

  4、触犯国家有关条例、法规,或在社会上严重违法的员工,公司即行开除,且不承担其行为所造成的任何后果。

篇5:旭日花园物业劳动条例

  1、员工招聘 本公司招聘员工的主要原则:

  a)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b)视乎受聘者是否具有适合应聘岗位职位的素质及培养潜质,以及对该职位的实务知识的了解,工作经验及操作技能、技巧为考核准则。由行政人事部及用人部门进行考核。

  c)员工之亲属及朋友以及关系户之推荐亦需按正常程序进行,原则上员工之直系亲属不适宜在公司共事,特殊情况由管理处主任批准方可录用。

  2、体格检查

  员工必须在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取得合格健康证,方可正式录用。凡发现员工患上传染性疾病的,公司将要求员工停职治疗直至康复,确保公司及客户的卫生安全。

  3、试用期

  自签定临时合同之日起,各员工均需通过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将作出评估,而工作表现令人满意的,在员工本人亦同意下,(www.pmceo.com)将会由公司录用成为正式合同制员工,亦由行政人事部安排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书》。若表现未如理想,而员工本人亦同意,可适当延长试用期(但不超过六个月),或不予续约。

  4、试用期合同的解除(试用期满者按《劳动合同》规定处理)

  试用期合同的解除:普通员工、文员、技术员,在解聘三日前通知;秘书、主任及以上级别的,

  在解聘七日前通知。

  (一)由公司提出

  a)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未能符合公司录用条件或违反公司规定;

  b)员工患病或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二)由员工提出

  a)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

  b)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公司违反劳动安全及卫生条件恶劣;

  c)公司不履行试用期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危害员工合法权益。

  5、个人资料

  员工的档案将由行政人事部保存,包括家庭地址、电话号码、婚姻状况、主要家庭成员等等,如情况有变动,应即知会行政人事部,如没有将正确的资料呈报,则有可能引致日后损失应有的权益。

  另外,员工如有培训结业或接受教育进修者须将情况通知公司,以便在公司内出现工作机会时予以考虑。

  个人资料通常只限于员工所在部门的经理或以上级管理人员在需要时查阅。

  6、工作时间

  根据国家有关劳动规定,公司实行每星期工作时间为40小时/人,目前执行每周工作时间为5天,每天工作时间为7.5小时(不包括1.5小时用餐时间),超时工作采用每月集中补休处理,各部门可根据工作性质需要,自行规定工作班次或轮班,员工需按规定时间准时上、下班。

  7、膳食安排

  员工需按部门安排轮班外出用餐,用餐时间为1.5小时(办公室员工适用)。

  8、薪酬制度

  (1)员工薪酬将每月发放一次,通常在指定日期(次月10号)发放,发放办法由公司决定,员工需亲自签收工资单。

  (2)员工工资在试用期过后会有所调整,幅度则根据公司确定其担任的职位以及试用期间工作表现而厘定其升幅。

  (3)各职级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各类补贴或浮动工资等,基本工资不低于深圳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4)公司将视经营状况及员工之工作表现而考虑按年调整员工薪金。

  (5)凡每年12月底已入职满半年的员工可获双薪。

  (6)计算方法:(12月份工资/12)×工作月数=双薪

  注:工作月数不满一个整月的,不予计算。

  双薪的发放办法和计算依据,以公司的最新办法为准。

  9、超时工作补偿

  当有工作需要,经公司安排认可而超时工作,公司补偿相应的假期或工资,加班超过一小时才可获超时工作补偿,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每月的累积加班时间均不应超过36小时,如公司有紧急需要、有对公司营运影响或损害公众利益的情况下,要求员工超时工作,将不受此限(注: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只补发工资,不予补假)。

  (1)员工必须征得部门经理同意方可加班,未经同意的加班不给予补偿,经理须合理判定是否需要加班。

  (2)公司有权要求员工加班,除因特殊原因经部门经理批准外方可不加班,员工应积极配合公司安排。

  (3)原则上公司会以补假(三十天内安排)形式安排补偿,凡补假累积超过十五天的,除管理处主任批准外,超过部份将视同自动放弃补假。员工申请补假仍须征得部门经理批准方可进行,具体程序与申请事假相同(见有关事假规定)。

  (4)计算加班费公式:(基本工资÷20.92÷8)×系数×加班工时数

  系数值为: 普通工作日: 1.5

  星期六、日(对轮班者除外): 2

  法定假期: 3

  10、晋升与调职

  公司对员工提供晋升及横向发展的机会,只要努力进取,公司将按需要考虑员工的晋升与调职,具体程序:由部门经理向行政人事部推荐或提议,经行政人事部评估考核,再经管理处主任批准,晋升后首三个月属试用性质,试用期满后,若工作表现满意,则由公司正式委任该职。

  11、辞退

  (1)员工若触犯公司制度或有违法行为或失职,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或即时辞退,而不作任何补偿。

  (2)若因业务变更或其它原因需要裁员时,公司有权裁减人员,公司辞退员工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或以相同时间内按公司规定的方法计算的薪金作代

  通知金。

  12、辞职

  工作未满三天而提出辞职者,公司将不予支付工资。

  试用期内,www.pmceo.com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三天或七天向行政人事部递交辞职申请书(试用期满后则须提前一个月)或相等的代通知金,经有关部门经理及管理处主任批准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下列手续后方可离开公司,及领取最后一次工资。

  i)交还员工证。

  ii)交还工作制服。

  iii)交还所领用的锁匙。

  iv)交还所有领用的工具或文具。

  v)交还预支款项或备用金。

  vi)管理人员应向接替同事交代清楚所有的工作。

  vii)办理退出宿舍手续。

  13、自动辞职

  凡未办理辞职手续而连续三天不上班的员工,将作自动辞职处理,不予结算最后一次工资。

  14、员工培训

  (1)员工均需接受公司之职前及在职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不予转正及晋升,直至补考合格为止。

  (2)员工需接受由有关单位组织的专业知识及劳动技能的培训。

  (3)员工接受培训,其费用由公司报销的,培训证书需交由行政人事部代为保管。

  (4)参加培训的员工,必须培训完毕后在公司服务1-2年(视报销金额而定),未满服务年限而辞职的员工,需缴交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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