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XA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801

XA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XA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 管理原则:

  '严格的管理'是向广大业户提供满意服务和公司获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强有力的保证。为此,公司制订出内部管理的原则,以保障正常的运作秩序。

  本公司在内部管理中,将严格贯彻以下之十大原则:

  一、统一指挥原则:各级员工都必须执行公司总经理的决策,接收公司总经理的统一领导。

  二、层级管理原则:每一级员工在工作中必须听从直接上级指挥或上级授权人员的命令,各级管理人员只对直接下级拥有指挥权。

  三、分工负责原则:每一个员工按照分工对自己分担的业务工作负全面的责任。

  四、责、权、利连带原则:每一个员工的责任、权限、利益三方面连带生效。

  五、命令服从原则:每一个员工必须执行其直接上级的命令。

  六、督导工作原则:各部门及人员要接受并配合公司授权监督部门或人员的督查和指导,对工作中的偏差要及时采取纠正措施进行改进。

  七、民主参与原则:每一个员工对本部门及公司经营与管理均享有建议权和监督权。

  八、友好协作原则:在不影响本部门正常运作前提下,各部门有尽可能为其他部门提供协作的责任。

  九、特殊授权原则:任何情况下,每一个员工都必须接受本公司授权人员的指挥。

  十、奖优惩劣原则:每一个员工的功绩都将受到奖励,其过失也将受到应有的惩处。

  第二节:员工聘用 :

  本公司招聘员工的主要原则是依据应聘者是否适合应聘岗位职务的素质和培养潜质,并以该职位人员应具有的实务知识和操作技能作为考核准则,'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申请人首先必须如实填写《员工入职申请表》,经面试、培训合格后方可聘用。

  申请人接到公司行政人事部的通知后按期到公司报道。

  一、聘用程序

  (一)大型规模招聘:如组建新的服务中心或其他原因,招聘规模较大、人数较多时,由行政人事部和用人部门制定完整、细致的招聘方案,经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二)平时增补员工:

  1、由用人部门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

  2、由行政人事部按申请表的内容要求,安排招聘事宜。

  (三)应聘人员填写《员工入职申请表》。

  (四)由行政人事部安排相关人员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笔试及现场操作演示等必要的考试评议。

  (五)初步合格后,应向招聘人员讲解、出示有关规章制度、工资待遇等有关规定。

  (六)通知应聘人员按期到公司报到,参加培训和岗前学习。

  二、员工入职 :

  (一)被招聘的员工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到公司报到。

  (二)报到时,需向行政人事部提交个人资料。

  (三)员工必须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无误。其内容(地址电话、婚姻状况、教育程度等)若有更改,应立即通知行政人事部。

  (四)员工提供的个人资料,若一经发现属虚报或伪报,公司有权立即将其辞退。

  三、试用期

  (一)凡新入职本公司的员工,一般须经3个月的试用。若员工所在部门总经理(主任)认为有必要时,也可将试用期酌情延长(但延长期不超过3个月);表现优秀、业绩突出者,报请公司批准,将试用期酌情缩短。

  (二)员工在试用期内倘若不称职或触及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有权随时将其辞退。

  (三)试用期满后,员工经所在部门考核,确认其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由部门填具《员工转正申请表》,经公司批准,员工将转为正式聘用工;不胜任岗位工作的立即予以辞退。

  四、薪金

  (一)公司薪金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和效率优先三大基本原则以及根据高效、简单、实用原则,在工资分配管理中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所在岗位在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相对价值、员工贡献大小等因素确定。

  (二)员工薪金按照岗位类别和职位高低,并依据公司的薪金管理办法确定。

  (三)员工只有在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公司制度和规定的情况下方能领取薪金。

  (四)对违反工作制度和纪律的行为,将采取薪金罚扣机制

  (五)员工薪金发放按月进行,当月工资在次月10日支付,支付日若适逢节假日,公司可视情提早或推后支付,时间不超过一周。

  (六)员工在职因为工作调动和岗位晋升,薪金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将按规定进行调整。

  五、膳食

  公司职工食堂向当班员工提供中、晚两餐,其中护卫员包吃两餐,其他只提供一份中餐。

  五、工装及配发用品、工具

  (一)员工工作服装由公司统一制作或购买,员工需交纳一定比例的服装押金及按比例个人交纳一部分,具体标准由公司统一规定。

  (二)员工工作期间必须按规定着装,员工未按规定使用造成服装损坏的应当赔偿。

  (三)员工离职时,应将所配发的服装上缴,并事先清洗干净,上缴时公司将收取整理和消毒费用。

  (四)公司所配发的用品、工具,员工签字认领,个人保管好,造成遗失和损坏照价赔偿,员工离职时,应将配发的用品、工具清点好一并上缴公司。

  六、工作时间及节假日

  (一)员工的工作时间根据公司的具体规定执行。

  (二)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元旦1天、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和春节3天,共10天法定节假日,当与工作时间和内容要求冲突时,应执行管公司规定。

  (三)如因工作要求加班加点,员工应当服从公司安排。

  六、劳动合同的签订

  (一)正式调入公司的员工,需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需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合同期为1年。

  (三)在合同期内所发生的劳动纠纷,均按合同有关条文处理。

  第三节 职务任免:

  公司考察任免干部遵循'任人为贤、量材而用'的原则,并提倡管理干部能上能下。对各级主管以上职务的任免由部门负责人研究提出,经总经理签发职务任免令生效,工资随职务变动。

  第四节 岗位变动及晋升

  一、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调动员工的岗位,被调动的员工应服从安排。

  二、各部(室)主管在调动其管辖内员工时报公司核准后方可调迁。

  三、公司跨部门调动员工由总经理批准签发调动令。

  四、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应按指定时间到行政人事部办理调动手续,及时到新岗位工作。

  五、员工工作表现优异、成绩突出者可申请晋升,填写《岗位晋升申请》后,由部门组织审查合格报公司领导批复后,可按公司规定晋升晋级。

  第五节 员工离职

  一、 被招聘员工在试用期内要求辞职,必须提前7天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如在转为正式聘用工后要求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二、如员工未能向本公司提出足够的时间后没办妥交接手续,擅自离职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三、合同期内,如属本公司之原因辞退员工,则提前1个月通知本人并按劳动部门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四、凡辞职或辞退之员工必须在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后再领取工资。

  五、若本公司因业务变更或其他原因而产生富裕劳动力时,本公司有权决定裁减员工。被裁减人员应服从安排,不得提出无理要求,公司将会提前1个月通知并按劳动部门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第六节 请休假制度及假期待遇

  一、请休假制度

  (一)员工请休假,先由本人填写请假单,并按管理权限逐级审批后,方可休假。

  (二)未经批准或未办理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请假期满,要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室销假手续。如需延长假期,必须先向所在部门领导申请,并通知行政人事部,按事假处理,否则,将按旷工处理。

  (四)员工请休假归来后,应及时到相关部门进行销假,否则按延休假处理。

  二、员工请休假

  (一)事假:员工没有充分正当理由,不能请事假,有特殊原因需请假,必须先提交书面申请。请事假1天由部门主管审批;请事假1天以上由物业总经理审批;请事假3天以上(含3天),由物业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病假:员工请病假必须持由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单。 请病假3天以内由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报服务中心经理批准;3天以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一般应在病休前将病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急诊除外)。 病假证明和手续不齐备的,按事假处理;如发现弄虚

  作假,按旷工处理。遇本人重病或住院等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请假,事后再到行政人

  事部补办病假手续。

  (三)婚丧假: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死亡时,经行政人事部核准后,报物业总经理批准可休婚假3天、晚婚假定10天、丧假3天

  (四)产假:女职工应于休假前15天持有所在部门领导签署的请假单到行政人事部核准后,可享受产假90天,属晚婚者增加优待假15天,办理了独生子女手续(需在子女出生后3个月办证)者增加优待奖35天。

  (五)工伤假:员工在工作时间受伤,应立即送至就近医院治疗,并通知部门主管或物业总经理或总经理,事后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填写事故报告,经部门主管审查后,报请物业总经理酌情处理。非因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导致受伤,其休假时间将按国家劳动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各类假期待遇

  (一)事假:请事假期间,不予发放工资;事假不得连续超过5天,当年请事假不得超过10天,否则公司可视情予以辞退处理。

  (二)病、伤假:3天内发放全额工资,3天以上不发放工资,病、伤假不得连续超过10天,当年病、伤假不得超过20天,否则公司可视情予以辞退处理。

  (三)员工因工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当年累计休假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按以下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工龄不满3年者,按本人工资60%的标准支付;满3年而不满5年者,按本人工资70%的标准支付;满5年及以上者,按本人工资80%的标准支付。

  (二)婚丧假、产假、工休假、公假:在批准的假期时间工资、奖金照发。

  第七节 培训

  每一个员工从入职之日开始,就必须接受不同程度的培训,以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公司也将根据各岗位的需要,安排不同的培训内容,帮助员工提高业务知识、专业技能和工作效率,培训遵守以下规定。

  一、因工作需要可参加各类培训班和专业进修。参加培训或进修的内容,原则上要与本人从事的专业相关,以业余时间为主,不能影响本职工作。

  二、因业务需要,要求参加各类培训或进修的,均要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填报外培审批表,公司领导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三、经公司领导同意,参加培训(进修)的公司员工,其学费、报名费、资料教材费用等本人支付,也可根据员工的服务态度和工作成绩,签订培训合同,待获得相关培训证书后交公司报销培训费用,对违反培训合同的培训人员,公司有权收回相关培训证书,并按规定要求员工进行赔偿。

  第八节 考核

  为了及时地掌握每个员工的动态,公正、合理地评价员工,从而为员工的奖励、晋级、调整、迁升提供客观依据,公司建立正常的人事考核制度。考核分为试用期及年终考核。

  一、试用期考核

  聘用员工试用期满由试用部门负责考核。如试用部门认为必要延长时间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员工表现事实情节,报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延长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如试用部门认为可予转正,应附转正申请表、定级审批表,报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

  二、年终考核

  (一)年终考核于每年12月底举行,考核年度为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试用期人员不参加考核:

  (三)公司年终考核将相关知识笔试与评议和技能测试及有关平时的工作表现结合起来对员工的德、绩、能、勤分细目考评,以各细目分数评出等级;

  (四、考核不合格予以辞退。

  第九节 奖惩制度

  为增强公司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创造性并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员工给予应有的惩处,公司在管理中将严格贯彻'奖优罚劣'的基本方针,即:'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小过即改,既往不咎'、'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服务中心行政奖罚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与此配合补充实施。

  一、奖励

  (一)奖励条件:

  1、有功表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将酌情给予奖励:

  2、对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企业效益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3、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有显着成绩的;

  4、在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使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取得显着效益的;

  5、为公司节约资金和能源的;

  6、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7、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8、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的;

  9、见义勇为,舍己为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的;

  10、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情况;

  (二)奖励形式:

  1、口头或通报表扬;

  2、记功;

  3、晋升工资或晋级;

  4、通令嘉奖;

  5、授予荣誉称号。

  6、在给予上述奖励的同时,可发给一次性奖金。

  (三)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直接上级将事迹书面报告和《奖惩记录表》呈报公司行政人事部,经公司总经理签署后执行。

  二、处罚

  (一)过失种类: 员工过失分甲、乙、丙三类,触犯其中任何一条都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甲类过失:

  (1)上班迟到、早退的;

  (2)非因工作需要,上班时间会客聊天或长时间占用电话的;

  (3)拖延执行上级命令的;

  (4)不按规定着装的;

  (5)有其他不道德的行为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乙类过失:

  (1)代人打卡或迟到、早退当月累计达3次以上的;

  (2)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尚未造成经济损失的;

  (3)当值时擅自离岗、睡岗或干私活的;

  (4)私藏、私拿公司各种物品占为己有或违反规定浪费、损坏、丢失公物的;

  (5)涂改或伪造医生证明书、各类工作记录表格的; ;

  (6)没有尽职及时报告事故的;

  (7)使用不文明语言的;

  (8)服务态度差,遭业户合理投诉的;

  (9)一切有碍生产安全和公共秩序行为的。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丙类过失:

  (1)连续矿工2天以上或1年内累计旷工4天以上的;

  (2)贪污、受贿、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违章指挥或隐瞒工作过失造成事故或损失的;

  (4)损坏设备、工具造成经济损失的;

  (5)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或公开拒绝执行上级命令的;

  (6)服务态度差,当年累计被客户投诉3次以上或损害客户利益的;

  (7)公司发生紧急情况时不参与救护或逃离现场的;

  (8)参与打架斗殴、寻衅闹事,造成人员伤亡的;

  (9)其他严重违犯公司规定的。

  (10)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二)处罚方式:

  1、口头警告:仅限于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由部门领导发出;

  2、书面警告:员工如有重复触犯甲类过失或首次触犯乙类过失的行为,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记录表》列明违纪事实、处理意见,经见证人或违纪人签名、物业总经理签署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并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3、员工从收到'警告通知书'后1年内,如能认真改过、积极工作,经所在部门领导提出,物业总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可取消书面警告处分。

  4、降级、撤职、罚款:员工违规,有所在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奖惩记录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在给予其他各项处分的同时,可一并给予降级、撤职或一次性罚款处分,也可单独给予这类处分并要求作书面检查。

  5、辞退或开除:员工受书面警告处分后再次出现同类过失,公司有权立即给予其辞退处分;对触犯丙类过失者,给予开除处理。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记录表》,经公司行政人事部对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并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对无理取闹、纠缠或恶意报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员工,公司将其交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员工如触犯国家法令法规,除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制裁外,公司有权随时予以辞退,如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

篇2:P房地产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P房地产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总则

  1.0目的

  1.1为了实现对公司员工的科学管理,做到队伍精简、素质优化、办事高效、流动灵活,促使公司顺利进步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手册。

  1.2公司人事管理原则是“以人为本、以德为先、量才使用、内外选拨、鼓励竞争”。坚持德才兼备、用才之能的用人标准,通过培训开发、激励、挖掘员工潜力。

  1.3人事管理工作要坚持任人唯贤、公正合理、廉洁奉公的原则,努力搞好人才吸纳、挖潜人力资源,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为公司的发展作出贡献。

  2.0人事管理职责

  2.1公司人事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在行政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2.2人事管理主要工作职责:

  2.2.1拟定公司的人事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2.2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员工的人事、劳资、福利待遇进行监督管理;

  2.2.3负责员工的招聘、录用、考核、调配和任免辞退等工作;

  2.2.4组织新员工入职培训和员工业务技能培训等;

  2.2.5承办公司员工社会保险和其它福利事宜。

  3.0员工的权利与义务

  3.1公司员工享有下列权利:

  3.1.1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3.1.2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3.1.3休息、休假的权利;

  3.1.4接受业务知识培训的权利;

  3.1.5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3.1.6提出申诉和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3.1.7法律规定的其它劳动权利。

  3.2公司员工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3.2.1遵守职业道德;

  3.2.2遵守法律和法规;

  3.2.3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3.2.4公正廉洁、克已奉公、服从命令、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3.2.5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声誉和利益;

  3.2.6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2.7执行劳动安全规程;

  3.2.8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义务。

  4.0职位及编制

  4.1在公司确定的架构内,根据工作需要,遵循因事设岗、因岗定编的原则确定各类职务及编制数量。

  4.2公司设下列职务:

  4.2.1管理人员职级划分:

  4.2.1.1一级总经理

  4.2.1.2二级副总经理级副总经理

  4.2.1.3三级总经理助理级总经理助理

  4.2.1.4四级公司部门经理

  级部门经理

  4.2.1.5五级部门主管、主办会计级部门主管

  4.2.1.6六级部门主管副职、办公室干事级部门副主管

  4.2.1.7七级员工级一般员工

  4.3公司总部机构的增减和编制变化由总经理批准。

  5.0聘用

  5.1公司除由董事会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外,所有职位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

  5.25.2被录用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5.2.1年龄:三十五岁以下(有特殊才能可适当放宽条件);

  5.2.2文化程度:大专学历以上(有特殊才能可适当放宽条件);

  5.2.3司机等后勤人员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5.2.4基本素质要求:

  5.2.4.1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作风正派;

  5.2.4.2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进取精神;

  5.2.4.3具有职业道德,能保守公司秘密;

  5.2.4.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

  5.2.5经过必要的测评过程且确信其具有相关岗位的工作能力;

  5.35.3录用职员按下列程序进行:

  5.3.1用人部门向办公室提出用人书面申请并经总经理同意;

  5.3.2办公室通过参加招聘会、在新闻媒体上发布招聘广告、在人才信息网络查询或由个人推荐等方式进行初选;

  5.3.3对初选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学历、职称、仪容仪表、言谈举止、性格及在原单位的表现等)

  5.3.4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公开考试(心理素质、反应能力、写作能力等);5.3.5对考试合格人员由用人部门进行素质、工作能力与业务知识方面的考核;

  5.3.6考核合格者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

  5.3.7总经理批准后,办公室通知办理入职手续;

  5.3.8自应聘人员递交应聘资料或公司组织面试之日起,公司将于15日之内将聘用与否的决定明确回

  复应聘者,以示尊重;

  5.4未被录用者递交的复印资料不予退还,由公司存办公室要随时了解试用情况。

  5.5被录用员工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5.5.1履历表;

  5.5.2健康诊断书(健康证或体检合格报告);

  5.5.3最终学校的毕业证书;

  5.5.4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

  5.5.5照片(三个月内近照)二张;

  5.5.6身份证复印件;

  5.5.7与原单位已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

  5.5.8户口不在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

  5.5.9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材料。

  5.6试用:新入职的员工,必须进行一至三个月试用。试用期间,由部门负责在以下几方面对其进行考核:

  5.6.1是否具有敬业精神;

  5.6.2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及胜任工作;

  5.6.3是否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5.6.4是否以公司利益为重;

  5.6.5在试用期间,是否有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

  5.7试用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5.8新员工转正(或取消录用)程序:

  5.8.1由员工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考核意见(取消录用由部门负责提出)报公司副总经理后由办公室发出正式任用或者是取消的通知,并由办公室备案存档。

  5.8.2正式任职后,由办公室定期(每月)向所在部门了解其工作情况,并根据员工特长适当调整岗位。

  5.9所有聘用人员除总经理特批可免试用外,都必须经过一至三个月的试用后才可正式录用。

  5.10试用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可转为正式员工,公司根据其工作能力和岗位重新定级定职,并给予其享受正式员工的各种待遇。

  5.11公司各部门人员不许将自已的家属介绍、安排到公司,属特殊情况的需总经理批准,且介绍人必须立下保证书。

  5.12公司各部门必须制定人员编制,编制的制定和修改的权限在办公室,用人必须控制在编制范围内,超编需上报总经理批准。

  5.13公司各部门需增员时,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内部员工引荐的条件相当的也需参加考试,合格才获准聘用,引荐人在被推荐人录用前必须立下保证

  5.14试用人员一般不宜担任经济要害部门的工作,也不宜安排到具有重要经济责任的工

  5.15试用员工在试用期内以是否敬业、是否遵守制度、是否符合岗位要求为考核标准。试用不合格的可视情况延长试用期或不予正式录用。

  5.16转正员工可根据其工作业绩、表现,从发挥其特长、专业潜力合理安排岗位职级。

  6.0职务升降、任免

  6.1为了激励员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做到奖勤罚懒,公司实行员工职务(或工资)升降制度。

  6.2公司员工职务(或工资)晋升,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晋升员工职务,原则上按照规定的职务序列逐级晋升。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的,可越级晋升。

  6.3员工晋升职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6.3.1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具备很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6.3.2工作成绩突出,有超过现任职务的工作能力;

  6.3.3具备拟任职务的资格条件;

  6.3.4年度考核达到优秀。

  6.4员工晋升工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6.4.1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有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6.4.2胜任工作,在工作中能起模范作用;

  6.4.3年度考核达优秀或称职。

  6.5公司员工由总经理任免。

  6.6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任职:

  6.6.1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或提前合格的;

  6.6.2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担任新职务);

  6.6.3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变化的。

  6.7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免职:

  6.7.1岗位变动晋升或降低职务的(免去原职务);

  6.7.2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三个月的;

  6.7.3业绩平平,工作不称职的;

  6.7.4违反法律、法规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6.7.5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6.7.6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变化的。

  6.8公司员工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程序予以降职(降薪)或辞退员工的职务(或工资)升降。

  6.9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6.9.1非领导职务的升降,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及工作能力提出申领导职务的升降由公司领导职务层根据其工作业绩提出意见;

  6.9.2按照升降职务(或工资)所要求的条件由办公室进行审核并将结果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审批;

  6.9.3由办公室书面通知本人并办理相关手续。

  6.9.4办公室根据公司员工职务的升降,按照相关规定调整其工资档次,并书面知会财务部门。

  6.10职务任免程序:

  6.10.1非领导职务的升降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及变动情况提出书面申请交办

  6.10.2办公室进行考核并将结果上报总经理;6.10.3总经理审批后,正式行文生效。

  7.0离职

  7.1离职方式: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开除等。

  7.2公司员工辞职,须提前一周向本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在接到申请一周以内予以审批。审批期间,申请人不得擅自离职。

  7.3对违反规定擅自离职的员工,给予开除处分。若给公司造成经济

  损失,由公司依法追究其责任。

  7.4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7.4.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篇3: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办法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

  第二章 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服务承诺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 工作守则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六、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七、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九、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十、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十一、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十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公司总部: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

  第十五条: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在卡上签字或书面说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管签字证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主管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二、旷职(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处。

  3、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奖金。

  4、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发给资遣费。

  第四章 待遇

  第十七条: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第十八条: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资、奖金和补贴。

  第十九条:月薪工资在次月15日前发放或存入员工在内部银行的帐户。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第五章 休假

  第二十条:按国家规定,员工除星期日休息外,还享有以下有薪假日:元旦:1天(元月一日) 春节:3天(农历初一、二、三)劳动节:1天(五月一日) 国庆节:1天(十月一日)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第二十一条:一般员工连续工龄满二年时间后,每年可获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6天,工龄每增加一年假期延长2天,最长15天。员工探亲假期间,原待遇不变。

  第二十二条:探亲可以报销火车硬座票及长途汽车票,此外超支由本人负责。未婚员工探亲只能探父母,已婚员工探亲只限探配偶,每年限一次。

  第二十三条:夫妻在同一城市工作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的路费报销,可以享受假期。连续工龄每满四年可报销一次探望父母的路费,不另给探亲假。

  第二十四条:春节休假或探亲的员工,不在15天休假以外再增加春节假,在公司工作的职工按国家定假安排休息。需安排加班或值班的按规定发给加班工资或值班补贴,如安排补休,则不计发加班工资和值班补贴。

  第二十五条:对于放弃休假或探亲假的员工,公司给予其应休假当月全部收入的奖励。

  第六章请假

  第二十六条:员工请假和休假可分为八种,其分类、审批及薪资规定见本制度附表。

  第七章加班

  第二十七条:加班费的计算:一般员工加班工作时间记为员工的有效工作时间,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100%计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有效工作时间按实际加班工作时间的两倍计算,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200%计算。

  第二十八条:责任人员平时加班工作时间,经部门经理认有效工作时间,不计发加班工资,在考核月度奖金中加以考虑。

  第二十九条:员工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就其加班时间按旷职(工)论处。

  第八章出差

  第三十条: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第三十一条: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纪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第三十二条:公司对出差的员工按规定标准给报销费用和交通费用。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见公司的意见办理。

  第三十三条: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叙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

  第九章培训

  第三十四条:为提高公同工的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第三十五条: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进入公司的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第三十六条: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第三十七条: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达到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第三十八条: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在相应的《员工培训登记卡》上,《员工培训登记卡》由人事部保存在员工档案内。

  第三十九条: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全额报销学杂费、部分报销学杂费、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等支持。

  第十章调职

  第四十条: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第四十一条:各部门主管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职相称”。

  第四十二条: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一月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第十一章保密

  第四十三条: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 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第四十四条:员工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是意见涉及公司的,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

  第四十五条: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第四十六条: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第四十七条: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第四十八条: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十二章考核

  第四十九条:员工考核分为:

  一、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三个月)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正式录用。

  二、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进行,通用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表由人事部与经理室共同拟制及修订,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部门经理负责拟制及修订。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每6个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员每三个月考核一次,特殊人员可由主管和副总经理决定其考核的密度。

  第五十条: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总经理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对公司的评价、薪酬及奖励、调职的依据。

  第五十一条: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行为。

  第十三章奖惩

  第五十二条: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三种:

  一、嘉奖:由员工的直属主管书面提出,部门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二百元的现金或纪念品

  二、表彰: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一千元的或纪念品,同时由总经理签署表彰证书。

  三、特别奖:由员工所在部门的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及相关委员会评议后,总经理批准,并由人事部备案,每年公布一次,员工除奖给一定额度的奖金和发给由公司总经理签署的证书外,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晋升1-3级工资。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一、品性端正,工作努力,按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务者。

  二、培训考核,成绩优秀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六、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七、发现职责外的危机处理,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第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一、对销售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二、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三、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四、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五、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六、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别奖:

  一、兢兢业业,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者。

  二、热情为用户服务,经常得到用户书面表扬,为公司赢得很高信誉,成绩突出者。

  三、开发新客户,市场销售成绩显著者。

  四、对有其它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第五十六条:员工的惩罚分为五种:

  一、罚款:由主管或有关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员工所属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批评:由员工的主管或有关人员书面提出,报部门备案。

  三、记过:由员工所属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审核、批准,报人事部执行,并下达通知,受记过者同时扣发当月奖金。

  四、降级:由员工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审核批准后报人事部执行。

  五、除名:由员工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一、工作时间,擅自在公司推销非本公司产品者。职责所需,经批准者不在此限。

  二、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四、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六、不按规定穿着或佩带规定上班者。

  七、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八、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九、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十、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十一、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十二、公司明文规定其它应处罚款或批评的行为。

  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擅离职守,致公司受较大损失者。

  二、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三、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四、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

  五、一个月内旷工职(工)累计达二日者。

  六、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者。

  七、其它重大违反规定者。

  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级:

  一、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同类业务或在其它兼职者,或在外兼营事务,影响本公司公务者。

  二、一年中记过二次者。

  三、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第六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一、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

  二、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三、在公司内赌博者。

  四、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

  五、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六、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七、一年中已降级二次者。

  八、无故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旷职累计达十二日者。

  九、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十、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十一、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十二、故意泄露公司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十三、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十四、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十五、参加非法组织者。

  十六、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十七、其它违反法令、规则或规定情节严重者。

  第十四章福利

  第六十一条: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意外医疗保险,其自理。

  第六十二条:公司为一般员工办理意外医疗保险,其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六十三条:公司可为员工临时安排住房(外地户口或市内交通不便者),员工按成本支付租金。

  第六十四条:本公司依据有关劳动法的规定,发给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第十五章资遣

  第六十五条: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对员工予以资遣:

  一、停业或转让时。

  二、业务紧缩时。

  三、不可抗拒力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员工的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

  五、员工对所担任的工作确不能胜任,且无法在公司内部调整时。

  第六十六条:员工资遣的先后顺序:

  一、历年平均考绩较低者。

  二、工作效率较低者。

  三、在公司服务时间较短,且工作能力较差者。

  第六十七条:员工资遣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者,随时通知。

  二、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十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十五日前通知。

  四、在公司工作在三年以上者,于二十五日前通知。

  第六十八条:员工自行辞职或受处罚被除名声,不按资遣处理。

  第六十九条:员工资遣,按下列规定发给资遣费:

  一、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者,按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工资。

  二、在公司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二年者,发给其资遣当月的工资。

  三、在公司连续工作二年以上未满五年者,发给其资遣当月2倍的工资。

  四、在公司连续工作五年以上者,发给其资遣当月3倍的工资。

  五、若因公司亏损、破产或其他意外重大事故导致不能正常经营,资遣费的发给标准依临时董事会研究制定的决定执行。

  第十六章辞职

  第七十条: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具“辞职申请”经主管报公司批准后,办理手续。并视需要,开给《离职证明》。

  第七十一条: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责任人员辞职,根据职级的不同,需提前2-3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第七十二条:辞职的手续和费用结算,按公司文件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章生活与娱乐

  第七十三条:公司向员工提供部分生活用具,并有组织地开展一些娱乐活动,以满足员工的基本需要。

  第七十四条:公司鼓励员工自己解决住房问题,并适当向新员工提供住宿以减轻员工的实际困难。

  第七十五条:员工租住公司住房时按实际价格交纳房租、水电费、管理费及共它费用。

  第七十六条:公司若提供膳食服务,将按实际价格向员工收取餐费。

  第七十七条:公司反对员工生活上的腐化,禁止员工加入打麻将之类的消磨意志的活动和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的活动。

  第十八章安全与卫生

  第七十八条:本公司各部门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

  第七十九条: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及卫生各项规定,以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安全。

  第十九章附则

  第八十条:有关办法的制定:有关本公司员工的(1)考核(2)职位职级晋升(3)年终奖发放(4)荣誉(5)退休(6)抚恤(7)各种津贴给付等,其方法另行订之。

  第八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总经理办。

  第八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