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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辖区工作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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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辖区工作票制度

  物业辖区工作票制度

  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其方式有下列两种:填用工作票;口头或电话命令。

  2、填用工作票的工作为: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控制屏和低压配电屏、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转动中的发电机上的工作。

  3、其他工作用口头或电话命令。口头或电话命令必须清楚正确,值班人员应将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人操作记录簿中,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一遍。4、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二份,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错别字、漏字需修改时,应字迹清楚。两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须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值班员收执,按值移交。值班员应将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记入操作记录簿中。

  5、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完全措施应一次做完。

  6、事故抢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应记入操作记录簿内。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做好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监护,即: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指示牌。

  7、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检修期为限。

  8、需要变更工作班中的成员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

  9、工作票签发人由强电管理员担任。工作负责人和允许办理工作票的值班员(工作许可人)由强电组长或资深技工担任。

  10、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1)工作票签发人:工作必要性;工作是否安全;工作票上所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

  (3)工作许可人: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负责检查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做详细补充。

  (4)工作班成员:认真执行安全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安全规程及措施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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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社区(大厦)配电运行工作票管理制度

  社区(大厦)配电运行工作票管理制度

  一、工作票填写规定

  1.工作票必须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票中计划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设备双重名称和接地线装设地点这四项不准涂改,其他如有必要改动也不得超过三处,且改动后的字迹应保持清晰。

  2.工作票中安全措施不能使用"注意安全"、"保持足够安全距离"、"严格执行规程"等笼统词句,而要确切的交代清楚。

  3.工作内容和任务栏内的设备应填写"双重名称"。

  4.工作地点保留的带电部分和补充安全措施必须写清写明详细间隔和地点,不准含糊其词。

  5.工作票上装设接地线的编号与工作结束时拆除接地线的编号必须完全一致。

  6.工作票上所有签名必须亲笔,不准代签。

  二、办理工作票许可手续的基本程序

  1.接收工作票,并进行登记;

  2.审查工作票的内容是否和现场运行方式相符;

  3.根据工作票的要求填写装设现场安全措施操作票;

  4.填写工作票的有关内容(已装接地线栏在接地线装好之前不得填写);

  5.审查操作票正确后,布置现场安全措施,装设接地线;

  6.填写工作票的有关内容(主要是"装设接地线"一栏及"应挂标示牌和应设遮拦");

  7.工作许可。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应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作的安全措施,以手触试,证明检修设备却无电压,并向工作负责人交待现场的带电部位和注意事项,然后同工作负责人分别在工作票上签名,完成上述许可手续,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三、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的基本程序

  1.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清扫整理现场后撤离。

  2.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进行现场验收。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设备外观检查、设备操作试验、有无遗留物件、工作场地卫生等。

  3.检修交底记录。双方经现场检查认为无问题后,检修负责人应先口头向值班员讲清所修项目、修试情况、修试结果和遗留缺陷,然后在变电所设备检修记录薄上(一次设备大、小修记录或继电保护工作记录)做好详细明确的结论性记录。

  4.工作终结。值班人员检查记录符合要求后验收签章,做出评价结论,然后会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签上时间和姓名。

  5.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结束,拆除所有接地线、临时遮拦和标示牌,并得到值班负责人的许可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四、口头或电话命令工作票的要求:

  因某种紧急或特殊情况,工作票签发人不到现场时,可以

  用口头或电话发布检修工作命令,变电所工作许可人应逐条将其记录在运行日志上,其内容包括:

  1.工作负责人、工作班成员姓名;

  2.工作内容;

  3.应拉断路器和隔离开关;

  4.应采取的安全措施,运行和检修人员注意事项;

  5.工作许可人姓名,口头或电话命令发布人姓名。

  五、工作票的保管和移交

  工作票一式两份,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执拿,一份留在配电室按值移交,当值人员应将工作票号码、工作内容、许可工作时间及工作结束时间记入运行日志。工作票所列检修内容当日不能完成的,每天收工时工作负责人应将工作票移交给值班员,次日开工前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后再进行工作,以确保检修工作的质量和安全。已结束的工作票,保存至少三个月。

篇3:小区物业维修部工作票制度

  小区物业维修部工作票制度

  一、目的

  规范维修人员在电气设备上倒闸、工作程序,确保倒闸维修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园管理处维修值班人员的值班管理。

  三、职责

  1、配电值班人员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2、工程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

  四、工作流程

  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其方式有下列两种:填用工作票,口头或电话命令。

  2、填用工作票的工作为: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控制屏和低压配电屏、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转动中的发电机上的工作。

  3、其他工作用口头或电话命令。口头或电话命令必须清楚正确,值班人员应将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人操作记录簿中,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一遍。

  4、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二份,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错别字、漏字需修改时,应字迹清楚。两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须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值班员收执,按值移交。值班员应将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记入操作记录簿中。

  5、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完全措施应一次做完。

  6、事故抢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应记入操作记录簿内。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做好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监护,即: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指示牌。

  7、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检修期为限。

  8、需要变更工作班中的成员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

  9、工作票签发人由工程主管担任。工作负责人和允许办理工作票的值班员(工作许可人)由主管或资深技工担任。

  10、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⑴、工作票签发人:工作必要性;工作是否安全;工作票上所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⑵、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

  ⑶、工作许可人: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负责检查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做详细补充。

  ⑷、工作班成员:认真执行安全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安全规程及措施的实施。

篇4:物业工程部工作票制度(10)

  物业工程部工作票制度(十)

  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其方式有下列三种:填用甲种工作票;填用乙种工作票;口头或电话命令。

  2.填用甲种工作票的工作为: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3.填用乙种工作票的工作为: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控制屏和低压配电屏、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二次结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转动中的发电机上的工作。

  4.其他工作用口头或电话命令。口头或电话命令必须清楚正确,值班人员应将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人操作记录簿中,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一遍。

  5.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二份,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错别字、漏字需修改时,应字迹清楚。两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须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值班员收执,按值移交。值班员应将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记入操作记录簿中。

  6.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完全措施应一次做完。

  7.事故抢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应记入操作记录簿内。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做好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监护,即: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指示牌和装设遮拦。

  8.甲、乙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检修期为限。

  9.需要变更工作班中的成员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

  10.工作票签发人由强电管理员担任。工作负责人和允许办理工作票的值班员(工作许可人)由站长担任。

  11.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a)工作票签发人:工作必要性;工作是否安全;工作票上所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b)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

  c)工作许可人: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负责检查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做详细补充。

  d)工作班成员:认真执行安全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安全规程及措施的实施。

篇5:工程管理部工作票制度(8)

  工程管理部工作票制度(八)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程管理部所管理范围内维修操作规程,适用于工程管理部强电专业人员

  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术语

  工作票制度

  1工作票是准许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书面手续。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工作票方式有下列三种。

  1.1填写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范围如下:

  1.1.1在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高压电气设备(包括线路)上工作。

  1.1.2进行其它(如二次回路等)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技术措施的工作。

  1.2.填写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范围如下:

  1.2.1在带电设备的外壳上以及带电线路杆塔上的工作。

  1.2.2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箱)、低压干线以及运行中的变压器室内的工作。

  1.2.3二次结线回路上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工作。

  1.2.4转动中电动机的励磁回路和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1.2.5核相工作。

  1.2.6变配电室内进行非电气作业。

  1.3.其它工作用口头或电话命令:

  口头或电话命令,必须清楚正确,值班人员将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录,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

  2.以下几种工作可以不填写工作票

  2.1事故紧急抢修工作。

  2.2用绝缘工具做低压测试工作。

  3.一个负责人,一个班组,在同一时间内只能执行一张工作票。

  4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整个变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工作,有两个及以上分组同时交叉作业时,按组填写工作票,并由主管担任总负责人。分组负责人应向总负责人要令,得到工作许可后方可进行工作。工作完毕后,分组负责人应向总负责人交令,由总负责人收回工作许可令后统一送电。

  5工作过程中,需要补充工作项目,必须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许可人的同意。如增加或改变安全措施时,应另填写工作票,并将安全措施及补充工作项目告知全体工作人员。

  6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好后,应由工作签发人签发。工作负责人不得签发工作票。

  7.工作票所列的各种工作人员及相关的安全责任

  7.1工作票签发人为工程部经理,其安全责任为:

  7.1.1工作必要性。

  7.1.2工作是否安全,工作票上所填写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7.1.3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7.2.工作负责人为强电专业主管或指定人员,主要是填写工作票及作为现场监护人,其安全责任为:

  7.2.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7.2.2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制度。

  7.2.3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安全完备和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7.2.4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

  7.2.5工作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7.3.工作许可人为在变配电室内工作是值班员,其它部位工作为指定人员担任,其安全责任为:

  7.3.1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7.3.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7.3.3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7.3.4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7.3.5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7.4.工作成员的安全责任为:

  7.4.1认真执行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7.4.2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得相互兼任。

  8工作票填写应清楚整洁,不得涂改。

  记录

  《第一种工作票》

  《第二种工作票》

  附加说明:

  1.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起草、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2.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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