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物业公司目标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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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目标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物业公司目标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 目的

  规范物业管理公司的各级目标管理工作,确保公司的总体工作目标的实施。

  2 适用的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的各部、各级目标管理工作。

  3 职责

  (1)公司董事会负责同公司总经理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负责总经理目标管理的考评、评价和监管工作。

  (2)公司总经理负责同各部门经理、各管理处经理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负责部门经理、各管理处经理目标管理的考评、评价和监管工作。

  (3)管理处经理负责同管理处各部门主管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负责管理处各部门主管目标管理的考评、评价和监管工作。

  4 程序要点

  (1)目标管理的基本作业流程

  a 总经理同董事会签订公司总体目标管理责任书

  b 总经理将工作目标分解成部门和管理处理目标

  c 各部门、各管理处经理同总经理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d 管理处各部门主管同管理处经理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e 每季度检查一次目标的实现状况

  f 一个管理周期(一年或一个任期)结束后对目标状况进行评价

  (2)物业管理公司总体目标的制定与总经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签订。

  a) 每年年底(或每一任期结束)前,公司总经理应召开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结合董事会的工作要求和公司的实际管理状况拟定出第二年(或第二个任期)的公司总体业理工作目标:

  ★ 制定目标的基本要素:

  --目标均应为量化目标,非量化的目标不应列入;

  --目标应具有可考评、可检查、可评价性;

  --分目标应与总目标保持一致。

  ★ 目标的分类

  --按物业管理目标的内容分,可将目标分为管理质量目标、服务质量目标、经营利润成本目标;

  --按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层次分,可将目标分为公司总体工作目标、部门工作目标、管理处总体工作目标、管理处分部门工作目标;

  --按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时序分,可将目标分为长期目标(5~10年)、中期目标(2~4年)、年度目标、季度目标。

  ★ 制定物业管理总体工作目标时应考虑的因素:

  --达到的目的;

  --必要的工作环境(人力、物力);

  --以往的经验教训;

  --物业管理公司的实际工作状况;

  --必要的责、权、利状况。

  ★ 总经理应当综合考虑上述各种因素后再制定管理公司的总体工作目标。

  ★ 公司总经理就公司次年(或次任期)的物业管理公司总体工作目标以及为保证工作目标所必需的权、责、利同公司董事会进行积极的协商讨论。

  ★ 协商讨论一致后由公司总经理代表物业管理公司同董事会签订《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通常由以下内容构成:

  ★ 公司总体工作目标:

  -- 管理目标;

  -- 服务目标;

  -- 经营目标。

  ★责任人(总经理)的权利、义务;

  ★公司董事会的权利、义务;

  ★目标考评的方法和考评依据;

  ★目标完成情况的奖罚措施;

  ★其他。

  (3) 物业管理公司总体工作目标的分解

  a) 公司总经理同董事会签订完毕《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后,为确保公司总体工作目标得以实现,应当将公司总体工作目标进行有效分解。

  ★将工件目标的一部分分给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

  ★将工作目标一部分分给各管理处。

  b) 公司总经理在分解完工作目标后,应当召开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充分讨论目标分解后的公司权利、责任、利益的分配与直辖市问题,直到各方达成共识。

  c) 公司总经理同机关各部门经理、各管理处经理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书的内容结构如下:

  ★工作目标;

  ★责任人(经理)的权利、义务;

  ★公司的权利、义务;

  ★目标考评的方式和考读音的依据;

  ★目标完成情况的奖罚措施;

  ★其他。

  d) 管理处可以将本管理处的工作进一步分解至管理处各部门。由管理处经理同各部门主管进一步签订分解目标管理责任书,方法同上。

  (4) 目标的日常监管

  a) 公司总经理每季度末应就目标的完成情况向董事会作工作汇报。公司董事会应每季度对公司目标的完成情况作出评价和指示。

  b) 公司各部门经理、各管理处经理应每月末向总经理作工作目标小结汇报;公司总经理应对各部门经理、各管理处的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工作状况)作出评价和指示。

  (5) 目标完成情况的结果验证和奖罚

  a) 一个管理周期(一年)或一个任期结束后,董事会应当对公司的总体工作状况即目标完成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和验证。公司总经理、管理处经理也应对公司各部门、各管理处、管理处各部门的总体工作状况即目标完成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和验证。

  b) 依据公司总体目标的完成情况,公司董事会应当依据同公司总经理签订的《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兑现对公司和公司总经理的奖惩。

  c) 依据各部门、各管理处的目标完成情况和公司总体状况,公司总经理应当依据同公司各部门、各管理经理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兑现对各部门员工、经理的奖罚。

  (6) 目标管理责任书、评价验证报告书、奖罚情况记录均应统一在公司归档长期保存。

  5 记录

  6 相关支持文件

  公司所有标准作业规程。

  7 附录

  (1) 《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仅供参考)

  (2) 《物业管理处经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仅供参考)

  附录一:

  年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目标管理责任书(仅供参考)

  为确保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计划目标得以实现,经董事会与目标责任人(总经理)共同商讨,已确定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年度工作责任目标,并由目标责任人代表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确认。

  1 责任目标

  (1) 管理目标

  a) 全年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注:"重大安全事故"是指:

  ★因失职或玩忽职守引发的员工死亡事故;

  ★因失职或玩忽职守引发的公司重要财产报废、损毁事故;

  ★因失职或玩忽职守引发的火灾事故;

  ★因失职或玩忽职守引发的水浸事故;

  ★因失职或玩忽职守引发的恶性治安事件。

  b) 所辖物业设施设备的使用完好率达98%以上。

  c) 员工上岗培训合格率100%。

  d) 员工对企业的满意率达85%以上。

  e)导入ISO900质量体系建立健全标准化管理。

  f) 其他各项指标在 年 月 日前达到《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考评标准》中优秀住宅小区的各项管理指标。

  (2) 务项目标

  a) 住户对管理服务工作的满意率达95%以上。

  b) 员工对饭堂服务工作的满意率达95%以上。

  (3) 经营目标

  a) 全年各项开支控制在预算指标内。

  b) 全年实现经营利润 万元。

  2. 为保证上述责任目标的实现,公司衽总经理负责制,责任人(总经理)的权力如下:

  (1)人事管理权

  a)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含)、部门经理(含)、管理处经理(含)以下各级员工的组阁权、奖罚权、任免权、解聘权。

  b)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部经理的任免、调配、解聘、奖罚的建议权。

  c)编制范围内员工招聘录用决定权。

  d)工薪标准范围内的调薪决定权。

  (2) 财务管理权。日常经营管理资金预算范围内的支出决定权、借款审批权、费用报销审批权

  (3) 管理决策权

  a)主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

  b)组织实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工作标准、工作程序、管理制度。

  c)主行召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各类工作会议。

  d)组织管理评审。

  e)审批各类经济合同。

  (4) 申请支持权

  a) 依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进展情况申请专项经营管理资金和其他资金支持。

  b)申请修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和人员定编。

  c)申请业务支持

  3 申请人的义务

  (1)接受董事会的统一领导。

  (2)向董事会作工作汇报。

  (3)确保责任目标的逐步实现。

  (4)自觉接受 董事会监控、考评、检查。

  (5)每月5号前按时上报财务报表和其他工作报表。

  (6)每月5号前组织目标评估,质量评审,进度、质量考评和员工绩效考评。

  (7)积极配合董事会完成其他专项工作。

  (8)保证公司各个标准作业规程的贯彻执行。

  (9)保证公司操作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

  (10)保证员工的生活、工作秩序。

  (11)保证员工的整体操作技能和工作质量。

  (12)为公司培养人才。

  (13)向董事会交纳风险抵押金。

  4 董事会的权力

  (1)有对公司动作状况(工作进度、标准、质量、成本等指标)抽查、检查、监督的权力。

  (2)有对目标责任人、副总经理、财务部经理的任免权、解聘权、调配权。

  (3)有要求责任人出示、收集、解释各类数据、报表、原始凭据、记录的权力。

  (4)有对公司财务动作状况的审计权、监控权。

  (5)有对目标责任人的绩效考评、奖罚权。

  (6)专项事件的调查权。

  5.董事会的义务

  (1)及时提供合适的业务支持。

  (2)提供信息支持。

  (3)提供资金支持。

  6.目标考评

  (1)董事会定期(不定期)监控、审计、检查物业管理公司资金的动作、成本和其他财务工作。检

查标准、办法依据待业法规和公司的财务规定。

  (2)董事会负责目标责任田人的绩效考评。考评标准办法依据本目标 管理责任书。

  7. 目标奖罚

  (1)公司责任人(总经理)必须依照双方确认的工作计划完成本责任书所列的各项目标。

  (2)如果工作目标完成,则公司可按董事会的奖金分配方案对员工发放奖金,其中目标责任人可提取公司经营利润的 %作为个人奖金。

  (3)如果本责任书所列三类目标不能全部完成,则每偿能完成其中一项指标,扣减项目责任人的25%目标奖金,直至扣除全部奖金,并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

  (4)若发生不可抗力而致使责任目标无法完成,则本目标责任书失效,遗留问题由董事会与目标责任人共同处理。

  8 管理责任书一式四份,董事会存档两份,目标责任人一份,物业管理公司存档一份。

  9.未尽事宜,由目标责任人同董事会协商解决,补充条款与本责任书具有同等效力。

  10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1.本责任书解释权在董事会。

  目标责任人签署: 董事长签署:

  日期: 日期:

  附录二:

  年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处经理

  目标管理责任书(仅供参考)

  为确保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处计划目标得以实现,经公司与目标责任人(管理处经理)共同商讨,已确定 物业管理处年度工作责任目标,并由目标责任人代表 物业管理处签署确认。

  1.责任目标

  (1)管理目标

  a) 全年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注:"重大安全事故"是指:

  ★ 因失职或玩忽职守引发的员工死亡事故;

  ★ 因失职或玩忽职守引发的公司很重要财产报废、损毁事故;

  ★ 因失职或玩忽职守引发的火灾事故;

  ★ 因失职或玩忽职守引发的水浸事故;

  ★ 因失职或玩忽职守引发的恶性治安事件。

  b)所辖物业设施设备的使用完好率达100%以上。

  c)员工上岗培训合格率100%以上。

  d)员工对管理处的满意率达90%以上。

  e)2000年年底前,获得"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小区"称号。

  (2) 服务目标

  a)住户对管理服务工作的满意率达95%以上。

  b)员工对饭堂服务工作的满意率达95%以上。

  (3) 经营目标

  a) 全年各项开支控制在 万元以内(详见《预算明细表》<略>)。

  b) 全年实现经营利润 万元。

  2. 为做主上述责任目标的实现,责任人(管理处经理)的权力如下;

  (1)人事管理权

  a)对物业管理处班组长(含)以下各级员工的组阁权、奖罚权、任免权、解聘权(财务人员除外)。

  b)对物业管理处副经理、部门主管/副主管、财务人员的任免、调配、解聘、奖罚的建议权

  c)编制范围内临时工的招聘录用决定权。

  d)工薪标准范围内的调薪建议权。

  (2) 财务管理权

  日常经营管理资金600元以风的支出决定权、借款审批权。(3) 管理决策权

  a)主持物业管理处的日常管理工作。

  b)组织实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目标、工作标准、工作程序、管理制度。

  c)主持召开物业管理处的各类工作会议。

  d)审核管理处各类经济合同。

  (4) 申请支持权

  a)依据物业管理处的工作进展情况申请专项经营管理资金和其他资金支持。

  b)申请修改物业管理处的组织架构和人员定编。

  c)申请业务支持。

  3.责任人的义务

  (1)接受公司的统一领导。

  (2)向公司作工作汇报,

  (3)确保责任目标的逐步实现。

  (4)自觉接受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监控、考评、检查。

  (5)每月5号前按时上报财务报表和其他工作报表。

  (6)每月5号前组织目标评估,质量评审,进度、质量考评和员工绩效考评。

  (7)积极配合公司完成其他专项工作。

  (8)保证管理处各个标准作业规程的贯彻执行。

  (9)保证管理处的操作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

  (10)保证员工的生活、工作秩序。

  (11)保证员工的整体操作技能和工作质量。

  (12)为公司培养人才。

  (13)同公司交纳风险抵押金。

  4. 公司的权力

  (1)有对管理处的运作状况(工作进度、标准、质量、成本等指标)抽查、检查、监督的权力。

  (2)有对目标责任人及以下各级员工的任免权、解聘权、调配权。

  (3)有要求责任人出示、收集、解释各类数据、报表、原始凭据、记录的权力。

  (4)有对管理处财务运作状况的审计权、监控权。

  (5)有对目标责任人的绩效考评权、奖罚权。

  (6)专项事件的调查权。

  5. 公司的义务

  (1)及时提供合适的业务支持。

  (2)提供信息支持。

  (3)提供资金支持。

  6. 目标考评

  (1)公司财务部定期(不定期)监控、审计、检查物业管理处资金铁运作、成本和其他的财务工作。检查标准、办法依据待业法规和公司的财务规定。

  (2)公司品质部负责目标责任人的绩效考评。考评标准办法依据公司绩效考评相关标准作业规程和本目标管理责任书。

  7.目标奖罚

  (1)管理处责任人(经理)必须依照双方确认的工作计划完成本责任书所列的各项目标。

  (2)如果工作目标完成,则管理处可按公司的奖金分配方案对员工发放奖金,其中目标责任人可提取管理处经营利润的 %作为个人奖金。

  (3)如果本责任书所列三类目标不能全部完成,则每不能完成其中

一项指标,扣减项目责任人的25%目标奖金,直至扣除全部奖金,并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

  (4)若发生不可抗力而致使责任目标无法完成,则本目标责任书失效,遗留问题由公司与目标责任人共同处理。

  8. 本目标管理责任书一式四份,公司行政部存档二份,目标责任人一份,物业管理处存档一份。

  9. 未尽事宜,由目标责任人同公司协商解决,补充条款与本责任书具有同等效力。

  10.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1.本责任书解释权在公司。

  目标责任人签署: 日期;

  总经理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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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辖区服务标识标准作业规程

  物业辖区服务标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服务标识的使用与设置,为小区住户的居家工作生活提供方便。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各类服务标识的设置、使用、控制工作。

  3.0职责

  3.1各部门经理负责各类服务标识设置、使用的实施工作。

  3.2人事行政部负责对各类服务标识的管理进行审核、监控。

  4.0程序要点

  4.1服务标识的使用、设置范围。

  凡在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中容易引起识别错误或不方便住户生活、不便于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的地方均应设置和使用服务标识。

  4.2常用标识的种类。

  4.2.1服务人员的标识。

  (1)物业管理公司各类管理人员均着不同颜色、式样统一的服装,包括护卫人员、清洁工、花木工、管理员、机电维修工和办公室文员、管理人员。

  (2)各类服务人员在当值工作时必须佩戴统一的工作卡。工作卡应明显标识出该工作人员的姓名、编号、工种、岗位职务和投诉电话,便于住户识别、记忆。工作卡的配戴方式详见员工服务管理。

  4.2.2各类服务场所的标识。

  (1)公司机关和人事行政部及下属各部门的大门均设置有醒目的门牌和指引牌。门牌要求制作精美、标识出公司或部门名称、结实耐用;指引牌要求精美雅致、清晰指引出方向或位置、结实耐用。

  (2)客户服务中心、会所、泳池、网球场等公共服务场所门前及内部均设有统一、完善的标识系统。要求做到使住户(客人进入公共场所寻求服务、消费时无须再询问即可完成全过程。

  4.2.3各类服务产品的标识。

  (1)提供给住户的《住户手册》或其他公开文件,如通告、公告、通知均应明确标识出发文部门、适用范围和必要的沟通、服务电话。

  (2)提供给住户的各类有偿服务产品,在提供给住户时,均应让住户有明白的签收、验收记录;均应在提供产品时标清送货、出货部门、时间、使用说明,以免误用。

  4.2.4所管理的各类物业标识。

  (1)各类房屋用楼号、单元号、楼层号、房间号标牌予以识别。

  (2)整个小区的街道、方位均用标识牌标明街道名称、小区方位。管理公司在每个托管小区用区域示意区的形式在小区明显位置标识出小区的建筑构成和方位;

  (3)各类设备房如变配电室、水泵房、停车库等均用标识牌清晰标识出名称。

  4.2.5特殊场所、环境的标识:

  (1)消防箱、消防栓、消防管道用红色标识,且在消防箱上喷有“119”报警电话提示。

  (2)紧急疏散通道用消防疏散照明指示灯标识出通道位置及逃生方向。

  (3)重点设备如电梯用标识牌标识出其位置及使用注意要点。

  4.2.6项目部替顾客(住户)保管的物品均用标签、标牌标明其贮存场所以免混淆。

  4.2.7设备设施标识:

  (1)配电室(高低压)必须用标牌标识,并注明“非工作人员请勿入内”的要求,高压配电柜必须悬挂“高压危险”字样;

  (2)中央空调机组、水泵房机组必须标明机组机号;

  (3)凡有使用范围限制的设备、设施应采用标识牌明显标识出限制使用的范围;

  (4)因设备检修而影响到住户日常工作、生活时,维修人员应当在工作现场明确标识如“电梯维修”等警示。

  4.2.8停车场及泊车位和行驶限制速度,以标示牌、车位线和禁停线予以标识。有建筑高度限制车辆最大高度的,应在建筑物车辆通过位置作限高的标识。

  4.3标识的设置要求。

  4.3.1便于观察。

  4.3.2便于识别。用图形和符号进行的标识,图形和符号应符合相关的标准或通用法则。

  4.3.3便于实施。

  4.3.4不易被人为因素变动其标识的内容和位置。

  4.3.5具有可追溯性:

  (1)需要进行追溯的标识应具有惟一性,如编码、编号、日期、来源、相关人员签名等;

  (2)有追溯性要求的标识(如记录、合同、单据、凭证)不允许有非授权的涂改。

  4.4标识的设置制作程序。

  4.4.1相关使用、责任部门提出设置申请。

  4.4.2人事行政部进行审核。

  4.4.3审核通过后报总经理审批。

 


 4.4.4批准后由经营部对外联系制作。

  4.5标识的日常管理。

  4.5.1项目部每月应当将本项目所有标识的使用情况进行至少一次普查,并将结果记录于项目部每月的工作小结中。

  4.5.2对于有追溯要求的记录等标识由经办部门或公司保存,保存期详见各个具体工作的规程。

  5.0相关记录表格

  6.0相关支持性文件

篇3:物业公司印章管理标准作业规程(5)

  物业公司印章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五)

  1.0目的

  规范印章的刻制、用印、借用、保管与废止工作。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各类印章的管理。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公司印章使用的审批并承担审批责任。

  3.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印章使用的审核并承担审核责任。

  3.3项目部经理负责本项目印章使用的审核并承担审核责任。

  3.4财务部经理负责财务专用章的管理并承担管理责任。

  4.0程序要点

  4.1印章刻制

  4.1.1部门/人事行政部经理提出印章刻制申请,并提供印章图案及要求。

  4.1.2副总经理审核印章图案是否美观及合法,要求是否符合规定。

  4.1.3总经理审批,加注审批意见,责令人事行政部办理。

  4.1.4人事行政部按总经理的意见拟出刻制公章证明文件,并负责刻制。

  4.2公司行政印章的使用。

  4.2.1部门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并附盖章文件原件。

  4.2.2部门负责人审核。

  4.2.3报人事行政部经理审复核工业,总经理审批。

  4.2.4人事行政部登记,并核对公章、文件份数。

  4.2.5人事行政部盖章并留存原件一份。

  4.2.6财务部使用印章时,由财务部直接报总经理审批后用印,并做好登记。

  4.3借用

  4.3.1部门提出书面借章申请。

  4.3.2部门负责人审核借章用途是否属实及其可靠性,原则上公章不携带出公司。

  4.3.3总经理审批。

  4.3.4人事行政部行政部收到经审批同意的申请后,方可借出公章并登记。

  4.3.5公章必须在归还日期前完好地交还人事行政部。如果超时归还,需附书面说明并由部门经理确认后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4.3.6财务部携带公章出公司时,由财务部直接报总经理办理审批手续。

  4.4损坏、丢失处理。

  4.4.1印章丢失后,必须立即书面写出报告,部门经理审核确认后,报人事行政部登记。

  4.4.2人事行政部及时将报告转给总经理给出审批意见,由公司予以备案,须予以登报声明的由人事行政部办理。

  4.4.3公司按行政奖罚的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予以行政处罚。

  4.4.4使用部门提出重新刻制申请,并经审批、刻制。

  4.5印章的废止

  4.5.1相关部门提出废止印章意见书。

  4.5.2总经理审批。

  4.5.3公司发出收回废止印章通知并派专人收回。

  4.5.4公司核对废止章记录归档。

  4.6印章的保管。

  4.6.1印章由专职人员保管,财务部印章由财务部专职人员保管。

  4.6.2用印前必须履行用印手续。

  5.0相关记录表格

  5.1《印章使用登记表》文件编码:

篇4:物业公司文书管理标准作业规程(4)

  物业公司文书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四)

  1.0目的

  规范文件分类、编号、拟制、审批、用印、收发处理工作。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及下属项目、部门的文书管理工作。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所有发文审批。

  3.2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文件的拟制与审核。

  3.3人事行政部负责公司文件格式及内容的审核打印、文号管理、用印管理、。收发及归档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公文格式。

  4.1.1公文种类。

  (1)按《国家行政公文管理与处理办法》有关规定要求,常用行政文书包括:命令、指令;决定(决议);指示;公告、通告(布告);通知;通报;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计划;总结。

  (2)根据物业管理特点,可引入以下文件类别:

  上行文:请示、报告、计划、总结;

  下行文:批复、决定、通知、通告、通报;

  平行文:函、会议纪要。

  4.1.2文件标题:

  (1)行政发文统一使用以上文件类别,字间距要适当,以清晰、美观为原则;

  (2)标题统一使用2号黑体字,放在公文纸间隔线以下,文号上方居中位置。

  4.1.3发文字号:简称文号,包括机关代字、年号和顺序号三项内容:

  (1)根据发文顺序及发文时间对文件编号。

  (2)物业管理公司文号作为以下统一规定。

  物业公司文号:如:昌达物发〔2000〕15号,是指物业管理公司2000年所发的公司第15个文件。

  (3)文号统一使用5号宋体字,放在文件标题下一行的偏右位置。

  (4)公司文号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管理。

  (5)其他部门发文部门需到人事行政部登记领取文号后,方可发文。

  4.1.4秘密等级和紧急程度,用来确定公文发送方式及办理速度:

  (1)普通文件不加注明;

  (2)秘密文件必须在文件的左上角位置注明“秘密”字样;

  (3)急件必须在文件的左上角位置注明“急件”字样;

  (4)为示区别,一般用红色字体进行标注,统一使用2号宋体字。

  4.1.5主送机关:是指用来处理或答复公文中有关问题和有关事项的机关;

  4.1.6应放在文号下方,正文之上,专行顶格,结尾用“冒号”;

  4.1.7主送机关不止一个时,要按其机关级别的高低、职权范围大小依次排列,中间用“顿号”隔开;

  4.1.8根据文件内容量,一般选择使用4号或小4号宋体字。

  4.1.9正文:是文件的主体部分。文件制发的目的和根据,讲述什么事情,解决什么问题以及办法和要求,都要在正文中阐述清楚:

  (1)正文文字一律自左而右横排;

  (2)要合理地划分段落、正确使用标点符号,每段开头空两个字;

  (3)正文字体与主送保持一致。

  4.1.9附件:通常指随正文发出的补充说明

  (1)如果该文件有附件的,应在正文之下、机关落款的左上侧,专行空两格注明“附件:×××”字样;如果附件较多,还须编上序号1、2、3……末尾用分号,最后一个附件用句号结束;文件无附件的无须注明;

  (2)要写明附件的全称;

  (3)附件字体与正文相同。

  4.1.10落款:指发文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的简称。以总经理的名义发出的,要用负责人姓名(前面冠以职务身份)署名:

  (1)落款一般放在正文(或附件标记)的右下角,相当于书信中具名的位置;

  (2)如果正文恰好占满全页,落款必须放在另页空白纸上时,并在其上面加注一行“(此页无正文)”字样;

  (3)落款字体与正文相同。

  4.1.11日期:

  (1)一般应写发文日期;

  (2)会议通过的文件应写会议通过的日期;

  (3)重要的文件应写签发的日期;

  (4)日期的字体与正文相同,放在落款下面正下方位置。

  4.1.12盖章:是发文机关对文件负责的标志,是文件合法生效的标志,一般情况下文件都应加盖印章(单位经理署名除外):

  (1)盖章应在公文打印校对完之后进行,由管理印章的工作人员经手


并登记;

  (2)印章应盖在落款和年月日中间,即“骑年盖月”位置。

  4.1.13公文文尾:指落款以下的页面部分,位于末页下端,包括:抄送机关、印刷机关、印刷时间和印刷份数等内容:

  (1)公文文尾与文件日期中间应有间隔,一般需用一直线分割以示区别;

  (2)公文文尾字体与正文相同,另行顶格;

  (3)抄送机关是协助或配合主送机关执行任务或需要知道文件内容的机关。对上级机关的抄送叫抄报。先写抄报机关,再写抄送机关;

  (4)印刷时间指开印的时间,印刷机关和印刷时间排在一行,通常用两条黑色横线夹住,与版头遥相呼应;

  (5)印刷份数指的是印刷的总份数,位于底线的偏右侧位置。

  4.2发文办理:包括交拟、拟议、撰写、审核、签发、装订、盖印、发放等工作。

  4.2.1交拟和拟议

  (1)经理将撰写文书的任务和意图明确具体交代给负责草拟文稿的具体部门或人员。

  (2)拟稿人员接受任务后,对所要撰写的文书进行酝酿和构思:

  深入领会意图,掌握其精神实质;

  注意提炼观点,选择材料;

  安排文稿的结构、搭好文件的骨架;

  如对原交拟意图不清或需有重大修正时,须征得交拟人同意,不可擅自做主。

  4.2.2撰写和审核(正规文件须打印,一般情况下,人事行政部负责打印,拟稿人进行校对)。

  (1)拟稿人在拟议的基础上,按照拟议的设计撰写文稿,撰写时应注意:

  不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

  把握各种文书的特点、规律和写作方法;

  坚持观点与材料相统一。

  (2)交拟人对拟稿人的文件进行审核:

  审查文稿内容,看其主旨是否符合交拟原意,是否违法;

  所提的任务、措施或方法是否切实可行;

  所规定的步骤和期限是否恰当;

  主送和抄送单位规定的是否恰当;

  文字中的引语、事例、数字以及专用术语是否正确。

  (3)公司主管经理或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核文件以下内容:

  文稿体式和格式是否完备、规范;

  所用文种和名义是否恰当;

  文字表达是否通顺、清晰、严密,符合标准的,附上《发文审批表》交拟稿部门签署后报总经理审批;不符合的退回拟稿部门。

  4.2.3签发:总经理对签发的文件负有完全责任,应本着负责精神,仔细阅读文稿,实事求是地拟写批语。同意签发的,注明“同意发文”字样后按正常手续办理;不同意的写出具体意见返还人事行政部重新撰写。

  4.2.4盖章和发放:

  (1)盖章部门管理人员依据总经理签准的意见加印:

  总经理未签准的公文一律不能盖章;

  盖章的份数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印发的份数要求盖章;

  须将盖章文件至少保留一份存档(对特殊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对一页以上的重要文件还须加盖骑缝印章。

  (2)发放:发放(装封和发送)工作要迅速、准确、安全:

  发文登记:由人事行政部将要发放的文件进行登记后,依据发送范围(包括:主送单位、抄报部门、抄送部门)填写《文件发放登记表》;

  采用快捷方式(电子邮件、信件或亲自送达)发放文件,并落实收到情况;

  将发放情况登记在《文件发放登记表》中;

  次年二月底将当年的《文件发放登记表》与所发文件底稿移交档案室保管;

  重要文件接收方需签收。

  4.3收文办理:

  包括:收拆、登记、拟办、批办、承办、催办、归档等工作。

  4.3.1收拆:指文书的收到和拆封。

  (1)公司或人事行政部为收拆工作的主要部门。

  (2)凡封套上写明给本机关或办公室收启的文件由人事行政部拆封;写明由人事行政部收启的人事行政部拆封;写明为具体部门或具体人收启的信,由收信部门/人拆封,拆封时应注意:

  检查信封内文件是否齐全,发现问题,要做出必要的记载和及时处理;

  取净封内的文件及附件,注意保持封套和文件的完好;

  急件拆封后要立即登记分送,密件一般交由部门经理拆封。

  4.3.2归档:

  文件办理完毕后,由人事行政部按有关规定办理归档工作。

  5.0相关记录表格

  5.1《文件审批笺》  文件编码: CD/RZ/QR/018

  5.1《文件更改申请单》 文件编码: CD/RZ/QR/019

  5.1《文件发放登记表》 文件编码: CD/RZ/QR/020

  5.2《文件借阅/复制登记表》文件编码: CD/PZ/QR/021

  6.0相关支持性文件

  6.1《国家行政公文管理与处理办法》

篇5:物业公司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5)

  物业公司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五)

  1.0目的

  规范档案的编号、分类、整理、保管及借阅工作。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各类档案的管理。

  3.0职责

  3.1总经理审批档案的借阅申请及销毁清单。

  3.2人事行政部经理监督档案管理的实施工作。

  3.3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4.0程序要点

  4.1档案的编码。

  4.1.1公司、人事行政部编码:

  (1)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编码为:CD(公司名称拼音缩写);

  (2)人事行政部编码为:RZ(人事行政部名称拼音缩写)。

  4.1.2部门编码:

  (1)人事行政部名称编码为:R·Z

  (2)财务部编码为:C·W;

  (3)客户服务中心编码为:K·H;

  (4)环境景观部编码为:J·J;

  (5)工程部编码为:G·C;

  (6)秩序维护部编码为:Z·H;

  (7)品质拓展部编码为:P·Z;

  (8)经营部编码为:J·Y;

  4.2档案的分类

  4.2.1档案的分类,按服务性质和查阅方便的角度可分为以下四类:

  (1)业主档案,包括:

  a、经业主签署后的《业主公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b、经业主签署后的《消防安全责任书》;

  c、《业主家庭情况登记表》;

  d、《业主物品领用登记表》;

  e、《业主入住验房表》;

  f、《装修申请审批表》、《装修安全责任书》、装修设计图纸、原始结构平面图及装修施工队资料;

  g、《违章处理通知单》及处理结果资料;

  h、业主的有关证件复印件;

  i、业主产权确认登记(产权证书);

  j、其他应保存的业主资料。

  (2)工程技术档案,包括:

  a、物业产权资料(项目开发批准报告、规划许可证、投资许可证、土地使用合同、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用地红线图等);

  b、综合竣工验收资料(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布置图、总竖向布置图、建筑、结构、水、暖、电、气、设备、附属工程各专业竣工图及地下管线综合布置竣工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建设消防验收合格证;公共配套设施综合验收合格证书;供水合同;供电协议书、许可证;供气协议书、许可证;有线电视合格证;通信设施合格证;电梯准用证等);

  c、施工设计资料(地质报告书、全套设计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预决算报告书、重要的施工会议纪要、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沉降观测记录、其他可能会影响将来管理的原始记录等)。

  d、设备出厂合格证;

  e、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中文);

  f、设备安装、调试报告;

  g、保修卡、保修协议;

  h、物业接管记录。

  i、其他应保存的工程资料。

  (3)服务档案,包括:

  a、设备台账;

  b、设备运行记录;

  c、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d、设备更新改造记录;

  e、对外经营记录;

  f、各部门运作相关记录,业主违章、投诉、报修处理记录,回访记录,有偿服务记录,社区文化活动记录,达标创优记录,其他相关运作记录。

  (4)行政档案,包括:

  a、行政文件:公司日常运行资料(办公用品资料、物资管理文件)、合同文件(采购合同、多种经营合同、物业接管类各种合同、保险类合同等)、来往文书文件(政府下发文件、公司下发文件、各部门平等文件等)、员工人事档案(员工入职、在职、离职期间与其个人相关的各类记录)。

  b、管理指导文件:质量体系文件。

  c、财务文

件:固定资产类资料,会计报表及账册,审计报表及账册等记录。

  4.2.2档案资料的分类原则:要从档案形成的特点和规律出发,符合档案形成的实际情况,保持档案之间的历史联系,它应具有思想性、科学性、排他性和伸缩性。

  4.3立卷与编制目录。

  4.3.1立卷:就是按照单份文件相互之间的联系和价值大小组合成案卷。档案管理员按以上分类方法,用档案盒(或文件夹)将档案分别立卷。

  (1)根据档案(或文件夹)的规格准备相应的档案标贴纸。

  (2)在档案标贴纸上打印出标准黑1号字体的档案类别名称,其格式一般是由组织机构、名称组成,如: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人事档案:※※※—R·Z—员工档案;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报表:※※※—C·W—报表;

  物业管理人事行政部客户服务中心档案:※※※—K·H—运作档案。

  (3)将制作好的档案标贴纸贴在档案盒(或文件夹)左侧立面距顶部3厘米位置处,并排列在档案柜中。

  (4)将需归档的资料按其所属类别及入档时间先后顺序存放于相应档案盒(或文件夹)内。

  4.3.2制目录:

  (1)档案管理员在档案盒内首页位置准备活页《档案目录》;

  (2)每一份档案在归档时,均需将该份档案登记在《档案目录》(内容包括:序号、文件编号、文件标题、页数、发文单位、发文日期、接收日期、归档编号、备注等项目)中,以便查阅。

  4.4档案的保管期限。

  4.4.1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保存、定期保存两种。

  4.4.2各部门负责人应依据部门工作情况及其部门有关规程,对档案的保存价值进行鉴定及标注。

  4.5档案的保管。

  4.5.1档案保管的工作任务是:

  (1)便于查阅;

  (2)保证档案的安全;

  (3)防止档案的损坏;

  (4)采取修复技术,延长档案寿命。

  4.5.2档案保管的责任部门:

  (1)财务部保管财务档案;

  (2)人事行政部保管公司管理运作档案、设备档案、工程档案、往来文书档案(公司部分)、合同档案、员工人事档案;

  (3)品质拓展部保管ISO9000质量体系文件、资料、质量记录和员工绩效考评档案;

  (4)人事行政部行政内勤保管人事行政部往来文书档案;

  (5)项目部保管本项目工程技术、业主、服务、行政档案;

  4.5.3档案的保管程序:

  (1)各职能部门将需保管的资料经文书处理程序后,移交给档案管理员;

  (2)档案管理员将该资料登记在《档案目录》中,归入相应案卷并统一编号;

  (3)档案管理员定期将《档案目录》输入电脑,以便查询;

  (4)档案原则上保管原件。

  4.6档案的密级

  4.6.1档案的密级分为三级:绝密、机密、普通。

  (1)绝密档案包括:合同、业主档案、公司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形成的档案、财务类档案、其他属绝密的档案。

  (2)机密档案包括:员工人事档案、ISO9000质量体系文件、重要的会议记录(纪要)、物业管理运作档案和其他属机密的档案。

  (3)普通档案包括:设备档案,如运行维修记录;工程档案,如工程图纸;计划总结、通知、通告等普通性文件及其他不属于绝密及机密的档案。

  4.7档案的查阅权限

  4.7.1总经理可查阅公司所有档案。

  4.7.2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可查阅分管工作的档案。

  4.7.3部门负责人可查阅该部门所有档案。

  4.7.4其他人员根据审批查阅有关档案。

  4.8档案的查阅/借阅/复制。

  4.8.1查阅/借阅/复制人到档案室在《文件查阅/借阅/复制登记表》中登记。

  4.8.2档案管理员审核其查(借)阅资格。

  (1)权限内经授权(审批)的按正常手续办理。

  (2)权限外的机密(含)级以上档案,由档案管理员开具《档案查阅/借阅/复制审批单》给查阅人办理审批手续:属部门(财务类除外)的档案,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属人事行政部的档案,由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批;属公司的档案,由总经理审批;财务类的档案也应由总经理审批。

  4.9在档案归还日期前,档案管理员应督促借阅人将档案完好交还档案室。

  4.10须复制档案的,绝密档案报总经理审批;机密档案由分管该项工作的副总经理审批;普通档案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4.11档案的销毁。

  4.11.1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依据档案的保管期限(详见各部门规程)每年编制销毁计划及清单,报人事行政部、公司经理审核。

  4.11.2人事行政部/公司部门经理审核无误后报总经理审批。

  4.11.3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人事行政部/公司指定三名监销人员(档案管理员、公司文员、人事行政部文员)将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销毁。

  4.11.4监销人员确认销毁文件无误签字后,选择安全地点销毁档案。

  5.0相关记录表格

  5.1《文件借阅/复制登记表》文件编码:

  5.3《文件销毁申请单》文件编码:

  5.4《外来文件台账》文件编码:

  5.5《合同台账》文件编码:

  6.0相关支持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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