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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骨干教师培养工作计划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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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骨干教师培养工作计划范本

  中学骨干教师培养工作计划范本

  为适应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建设一支观念先进、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骨干教师队伍,影响、带动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永发中学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人才资源,特制定本计划。

  一、培养目标。

  加强骨干教师网络建设,构建由课堂教学优秀者--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组成的骨干教师队伍,造就一批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科学的教育理念,道德素质高尚,业务精湛,教学成绩优秀,开拓创新,科研成果闻名的特色名师。到**年,力争培养1-2名省级教学骨干教师。

  二、管理方法。

  制定和完善骨干教师考核方法,建立骨干教师业务档案。继续实施骨干教师考评制度,结合澄迈县教师培训中心的管理方案,通过听课、教学公开课、评课、师带徒、结对子等几个环节,逐步形成骨干教师辐射和引领作用,通过树立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气氛,带动全校教师积极性。

  三、几点做法

  1.开展“名师推动工程“。

  首先,确定全国、省、县各级名师的基本要求,放到骨干教师中广泛讨论,然后让大家制定适于自己特点的自我实现方案。自我实现方案包括个人业绩回顾、能力自我评价、未来发展目标、近期发展目标、方法措施五部分,促使骨干教师自觉向名师靠拢。

  2.开办“骨干教师读书班“。

  学习内容:《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走进新课程》等

  学习形式:以自学为主,辅以集体辅导。

  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等办法。

  “请进来“---以县局和学校牵头邀请专家讲座。

  “走出去“---派骨干教师外出学习观摩。

  (1)学校全力支持骨干教师参加的各种形式的外出进修学习。学习归来,一是要递交书面汇报材料,二是要进行组内或全校的经验交流,三是每学期要上1-2节公开课、观摩课。

  (2)鼓励骨干教师积极参加优质课评比,课件比赛等。另外,还要以教研组为单位组织骨干教师到兄弟学校听课。骨干教师在听课中学习领悟,并对照教学实践写出心得体会,加强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一个月进行一次学习心得交流,每学期进行一次业务考核。

  3.为骨干教师“搭台子“。

  为了给骨干教师提供施展才能的机会,学校制定了奖惩制度,鼓励教师大胆进行教学改革,开展“我最满意的一堂课活动“,通过活动推出示范课、创新课。

  4.给骨干教师“压担子“树立教育科研是第一生产力的意识,承担并实施一个课题专项研究,每学期写出该课题的总结论文或阶段性报告。取得科研成果的教师要上成果实践课。

  四、管理措施

  1.建立学习督察制度,加强对理论学习的督促检查,确保学习效果和学习质量。

  2.通过各种竞赛活动及奖励措施,鼓励骨干教师积极参与。

  3.学校对骨干教师所需要的参考资料,学习经费等提供必要的保障。

  4.骨干教师参与的各项活动均与教师年底绩效工资考核挂钩。

  五、考核方法

  1.制定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并建立骨干教师业务与考核档案。

  2.每学期对骨干教师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考查,并对考查情况进行总结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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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幼儿园骨干教师培养方案

  峰云幼儿园骨干教师培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为指导,根据《松江区“强师兴教”行动计划》文件精神,明确不同层次骨干教师培养目标,搭建各级培养平台,充分挖掘教师专业追求的内驱力,形成清晰的骨干教师培养梯队。促进骨干教师的专业发展,从而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

  二、培养目标

  根据区教坛新秀、园教学能手、教学新秀三级骨干教师梯队结构,设置分层培养目标,努力建设一支师德素养高、专业能力强、科研水平高、理念先进、善于创新、适应学科教学改革发展的骨干教师队伍。

  区教坛新秀: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严谨治学,在学科专业能力、课堂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创新实践能力等方面有显著提升,学科教学质量稳定,并争创优良,成为松江青年教师队伍中的中坚力量。

  园教学能手:师德素养高,在园内有一定知名度,在学科领域具有自己的一技之长,力争成为区骨干教师。

  园教学新秀:师德素养高,在新教师队伍中脱颖而出,专业基础扎实,有一定的引领示范作用。

  三、培养途径

  1、区教坛新秀:

  2、园教学能手

  3、园教学新秀

  四、培养对象:

  区教坛新秀

  园教学能手

  园教学新秀

  五、培训形式与时间安排:

  形式:集中学习与自学讨论相结合

  观摩评析与时实践交流相结合

  时间:20**年9月--20**年8月(两年)

  六、培训项目:

  幼儿园结构游戏七、培训要求:

  1. 完成规定学时的课程培训,保证出勤率,每月一次,不得随意请假。

  2. 培训过程中认真参加学习与讨论。

  3. 根据规定完成相应作业或小结。

  4. 培训过程中注重过程性资料的积累。。

  八、培训经费:

  每人每学期2500元,共计约6万元整。

  九、管理与考核:

  1. 骨干教师培训班每二年一次。

  2. 上海市李慰宜教师培训中心与幼儿园根据骨干教师的职责,颁发聘用手册,并做好日常的培养与管理工作。

  3. 每学年按工作职责及时对履职情况进行考核,由教师对骨干教师的工作进行测评,凡考核不及格的,取消其资格。

  十、本培训方案从20**年9月起实施。

篇3:名师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骨干教师及名师培养计划

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具有高尚师德、正确的教育思想,广博渊深的文化科学知识,在实施素质教育中起示范、指导、影响作用的骨干教师队伍,是我校“十一五”师资工作的重点。骨干教师及名师的培养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为了骨干教师及名师的队伍做到有序、有质的发展,特制定本学期培养计划。

一:骨干教师及名师的培养目标:

(一)总目标:

1、“让教师与学校一起发展,让教师与学生共同成长”为培养目标,遵循骨干教师成长的规律,采取全方位、多途径的培养措施,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师素质和创新精神的新型骨干教师队伍,为学校教育教学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2、使其成为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够在本地区、本校、本学科范围内起指导、示范、带头作用。为高一级骨干教师评选储备人选。

(二)具体目标

1、师德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

(2)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面向全体学生,不厌弃后进生,有奉献精神。

(3)遵循教育规律,科学育人。

2、教学要求:

(1)善学乐思,努力钻研业务,做到对所教学课具有扎实的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准确传授知识。学科教学业务水平扎实。

(2)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熟练的教学技能,能为教师上示范课,并承担教学研究任务。

(3)积极开展教研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每学期有一次校级以上的研讨课。

(4)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抽查中在本校名列前茅。

3、教科研要求:

(1)努力学习,提高教育教学理论水平,结合教育教学实践,积极参与专题讨论和研究。

(2)加强课堂教学的研究,并能随时作好研究成果的积累。

(3)具有较强的科研意识,能积极承担校级以上科研课题,并能取得一定的成果。

三、主要措施:

1、结对拜师,互相促进。

通过新教师与资深教师结对拜师,使新教师通过对资深教师教学实践的观察、模仿和资深教师的具体指导,不断掌握专业技能,提高能力和水平。

2、加强业务学习,要求培养骨干教师坚持自学记好业务学习笔记。

3、实行跟踪听课。对新培养骨干教师进行跟踪听课,每周一至二节,听必评、必导。

4、规定骨干教师听课任务,要求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

5、强化教学反思,每两周写出一份教学反思或案例。

6、根据“注重能力,讲求实效,发展专长,形成特色”的原则安排培训内容,使学科教学、课题研究与教育教学实践相结合。

7、学校要大力支持外出听课、学习。学校要为培养对象创造各种学习、研究和实践的条件,为其成材提供舞台。

8、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培训,进一步拓宽培训渠道。

篇4:职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管理办法

  职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院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优秀人才快速成长,培养、选拔青年骨干教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主要从教学、教育、科研第一线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中推荐选拔。

  第三条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每次系(部、中心、处室)最多推荐2名。

  第四条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选拔条件:

  1、政治觉悟高,有良好的团结合作精神,顾全大局,乐于奉献。

  2、教学教育科研能力较强,有一定的学术造诣,成绩较突出,积极参与教学教育改革和科研工作,并做出了较大的贡献。在近三年内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二篇以上(在国家或国际刊号上发表)和主编或参编公开出版的教材。

  3、较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外语,计算机等现代教学仪器设备操作应用能力较强。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

  5、具备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和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6、具备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第五条 培养对象的选拔程序:

  1、各系(部、中心、处室)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在广泛听取有关教研室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学院工作的发展情况,初步确定选拔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候选人,并由系(部、中心、处室)填写《xt职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

  2、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并经院长办公会审核后在全院公布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单。

  3、青年骨干教师对象确定以后,学院与系(部、中心、处室)必须共同拟定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培养计划,明确培养对象在教学教育、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等方面要达到的主要目标和分年度目标,以及为实现培养目标而采取的主要措施。

  第六条 培养对象所在系(部、中心、处室)与学院签订《xt职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任务责任书》,培养对象与系(部、中心、处室)签订《xt职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合同书》。

  第七条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期为三年 。

  第八条 各系(部、中心、处室)要重视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培养。认真履行培养任务责任书规定的责任,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认真执行培养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期实现培养目标。同时,要注意在教学教育、科研第一线岗位上的培养,给他们分任务,压担子,促使他们尽快成长。

  第九条 每名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由院学术委员会选派和指派1-2个指导教师,在培养期内负责业务指导,并定期向院学术委员会报告培养对象的工作进展情况。

  第十条 对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学院在培养期内给予1-2万的培养资助费。

  第十一条 培养资助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培养对象在教学科研上的系统训练,进行调研和教学改革,参加学术活动等方面,不准用于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和出版书籍。

  培养资助经费由主管培养工作的院领导审查同意后使用。

  第十二条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在培养期内,由学校报销图书资料费每人每年800元。

  第十三条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要认真履行培养合同规定的责任,严格执行培养计划,刻苦学习,积极参加各类培养、培训活动,在规定时间内实现相应的培养目标。

  第十四条 指导教师在指导和培养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间,由学院发放指导教师津贴,发放标准由学术委员会根据该教师的指导情况研究确定,并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第十五条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考核工作由学院学术委员会会同培养对象所在单位每年进行一次考核、检查;培养期满后,学院将组织对培养对象的培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考核、检查结果,学院每年通报一次,并作为是否列为继续培养的重要依据,并记入培养对象的个人技术档案。对没有严格执行培养计划和不能达到年度目标的,中止经费资助,并酌情收回分部分培养资助经费。

  第十七条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实行服务期制度,培养对象在培养期间和培养期满以后五年内不得调离本学科教师工作岗位。确因工作需要或提职转岗的,须经院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方能调离本职岗位。

  第十八条 培养期满时,学院将组织学术委员会并聘请有关专家对培养对象进行评议验收。合格者发给培养合格证书。并评选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先进单位、优秀培养对象和优秀指导教师。

  第十九条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工作先进单位、优秀培养对象和优秀指导教师由学院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 学院拟设立“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基金”,根据学院财力,逐年递增基金划拨比例,以上各项经费均可在此列支。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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