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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制造公司员工手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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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制造公司员工手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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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奖励

  1.1奖励方式

  1.1.1对员工的奖励采取精神与物质相结合的奖励机制。

  1.1.2精神奖励分为:公司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等。

  1.1.3物质奖励分为:岗位工资晋升和一次性奖励。

  1.2奖励条件

  1.2.1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经公司人事委员会讨论、决定,可晋升一级岗位工资,一年内有效。

  ·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节约财资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在生产、工艺设计、产品设计、改善劳动条件等有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和员工利益免受损失的;

  ·长期遵守纪律,工作任劳任怨,有带动性作用的;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1.2.2对上述表现好的员工也可以给予一次性奖励。

  1.3评比、奖励程序

  1.3.1公司先进生产(工作)者两年评选一次,由各部门推荐、提名、评选,向公司人事委员会申报,经公司人事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二条处罚

  2.1对员工的处罚可分为: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经济处罚,除名。

  2.1.1行政处分

  2.1.1.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警告处分:

  ·迟到、早退各一次者,当月迟到或早退二次以上者。(迟到是指主观原因)

  ·叫人或替人刷考勤卡一次者;

  ·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串岗聊天、擅自外出购物者;

  ·在非吸烟区吸烟者,未穿着规定的工作服和劳保鞋,初次经教育劝诫后仍再犯者;

  ·因工作前酗酒而影响正常工作及在工作时间内私自饮酒者;

  ·不听劝阻乱扔杂物。在生产、工作场所吸烟者;

  ·故意损坏树木花卉草坪者;

  ·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情节较轻者;

  2.1.1.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记过处分:

  ·旷工一天者;

  ·防火区域内擅自动用明火,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恣意行为不听劝阻,严重妨碍干扰他人工作和生活或影响公司公共秩序者;

  ·未能做好自身本职工作而使公司财产受到损失,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连续十二个月内受两次警告处分者;

  ·工作时间内睡觉者以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情节较为严重者。

  2.1.1.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大过处分:

  ·在公司区域或工作时间内动手打人、互相打架,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秩序者;

  ·偷窃公司或私人财物价值在500元至1000元以内者;

  ·恶意诽谤,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在员工中造成恶劣影响者;

  ·利用工作之便,侵占公司财产,价值1000元至2000元以内者;

  ·在上班时间内或在厂区内参与赌博者;

  ·旷工两天者;

  ·6个月内累计警告处分2次者

  ·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情节比记大过处分严重者。

  2.1.1.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处分(行政职务及工资级别):

  ·未能做好自身本职工作而使公司财产受到损失,后果较严重者;

  ·利用职务、工作之便,收受对方钱物数额较大者;

  ·受过记大过处分的有职务的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在上班时间参与赌博者;

  ·1个月内警告及以上处分2次者。

  ·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情节严重者;

  2.1.1.5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撤职处分(解除行政职务及降薪):

  ·未能做好自身本职工作而使公司财产受到损失,后果严重者;

  ·利用职务、工作之便,收受对方钱物数额较大,造成一定不良影响者;

  ·管理人员在上班时间参与赌博,情节严重者;

  ·在受降级处分期间,又有违纪行为者;

  ·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情节严重者。

  2.1.1.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擅自涂改、假报或藏匿报表、单证、帐目以及涂改伪造医疗及其它证明,情节严重者;

  ·叫人或替人刷考勤卡两次者;

  ·故意损毁公共财物或产品,情节恶劣者;

  ·上班时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情节恶劣者;

  ·在撤职期间,再次发生违反劳动纪律行为者。

  ·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情节严重者。

  2.1.1.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开除处分:

  ·在十二个月内,旷工累计三天者;

  ·擅自涂改、假报或藏匿报表、单证、帐目以及涂改伪造医疗及其它证明,情节恶劣者;

  ·在公司区域或工作时间内寻衅滋事、持械斗殴、扰乱公司秩序;

  ·未能做好自身本职工作而使公司蒙受可以避免的重大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者;

  ·利用职权贪污、行贿、受贿而使公司的声誉、形象、经济蒙受损失者(以司法机关认定为依据)。

  ·违反企业保密制度,泄露公司机密,造成公司严重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者;

  ·在十二个月内累计受两次记过处分者;

  ·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

  2.1.2经济处罚

  ·由于主观原因,发生产品质量事故,造成公司财物损害的,给予一次性罚款。一次性罚款不超过本人月岗位工资的20%;

  ·受警告处分者,一次性罚款30元至50元;

  ·受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同时不得月奖金;

  ·由于本人工作上的失误造成的质量不良,其经济处罚按质量奖惩制度处理。

  ·经济处罚金由公司在本人的发放工资中扣除。

  2.1.3除名

  ·连续旷工3天者(含三天)。

  第三条处分的撤消

  3.1解除行政处分的年限

  3.1.1警告的处分期为3个月;

  3.1.2记过的处分期为6个月;

  3.1.3记大过的处分期为12个月;

  3.1.4在处分期间,有突出事迹或特殊贡献的,可以提前撤销行政处分或缩短处分期限;

  3.2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期满,本人提交思想小结,由所属部门提出建议,提交公司职能部门。

  第四条处分的负责部门

  4.1各部门负责违纪员工的经济处罚处理,并报人事部门备案;

  4.2各部门负责提出记过以上(含记过)的违纪处理意见;

  4.3公司人事委员会负责对记过以上(含记过)违纪员工作出处理报告并下达处理决定。

  第五条违纪处理程序

  5.1由所在部门根据汇集的现场违纪记录和本规定,对记过处分以上者(含记过),由行政人事填写《员工违纪的处理单》,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并保存管理。

  5.2记过以上(含记过)违纪员处分决定由公司人事委员会签署生效,行政人事负责实施;

  5.3警告处分由所在部门通知违纪员工,所在部门领导有责任对违纪员工加以批评教育。

  5.4行政人事在受理记过以上(含记过)违纪员处分时,听取本人申辩,由本人在处分决定书上签字。并归入个人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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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员工奖惩制度(9)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九)

  一、奖惩原则: 依法奖惩,奖惩分明,公开平等,以奖为主。

  二、奖励:

  1.奖励的原则:对业绩突出者或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实行物资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2.奖励的目的:认可员工的工作业绩,鼓励激发员工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不断开拓创新,创造最佳的经济效益,塑造企业形象。

  3.奖励种类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

  4.奖励的方式:(1)授予各种光荣称号; (2)给予特殊津贴;

  (3)发放奖金。

  5. 奖金发放的标准:

  (1)嘉奖一次,奖励200元。

  (2)记功一次,奖励500元。

  (3)记大功一次,奖励1000元。

  6.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嘉奖:

  (1)能完成重大或特别难办的事务者。

  (2)超额或超标准完成本职工作者。

  (3)厉行节约、充分利用、卓有成效的工作者。

  7.凡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功:

  (1)提出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方面合理建议被采纳者。

  (2)遇见紧急情况,不怕风险敢于承担责任及时处理,避免公司损失者。

  (3)积极检举损害公司利益的违纪行为者。

  (4)遇到意外事件奋不顾身,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者。

  8.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大功:

  (1)勇于开拓市场,为公司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有显著贡献者。

  (3)对公司有特殊贡献,使公司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4)入公司期满五年工作成绩优异,未曾旷工或有劣迹记载者。

  9.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予以发放奖金:

  对公司提出建议性意见被采纳者,并为公司创造巨额经济效益或广泛效益,按其所创利润的3%发给当事人奖金。

  三、惩罚:

  1.惩罚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准绳,对员工的惩罚要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2.惩罚的目的:为保证公司的一切工作正常进行,时刻提醒、规范员工的行为举止,做到令行禁止。

  3.惩罚的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解聘。

  4.惩罚的形式: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

  5.经济处罚标准:

  (1)警告一次,罚款100元;

  (2)记过一次,罚款200元;

  (3)记大过一次,罚款500元;

  6.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

  (1)未经允许,擅自离岗,贻误工作者;

  (2)因个人过失,以致发生危害公司工作,情节轻微者;

  7.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记过:

  (1)对上级合理指导或有期限的工作安排,无故不按期完成,以致影响公司利益;

  (2)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闹、吵架,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阻的;

  (3)对同事恶意攻击、诬害,制造事端的;

  8.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记大过:

  (1)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

  (2)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三日以上者。

  (3)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造成损坏或发生事故者。

  (4)一年内累计两次记过者。

篇3:实业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EE实业有限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1.为加强公司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激励约束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2.奖励

  2.1 奖励的形式及内容:嘉奖并给予物质奖励、加薪。

  2.1.1 嘉奖:奖励人民币200元以上。

  2.1.2 加薪:在原岗位工资的基础上晋升300元以上。

  2.2 具备下列事项之一者,经公司研究可以给予嘉奖或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2.2.1 品行端正,工作努力,有明显业绩者。

  2.2.2 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2.2.3 拾金不昧(价值壹千元以上)。

  2.2.4 有显著的善行佳话,为公司赢得荣誉者。

  2.2.5 克服特别困难,忍受恶劣条件,坚持努力工作,为同事和主管首肯者。

  2.2.6 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2.2.7 节约物料或对废物利用,成效显著者。

  2.2.8 遇有事故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2.2.9 制止重大违规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者。

  2.2.10 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足为嘉许者。

  2.2.11 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2.2.12 维护员工、设备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2.2.13 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害者。

  2.2.14 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2.3 具备下列事项之一者,经公司研究可予以加薪:

  2.3.1 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2.3.2 一年内累计嘉奖三次或在公司工作期间累计嘉奖四次者。

  2.3.3 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2.4 奖励的申报、审批程序:

  2.4.1 员工受奖均由部门提出书面详细材料送人力资源部。部门为员工请奖不受时间限制,凡符合公司规定的受奖条件,均可随时申报。

  2.4.2 人力资源部负责核实申报材料,并提出员工具体受奖意见,报公司总裁/董事长审定批准。

  3.惩罚

  3.1 违纪处罚形式及内容。按照违纪行为的轻重,对违纪员工的处罚形式分为三种:

  3.1.1 行为不检点告诫:每次予以100元至800元人民币的处罚。

  3.1.2 警告:岗位工资下浮500元以上;六个月之后本人可以书面向人力资源部提出恢复原岗位工资申请,如被批准,即从批准之日次月起恢复;如个人申请两次未被批准,则不再有申请资格。

  3.1.3 解除劳动合同。

  3.2 有下列任一行为将受到“行为不检点告诫”的处罚:

  3.2.1 无正当理由拒绝主管的工作指令。

  3.2.2 在公司有着装规定的时间或地点,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3.2.3 无视作业场所、公共场所整洁,随地吐痰,不按规定处理废弃物。

  3.2.4 在公司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

  3.2.5 在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喧哗、嬉笑、吵闹。

  3.2.6 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直接关系的阅读或闲谈。

  3.2.7 擅自携带公物离开公司。

  3.2.8 认为地蓄意浪费。

  3.2.9 在公司办公场所的工作台、办公桌上摆放非工作用物品。

  3.2.10 因个人原因,发生工作过失。

  3.2.11 言行举止有损公司形象。

  3.2.12 不爱护公物。

  3.2.13 在各种报表、记录、墙壁上乱写乱画。

  3.2.14 无特殊情况不按规定参加会议或其他活动。

  3.2.15 就餐、乘车等不守秩序。

  3.2.16 未遇火警,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3.2.17 擅自驾驶公司车辆。

  3.2.18 工作时间,未按规定佩戴公司有关证件。

  3.2.19 在工作场所饮酒。

  3.2.20 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未造成后果或形成危害。

  3.2.21 擅自公费安排亲友随同出差、参观等。

  3.2.22 乘出差之机擅自借故延长在外时间用以旅游。

  3.2.23 恶意议论或传播他人隐私。

  3.2.24 对来访、学习、参观、工作的外来人员做出无礼举止。

  3.2.25 利用公司计算机从事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2.26 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或唆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

  3.2.27 践踏草坪或破坏公司花草树木。

  3.2.28 其他“行为不检点告诫”的。

  3.3 有下列任一行为将受到“警告”处罚:

  3.3.1 工作时间躲卧休息,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3.2 擅离岗位。

  3.3.3 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造成后果。

  3.3.4 酒后上岗(主管应责令其离开岗位;非生产一线、有接待任务的员工除外)。

  3.3.5 在公司禁火区域擅自动火。

  3.3.6 蓄意破坏公物。

  3.3.7 矿工且情节严重的。

  3.3.8 擅自变更工作内容或方式,使公司蒙受损失。

  3.3.9 轮班制员工拒不接受轮班。

  3.3.10 未经许可不侯接替,先行下班。

  3.3.11 损毁、涂改重要文件、凭证等。

  3.3.12 违章操作、违章指挥,造成后果或形成危害。

  3.3.13 打架、斗殴。

  3.3.14 受到治安处罚,情节轻微的。

  3.3.15 自己或唆使他人对同仁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

  3.3.16 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本公司同类业务。

  3.3.17 传播不利于公司之言论或蓄意挑拨,搬弄是非,离间同仁关系。

  3.3.18 个人携带刀枪或其他违禁品、危害品进入公司。

  3.3.19 泄露公司机密(包括技术、经济、人事、财务等方面)。

  3.3.20 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包括提供虚假证明等。

  3.3.21 在公司内擅自张贴大、小字报等宣传品或覆盖撕毁公司公布的文件材料。

  3.3.22 一年内累计受到三次“行为不检点告诫”的员工。

  3.3.23 其它违纪行为但情节较重的。

  3.4 有下列任一行为员工将受到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并不作任何补偿。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均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4.1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收受贿赂。

  3.4.2 一年内违反第3.2条所述违纪行为三次、第3.3条所述违纪行为两次的或工作期间累计违反第3.2条所属违纪行为五次、第3.3条所属违纪行为三次。

  3.4.3 劳动合同中规定的、约定的数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3.4.4 因员工责任心或能力不足,给公司造成中的损失的(大于20000/次)。

  3.4.5 煽动怠工、组织非法罢工的。

  3.4.6 伪造盗用公司印信,或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谋取私利的。

  3.4.7 因员工故意或过失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应该给予的补偿金的相应数额给予经济处罚,并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4.8 其它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

  3.5 违纪处罚程序:

  3.5.1 书面下达《奖惩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人力资源部备案,一份抄送本人,一分抄送员工所在部门或部门自留。

  3.5.2 “行为不检点告诫”处罚,有部门自主决定并下达通知书。

  3.5.3 “警告”处罚,有部门提议、人力资源部核实确定,并下达通知书。

  3.5.4 “解除劳动合同”处罚,由部门提议,人力资源部核实,报公司总裁/董事长批准。

  3.6 异议处理程序--员工如对其处罚不服,可按下列程序提出异议:

  3.6.1 对“行为不检点告诫”处罚不服,可以书面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异议,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处理。

  3.6.2 对“警告”处罚不服,可以书面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异议,由公司总裁/董事长处理。

  3.6.3 对“解除劳动合同”处罚不服,可以书面向职代会提出异议;如不服处理,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述。

  3.6.4 《奖惩通知书》自送达之日起一个月内为员工提出异议的有效期,过期不再受理。异议期间违纪员工必须执行处罚决定。

篇4:集团公司员工手册:奖惩

  集团公司员工手册:奖惩

  奖励

  公司设有"杰出员工","优秀管理者","先进员工","十佳风貌员工",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我们组织评选活动,对全年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感谢他们对公司付出的热情和有创造性的工作。你有以下之一的优秀表现,将得到及时的褒扬并有机会参加表彰先进的评选。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

  6、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足为员工表率。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我们倡导团队共同进取和友好协作。评选每一工作年度的"业绩优秀团队"、"管理创新团队"也是我们隆重的奖励活动。业绩卓著或积极创造有效管理,并具有团结奋进精神的部门将被公司授以优秀团队的荣誉。

  惩罚

  我们相信每一位都能有条理地、高水平地从事自己的工作,规章制度不能完全概括或代替员工们的良好判断和合作。但是获得一流的管理,纪律也是不可少的保证。出于对公司和员工利益的需要,公司制定了规则和规定。如果你违反了规定,产生有损于公司、客户和其他员工利益的行为,公司将对你进行处罚。

  惩罚包括批评、记过、降级或降职、辞退。

  1、批评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公司秩序,情节轻微

  4)不按规定着装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任何时间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6)对上级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2、记过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记过

  1)玩忽职守,致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

  2)损毁公司财务,造成较大损失

  3)考核不公正,经查明属实

  4)故意不服从主管上级的工作安排

  5)累计受批评三次

  6)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

  7)其他违反公司规定,情节严重。

  3、降级或降职

  员工有以下之一情形,予以降级或降职

  1)年度考核列末等

  2)有较大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3)一年以上记过两次

  4)被确认不能胜任工作

  4、辞退

  员工有以下之一情形,予以辞退

  1)连续旷工一日或累计旷工三日以上

  2)盗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明属实

  3)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损毁公司重要文件

  4)对同事暴力威胁,影响公司秩序

  5)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感情,情节严重

  6)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或在其他公司兼职

  7)一年中受"降级或降职"处分两次

  8)向第三方或未授权方泄露公司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洛

  10)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

  11)其他违反国家任何形式刑事法律、法规。

篇5:大酒店员工奖惩条例

  某大酒店员工奖惩条例

  为达到和保持高度工作效率及优良的服务,酒店特制定如下奖惩条例,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执行。

  嘉奖晋升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予嘉奖或晋升;

  1.对改革酒店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奖励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予以奖励:

  1.为宾客提供最佳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受到宾客表扬者;

  2.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3.为保护国家财产,他人及宾客生命财产安全,能见义勇为者;

  4.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5.严格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6.拾金不昧者。

  7.就酒店的经营管理有改革创新贡献者;

  8.在工作岗位有发明创造者。

  纪律处分

  1、口头警告

  凡第一次触犯甲类过失,部门主管督导人员会发出口头警告,并视情节给予签"违纪单"处理。若重复再犯,员工将被发出书面警告,如此类推,最高处分为即时开除。

  2、书面警告

  适用于六个月内三次重复违反甲类过失,或第一次触犯乙类过失。《员工过失通知书》由部门经理,将列明员工犯规细节;《员工警告通知书》由部门经理提出,总办主任签发,并列明处罚细节,员工须于警告通知书上签名,代表知道此《警告通知书》的发出,《警告通知书》副本交受处罚的员工,正本由总办存档。若警告通知书发出半年后,该员工表现符合酒店要求,其部门经理可考虑取消该警告书。取消警告由员工本人提出,部门批准,最后由总办审核。

  3、最后警告

  经发出一次书面警告后,如六个月内再犯同样或其它过失,员工将被发出最后警告,若其仍不知悔改,可被立即开除。

  4、无薪停职

  (1)以不超过15天为限。

  (2)以等待酒店决定是否开除该员工,并须于每天早8:30分下午16:30分到所属部门报到。

  (3)以等待刑事案审讯的判决结果(在此情况下,酒店可延长停职期直至有审讯结果为止)。

  5、即时开除

  凡犯有丙类过失或在最后警告发出半年后,该员工再一次违反酒店规定,便会被

  即时开除,即时开除可在全无通知的情况下执行,而且不给予任何补偿。

  甲类过失

  (1)仪容不整;

  (2)上班不穿整洁之工作服装,不按规定位置佩戴工号牌(实习证)或员工证;

  (3)非特殊情况下使用指定之人员通道;

  (4)非特殊情况下使用客用设施;

  (5)不执行部门主管之工作指示或不服从工作调配;

  (6)当值时间使用酒店电话办理私人事务;

  (7)当值时间收听(看)广播、录音、电视、报刊等;

  (8)下班后无故在酒店内逗留;

  (9)高声喧哗发出不必要之声浪;

  (10)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

  (11)当值时间扎堆聊天;

  (12)工作效率或服务态度不佳;

  (13)拒绝酒店总经理授权的有关人员检查;

  (14)私自更换当值时间;

  (15)轻度违反安全守则或部门常规;

  (16)穿工服外出办私事;

  (17)擅离工作岗位;

  乙类过失

  (1)当值时间睡觉;

  (2)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记时卡;

  (3)因疏忽不小心损坏、损毁酒店或客人财物;

  (4)留异发、染发(非黑发);

  (5)吵闹、污言秽语,违反公共场所秩序,扰乱酒店安宁;

  (6)未经客人允许擅入客房;

  (7)非法触动防火报警系统及动用防火设施;

  (8)拾遗不报;

  (9)拿取或偷吃酒店或客人之食物;

  (10)不礼貌地拒绝上司的工作指示;

  (11)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

  (12)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

  (13)在酒店内售卖私人物品;

  (14)擅闯禁区;

  (15)未经批准在酒店内派发任何种类之标语或印刷品;

  (16)未经批准擅自休假;

  (17)用不正当手段索取小费、报酬;

  (18)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

  (19)违反吸烟条例;

  (20)严重违反保密规定。

  丙类过失

  (1)贪污、索贿、行贿;

  (2)殴打他人,或互相斗殴;

  (3)侮辱威胁他人;

  (4)私换外币;

  (5)涂改、假造单据、证明;

  (6)作不道德或猥亵的交易动作;

  (7)参加*组织或利用黑社会组织;

  (8)组织及煽动罢工,斗殴、聚众闹事;

  (9)危害酒店任何人士;

  (10)携带、收藏、传播一切禁品;

  (11)参与赌博;

  (12)对顾客粗暴、无礼或服务态度恶劣;

  (13)恶意破坏公物或客人物品;

  (14)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兼职或利用病休另谋职业;

  (15)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16)连续或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

  (17)触犯国家任何刑事法律、法规;

  (18)偷盗酒店、客人或同事之物;

  (19)未经批准,私自将工作锁匙带出酒店;

  奖惩程序

  1、督导部门发现员工符合奖励条件或违反酒店有关规章制度时,即找有关当事人进行谈话,然后将有关的奖惩事项通知至所属部门,并提出处理的意见建议。

  2、部门在收到督导部门的有关奖惩通知后,应马上找当事人核实并了解有关的情况,于三天内将处理意见(必须符合《员工手册》有关的规定)答复督导部门,并与督导部门商定处理办法。

  3、当事部门逾期不答复督导部门的奖惩通知,对有关当事人的奖惩处理即以督导部门意见以准,作自动生效处理。

  4、如果奖惩事项是由当事部门发至督导部门,当事部门则需列明当事人的奖惩具体原因,开附上处理意见,由督导部门找当事人进一步核实并了解有关情况后,与当事部门商定处理办法。

  5、当督导部门与当事部门对员工奖惩的处理不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时,最后的处理办法由总办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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