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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膳食中心食品加工、销售、饮食卫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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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膳食中心食品加工、销售、饮食卫生制度

>  学校膳食中心食品加工、销售、饮食卫生五四制

  1、膳食工作人员必须坚持从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

  (2)保管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

  (3)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

  (4)营业员(服务员)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零售单位不收进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废纸,污物包装食品)。

  2、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

  (1)生与熟隔离。

  (2)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3)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3、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气或开 水)。

  4、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并实行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5、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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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某学校膳食中心节约制度

>  学校膳食中心节约制度

  一、节约粮食、出入库不洒米粒,淘米防止流失。售饭防止掉饭粒,面袋清扫干净,剩余食品注意保管,避免腐烂,造成浪费。

  二、节约蔬菜,择菜、切菜要仔细,能利用的尽量利用,进货有计划、先进先吃,保管要细心,防止腐烂。

  三、节约燃料,操作完毕,即时关闭气管开关。

  四、节约水电,及时关闭闸门,杜绝长明灯、长流水。

  五、使用机械、炊具要仔细,延长使用奉命,减少费用开支。

  六、违反本制度,视程度轻重将予以处罚。

篇3:学校膳食中心安全制度

>  学校膳食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一、膳食中心设专职(兼职)安全负责人一名,负责督促、检查本中心内各食堂的安全生产和四防(防盗、防火、防毒、防坏人破坏)等工作。

  二、有条件的食堂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如有违犯规定,发生任何事故,应负全部责任。

  三、膳食中心办公室,各食堂内不准外人在内玩耍或住宿。集体宿舍如有亲、朋来需要住宿者,及时向中心领导报告。

  四、食堂经理,以及代班人售完饭后必须做到关、锁好门窗和厨房内电灯、电扇、水管等。

  五、值班人员必须树立高度责任心,坚守岗位,做到工作认真负责,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或保卫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篇4:某学校膳食中心文明服务制度

  学校膳食中心文明服务制度

  为了提高膳食中心职工优质服务和服务育人的积极性,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一、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

  二、服务态度好,主动热情及时周到,服务中既奉献温暖又体现严格和友爱。

  三、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使服务项目、饮食花色品种不断更新,服务范围不断扩大,服务态度不断改进。在条件许可情况下,能想方设法尽量满足用餐人员的需求。

  四、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坚持原则,讲究信誉,平等待人,办事公正。

  五、遵守国家法令和校纪校规,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六、服务公约:

  1、文明服务,礼貌待人,生人熟人,一样热情。

  2、坚持食谱,改善伙食,保质保量,价格合理。

  3、制做食品,讲究卫生,色香味形,符合要求。

  4、生熟分开,杜绝中毒,变质食品,概不出售。

  5、按时开饭,精力集中,唱收唱付,帐价清楚。

  6、因故晚来,有饭有菜,凉了管热,没有管做。

  7、厨房卫生,分片包干,个人卫生,坚持四勤。

  8、互相监督,定期评比,欢迎批评,不断改进。

篇5:学校饭堂卫生制度(3)

>  学校饭堂卫生制度(三)

  为全面贯彻落实《食堂卫生法》。切实搞好食堂卫生,预防病从口入和食品中毒的发生,保证广大就餐者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条例:

  一、膳食中心下属各食堂、班、组和工作人员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努力搞好食堂卫生工作。

  二、各食堂应把卫生工作作为伙食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切实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经营化,并实行定人、定物、定时间、定重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三、虚心接受各级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查和指导,以防为主,做到防检并重。

  四、食堂周围应经常保持干净卫生。垃圾杂物应按指定地点倒入。饭厅、操作间应保持地面、墙壁、门窗、玻璃、桌、凳、台等干净,各工作面无积水。不得在食堂、烧火道、下水沟、墙角等处随便乱倒垃圾等废物。

  五、锅台、吸尘墙、菜池、各种机具、菜墩、菜筐、菜盆等必须落实到人,做到经常刷洗,以保持清洁。

  六、食堂各个库房必须符合卫生要求,物品按规定存放,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坚决不允许存入库房。

  七、烹饪过程中要按程序操作,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坚决不能加工出售。对主副食原材料要利用仪器经常进行毒性检查,凡超标原材料,坚决清理,不得使用。

  八、卖饭时必须坚持工具售货,碗、勺、夹、筷子等每次用完必须认真清洗,煮沸,定点存放,专人管理。

  九、炊事人员每年定期体检一次,凡发现有开放性活动性肺结核、传染性肝炎、澳抗阳性和其它肠道传染疾病以及带菌者化浓性皮肤病者一律不得参加食堂工作。

  十、炊事人员必须牢记卫生“五·四制”自觉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卫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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