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上海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的实际,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者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二、预防办法
l、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三、处理程序
(-)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就近、区级以上医院、保留车票或发票)
2、及时通知家长。
3、报告。
(-般事故三天内书面报区青保办和业务科室;重大事故立即报局办、区青保办和业务科室,可先口头后书面,同时向有关保险公司报出险)
4、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一般由校长、分管校长和政教、总务主任等人组成)
5、调查取证。 (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签名;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
(二)事故处理现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解原则:
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学生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2、一次性解决原则:
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不解决住房、户口、开学和工作;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项
1、起草《协议书》。
《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小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
2、给付补偿金。
数额小的可支付现金,金额较大的用现金支票支付;不论金额大小,家长均要出具收条。
3、理赔。
不论是平保还是人保,均需提供下列材料:
(1)《协议书》复印件;
(2)病历卡复印件:
(3)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4)凭上述材料到区青保办填写的《校方责任险赔付意向书》,并由区青保办盖章;
(5)学校帐号
(6)平保理赔地址:常熟路*号静安广场1**楼 邮编***
联系电话:****联系人:***
人保理赔地址:四平路722号:(近邮电新村)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流程图
发生事故--通知家长--送医院→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报局有关科室和保险公司→调查取证→协商→起草《协议书》→支付补偿金→填写校方责任险赔付意向书→保险公司理赔
编辑:www.pmceo.Com篇2: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制度(3)
> 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制度(三)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预防和控制学生传染病、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学生身体健康,完善学生健康档案,特制定“学生健康体检制度”。
1. 体检工作将严格按照《全国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方案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进行。
2.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3.积极做好学生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体检内容包括形态(身高、体重、胸围、肺活量、血压)、内科(心、肺、肝、脾)、五官(听力、耳、鼻、龋齿、沙眼、色觉、嗅觉、视力)、外科(头部、颈部、胸廓、四肢、皮肤、淋巴结)等项目。为加强学生常见病防治,对学生进行血红蛋白、寄生虫、龋齿、营养不良等检查。
4.对检出的患病学生将及时告知学校及家长,并协助及时予以矫治。
5. 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做好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6.对体检的结果及时进行体检资料的整理,用统计学来分析学生的健康状况,作出评价与建议。
**学校
篇3:七中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赣州七中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一、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
二、教务处建立学生学籍档案,由班主任填写成绩、品德评语交教务处保存。学生受到的各种奖励或处分均要入档。
三、学生必须参加期中期末考试,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的应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交教务处备案。
四、学生因病休学的必须呈交请求休学报告及医院证明,经学校同意,由学校发给休学证书,休学期限为1年。休学后不能提前复学。
五、学生因特殊原因可准予转学,须有家长书面申请办理手续,并发给转学证书及学籍档案材料。
六、学生毕业后,学籍表填写完整,整理后交档案室保存。
篇4:七中学生会工作章程
> 赣州七中学生会工作章程学生会是学校中学生的群众组织,是沟通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是培养学生干部的阵地,是学校组织全校学生进行各种活动的核心,是共青团团结、组织、教育学生的得力助手,直接受学校团委的领导,根据学校整体计划及团委工作计划安排开展工作。
一.要求
1.产生办法:由本人申请,年级及班主任推荐,团委作全面了解的基础上,选聘、确定成员。
2.机构设置:主席1人,副主席3人,秘书长1人。下设四个部:学习部、宣传部、体育部、纪律卫生部、文艺部,每个部设部长1人,干事若干人。
3.学生会成员任职期间由于某种原因离职,由团委负责改选予以批准。
4.学生会成员要求品学兼优、热爱学生会工作,有较强的领导和组织能力。
5.由学校团委负责指导学生会工作。
二.各部门的职责
1.学生会主席的职责:
①.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检查督促各部的工作。
②.召开学生会会议及各班班长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传达学校有关任务。
③.完成学校和团委交给的各项任务,向主管学生会工作的领导请示、汇报工作。
④.协调各部的工作,组织学生会成员协助学校开展的各项大型活动。
⑤.及时掌握各部长的工作和思想情况,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⑥.分工主抓秘书处和宣传部的工作。
2.副主席的职责:
①.协助主席开展各项活动,根据学生会的决定,安排落实各项工作的开展。
②.及时提醒主席该完成的相关工作。
③.分工主抓几个部的工作。
④.各分管一个年级的学生分会工作。
3.秘书处的职责:
①.做好各种文件与活动通知的收发工作。
②.整理团委与学生会的各类文件,并做好归档。
③.做好主席的参谋工作。
4.学宣部的职责:
①.组织有关的知识竞赛、作文比赛等活动。
②.及时掌握学生会及各班干部的学习成绩,给予表扬或采取有效措施给予帮助。
③.办好团委的板报,宣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表扬好人好事。
④.指导、协助“校园之声”广播的工作。
⑤节日祝词、倡议书等其它宣传。
5.文娱部的职责:
①.指导各班文娱委员开展工作。
②.发现有文艺特长的学生,并组织他们参加一些学校活动。
③.协助学校组织大型庆祝活动。
6.生活部的职责:
①.指导劳动委员工作。
②.组织、领导学生会年级学生管理委员会,督促该委员会日常工作。
③.组织各班劳动委员做好班级教室的卫生检查工作。
附:年级学生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①.升旗仪式时检查各班穿校服及纪律情况。
②.午休时维持校园纪律及检查各班的午休情况
③.维持全校性活动时的纪律,如校运会、全校性*等会场纪律。
④.完成学生会所需做的临时性任务。
7.体育部的职责:
①.指导各班体育委员工作,促进各班体育工作的开展。
②.协助学校体育组开展各项体育活动及体育竞赛。
③.课间操和眼保操时检查各班学生做操情况,并反馈到年级学生管理委员会。
8.青年志愿者协会
①.在团员与学生中发展青年志愿者,并做好登记。
②.全面负责校外的团队及志愿者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附学生会成员名单
主席:**(全面主持工作、分管秘书处、学宣部)
副主席:**(分管升旗、青年志愿者活动)
冷昕玥(分管初二分会、文娱部、生活部)
蒋德隆(分管初三分会、体育部)
秘书处:
秘书长:* 成员:**
学宣部:
部长:* 成员:*
文娱部:
部长:* 成员:
生活部:
部长:* 成员:**
体育部:
部长:* 成员:**
青年志愿者协会:
理事长:* 理事:**
赣七中北区团委.学生会
20**年9月9日
篇5:七中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
赣州七中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为更好地提高校学生会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水平,提高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逐步建立和完善一套健全的学生会内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我校学生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真正实践“团结进取,求实创新,服务七中师生”的宗旨,特制定本干部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学生会干部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一、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严于律己,言行一致,自觉遵守各项国家法律法规、社会道德规范与校纪校规,处处以身作则,时时率先垂范;
三、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处处为学校的利益着想;
四、密切联系广大同学,倾听广大同学对工作的合理建议及意见,并努力在工作中不断完善自己;
五、有“服务七中师生”的强烈意识,不允许有任何脱离或凌驾于广大同学之上的行为。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要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工作作风。
一、有强烈的责任心与吃苦精神,勇于承担各项相关工作,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自身工作效率,以一个学生干部的要求严格规范自己;
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善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勇于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要兼顾好学生会的工作与学业的关系,主动更关心与帮助成绩落后的同学,力争无补考现象出现。
第二章人事任免制度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采取推荐、自荐及公开招聘等形式产生的,坚持“能者上,庸者让,不能者下”的应聘原则;
第五条有下列任一种情况出现者,作自动辞退处理:
一、一学期有两门以上(含两门)功课不及格者;
二、一学期在各类会议、活动中无故缺席5次(含5次)以上者;
三、一学期在各类会议、活动中病假、事假累计超过10次(含10次)者;
四、违反各类国家法律法规或学校的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者;
五、缺乏团队合作意识,破坏团队合作,致使工作不能顺利开展者;
六、从事与学生会干部身份不符的活动,严重损害学生会形象者;
第六条有下列任一种情况出现者,作免职处理:
一、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者;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影响者;
三、不团结、不合作,使学生会工作不能顺利开展者;
四、以职权谋私利,在同学中造成恶劣影响者;
五、不能胜任本职位,经调职仍不能胜任者;
六、从事与学生会干部身份不符的活动,损害学生会声誉者;
七、其余违反《学生手册》有关规定情节严重者。
赣七中北区团委
赣七中学生会
二○**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