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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图书馆电子阅览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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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图书馆电子阅览室规定

>  图书馆电子阅览室规定

  一、本室为保证守法上网、健康文明上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本馆电子阅览室的具体情况,特作以下规定:

  二、本室实行有偿服务,采用自动计费管理系统,读者进入本室,应使用z医学院图书馆上机卡。

  三、本室提供上网浏览、文件下载、信息咨询、、打字复印等服务。主要开放内容有:电子文献(光盘数据库)检索、阅览;提供因特网(INTERNET)上网服务;提供馆藏数据库网络检索;应用软件学习;协助文献检索课教学实习等。

  四、用户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本室规则。

  五、严禁访问*、色情、*等非法站点和利用电子信箱收发有关上述内容的邮件。不得通过互联网或光盘下载安装传播病毒以及黑客程序。

  六、严格按照计算机使用的操作规则使用计算机,操作完毕后,按关机程序关好机器,严禁硬性关机,以免造成损坏。

  七、严禁用户修改计算机的各种设置,不得带电插拔任何硬件设施或加密狗(USB接口的设施除外)。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报告,请工作人员解决。

  八、严禁恶意破坏计算机系统,拆卸计算机及网络硬件,违者以破坏和盗窃计算机部件论处,并将永久取消其上机资格,并通知其所在院、系。

  九、禁止在室内使用电源对电器(如充电器、应急灯等)充电,一经发现予以没收。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其责任。

  十、用户下机时要注意显示器上本人账户及金额是否正确。否则,多发生的费用由用户本人负责。

  十一、注意环境卫生,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大声喧哗。禁止将食品、饮料带入室内。

  十二、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入室资格、罚款、通知所在院、系或送交院保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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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某公司阅览室管理规定

  公司阅览室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丰富员工业余生活,提高员工文化素质,并有效地管理好阅览室的图书.

  二.范围:

  本公司全体员工.

  三.管理规定:

  3.1阅览室书籍只限本公司员工阅读,并由总务部门统一管理.

  3.2办借书证在总务处报名登记,若丢失借书证需补办交工本费5元.在离职时退还,若遗失无法退还借书证则从薪资中赔偿10元.

  3.3借书时间为:每周星期二;三;四;五:19:00-21:00.

  星期天、假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借书一次只限借一本,且期限为一星期,如超出一星期还未还则一天罚2元,超出一星期未还则视同丢失处理,如书籍被人为损坏或丢失则照原价的3倍赔偿.书在一星期未看完可再续借一次,时间为一星期,续借手续与借书手续类同.

  3.4阅读者进入阅览室时,必须在阅览室管理员处进行阅览登记,然后本人在借书证及厂牌交给管理员,归还书登记后取回证件,阅读者需爱惜书籍,,凡有损坏遗失照原价3倍赔偿.

  3.5员工进入阅览室时应保持衣着整齐,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室内严禁吸烟,吃零食.违者,图书管理员有权扣押其厂证及借书证并按厂规处理.(饮用水除外)

  3.6入座时,将椅子轻拿轻放,并归位;

  3.7凡违反以上管理规定者,第一次取消1个月的阅览资格,第二次取消3个月,第三次违反取消6个月阅读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0-200元的罚款.

  四.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实施,修废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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