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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湾酒店员工电梯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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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湾酒店员工电梯使用规定

  丽湾酒店员工电梯的使用规定

  1、正常情况下除经理级以上人员外员工都要乘座员工电梯;

  2、除运送货物或携带不方便的工具、设备外四层以内(含四层)不允许乘坐员工电梯。但由于1楼到4楼楼层较高,从1楼上4楼或从4楼下1楼除外。同时为了防止部分员工贪图省力上3楼,先乘坐电梯到4楼再下到3楼,或从4楼下2楼时先乘坐电梯到1楼,然后再爬到2楼,一旦发现此种情况,均按违规乘梯轻微过失处理。

  3、如遇以下情况酒店将允许员工乘坐客梯:(1)陪同酒店客人;(2)行李员和客人一起上楼送行李;(3)上午9:00—11:00,下午3:00—5:15之间到16楼库房领用大宗物品或酒水员从3楼到2楼之间运送酒水。(4)员工电梯出现故障维修时上下楼五层以上(不含五层)。(5)经部门经理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

  4、禁止员工以任何理由防碍电梯的正常运行,否则按严重过失处理。

  5、酒店监控中心可以对员工电梯进行录像,一经查出违规人员,按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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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丽湾酒店员工餐厅就餐规定

  丽湾酒店员工餐厅就餐规定

  A、就餐规定

  为了创造一个洁净、卫生、舒适的就餐环境,保证员工就餐的秩序和饮食健康,现规定如下:

  1、员工就餐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上级领导批准,否则,按一般过失处理。

  2、员工只能在本餐厅就餐,不得将食品和酒店配置的餐具带出餐厅,否则,按一般过失处理。

  3、员工就餐时要注意保持餐桌和地面的卫生,就餐完毕后,要将残留杂物清理到垃圾桶内,同时把用过的餐盘放到规定的存放处,否则按轻微过失处理。

  4、员工就餐要注意就餐秩序,依次进行,否则按轻微过失处理。

  5、就餐时餐具一人一套,不允许一人占用二套或多套。

  6、禁止员工在餐厅内吸烟、喝酒,否则按严重过失处理。

  7、员工就餐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B、就餐时间及顺序:

  早餐6:00—7:30

  中餐10:00—10:30厨师、保安。

  10:30—11:00餐饮服务员、管事、保安。

  11:00—12:00餐饮办、客房、前厅、收银、工程、保安。

  12:00—12:30人事、财务、销售、工程办保安。

  晚餐16:00—16:30厨师、保安。

  16:30—17:00餐饮服务员、管事、保安。

  17:00—17:30餐饮办、客房、前厅、收银、工程、保安。

  17:30—18:00人事、财务、销售、工程办、保安。

  夜宵21;30—23:30

篇3:学院加强食品卫生管理预防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故规定

  学院加强食品卫生管理预防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故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控制传染病流传蔓延,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规文件,结合目前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加强食品卫生管理,预防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故规定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进一步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规定,切实从贯彻落实“***”重要思想,维护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大局稳定的高度重视和做好传染病防治与饮食卫生安全工作。后勤服务中心、各食堂、综合服务楼、宿舍楼各级领导要真抓实干,在原原本本地将上述法规、文件传达到全体职工(含临时工)的同时,尤其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分别制订详尽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切实使广大职工都能够学法、懂法、遵法,使各项工作依法办事,有章可循。

  二、严格执行卫生防疫和饮食卫生安全制度

  1、各食堂必须实行主要主副食品和原料集体采购制度,必须配置必要的防蝇卫生设施,严格执行餐厅卫生清洁制度、卫生消毒制度和食品制作尤其是凉菜制作规范程序,严禁出售剩饭剩菜,严禁在食堂店外经营餐饮,开办夜市。

  2、各综合服务楼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协议规范经营,不允许开办或变相开办饭店、酒吧、网吧、台球室、舞厅。不允许违章建筑和占道经营、室外经营、开办夜市。不允许开办诊所和非法经营药品。

  3、各学生宿舍楼要健全防蝇防蚊措施,定期进行厕所、洗浴间及房间消毒、通风,及时搞好楼道及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消灭蚊蝇孳生场所。严禁在宿舍内做饭和经营食品、百货、饮料等商品,堵塞所有传染病传播的渠道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漏洞。

  4、对不严格执行卫生防疫和饮食卫生安全制度,违规操作,具有疾病传染和饮食安全隐患,造成不良影响或影响校容校貌;有学生举报,被市政府有关单位和新闻媒体批评或曝光的单位,学校有关部门(后勤服务中心、校医院、后勤管理处)有权令其停业整顿,并按照学校饮食卫生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建立学校饮食卫生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各食堂、综合服务楼、学生宿舍楼经理是饮食卫生直接责任人;后勤服务中心饮食科长、校医院防疫科长和后勤管理处校容管理科长是饮食卫生直接管理责任人;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后勤管理处处长是直接领导责任人;分管院长是主管领导责任人;院长是主要领导责任人。

  2、学校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故要按以下原则分别追究学校各级的行政责任:

  1]发生一般性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故,人数在9人以下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

  2]发生一般性传染病流行或学校食物中毒事故,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但直接管理责任人在事故发生前已将情况书面报告学校直接领导责任人,而学校直接领导责任人未采取措施的,由学校直接领导责任人承担责任。

  3]发生较大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故,追究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责任人、直接领导责任人和学校主管领导的责任。

  4]发生重大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故,追究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责任人、直接领导责任人、学校主管领导的责任和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篇4:学校用电管理规定

  学校用电管理规定

  本着规范使用、严格管理、健康节能的原则,学校对用电管理作如下规定和要求:

  1、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树立勤俭节约、用电安全意识。

  2、各室要严格控制空调的开启温度:夏季室内温度达29摄氏度方可开启制冷系统;冬季室内温度低于6摄氏度方可开启制热系统。

  3、为了节约能耗,延长空调使用寿命,各室开空调时应将门窗关上。空调开启后设定温度要适中,制热温度应设置在25摄氏度以下,制冷温度应设置在25摄氏度以上,不得连续开关。

  4、各室空调仅用于办公期间使用,室内无人的情况下应关闭空调。

  5、各室的照明灯要做到人走灯灭,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 现象。

  6、各室电脑、饮水机、打印机等,外出或下班后要关闭电源。

  7、各办公室负责人为责任人,各班教室班主任为责任人,实验室实验员为责任人,电脑教室电脑老师为责任人,会议室、空闲教室、体育馆相关保洁管理人员为责任人,学生公寓管理员为责任人,路灯传达室值班人员为责任人。

  8、为了确保安全,未经许可各办公室不得使用取暖器等大功率用电器。

  9、不得利用值班室、办公室为私人烧开水。教师宿舍水电按实计收,在工资中扣除。

  10、电工要加强巡查,及时提醒,做好节约用电、安全用电预防、排除和维修。

  备注:各室包括各个教室、各类办公室、各种会议室、各科实验室,以及传达室、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体育馆、健身房、舞蹈房、老干部活动室等。

篇5:学校教师办公室使用规定

  学校教师办公室使用规定

  为了营造一个文明、舒适、安静的工作环境,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1、办公室是老师处理教育、教学业务的场所,每一位老师都有保持办公室文明、整洁、舒适的义务,办公室负责人应根据各自情况安排教师值日表,并及时提醒督促值日老师干好份内工作。

  2、办公室要注意整洁.办公桌(包括桌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物品摆放要有条理,保持墙壁整洁、不乱放衣服、不乱涂乱贴、不乱钉它物,办公室门玻璃不得遮盖。做到布置合理;不乱扔纸屑、烟头、瓜果皮壳等杂物,废旧物品应及时恰当处理;确保办公室地面的卫生。

  3、办公期间认真工作,不大声嬉笑、高声谈论,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办公室,不参与上网聊天、打游戏等网络娱乐活动,非办公室人员无联系不得随意进入。

  4、办公室全体成员要团结统一,同事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营造健康向上的办公室文化,每一位老师要谈吐文明,注意坐姿,注意细节,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5、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注意用电安全,节约用电,不得使用电水壶、取暖器等大功率用电器。最后离开办公室的老师应关闭电脑、电灯、空调、饮水机等电器,并锁好门窗,不开无人灯、无人空调。

  6、爱护公物,妥善保管办公室门、办公桌、橱门的钥匙,学校总务处对办公室公物登记保管,每学年移交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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