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百货商场现场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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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货商场现场管理条例

  百货商场现场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现场管理工作关系到公司的销售业绩和企业形象,为适应现代企业的发展要求,使本公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从规范现场管理工作,规范现场管理人员行为的角度出发,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制定本条例的原则:

  1、商场现场秩序依靠公司每一位员工共同遵守。现场工作人员之间应积极协调配合作,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在本岗位职责内,在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内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务必做到现场有人管理,现场责任有人承担。

  2、本条例之规定以现场日常工作为对象,以规范现场秩序,规范现场工作人员行为为内容,以现场内部管理为主体,以现场和各职能部室之间互相配合和监督为补充。

  第三条 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条例之相关规定。

  第四条 现场管理人员为现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

  第五条 现场管理为走动式管理与定台管理相结合。

  第六条 现场管理人员应熟知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开展工作的依据。

  第七条 本条例由总则、商场经理工作职责、商场助理工作职责、商场人事管理条例、商场环境管理条例、票流管理条例、商品管理条例、商场安全管理条例、商场装修管理条例、班前会、工作流程、附则十二章组成。

  第二章 商场经理工作职责

  第八条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商场的日常管理及各项考核工作。

  第九条 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商场正常的售卖秩序。

  第十条 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

  第十一条 负责商场内部人员调配、业绩考核等工作。

  第十二条 负责实习管理人员实习期间评定工作。

  第十三条 组织实施商场员工的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 配合公司各职能部门做好商场考核工作。

  第十五条 完成商场区域调整、品牌更换工作。

  第十六条 与供货商保持联系,及时落实商品换季及补货工作。

  第十七条 协助组织各品牌供货商实施商场内部营销活动。

  第十八条 落实公司的大型公关和促销活动,并及时准确将活动内容传达到每一位现场员工。

  第十九条 向公司反馈相关营销活动效果。

  第二十条 组织安排商场的市调工作。

  第二十一条 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做好内部安全保卫消防工作。

  第二十二条 协调商场内部各个岗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第二十三条 拟定商场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考核与实施。

  第二十四条 协调好与各职能部室及其它商场的日常工作关系。

  第二十五条 定期收集整理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并落实。

  第二十六条 组织员工班前班后会,,每月至少组织并参加一次员工座谈会。

  第二十七条 亲自向员工传达公司重大事件、重大活动的须知及内容。

  第二十八条 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二十九条 及时、妥善处理现场发生的较重大的突发事件。

  第三十条  及时、妥善处理较复杂的顾客投诉。

  第三十一条 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商场助理工作职责

  第三十二条 在商场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现场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第三十三条 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十四条 维护现场正常的售卖秩序,配合各职能部室开展工作。

  第三十五条 负责本商场员工日常行为的检查管理工作,包括仪容仪表、迎言送语、站姿站位、个人卫生等。

  第三十六条 负责本商场各品牌的卫生清扫、商品陈列、价签摆放的督导检查工作。

  第三十七条 负责本商场员工的考勤、外出、就餐等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 负责本商场员工行为规范及基本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三十九条 负责商场晨、午会的召开及员工进场、退场的组织工作。

  第四十条  协助商场经理解决处理员工与厂商的劳资纠纷问题。

  第四十一条 负责对供应商在现场的行为进行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二条 负责本商场商品的进、销、存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第四十三条 负责本商场各品牌商品质量、商品标识及商品价格的管理工作。

  第四十四条 负责本商场《销售日报表》、《销售月盘点表》、《打折(变价)申请表》等票据的审核与签批工作。

  第四十五条 负责本商场各品牌促销手续的上报及促销用品、宣传用品的领用工作。

  第四十六条 负责公司各阶段促销活动在本商场的组织落实工作。

  第四十七条 负责现场发生的一般性投诉事件及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第四十八条 负责本商场日常用品的领用。

  第四十九条 负责本商场员工用品、杂物杂品的存放及试衣间的管理。

  第五十条  组织并落实本商场的消防安全及保卫工作。

  第五十一条 负责本商场货品的安全监督工作。

  第五十二条 负责本商场其它安全工作

  第五十三条 负责监督收银员对收银机的管理工作,并督促其做好每日的卫生清洁;除收银员正常工作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操作,收银机发生故障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第五十四条 负责监督收银员对顾客提示牌的保管工作,发现损坏应及时更换或修理。第五十五条 负责提醒并监督收银员认真清点和妥善保管所受理的现金和票据,并按规定鉴别真伪。

  第五十六条 负责对收银员私自押款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五十七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商场人事管理条例

  第五十八条 须严格审核上岗导购员(收银员)的上岗手续,杜绝无证上岗现象。

  第五十九条 培训考核新上岗导购员(收银员)应知应会。

  第六十条  对新上岗导购员(收银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对其转正做出评定。

  第六十一条 随时检查促销员促销时间,督促促销到期的促销员办理离岗或延期手续。

  第六十二条 积极协调解决导购员与厂商之间发生的劳资纠纷。

  第六十三条 对违纪员工开展思想工作,相互沟通到位。

  第六十四条 导购员(收银员)如需顶(换、还)班时,顶(换、还)班人员提前写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顶(换、还)

班原因、顶(换、还)班时间、申请人和顶(换、还)班人签名,现场管理人员签名批准。

  第六十五条 员工有事需请假时,必须提前写出书面申请,先由厂方管理人员签字,再由现场管理人员签字批准。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销假的,需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第五章 商场环境管理条例

  第六十六条 现场管理人员要时刻注意维护商场的良好形象。

  第六十七条 督促保洁员做好公共区域的地面、墙面、柱面、镜面、扶梯、垃圾桶、装饰物等的清洁维护工作。

  第六十八条 督促导购员做好柜组内地面、墙面、柜面、镜面、货架、L架、花车、模特、票台、小库房、试衣间等的清洁维护工作。

  第六十九条 督促保洁员和导购员做好所辖区域内消防箱、消防栓、消防镜面、灭火器、报警器等物品的清洁维护工作。

  第七十条  监督本商场各品牌的形象,随时检查各品牌的装饰摆放物是否规范,各类设施是否齐全、有损害,发现有影响商场形象的现象立即督促其整改。

  第七十一条 做好本商场展台、橱窗、广告牌、指示牌、水牌、易拉宝等的清洁维护工作,发现有损坏情况,立即报相关部门进行必要的更换或修理。

  第七十二条 按照营销部的统一规划和规定保持商场形象的整体统一,不得随意发布POP、张贴宣传画、摆放L架,或进行其它广告宣传活动。

  第七十三条 各商场如有花车促销,所需宣传架和POP数量及摆放位置应提前请示营销部。

  第七十四条 向公司提出有关商场形象的合理化建议。

  第六章 票流管理条例

  第七十五条 贯彻执行公司有关财务、网络方面的规章制度,熟知公司的票流程序及规定。

  第七十六条 自觉接受公司有关人员的检查指导,紧密配合商场财务人员的工作。

  第七十七条 检查零销小票的规范填写

  第七十八条 检查《非自营商品进店登记表》的规范填写。

  第七十九条 按规定及时传递商品打折变价单,并监督、检查《打折(变价)申请表》的规范填写。

  第八十条  检查《销售日报表》的规范填写。

  第八十一条 安排每月商场的盘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盘点表上交公司财务。

  第八十二条 做好本商场商品退换货的审批工作。

  第八十三条 严格执行谁制单谁署名制度,严禁代签,冒签,严禁使用他人工号。

  第七章 商品管理条例

  第八十四条 监督供应商进退场商品运送。

  第八十五条 按规定审批商品进退场手续。

  第八十六条 督促导购员积极掌握商品知识。

  第八十七条 监督并努力杜绝场外交易现象、体外循环现象,严禁私压顾客货款,严禁代客交款。

  第八十八条 检查本商场所销售商品的质量、包装、吊牌、内外标、厂名厂址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时撤换不符合商检要求的商品

  第八十九条 对商品陈列不整齐、破损或不按规定陈列的现象督促其及时整改。

  第九十条  配合业务部门对过季商品要及时督促厂商撤换。

  第九十一条 严禁商品未经商检入场。

  第九十二条 随时对本商场商品价签进行检查,对填写不规范、摆放不到位的情况立即督促其整改。

  第九十三条 认真检查商品编码,制止未编码商品的销售,假冒编码的商品要及时清除,并对供应商予以处理。

  第九十四条 商品一货一码,不能混用商品编码,严禁新商品使用旧码和旧商品补货重新申报新码,不准出现重码。

  第九十五条 商品在销售中严禁串码销售,不允许空退蓝进。

  第九十六条 随时检查各品牌库房商品及杂物的摆放,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十七条 监督有关黄铂金、珠宝等贵重商品的出入库工作。

  第八章 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第九十八条 现场管理人员为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九十九条 每日检查本商场各品牌和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状况和员工消防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

  第一百条  保障本商场消防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如发现消防安全设施有损坏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一百零一条 随时检查员工通道、消防通道的畅通,对于在通道内堆放杂物或挤占通道的现象要及时给予制止。

  第一百零二条 利用晨午会时间对员工进行有关消防安全知识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制度的培训。

  第一百零三条 时刻保持警惕,发现可疑人员及时通知保安部。

  第一百零四条 提高防范意识,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准备。

  第一百零五条 做好员工上下班进出场管理工作。

  第一百零六条 积极配合保安人员做好清场工作和交接班工作。

  第九章 现场装修管理条例

  第一百零七条 对现场装修进行严密监控,注意施工安全。

  第一百零八条 严格审核装修手续,对手续不全的有权制止其施工。

  第一百零九条 对装修人员的衣着、言行进行有效管理,保证售卖现场的工作秩序和公司良好形象。

  第一百一十条 装修现场如发出噪音、产生灰尘,影响到现场正常的售卖秩序时,有权予以制止,并责令停工。

  第一百一十一条 对装修现场施工所需的汽油、烯料等易燃品、临时接出的电线必须有效监控,以确保现场及人员的安全。

  第一百一十二条 禁止供应商在营业时间进料,督促供应商在非营业时间及时清运施工余料和废料。

  第十章 班前会

  第一百一十三条 班前会由现场管理人员主持,但重大、特殊事项必须由现场经理主持。

  第一百一十四条 检查导购员出勤与仪容仪表。

  第一百一十五条 对上一工作日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工作日工作进行安排。

  第一百一十六条 传达公司下发文件。

  第一百一十七条;对本商场好人好事 表扬,对违纪现象给予批评。

  第一百一十八条 对导购员进行常规培训。

  第十一章 工作流程

  第一百一十九条 8∶00(7∶30)保安人员开启更衣室门,员工可进入更衣室。

  第一百二十条  8∶45(8∶15)保安人员关更衣室门,同时开各商场南通道门,员工可进入商场等候(活动范围仅限于南通道门口附近,严禁进入售卖区域)。

  1、自检仪容、仪表。

  2、列队。

  第一百二十一条 8∶50(8∶20)广播室播放15秒钟入场提示音乐,现场管理人员带队至早

会位置,保安人员锁南通道门。

  第一百二十二条 8∶50—9∶00(8∶20—8∶30)由助理级以上管理人员主持召开晨会。

  第一百二十三条 9∶00—9∶30(8∶30—9∶00)

  1、检查商品、清点货物、补足缺货、保障销售,并做好早会内容记录。

  2、卫生清扫工作。

  3、如发现异常,立即报现场管理人员。

  4、开门营业前5分钟开柜组照明。

  第一百二十四条 9∶30—9∶35(9∶00—9∶05)迎宾,要求以标准站姿站立于区域前沿,并对通过区域的顾客道迎言。

  第一百二十五条 9∶35—10∶30(9∶05—10∶00)完成本区域的商品卫生维护、本柜组前一天的销售日报、填写各种单据的制作申请,并交于现场管理人员处。

  第一百二十六条 10∶30—15∶00(10∶00—15∶00)导购员正常售卖,商场管理人员定台或巡场,办理有关单据、表格的传递和物品领用工作,并对仪容仪表、工作纪律、服务规范、区域卫生进行检查,对现场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督促其及时解决。

  第一百二十七条 11∶30---14∶00就餐时间,员工轮流就餐,每人每次40分钟,并准确记录。

  第一百二十八条 14∶45—15∶00当班助理主持下午班员工班前会。

  第一百二十九条 15∶00—15∶15上、下午班交接,早班人员离岗,下午班人员开始工作。

  第一百三十条  15∶15—21∶00(21∶30)导购员正常售卖,商场管理人员定台或巡场,加大检查力度。

  第一百三十一条 17∶30—20∶00就餐时间,员工轮流就餐,每人每次40分钟,并准确记录。

  第一百三十二条 21∶00—21∶05(21∶30—21∶35)送宾,要求以标准站姿站立于区域前沿,并对通过区域的顾客道送语。

  第一百三十三条 21∶05—21∶15(21∶35—21∶45)进行地面卫生清洁工作。

  第一百三十四条 送宾结束后,班后会,对当天工作进行总结。

  第一百三十五条 组织员工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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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商场购物中心现场管理规定

  商场购物中心现场管理规定

  为规范商户及相关人员的行为,强化z购物中心的现场管理,营造良好的经营氛围,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z购物中心处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一、装修期管理

  z购物中心致力服务租户进行装修工程,z购物中心的所有租户须按照《商场装修服务手册》有关规定进行装修,以维持z购物中心整体环境和形象。

  二、营业时间管理

  为确保整体经营形象,各商铺应按统一营业时间要求进行开、闭店,经营商户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开闭店时间或自行中止营业。如需进货,经营商户需指定他人看管并确保商铺处于经营状态。因节假日等原因需要调整或延长营业时间的,经营商户须按商管公司广播通知或现场管理人员通知为准并尊照执行。

  三、秩序管理

  1、确保铺位门前通道顺畅及顾客安全,不得占道经营。

  2、未经许可经营商户不得挪用或改动购物中心内的设备、设施、用品及基础装修等。

  3、经营商户有责任维护店铺内的消防设施。

  4、经营商户有责任维护店铺内治安、消防工作,并积极配合商管公司做好全面的防盗防火工作。经营商户遇到盗抢、失火等灾害时,应及时、冷静地控制局面,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降至最低,同时应迅速向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寻求协助。

  5、经营商户不得在商铺范围之外堆放物品或陈列商品。如有违反,在商管公司管理人员发出通知(含口头通知)30分钟后,经营商户仍未进行撤除的,商管公司有权强行进行撤除并不对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6、经营商户不得在店铺内自行增加用电设备,乱拉乱接新的电源及插座或将原有电源、插座作任何改动,遮挡或悬挂物品,不得在店铺内使用电饭煲、电炉、电热水器及生火煮食。

  7、店铺用电只能使用购物中心提供的指定电源,确需增加用电时必须向商管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待书面同意后才可施工、使用。严禁超负荷用电或盗用购物中心及其他店铺的用电。

  8、各店铺严禁燃点香烛或燃烧其他物品,以确保购物中心的防火安全。

  9、严禁在购物中心内进行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一经发现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0、各店铺严禁使用高音喇叭或排放噪音、异味,干扰其他店铺的正常经营。

  11、经营商户不得在店铺内供人居住或饲养宠物。

  12、经营商户应按商管公司规定的进、出货时间,使用规定的通道进出货。

  13、各店铺间应公平竞争,不得有恶意中伤对方,破坏对方经营的行为。

  14、经营商户应诚信经营,不得强买强卖、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误导或欺骗消费者。在发生销售纠纷时,应积极配合商管公司的协调工作。

  15、经营商户的营业人员在营业时间内不得有在铺内吃饭、喝酒等影响服务行为的举止。

  四、清洁卫生管理

  1、各店铺应提供良好的卫生服务水准,保持店铺内卫生整洁,确保橱窗、门面明亮清洁。

  2、店铺的垃圾、废水应自行清理、不得堆、倒于通道、其他店铺或非指定位置内。经营商户拆装商品,装修所产生的包装物、废料等,应依商管公司的指定路线自行清扫运走,不得弃置不管,营业人员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

  3、经营商户因装修所产的垃圾、杂物,由经营商户自行清理至商管公司指定位置,并承担相应垃圾清运费用。装修施工期间经营商户应做好围档等安全措施及清洁工作。

  五、广告招牌及促销管理

  1、为保持整个购物中心形象、格调的统一,经营商户所有店面招牌的设计、大小尺寸、放置位置、内容均应经商管公司书面同意。

  2、未经商管公司许可严禁在店铺外(含玻璃间隔外部)悬挂、张贴、摆放任何指示牌,广告灯箱、海报、标贴、模型等,否则商管公司有权随时撤除并向经营商户收取撤除费用。

  3、经营商户需在店铺范围外摆设指示牌、广告灯箱、模型及张贴海报等,须向商管公司书面提出申请,经商管公司书面同意并承担相应费用后,按商管公司确定的方案执行。

  4、对商管公司为促销所举办的各项企划活动,经营商户应积极配合,并分担相关经费。如涉及费用分担,商管公司应事先通知经营商户并与经营商户协商确定。

  5、不得在铺位内或公共区域张贴转让、转租信息,如需经营变更,需在商管公司登记报备,商管公司将在指定位置,以统一方式进行公告。

  六、经营管理

  1、经营商户需文明经营,诚信经营,杜绝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

  2、经营商户应按租约约定及购物中心规定的业态、业种进行经营,不得擅自变更经营内容,经营商户如需增加或变更经营内容,需经商管公司书面确认。

  3、商管公司为进行经营分析,需每日统计经营商户的营业情况,经营商户需按规定使用pos系统,提交真实销售数据。

  4、经营商户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使用及管理销售人员,并加强销售人员服从现场管理的培训及教育。

  七、投诉管理

  在经营过程中若发生顾客投诉,经营商户需积极配合商管公司的协调及处理。

  八、违反以下装修规定,经营商户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编号违规事项一 次二 次违约金三 次违约金备&

nbsp; 注

  Z01施工人员不佩戴工作证警告20元50元再发现,严禁入场

  Z02不按要求噪音施工的 警告100元300元再发现,停止施工整改

  Z03施工人员在现场内穿拖鞋赤身露体、大声喧哗等不安全、不文明举止警告50元100元再发现,严禁入场

  Z04在施工现场赌博的请离现场,并处罚500元/次

  Z05现场不按要求配备灭火器的,停工整改

  Z06不按规定存放超标易燃物品的,停工整改

  Z07在施工现场内随处大小便的,请离现场并处罚100元/次

  Z08不办理动火证,擅自动火施工的,罚违约金500元/次

  Z9施工现场违章吸烟警告100元300元请离现场

  Z10未经许可破坏单元主体或公共区域主体的停工,承担相关损失并罚违约金1000/次

  Z11乱接乱搭临时线的,停工并罚违约金1000元及复修原来状态

  Z12垃圾不按指定地点堆放的警告100元200元逐天逐次 上加100元

  Z13堵塞消防通道的停工整改并罚违约金1000元/次

  Z14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备的视情况,从押金中扣除罚金,罚金500元起

  Z15不服从管理现场人员的管理清出施工现场

  Z16未办理装修手续擅自开工的立即停工,并处罚金1000元。

  Z17强行占道施工,不听甲方劝阻。立即停工整改,并处罚金500元。

  Z18店铺围板未按甲方要求制作。责令整改限期未整改的,罚违约金500元/次

  Z19高空作业未按甲方要求做好安全及有效保护措施。立即停工,责令整改立即停工并处罚200元

  Z20损坏甲方公共成品且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恢复。责令限期恢复,并处罚金200元。

  Z21超出施工申请范围、未按甲方审图意见施工,或擅自更改甲方图纸审批意见或方案。立即停工,并处罚金1000元。

  Z22未按甲方要求期限整改工程质量。立即停工,责令完成整改,并处罚金500元。

  九、违反以下经营规定,经营商户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编号违约行为违约金(单位:人民币元/次)备注

  (一)资产管理

  Y01破坏消防设施1000责令修复、上报消防管理部门

  Y02侵占、破坏购物中心商城内设施根据实际情况照价赔偿,并承担一切后果

  Y03私自改动或破坏购物中心内电气工程及基础装修1000责令恢复,并承担一切后果

  (二)商品管理

  Y04在店铺外堆放物品,陈列商品,经商管公司通知30分钟后仍未撤除100强行撤除

  Y05将包装物、装修废料、垃圾堆放在非经营商户店铺内,经商管公司通知30分钟后未撤除100屡犯加倍处罚

  Y06盗窃他人或店内财务、商品1000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Y07未经商管公司同意超范围经营,违反业态,业种限制,拒不调整的500责令整改,严重影响经营秩序的,中止租约

  Y08售出商品有质量问题不予修、换、退的200警告,恢复影响,屡犯加倍处罚

  Y09认定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的500中止租约,并要求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Y10出售商品时误导或欺骗消费者情节轻微的500警告、恢复影响

  Y11出售商品时误导或欺骗消费者情节严重的1000中止租约

  Y12强买强卖,经教育服从管理的100警告,恢复影响

  Y13强买强卖,经教育,态度蛮横、不服管理的500中止租约

  Y14被质量监督部门、消协认定侵犯消费者权益或被媒体舆论机构作负面报道,造成购物中心负面影响的1000视情节进行教育、警告、恢复影响,情节严重的中止租约,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人员管理

  Y15迟开业10分钟以上或早停业10分钟以上100屡犯加倍处罚

  Y16全天停业10000连续超过3天的,则视为严重违约、通知业主方中止租约。

  Y17对商管公司管理人员公然侮辱或实行暴力的500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赔偿

  Y18在店铺内使用电饭煲、电热水器及生火煮饭200屡犯加倍处罚

  Y19未经商管公司同意,在店铺外悬挂、张贴、摆放任何指示牌、广告灯箱、海报、模型等200商管公司有权强行拆除并没收

  Y20店铺及公共区域张贴转租、转让信息200商管公司有权强行拆除并没收,屡犯加倍处罚

  Y21在楼梯间、消防栓等公共安全区域放置障碍物200责令整改并对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

  Y22不按约定渠道排污、排水1000责令整改

  Y23未经商管公司同意擅自派发广告宣传单、用品200责令整改

  Y24在店铺内点明火包括(香火蜡烛)、燃烧它物,打扑克、打麻将牌1000屡犯加重处罚,视情况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Y25玻璃门向外开的100屡犯加倍处罚

  Y26工作时间在店内未佩带识别卡50

  Y27 未着制服、衣冠不整、穿拖鞋上岗50屡犯加倍处罚

  Y28未配合安全人员合理检查50责令整改

  Y29营业时间内串岗、空岗50

  Y30在营业时间内,在卖场聚众聊天、喧哗、嬉戏、追跑、打闹100屡犯加倍处罚

  Y31不及时清理、乱倒、堆放、乱放垃圾警告,立即清理屡犯,责令清理并处罚100元

  Y32服务态度不佳,对顾客不礼貌100视情节要求撤换促销人员

  Y33经营人员之间谩骂、打架的500视情节要求撤换促销人员

  Y34与顾客之间谩骂、打架的1000视情节要求撤换促销人员,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Y35不服从管理、态度蛮横、妨碍管理人员工作的500屡犯加倍处罚

  (四)安全管理

  Y40消防检查不合格的在期限内未整改的,罚违约金1000元/次

  Y41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商场的1000责令带离商场

  Y42检查不符合装修要求的、未按期整改的1000视情节给予警告、处罚或中止租约

  Y43装修损坏购物中心设备、设施的1000照价赔偿,并承

担一切后果

  (五)用电管理

  Y44丢失或损改电表,影响购物中心查电的1000责令恢复

  Y45私接电灯,偷换灯具,使用电量超负荷的1000责令恢复

  Y46私接插座增加用电量的1000责令恢复

  注:

  1、表内各条款由购物中心现场管理人员执行,以开具《整改通知书》的形式通知违约店铺。违约店铺应在收到处罚书之日起3日内到商管公司财务部缴纳罚金,逾期未缴者加倍处罚。

  2、经营商户应将其所属销售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近照等造表送至

  商管公司管理部门存档。

  十、实施与纠正:

  1、规定若与双方签定的合同有歧义时,本规定的有关规定优先适用。

  2、本管理规定由商管公司按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公布、实施。商管公司修改

  或增删届时通知经营商户。

  3、如经营商户未能支付违约金,商管公司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款,装修期将

  从装修保证金中扣款,经营商户不得有异议。同时经营商户需于3日内补

  足该保证金,如经营商户未补足保证金,将视同违约处理。

  4、购物中心所列相关规定,是将全体商户利益置于首位,是切实保护购物中

  心整体商业形象的行为。

  5、为确保全体商户的共同利益,各经营商户应积极主动遵守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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