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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中学仪器设备验收入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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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中学仪器设备验收入库管理办法

  九江中学仪器设备验收、入库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仪器设备管理,保证仪器设备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6号文件)、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试行)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暂行办法。

  一、职责

  第一条凡使用学校预算经费、科研经费、基建经费和各种自筹经费购买或接受捐赠以及自制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行政设备、家具等资产,其产权均属学校所有,符合本要求的均由学校后勤保障处组织办理验收、入库、登记手续,财务处审核、报销。

  第二条办理仪器设备验收入库时,应明确管理单位(部门)资产使用、保管责任人,并将保管单位(部门)和保管人员的姓名登记入账。

  第三条属于多部门或多人共用的仪器设备要求明确一个保管部门和使用保管责任人。

  第四条学校各单位(部门)是仪器设备使用和保管的基层单位。后勤保障处负责编制全校统一的单位信息管理系统代码。

  第五条各单位(部门)仪器设备管理责任人协助后勤保障处做好仪器设备验收、入库和登记工作。仪器设备管理责任人的确定和调整,由各单位(部门)提出,报后勤保障处备案。后勤保障处根据管理要求,定期开展有关培训工作,进行业务上的指导。

  第六条各单位(部门)购置仪器设备,必须按学校设备采购有关规定的程序执行。经学校批准的设备购置执行计划文件是仪器设备验收、入库、登记的必备凭据之一。对于未经批准擅自购买的仪器设备,不予办理验收、入库和登记手续。

  二、有关入库验收程序

  第七条经批准购置的仪器设备,根据经办单位(部门)的不同,可以采用以下两种入库验收管理流程:

  (一)各单位(部门)负责经办的仪器设备入库验收登记流程

  (1)设备到校,由各单位(部门)仪器设备管理责任人负责协助本单位(部门)领导,落实管理使用单位(部门)和使用管理责任人,组织验收,根据设备铭牌上的名称、型号、规格等信息,填写《设备验收单》,输入数据,完成后发送到后勤保障处信箱。

  (2)后勤保障处对各单位(部门)提交的《设备验收单》,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通知用户,打印《设备验收单》。

  (3)使用单位(部门)和使用管理责任人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指定有关人员携发票和《设备验收单》到后勤保障处办理入库手续。

  (4)在后勤保障处办理入库手续时对《设备验收单》上使用保管责任人是否签字确认、设备名称、型号和规格等信息是否输入完整等,进行再次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由后勤保障处在《入库单》上签字盖章,一式三联,其中的一联返回院(部)保管,一联留后勤保障处备查,一联给经手人随发票到财务处报销。

  (二)由后勤保障处经办的政府采购仪器设备验收、入库、登记流程

  第八条 设备到校,后勤保障处通知各单位(部门)资产管理兼职责任人组织验收。

  验收办法同上。区别是一式三份的《入库单》,其中的一联返回校(部)保管,两联留后勤保障处,由后勤保障处采购人员负责办理报销手续,即携带其中一份《入库单》和政府采购有关发票和文件,办理经费结算手续。

  第九条仪器设备到校后,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申购单位(部门)负责完成以下验收手续:

  1、仪器设备采购合同生效后,申购单位(部门)应负责做好验收准备工作,明确验收、领用、使用管理责任人员,落实放置地点,配备所需环境设施,准备工作完成后,通知送货到校。

  2、后勤保障处负责通知供货商和申购单位(部门),确定验收办法,并要求供货商随同仪器设备,携带有关采购合同、发票等凭据,在指定时间内到申购单位(部门)确定的地点,进行验货。

  3、仪器设备批量价值在10万元以上、单件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验收,需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后勤保障处、项目申请单位(部门)、供应商,并会同有关归口管理部门组成,逐条考核仪器设备的技术指标和性能,验收完成后,各方在《仪器设备验收单》上共同签字确认。

  4、验收办法:

  (1)设备到达指定地点后,由供货单位负责开箱。

  (2)申购单位(部门)负责清点、检查设备的外包装与数量是否符合要求;对照发票、说明书、装箱单及其它技术资料,检查设备的规格、型号、质量、性能(主要技术指标),附件及有关技术资料等,与合同有关条款和发票是否相符,发票金额与合同金额是否相符;

  (3)由供货商负责安装、调试和试运转,申购单位(部门)负责在验收单上作好详细记录。如果申购单位(部门)自行安装,必须在供货商的指导下,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安装、调试,不得盲目安装、操作和使用,造成损坏的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4)仪器设备验收应以合同和技术说明书为依据。验收中若发现型号、规格不符,附配件及资料不全等问题的,应及时提出,填写《仪器设备验收问题处理


报告》,通知后勤保障处或直接向供应单位(部门)交涉,研究处理办法,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固定资产责任人会同设备领用人对照设备的铭牌、合同、说明书等,逐件登记,填写《验收单》;登记完成后,编上自编号,贴上小标签,在《验收单》和发票原件上签字确认,以示保管责任,再经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交本单位(部门)固定资产兼职责任人汇总,统一送后勤保障处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6)入库登记时,使用单位(部门)应将仪器设备所附的软件、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图纸等复印并列出清单,有关原件送后勤保障处存档,复印件由申购单位(部门)保管。单件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原件由后勤保障处转交校办公室档案部门存档。

  (7)进口设备由后勤保障处、申购单位(部门)和经销单位共同验收;合同规定由外商安装调试的设备,必须由外商技术人员开箱,并安装调试。

  (8)验收完成期限。单价1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到校后,原则上应在7天内完成

  验收手续,单价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原则上应在14天内完成验收手续。

  三、入库登记、记帐规定

  第十条入库登记要符合以下要求:

  验收合格后,申购单位(部门)须备齐以下材料,办理入库手续:

  (1)仪器设备采购合同等批准文件;

  (2)申购单位(部门)负责人及使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购置发票;

  (3)申购单位(部门)签字确认的《验收单》;

  (4)所购设备的全套技术资料原件(含说明书、保修卡等)。

  第十一条经后勤保障处办理入库手续后,即进入建账阶段。建账要求如下:

  1、仪器设备入账主要分为三类登记:

  (1)仪器设备固定资产账,主要指500元以上、具有单独使用功能、能够保持一年以上外部形态,且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

  (2)低值耐用品账,主要指500元(不含500元)以下和500元以上(含500元)、能够保持一年以上外部形态,且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

  (3)易耗品和材料。不能保持一年以上外部形态或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下有关物品。

  2、由后勤保障处在《入库单》上注明:属专用设备还是一般设备。专用设备是指教学单位(部门)领用,且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不含家具),其它均为一般设备。

  3、低于500元以下且能保持一年以上外部形态或使用期限的物品,由各单位(部门)负责填写入库验收单,直接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但记入本单位(部门)《低值耐用品明细账》,明确领用人,由单位(部门)负责管理。

  4、家具类物品不论购置单价,均由申购单位(部门)到后勤保障处办理登记入库手续。

  5、实验室所用易耗品和有关材料,申购单位(部门)在本单位(部门)填写入库单后,直接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记入本单位(部门)的《易耗品和材料明细账》,由单位(部门)负责管理。

  6、捐赠的仪器设备,由接受单位(部门)到后勤保障处办理入库手续后,到财务处做账,并记入本单位(部门)《固定资产明细账》。

  7、财务处根据设备处《入库单》,给予报销,并在会计凭证的“摘要栏”内,登记入库的“设备编号”或“入库单号”以便今后备查。

  8、对于单价500元以上(含500元),且不能独立使用的仪器设备配件、附件,可以有两种方法登记入账:

  一是将配件单价直接计入增加主机价值,并在固定资产明细表的备注中注明单价增加的原因。

  二是作为仪器设备单独登记入帐。500元以下的配件、附件,由申购单位(部门)在本单位(部门)填写入库单后,直接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9、使用科研经费购买的仪器设备,由申购单位(部门)的科研项目负责人与委托保管单位(部门)商定,指定保管责任人,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办理入库时除上述材料以外,还需要附“科研项目合同任务书”并经科研处和委托保管单位(部门)签字确认方可入帐。

  10,以赠送、支援或对外出售科研等产品为目的,而使用本校经费(含科研等经费)购置的设备等物品,均要办理入库手续。赠送或出售时,再按资产处置有关规定办理销账手续。

  11、仪器设备计价要求:

  1、自制的仪器设备,按实际发生的全部工、料、费计价入帐。

  2、无价调入、帐外盘盈和其它原因增加的仪器设备,不能查明原价的,可以估价入帐。

  3、调出、变卖、报废的仪器设备,按原价注销。

  4、明确“教学”和“行政”在“使用方向”上的划分原则。根据学校确定的教学和行政单位(部门),凡教学部门(单位)购进的资产一律在使用方向上列为“教学”;行政部门购进的资产列为“行政”。

  第十二条本暂行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以往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后勤保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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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院仪器设备验收工作规程

  学院仪器设备验收工作规程

  一、仪器设备验收前准备

  1、 签订仪器设备购置合同后,使用单位应预先安排或培训专职技术人员,熟悉厂商提供的技术资料。

  2、 对贵重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应派专人按照所购仪器设备对环境条件的要求,做好装机条件的准备工作。

  3、对贵重仪器设备,由资产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如果安装、验收有困难,应邀请有关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协助安装、验收。

  二、验收要求

  1、 外观检查

  (1)检查仪器设备内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碰伤、浸湿、受潮、变形等情况。

  (2)检查仪器设备及附件外表有无残损、锈蚀、碰伤等。

  (3)如发现上述问题,应做详细记录,并拍照留据。

  2、 数量验收

  (1)以供货合同和装箱单为依据,检查主机、附件的规格、型号、配置及数量,并逐件清查核对。

  (2)认真检查随机资料是否齐全,如仪器说明书、操作规程、检修手册、产品检验合格证书等。

  (3)做好数量验收记录,写明验收地点、时间、参加人员、箱号、品名、应到和实到数量。

  3、质量验收

  (1)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仪器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安装、试机。

  (2)对照仪器说明书,认真进行各种技术参数测试,检查仪器的技术指标和性能是否达到要求。

  (3)质量验收时要认真做好记录。若仪器出现质量问题,应将详细情况书面通知供货单位,视情况决定是否退货、更换或要求厂商派员检修。

  (4)进口仪器设备的验收按商检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合同规定由外商安装调试的,必须由外商派员来现场共同开箱验收、安装、测试,安装调试合格后方可签署验收文件。

  三、验收程序

  1、仪器设备到校后,资产采购科根据合同、计划,通知使用单位进行验收。

  一般仪器设备由资产管理办公室会同使用单位有关人员当场开箱验收。

  贵重仪器设备的验收,由资产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与使用单位有关人员,在安装现场共同开箱验收,并详细填写《zz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验收报告单》。

  2、验收期限一般为3~6天。一般仪器设备3天,机械设备6天,贵重仪器设备视情况确定。因延期验收仪器设备而出现问题的,由使用单位负责退货、索赔、承担经济损失。

  3、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设备管理员须在规定验收期限内,持《zz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验收报告单》到资产管理办公室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建卡手续。

  4、经验收不合格的仪器设备,仪器设备管理员必须在规定验收期限内持《zz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验收报告单》到资产管理办公室办理检修、退货手续。

  5、进口仪器设备的验收,由进口仪器经办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包括商检人员)到安装现场会同使用单位人员开箱验收,并详细填写《zz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验收报告单》。验收工作必须在索赔期截止前二十天全部完成。验收不合格的仪器设备,要详细填写报检单,由资产管理办公室向国家商检部门报检,办理索赔业务。

  四、凡符合仪器设备购置规定及程序,经验收合格,并经资产管理办公室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并签字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五、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3:学校设备施工验收定期维护试验制度

  学校设备施工验收定期维护试验制度

  一、对新设电气设备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并且做交接试验,经电器运行负责人,设备管理负责人共同验收后报徐州供电公司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投入使用,同时应建立技术档案;

  二、电器设备应分类,设专人分管,定期维护检修,并在设备标示牌上注明分管负责人及设备名称;

  三、电器设备应按“设备评级标准”每半年评定一次,统一并上报设备完好率;

  四、电器设备应定期维护检修,委托供电部门统一进行,6-10KV以上高供高计电器设备每年试验一次;高供低计电器设备1-2年试验一次;避雷器每年应于3月1日投入运行,10月30日退出运行,并做预防性试验;

  五、对电器设备接地装置每季检查一次,安全工具每季摇绝缘二次,节假日或双休日,要及时安排电器设备的清扫检查;

  六、年度预试检修,电器设备安装,由电业部门统一安排施工。

篇4:成型挤压机自控系统测试验收

  成型挤压机自控系统的测试与验收

  安装就续后,应进行单机调试,机械电气、工艺连动调试,之后按国家现行的有关国标、部标标准规范进行测试和验收。

  1)、验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符合施工图图纸要求;

  B、制造质量符合产品标准;

  C、安装符合规范要求;

  D、标签、标牌、着色防护等符合标书要求。

  2)、根据原国家建委《关于基本建设项目验收暂行规定》中规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付生产和使用应达到下列标准”:

  (1)生产性工程和辅助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完,能满足生产要求。

  (2)主要工艺设备已安装配套,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构成生产线,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中所规定的产品。

  (3)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

  3)、仪表工程经过负荷试运行合格并按规定进行了连续稳定运行考核后,没有发现问题,则说明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建完,并且说明设计是合理的,所用的设备、材料是好的,施工的质量是符合规范规定的,能满足生产的要求,已达到了原国家建委《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中规定的标准。即可办理交工验收,建设单位(或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应签署单项工程验收证书。凡未经签署单项工程验收证书的工程,或未办理中间交工验收手续的工程,仍由施工单位负责管理,建设单位(或生产单位)不能随便动用。

  4)、根据原国家建委《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中:“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前,各有关单位应将有技术资料进行系统整理,由建设单位分类立卷,在竣工验收时交生产单位统一保管,以适应生产、维修和战备需要。重要的资料还要进行复制,分送上级领导机关”的规定,又根据仪表工程的具体情况,按规范规定在工程交工验收时应同时交验下列交工文件及资料:

  (1)工程竣工图。

  (2)隐蔽工程记录。

  (3)孔板流量检测元件安装记录。

  (4)电缆(线)绝缘电阻测定记录。

  (5)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6)管路压力试验、脱脂记录。

  (7)特殊材料管路的管子、管件及阀门的材质合格证。

  (8)焊接高压、高温、低温和特殊材料焊件的焊条合格证。

  (9)设计变更通知书,设备、材料代用单和合理化建议。

  (10)仪表设备交接清单。

  (11)未完工程项目明细表。

  (12)仪表调校记录。

  验收应经业主认可,或在业主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任何设备、硬件、软件及系统的测试结果与标准和设计不符,均视为测试失败,应改正错误,重新测试。各项测试均应的详细的测试原始记录或试验报告,作为施工资料存查。

  根据仪表工程的具体情况,按规范规定在工程交工验收时应同时交验下列交工文件及资料:

  (1)工程竣工图。

  (2)电缆(线)绝缘电阻测定记录。

  (3)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4)焊接材料焊件的焊条合格证。

  (5)设计变更通知书,设备、材料代用单和合理化建议。

  (6)设备交接清单。

  (7)未完工程项目明细表。

  (8)调校记录。

篇5:酒店设备购置开箱验收和安装验收规程

  酒店设备购置、开箱验收和安装验收规程

  1、会馆工程部根据会馆年度更新改造计划提出购置设备的书面申请,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审批表报批。

  2、会馆其它部门购置新设备应由会馆工程部参与选型和质量把关工作。订购设备时必须签订购销合同,大型设备的购置,要符合高效、节能、安全、环保和节约开支等基本条件。

  3、新设备到货后应做好开箱验收工作。由工程人员以及采购人员、仓管人员按请购单或出厂装箱清单做好清点,办理移交验收确认手续。在发票上签名后,由采购人员报请财务助理核转会计付款。

  4、开箱后,设备的所有技术资料均由工程部秘书负责收集,归档备案。安装和使用人员需阅读有关资料,可办理借阅手续,特殊情况应由工程人员给使用部门人员作简要操作保养培训。

  5、开箱后,设备所属的所有电机、随机附件及工具等,均由安装部门负责代管和使用(待安装竣工验收后,凭开箱验收单一一清点,移交使用部门)。

  6、清点中发现缺件及资料散失,应由负责采购的人员向供货部门追索。

  7、一般设备的安装由会馆工程部负责;大型和主要设备的安装可委托专业安装施工单位承包,8、但必须签定设备安装承包协议书(合同),其内容应包括设备安装施工工程的质量标准、施工周期、费用、付款方式、安全等要求。

  9、设备的安装按设备的技术要求进行,严格把好质量关。

  新设备安装结束后,须按设备的要求做好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待设备运转正常,其性能稳定,10、才可办理验收手续。设备安装验收后,应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由安装、使用部门会签后各执一份存档,一份送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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