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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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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根据《*z市委、z市人民政府关于z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南发〔20**〕3号),设立z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规章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市人民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监管制度;依法对县、区、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指导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管理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六、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人民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八、按照出资人职责,督促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九、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对经营开发类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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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工作职责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一)负责起草有关旅游业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工作。

  (二)负责拟订全市旅游业发展和改革的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旅游业发展的综合协调,推动旅游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投融资机制创新,促进旅游与相关领域的融合发展,开发培育旅游新产品、新业态。

  (三)负责制订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全市重大旅游宣传促销活动。负责旅游对外交流,推动区域旅游合作。分析国内外旅游市场动态信息并提出对策。

  (四)负责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指导、协调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优化全市旅游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指导全市旅游度假区、旅游景区(点)、特色旅游县等建设,指导乡村旅游、红色旅游工作。

  (五)指导全市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工作。会同市财政部门编制旅游发展资金计划。监测旅游产业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

  (六)负责推进全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旅*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旅*业组织工作。

  (七)负责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指导旅游保险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全市入境、出境、国内旅游业务管理。负责旅*业标准化工作。负责旅游投诉处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和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工作。

  (九)负责制定全市旅游人才规划,负责全市旅*业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旅游人才交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3: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职责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专项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年度发展计划;负责各类市级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全市宏观经济运行预测、预警,研究经济运行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以及其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职责,分析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协调和组织拟订综合性及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策建议;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国内国际区域合作。

  (四)组织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研究工作;起草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粮食管理、价格和收费管理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参与或组织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和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

  (五)负责全市投资综合管理,研究投资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汇总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市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政府性建设基金和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计划;编制和下达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规划年度投资计划;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编制公路、水运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编制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投资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国家指令性工业产品生产年度计划和重要工业产品的国家订货计划;提出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重点和措施;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负责统筹推进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提出并组织实施市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建设项目;承担全市规划重大项目、重要工业基地和生产力布局的职责;按规定权限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

  (七)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政策及措施,编制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引导外资投向;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协调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对外合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

  (八)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协调重要商品进出口计划的实施,监督计划执行情况。

  (九)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推动国民经济创新驱动转型和新产业的形成;研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提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研究交通发展重大问题并提出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工业、服务业、现代物流业、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提出发展战略和规划;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十)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提出地区经济发展和区域经济合作的战略及政策措施,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研究应对气候变化、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拟订应对气候变化、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开发利用规划及政策,综合协调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发展;牵头组织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十一)拟订能源发展战略、 规划、产业政策、年度计划,编制能源重点行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能源改革方案, 协调能源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加强能源预测、预警,开展能源对外合作。

  (十二)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旅游、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卫生、民政、体育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和规划以及人口政策;提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十三)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参与协助组织实施北部湾经济区在z市辖区内的重大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z市参与北部湾经济区开发建设和东盟开放合作过程中涉及z市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投资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协调z市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北部湾经济区在z市辖区内的开放开发。

  (十五)统筹协调推进z市与东盟开放合作,参与推进z市面向东盟开放合作任务的完成;推进z市参与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等协调发展。

  (十六)组织协调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经济区和东盟开放合作办公室统一规划和研究确定的在z市辖区内的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北部湾经济区投资与服务。

  (十七)贯彻执行电子政务以及政府提供公共信息服务信息化工作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子政务以及政府提供公共信息服务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十八)负责全市电子政务以及政府提供公共信息服务信息化工作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党政专用信息网络以及各部门的业务应用网络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承担z市重大活动通信保障协调的相关工作;统筹推进全市电子政务的发展。

  (十九)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全市政务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负责政府各部门间等级保护的协调工作。

  (二十)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全市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牵头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平台建设。

  (二十一)拟订市价格和收费政策;拟订政府指导价分级管理目录和收费管理目录;负责监测、预测全市价格总水平变动趋势,对全市价格进行宏观管理,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价格改革措施;组织实施价格调节基金政策,增强价格调控能力;组织实施市价格和收费政策,制定和调整市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与收费标准;组织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开展价格公共服务。

  (二十二)依法实行价格监管,维护价格秩序;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价格垄断执法,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审理价格违法案件;按规定权限受理价格行政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组织实施价格成本调查和价格成本监审;组织实施价格认证和涉案财物价格鉴证。

  (二十三)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拟订全市粮食供需平衡、保障粮食安全规划;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布局和购销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市级储备粮轮换审核意见和动用储备粮的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协调军粮供应和应急状态下的粮油供应。

  (二十四)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

  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推动开展绿色储粮、科学储粮和实施“放心粮油”工程;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编制全市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的建设、维修和改造规划,协调指导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全市粮食仓储管理工作。

  (二十五)负责监督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负责对市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品质测报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工作,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核查。

  (二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4: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职责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一)组织拟订全市全民健康政策,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我市卫生健康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跟踪评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处置。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采供血和临床用血质量的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依法负责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和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开展卫生健康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十)负责市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级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市艾滋病实施防控、干预和治疗,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十二)制定我市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下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三)代管z市计划生育协会。

  (十四)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市保健委员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六)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z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指导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z吴圩机场海关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传染病总体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z吴圩机场海关建立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交流机制、口岸输入性疫情通报和协作处理机制。

  4.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监测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5.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篇5: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宣传部职责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宣传部职责

  1. 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理论政策、形势任务、决策部署和先进典型等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公务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协调廉政文化建设及纪检监察电化教育工作;

  3.负责委机关的新闻事务,承担委机关新闻发布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信息传播工作;

  4.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重点新闻网站等做好网络宣传引导工作;

  5. 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网络信息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归口管理委机关信息化建设;

  6. 负责委机关信息工作;

  7.负责本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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