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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公司员工奖惩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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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公司员工奖惩细则

  p公司员工奖惩细则

  第一条 员工奖励分下列四种:

  1.嘉奖:每次加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2.记功:每次加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3.大功:每次加发1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4.奖金:一次给予若干元奖金。

  第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嘉奖:

  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2.拾物不昧(价值300元以上)者。

  3.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4.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工厂荣誉者。

  5.奉公克己从事困难、肮脏难受的工作足为楷模者。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功:

  1.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3.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4.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5.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足为嘉许者。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2.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3.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4.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奖金或晋级:

  1.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2.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3.一年内记大功2次者。

  4.服务每满5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第六条 员工惩罚分为五种:

  1.警告:每次减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2.记过:每次减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3.大过:每次减发一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4.降级:降级使用,相应核减薪资。

  5.开除:予以解雇。

  第七条 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予以警告:

  1.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

  2.上班时间,躲卧休息,擅离岗位,怠忽工作者。

  3.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5.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6.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规定标志或穿拖鞋上班者。

  7.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2.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3.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4.工作中酗酒致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5.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6.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7.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1.擅离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生产、业务、事务等团体 秩序者。

  3.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4.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6.轮班制员工拒不接受轮班者。

  7.工作时间内,作其他事情,如睡觉、玩弄乐器、下棋、阅读、炊煮......等(干部连 带处分)。

  8.一个月内旷工达5日者。

  9.机器、车辆、仪器及具有技术性的工具,非经常使用人及单位主管同意擅 自操作者(如因而损害并负赔偿责任)。

  10.其他重大违规行为者(如违反安全规定措施,情节重大者......)。

  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开除(不发资遣费):

  1.对同仁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2.殴打同仁,或相互殴打者。

  3.在公司厂区、宿舍内赌博者。

  4.偷窃或侵占同仁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

  5.无故损毁公司财务,损失重大或第二次损毁涂改重大文件或公物者。

  6.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7.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8.一年中记大过满2次功过无法平衡抵销者。

  9.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旷工6日或1年旷工达12日者。

  10.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11.吸食*或其他毒品者。

  12.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

  13.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14.携带刀枪或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公司)者。

  1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或唆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16.故意泄漏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17.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18.明示禁烟区内吸烟者。

  19.参加非法组织者。

  20.擅离职守,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21.其他违反法令或本规则规定,情节严重者。

  第十一条 员工功过抵销规定

  1.嘉奖与警告抵销。

  2.记功1次或嘉奖3次,抵销记过1次或警告3次。

  3.记大功1次或记功3次,抵销大过1次或记过3次,员工功过抵销以发生 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

  签发人 责任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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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职院学生公寓宿管员工作职责及奖惩细则

  职院学生公寓宿管员工作职责及奖惩细则

  为进一步优化学生公寓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做好学生公寓管理工作,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居住和学习环境,同时激励广大员工敬业爱岗,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切实发挥宿管员队伍的作用,推进学生公寓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本细则。

  一、宿管员工作职责

  (一)岗位态度

  1、坚守岗位,工作认真,踏实肯干。

  2、热情服务,耐心细致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3、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二)安全工作

  1、宿管员熟练掌握分管宿舍区的布局及各系、各班的住宿情况。

  2、认真做好楼栋巡查,发现学生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做好记录,对不听劝阻的学生要及时向系辅导员及班主任反映。

  3、如所辖楼栋发生学生突发性事件,应立即报告系部领导和学生处。并在第一时间到位,积极协助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4、对安全隐患时常排查,及时汇报。做好安全大检查等各项工作。

  5、防火、防盗、防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生宿舍,防乱接乱拉电线,确保安全。加强对寝室内大功率电器和使用明火的管理,对查处到违章用电或使用明火的寝室要记录在案并及时制止。经常对宿舍内门、窗、床等寝具进行检查,特别要留意学生使用的接线板电线是否有裸露现象。注意观察男生寝室是否有管制刀具、铁棒、啤酒瓶等违禁物品存放并及时督促清理。出现学生躺在床上吸烟,及时进行劝阻。

  6、常查常巡,教育学生加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减少寝室失窃事件的发生。

  7、防止学生越墙爬窗外出,防止意外事情。

  8、严禁外来人员入内、留宿

  9、做好宿舍门卫工作;按规定时间执行关锁宿舍区大门、熄灯开灯等工作,每晚检查学生住宿情况,对夜不归宿、外宿等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并做好检查登记记录,及时报学生处处理。

  10、出现突发事件、刑事或治安案件、灾害事故,及时处置、及时报警,注意保护现场,并报告保卫处、学生处、相应教学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卫生工作

  1、做好当天的保洁工作,做好卫生工作。监督学生不随地吐痰,乱丢垃圾和废弃物,保持良好卫生环境。

  2、持检查各寝室环境卫生,每天责成寝室长安排本室人员轮流打扫宿舍卫生并整理内务,督促、检查值日生打扫宿舍走道、厕所、楼梯等卫生,并进行评比打分,作好记录,为文明宿舍评比提供依据。

  (四)公物财产管理、日常维修

  1、宿管员认真负责必须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存在。对携带贵重或大件物品出楼者要检查并进行登记,各类家具一律禁止带出宿舍。

  2、凡人为损坏、丢失的宿舍物品、设施,要及时认证,按照学校规定的价格填写赔偿单并上报学生处,由学生处联系系部、财务规划处、后勤管理处,对损坏的公物及时赔偿并维修。

  (五)纪律管理

  1、负责学生在宿舍区时的纪律,严禁在宿舍区发生矛盾纠纷和喝酒打架事件。

  2、做好学生管理工作,督促学生按时就寝,按时起床。

  3、防止打牌、抽烟、喝酒、赌博,防止异性学生进入本宿舍区。

  4、对违纪学生(如:未归、吵闹、喝酒打架、不关灯、点蜡烛、抽烟、娱乐活动等)进行及时教育制止,并作好记录(房号、班级、姓名、违纪情况)及时上报系部、学生处。

  (五)其他日常工作

  1、每天认真做好巡查工作,巡查记录须填写工整,事实准确、详实;

  2、对非楼内人员出入,必须进行登记,限定时间,方能允许其进入,如超过限时,有责任催促其离开。

  3、无条件执行学生处下达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种任务。

  4、做好系部书记、主任、辅导员、学生处领导深入学生寝室的登记工作。

  二、宿管员工作纪律

  1、严格要求自己,服从学生处的统一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及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

  2、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学校和学生服务的思想。团结协作,互相尊重,取长补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3、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禁止喝酒、带小孩、干私活、赌博,禁止打瞌睡、走神、离岗、窜门;

  4、讲究卫生,合理布置值班室的生活用品,做到整洁,清洁;

  5、严禁在宿舍楼内收购物品,严禁向学生出售日用品及食品;

  三、违纪处罚

  1、工作时间不在岗位的,半小时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扣发50元。

  2、因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导致本楼幢内出现的失窃案件。学生满意度测评中,不满意率达到65%以上,出现其中一条扣50元。

  3、抽查中发现在做与值班无关的(包括打牌、下棋、喝酒等)事,每次扣发工资20元,当月发生2次者,作旷工半天处理,扣发50元。

  4、严禁给学生出售日用商品及食品,一经发现即扣当月工资100元。批评教育仍不改悔,二经发现坚决作无条件辞退处理。

  5、学生宿舍日常管理中责任心不强,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学生携酒入室、在宿舍酗酒、使用违规电器、未经允许进入异性宿舍、留宿外人、夜深喧哗等违规违纪现象不敢管或视而不见,对本楼幢出现门禁损坏、消防设施损坏、进入楼幢散发宗教书籍或非法宣传品等安全隐患或不良苗头未及时发现或未及时报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作无条件辞退处理。

  6、所辖楼幢发生严重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未能及时到位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作无条件辞退处理。

篇3:物业公司员工奖惩细则范文(二)

  物业公司员工奖惩细则范文(二)

  第一条 为增强公司员工责任感,鼓励奋发向上,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奖惩细则。

  第二条 公司实行思想工作同经济手段相结合的奖惩制度。实施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奖励方式。对违反纪律的员工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1、善于管理,在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对公司发展和建设有突出贡献的;

  2、有发明创造、技术改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从而节约了成本,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改善了员工劳动条件的;

  3、研制出适销对路新产品,获得较好经济效益的;

  4、恪尽职守,任劳任怨,严守纪律,高效优质完成本职工作,成绩优秀,具有表率作用的;

  5、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的;

  6、在防止事故发生,消除各种隐患或在突发事件紧急关头,临机应付措施得当或奋勇救护,使公司和他人利益免受损失的;

  7、坚持原则,对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有显著成绩的;

  8、见义勇为,维护国家尊严,人民利益、社会法规,为企业形象的提升做出贡献的。

  第四条 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华神优秀员工、升职和晋级,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或考核发放。

  第五条 通报表扬、升职和晋级按管理权限审批后决定,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1、B类员工由总裁办公会审批;

  2、二级公司C、D、E类员工由各二级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3、职能部门C、D、E类员工须经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或呈总裁办公会审批。

  第六条 华神优秀员工奖每年评选一次,在考核的基础上按比例经各单位提名,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评选小组评定,并在全公司进行表彰,颁发奖品。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惩处:

  1、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无故旷工或不按规定打卡的;

  2、上班时间串岗、闲聊、行为不检点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在员工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3、消极怠工,未完成或未按期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的;

  4、无正当理由故意疏忽或拒绝主管的合理合法命令或分配的工作;

  5、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公司、他人遭受损失的;

  6、工作不负责任,废品率超标、损坏设备、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7、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经济违规(吃回扣)、工作时间内干私活;

  8、泄露工作秘密,造成不良影响或带来不良后果;

  9、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或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的任何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10、故意或因过失损害公物,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

  11、未经公司允许,擅取公司财物的;

  12、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13、盗窃公司或他人财物的;

  14、对客户不礼貌,态度恶劣,给公司声誉造成影响的;

  1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16、其它应予惩处的情况。

  第八条 以上情形视情节轻重,给以通报批评、警告、罚款、降职、免职、辞退处分,触犯法律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九条 对员工的处分,一般应由所在单位提出或有关领导建议,经人事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按管理权限批准后进行惩处,填写《纪律处分单》,将处分意见通知当事人,由被处分人签字,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条 在执行纪律处分时,应按照下列原则:

  1、纪律处分要有充分的理由和清楚的证据;

  2、处分的轻重与所犯过失的轻重相符;

  3、员工应明白他们必须达到的标准和应该遵守的规定。

  第十一条 各二级公司可根据本细则结合自身产业特点另行制定奖惩细则。

  第十二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部。

篇4:物业公司员工奖惩细则范文(一)

  四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员工奖惩细则

  第一条 为增强公司员工责任感,鼓励奋发向上,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奖惩细则。

  第二条 公司实行思想工作同经济手段相结合的奖惩制度。实施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奖励方式。对违反纪律的员工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善于管理,在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对公司发展和建设有突出贡献的;

  二、恪尽职守,任劳任怨,严守纪律,高效优质完成本职工作,成绩优秀,具有表率作用的;

  三、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的;

  四、在防止事故发生,消除各种隐患或在突发事件紧急关头,临机应付措施得当或奋勇救护,使公司和他人利益免受损失的;

  五、坚持原则,对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有显著成绩的;

  八、见义勇为,维护国家尊严,人民利益、社会法规,为企业形象的提升做出贡献的。

  第四条 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公司优秀员工、升职和晋级,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或考核发放。

  第五条 通报表扬、升职和晋级按管理权限审批后决定,并报公司综合管理部备案。

  一、中层以上员工须由总裁办公会审核,由总经理签发;

  二、其他员工须经公司综合管理部或呈总裁办办公会审核,由总经理签发。

  第六条 公司优秀员工奖每年评选一次,由各部门(管理处)提名,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评选小组进行评定,并在全公司进行表彰,颁发奖品。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惩处: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无故旷工或不按规定执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

  二、上班时间串岗、闲聊、行为不检点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在员工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无正当理由故意疏忽或拒绝主管的合理合法命令或分配的工作;

  四、消极怠工、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公司、他人遭受损失的;

  五、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工作时间内干私活的;

  六、泄露工作秘密,造成不良影响或带来不良后果的;

  七、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或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的任何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八、故意或因过失损害公物,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

  九、未经公司允许,擅取公司财物的;

  十、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十一、盗窃公司或他人财物的;

  十二、对客户不礼貌,态度恶劣,给公司声誉造成影响的;

  十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十四、其它应予惩处的情况。

  以上情形视情节轻重,给以通报批评、警告、罚款、降职、免职、辞退处分,触犯法律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条 对员工的处分,一般应由所在部门(管理处)提出或由有关领导建议,经综合管理部调查核实,按管理权限批准后进行惩处,填写《纪律处分单》,将处分意见通知当事人,由被处分人签字,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九条 在执行纪律处分时,应按照下列原则:

  一、纪律处分要有充分的理由和清楚的证据;

  二、处分的轻重与所犯过失的轻重相符;

  三、员工应明白他们必须达到的标准和应该遵守的规定。

  第十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公司综合管理部。

篇5:开泰房地产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施规范管理,弘扬正气,激励员工努力工作,致力于从事有益于本公司发展及改进,惩戒违规违纪行为,有针对性地解决各种实际问题,保障企业的顺利运营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维护公司的荣誉和共同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章 奖励
第二条 公司对做出下列贡献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
1、完成工作任务、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做出显著成绩者;
2、积极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者;
3、拾遗即报(价值300元以上)令公司增加信誉者;
4、见义勇为受到::社会赞誉者;
5、抵制歪风邪气,维护公司利益和正常的工作秩序,实绩突出的;
6、在国际国内比赛、学术刊物获奖,令公司增辉者;
7、对公司的开源节流、成本控制、管理等做出显著成绩者;
8、对公司损害能防患于未然者;
9、遇有意外事故或灾害,保护国家和公司财产,排除重大隐患,防止重大事故者;
10、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第三条 奖励的形式
1、公司内部通报表扬;
2、授予公司内部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3、报请政府和有关部门授予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或其他荣誉称号;
4、公司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员工在给予荣誉奖励的同时,给予一次性奖金,以资鼓励。
第四条 奖励的程序
1、公司通报表扬的由部门经理提名,上报材料至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2、授予荣誉称号的,由其所在部门讨论、提名,经工会和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办公会讨论、批准;
3、获奖人员,均需填写《员工奖励登记表》,各级管理者签署意见,人力资源部备案,记入本人档案。
4、奖励每年进行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报总经理随时给予奖励。

第三章 处罚
第五条 处罚的种类
对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违犯公司规章制度的,直接或间接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将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经济处罚按其情节及给公司造成损失程度,由公司作出决定。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
第六条 处罚的实施
1、执行权的限定:处罚的执行权在部门经理(含)以上管理人员和人力资源部。
处分类别 行使处分权
口头警告 部门经理
书面警告 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
记过 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
记大 过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总经理
辞退 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总经理
2、执行的程序:
(1)执行人员应向当事人讲明违纪行为,进行纠正谈话;并允许员工本人对处分决定发表意见。
(2)对于口头警告以上的任何一种处分,均须填写《过失通知书》,并让当事人签字确认违纪事实。如本人拒签,在由旁证人签字的情况下视为有效。
(3)违纪员工的辞退必须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3、纪律处分的程序:
犯有A类过失,第一次发生,给予口头警告一次;第二次发生时,给予书面警告。
受到三次书面警告的员工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受到二次书面警告或犯有B类过失的员工,给予记过一次;
受到二次记过或犯有C类过失的员工,给予记大过。
受到记大过二次或犯有D类过失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辞退。
4、具体实施
A:书面警告
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属A类过失。第二次发生,受到书面警告处分,扣除当月工资的100元。
a.擅离工作岗位

,串岗,扎堆聊天谈论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b.工作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和杂志;
c.工作时间吃零食;
d.工作时间内睡觉;
e.在工作时间内下棋、打扑克或搞其它文娱活动。
f.在办公区域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g.因私较长时间占用公司电话或用其他通讯工具办私事;
h.在工作时间内未经许可利用公车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i.对同事不礼貌,使用污言秽语;
j.未办相关手续或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k.不遵守公司保密制度的;
l.工作责任心差,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
m.与相关部门员工不能团结合作,情节轻微者;不服从公司领导和管理,情节轻微者;
n.领导不力,管理不严,下属涣散,影响工作质量;

B:记 过
犯下列错误,属B类过失,受到记过处分,扣除工资的200元。
a.伪造虚假考勤纪录的;
b.工作期间未将重要资料收存保管好,造成不良影响;
c.工作时间内与同事、客人吵架,影响工作的;
d.工作态度不认真,影响工作质量,至使其他部门或合作方投诉或提出书面意见对公司声誉造成损害的;
e.工作责任心差,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2000元的;
f.警告中所列条款情节严重者。

C:记大过
犯下列错误,属C类过失,受到记大过处分,扣除工资的300元。
a.工作期间未将重要资料收存保管好,造成严重后果;
b.弄虚作假,出具假病假证明或其他假证明,欺骗领导;
c.在同事之间,在同事和领导之间,搬弄是非,挑起事端或不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意见,而是在员工中发泄不满情绪,造成较坏影响的;
d.工作责任心差,造成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e.因违反规定造成较大影响和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下;
f.记过中所列条款情节严重者。

D:辞退
犯下列错误,属D类过失,受到辞退处分。
a.旷工月内累计三次,年内累计五次的;
b.对领导、同事暴力威胁、殴打、恐吓的;
c.相互殴斗、无理取闹、聚众闹事,影响工作秩序的;
d.私自向客户、合作方索取报酬、财物者;
e.严重泄露公司的机密情况;
f.行贿、受贿,贪污,盗窃公司财物;
g.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重大影响和经济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上;
h.有意损坏或唆使别人损坏公司设备财产,造成恶劣影响;
i.未经公司书面批准在外兼职;
j.违法行为:
(a).纵容、教唆或从事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和交易的;
(b).其他触犯国家法律,被依法拘留、逮捕、判刑的。
第七条 员工发生的违纪行为不在本制度所列条款之内的,公司有权酌情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公司有权根据经营发展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九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
北京开泰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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