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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检查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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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检查制度(1)

  施工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 、安全检查的方法:

  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三、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突击检查:

  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五、专业性检查:

  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六、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

  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七、经常性检查:安全职能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标准施工正常进行。

  八、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

  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指令书,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采编:www.pmceo.cOm

篇2:生态旅游风景区重大节假日游乐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重大节假日游乐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重大节假日时段景区的安全管理,推进安全检查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确保重大节假日游客高峰期间景区游乐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游客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有关规定及《游乐园(场)安全和服务质量》(GB/T16767-20**)等标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范围内从事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非公路旅游观光车辆经营活动的各类游乐场所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重大节假日是指国家规定的"五·一"、"六·一"、"十·一"、元旦和春节等节假日。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的游乐设施设备是指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包括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非公路旅游观光车辆。

  大型游乐设施是指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每秒2米,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米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包括客运地面缆车及采用沿轨道运动、回转运动、吊挂运动、场地上(水上)运动、室内定置式运动等方式,承载游人游乐的各类游艺机和游乐设施)。

  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非公路旅游观光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第五条游乐设施设备运营使用单位对使用的游乐设施设备安全负责。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节假日游乐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营管理及游乐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负领导责任,并负责执行本制度。

  第六条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监督与实施本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旅游管理、消防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实施本制度。

  第七条运营单位的游乐设施设备监督检查情况作为年度区安全生产、旅游管理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运营单位对游乐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

  第八条各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从事运营活动。

  鼓励运营单位投保相关安全责任险,以提高运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赔付能力。

  第九条重大节假日前,各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运营方案,组织对游乐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检查重点是岗位责任制、安全防范措施、应急抢险措施的建立及落实到位情况;操作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设备安全性能情况等。设备安全性能主要指各类座舱、各种安全装置、保险装置、重要零部件的连接及安全状况,各电气控制部分的灵敏度、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有效性及各类安全警示标牌的清晰、醒目程度。检查后应填写《武汉市东湖生态风景区游乐设施设备安全自查表》(附件1)。

  第十条各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后,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详细记录各台设备的检查部位、现状及保养结果,有负责检查人员的签名和日期,还应有负责对此记录审核的负责人的签名确认。

  第十一条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设备隐患,应对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要求,制定方案,明确专人,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结果做好整改记录备查。

  第十二条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对发现的设备隐患,在重大节假日前未能整改完毕或设备维修整改后仍未达到国家技术标准要求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申请办理停用手续。严禁将不合格的设备或新安装未经检验的设备投入使[FS:PAGE]用。

  第十三条各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对重大节假日前的专项安全检查记录、相关隐患整改见证材料等,应整理建档,纳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存档备案。

  第三章安全监察机构对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的

  安全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加强对在用游乐设施设备的现场监察,应在重大节假日前一周内,对辖区内的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各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落实情况;

  (2)重大节假日安全运营方案,应急措施;

  (3)重大节假日前企业安全自查情况记录及相关材料,对存在问题或隐患的整改情况、防范措施;

  (4)设备法定检验、注册登记情况;

  (5)设备安全性能检查,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各游乐设施和设备的乘客须知和安全警示牌的齐全、醒目情况;

  第十五条对客运索道,除按上述要求进行检查外,还应检查突发事件抢险演练记录及安全救护设施的配备和运转情况。

  第十六条对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的非公路旅游观光车驾驶人员资质进行查验,对车辆安全保护装置、倒车镜、行车和驻车制动系统进行检查,严禁超载、超速行驶。

  第十七条对重大节假日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的安全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认真填写《游乐设施设备现场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2)。检查记录表中应详细记述被检查单位的情况、检查设备的种类及安全情况等,检查表中除有检查人员签署的姓名、检查日期外,还应有被检查单位陪同检查人员的确认签名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将检查备忘录整理后纳入行政文书档案备案。

  第十八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在重大节假日前夕的检查中,发现设备有安全隐患的或安全管理有问题的,应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督促其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到期仍未达到安全要求的,应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

  第十九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对辖区内的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的运行情况建立安全值班制度,确定专人、专用电话负责跟踪节假日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的安全运行情况,及时处理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发生的突发事件,并填写《重大节假日游乐设施设备安全值班记录表》(附件3)。

  第二十条每次重大节假日后一周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写出重大节假日游乐设施设备运营单位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包括节前检查、监察情况,节中值守情况。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所采取的措施等内容,附上《游乐设施设备现场安全检查记录表》、《重大节假日游乐设施设备安全值班记录表》等一并上报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安全管理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从事安全监察的安全监察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秉公执法,对未认真执行本制度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下文之日起实施。

篇3:房地产公司安全检查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安全检查制度

  为更好地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使公司员工有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营造一种安全和谐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任务

  (一)查找和消除事故的隐患,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二)督促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

  (三)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二、安全检查的基本内容

  1、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查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是否符合规定。

  3、查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

  4、查应急救援预案完善演练情况。

  5、查安全标志设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6、查生产设备、环境防护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安全检查形式

  1、公司安全领导人负责进行检查

  2、日常检查分岗位员工检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

  3、员工上岗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检查。

  四、整改

  1、对综合检查所查处的隐患和问题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

  2、现场能及时整改的,立即整改,现场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确定专人负责,确定整改时间,限期整改。

  3、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决绝或停工。

  4、检查所提出的问题,和整改记录要分别签字,汇总并存档。

篇4:施工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保护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不受损失,杜绝各类伤亡事故发生的一项主要施工措施,各施工现场、工程不论大小,都要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并将检查情况予以记录、整改。

1、根据不同的季节特点和施工进度,每周由工地安全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检查一至二次。
施工现场要贯彻"五查""三边"的原由(即五查是查安全管理,2、查安全意识,查事故隐患,查整改措施,查安全技术资料,三边是边检查,边宣传,边整改)。
3、施工现场要根据工程自检或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整改通知单,按照"三定"整改原则,及时准确将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内容认真落实,做好书面记录。
4、每次检查的记录都要认真填写,并做好技术资料予以存档。
5、公司月检查,项目部周检查,工地安全员巡回检查。
6、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每日巡回检查,记安全日记。
7、上级各部门检查所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一律留存并后附"三定"整改反馈资料。

篇5:工程项目安全检查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检查制度

  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实行专管及群管相结合的方针。

  ②检查的内容是查”两标贯彻”,查思想教育,查组织,查纪律严明,查制度完整,查措施落实,查隐患排除。对查出的问题要有文字记载并及时解决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

  ③执行安全工作与经济责任制挂钩的奖罚制度,使人人都要重视安全工作,堵塞漏洞,防患未然。

  ④机械方面除执行上述外,还要坚持”十字作业法”即调整、紧固,润滑、防腐、管理,并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⑤安全教育要做到:听、查、议、评、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共同学习,互相交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⑥班组长每天必须对本组组员施工的工作面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工长每周组织班组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进行讲评;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有关部门对工地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各部门的安全工作做出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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