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医院基建科施工现场防火制度和措施

1723

医院基建科施工现场防火制度和措施

  医院基建科施工现场防火制度和措施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设施应在总平面图中反映。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30米以上的建筑物要随层做好消防水源并设加压泵,每层留有消防水源接口。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或按要求设置吸烟室。

  5、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

  6、乙炔瓶与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

  7、乙炔瓶与氧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阀、表等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8、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9、施工现场进行大面积或特殊环境的明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和监护人。

  10、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火灾。

  11、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工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12、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化柏油。

  13、发现火警和火灾,应当迅速报警,并积极组织力量扑救。

  14、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消防安全能力和防火警惕性。

  15、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每月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要有记录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16、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必要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

篇2:装修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火规定

  装修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火规定

  1、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2、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3、负责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4、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难于消除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5、在喷涂硝基漆或其它挥发性、易燃溶剂稀释的涂料作业时,不准使用明火。

  6、在配料或拿取易燃品时不准吸烟。浸擦过天那水、清漆等及有油的棉纱、擦手布等不得随便乱丢,须放在指定的地方并及时清走。

  7、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要分批购买,边用边采购,并设专门仓库,分类堆放,专人保管。

  8、仓库安装的开关箱,接线盒距离堆放物品的外缘应大于1.5米,不准乱拉临时用电线路。

  9、仓库内应安防爆灯,禁止使用碘灯,以免灯泡爆破引起火灾。

  10、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3:工程施工现场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工程施工现场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1、认真做好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防火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木工间、宿舍、仓库及易燃易爆等场所不准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不准在场内吸烟;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用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电气失火。

  3、电焊、气割及生产用火时,必须遵守防火安全间距的规定,远离易燃和可燃物,落实防范措施,动火前,必须按级别履行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违章使用明火。

  4、每天要做好落手清工作,将工作场所的创花、木屑等可燃物必须及时处理掉,并堆放到安全地点,易燃易爆及化工材料必须按规定严格保管和存放,下班后应切断电源闸刀。

  5、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防火安全,对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服从管理和监督。

  6、人人遵守、注意安全,对无视规章制度,不采取措施整改或违章造成后果的将视情节对当事人及项目部做出处罚,直到清退,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积极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严格各项规章制度,

  8、对油库、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木工间、电工间及明火使用场所等重点防火部位,设立必要的消防设施,制订章约、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防患未然,如发生火警、火灾应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9、加强各种灭火器材的管理,根据各种灭火器材的特性,按部位配置并及时换药,做到全面有效。

  10、现场临时设施搭建应合理布局,对油库、油漆库、木工间、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仓库和部位、车辆加油等都必须远离明火,严禁吸烟,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禁止擅自私下装拆电器装置。

  11、健全义务消防组织,负责一定的业务指导和有条件进行消防训练,提高消防知识和实际消防工作能力。

  12、以上各条希望人人遵守,违者给予必要的处罚,直至提请追究法律责任。

篇4:海洋小区商住楼施工现场防火管理

  海洋小区商住楼施工现场防火管理

  一、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立足于自防自救,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二、施工现场的各场所,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设施和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一)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供水系统必须与建筑物高度同步装备:设消防水池,高压水泵应专线供电,供水坚管直径应不小于76㎜,每层设直径为65㎜的消防结口,从第四层起,每隔一层配备一条长度为20m的消防水带。

  (二)根据不同场所中可能发生火险的物料、器材的性质,按规定选用和配备各类型、规格的手提灭火器,配备的数量要求如下(以面积为单位):

  1、机房、垂直运输设备的操作室、值班室、临时动火作业场所等,配备不少于1个;

  2、集体宿舍,每25㎡内不少于1个;

  3、易燃易爆物品仓、可燃物堆放场、木制作场所等,50㎡以内配备不少于2个,每增50㎡增配1个;

  4、非易燃的材料仓,每50㎡内不少于1个,每增50㎡增配1个;

  5、施工办公室、水泥仓、厨房等100㎡以内配备不少于1个,每增50㎡增配1个;

  6、在建建筑物,施工层在500㎡以内,配备不少于2个,每增500㎡增配1个。

  三、按???号文要求,严格执行临时动火"三级"审批制度,领取动火证后方能动火作业。

  施工现场"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一)一级动火。即可能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的(没有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由工程

  部安全和保卫负责人提出意见,经工程项目部防火责任人审批。

  (二)二级动火。即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由动火单位技术部门和保卫部门提出

  意见,防火责任人加具意见,报企业的技安和保卫部门共同审核,由企业防火责任人审批。

  (三)三级动火。即可能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由企业技安和保卫部门和保卫部门提出意见,防火责任人加具意见,经上级主管单位技安会同保卫部门共同审核,报企业防火责任人审批,并报市消防部门备案。如有疑难问题,还须邀请市劳动、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共同研究审批。

  四、严格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及时清理易燃杂物,保证疏散通道畅通。

  五、施工现场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用电炉、气化炉具,严禁生火、烧香拜佛,不准使用电热器具。

  六、本项目的资料应包括:

  1、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表

  2、防火重点部位登记表

篇5:施工现场防火防爆安全措施

  施工现场防火、防爆安全措施

  1、标识施工现场消防布控图,维护工地消防设施,实行专人管,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防护设施(包括灭火器、高压水泵和符合要求的给水管道等),配电房配备绝缘灭火器材(干粉)。

  2、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作业时必须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加强防火监控。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都要符合防火规定要求。

  3、加强防爆品储存、保管、采购、领用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执行,气瓶放置地点应距明火作业点10m远以外。要防暴晒,气瓶防震圈、瓶帽、回火装置必须齐全、瓶阀嘴禁止沾染油脂类物质,必须熟悉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运输、保存和使用,并根据其性能采取相应的防爆、防火措施,在运输、储存、使用时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4、施工现场用电防火,执行《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5、根据施工现场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立即排除,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时及时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抢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