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大区分公司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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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区分公司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大区分公司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一、作息时间

  (一)一般员工工作时间为: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如工作需要,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补足8小时。

  (二)主管及主管以上人员工作时间为:

  上午8:20---12:00 下午1:30---6:00

  二、违反作息时间的处罚标准

  (一)对迟到早退的罚则

  1、主管及主管以上人员迟到或早退每次扣罚30元;一般员工每次扣罚20元;

  2、任何人员在上班时间吃早餐,均按迟到一次处罚;

  3、迟到、早退超过一小时按事假半天处罚;

  4、一个月内累积迟到或早退达5次以上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二)对旷工的罚则

  1、经理旷工一天扣罚300元;

  2、一般员工扣罚200元;

  3、旷工二天以上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病假审批权的界定和扣款标准

  (一)审批权限

  1、部门经理级以下人员请病假在二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

  2、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请病假在一天以内,报总经理批准;

  3、所有人员请病假在二天以上(包括二天),必须持有正规医院的病休证明书及病历复印件,并由部门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在人事部备档后,方可按病假处理。

  (二)扣款标准

  1、工龄不满五年的扣款标准:

  (1) 业务员的扣款计算公式(业务人员请病假期间,其业务提成不受影响):

  扣款金额 =(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费用1+费用2)×40%×(请假天数÷22)

  (2)非业务员的扣款计算公式:

  扣款金额 =(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费用1+费用2+绩效工资)×40%×(请假天数÷22)

  2、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扣款标准:

  (1)业务员的扣款计算公式(业务人员请病假期间,其业务提成不受影响):

  扣款金额 =(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费用1+费用2)×30%×(请假天数÷22)

  (2)非业务员的扣款计算公式:

  扣款金额 =(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费用1+费用2+绩效工资)×30%×(请假天数÷22)

  3、工龄满十年及十年以上的扣款标准:

  (1)业务员的扣款计算公式(业务人员请病假期间,其业务提成不受影响):

  扣款金额 =(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费用1+费用2)×20%×(请假天数÷22)

  (2)非业务员的扣款计算公式:

  扣款金额 =(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费用1+费用2+绩效工资)×20%×(请假天数÷22)

  四、事假审批权的界定和扣款标准

  (一)审批权限

  1、一般员工请事假在半天(包括半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如超过半天,部门经理同意后,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2、部门经理级以上的管理人员请事假,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二)扣款标准

  1、业务人员扣款标准

  1)业务人员请事假一天扣款100元;

  2)业务人员请事假期间,其业务提成不受影响。

  2、非业务人员的扣款

  1)非业务人员请事假,事假期间没有收入;

  2)具体扣款计算公式:

  扣款金额 =(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费用1+费用2+绩效工资)×(请假天数÷22)

  五、出差审批权的界定

  1、员工因公出差,必须经部门经理同意,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公出;

  2、部门经理级以上的管理人员出差,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六、请假、公出应履行的手续

  1、请假和公出人员必须事前填写《请假单》或《出差申请表》,报批后交到人事部;

  2、如遇突发疾病或意外特殊情况需请病、事假的,可通过电话请假,但必须在事后二天内补办请假手续。不按时补办手续,除按相关条例处理外,将予以批评或30-50元的处罚;补办手续不全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员工连续请事假5天或全年事假累计达8天以上(包括8天),公司有权对员工重新定级或解除劳动合同;

  4、员工连续请病假10天以上(包括10天),仍不能参加工作且重新调整岗位也不能胜任的,应办理停薪留职;

  5、全年病假累计达20天以上(包括20天),公司有权对员工重新定级或解除劳动合同。

  七、打卡规定

  1、市场员每天打卡二次,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非市场员每天打卡三次,上午上班、中午、下午下班各一次;

  2、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负责。前台文员具体负责打卡的监督执行及统计情况,月底根据考勤卡、请假单、出差申请及部门上报的考勤情况做出统计,交各部门经理核对后将结果报财务部执行;

  3、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打卡。发现代打卡现象,代打卡者和被代打卡者均罚款200元,并通报批评;

  4、请假、出差或外出公干(含轮休、培训),应事先上交请假单或出差申请单至人事部备档或审查。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上交请假单者,事后补交不得超出两天。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罚款30-50元;

  5、因业务原因外出,当天中某一次未能打卡者,必须于一天内填写《外出单》,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签字确认,交到前台办理相关考勤统计,超过规定时间者(一天),一律按电脑原始考勤记录统计。

  6、在大区内出差,须将出差申请单先告知人事部门,再带交由出差所到地负责人签字后交人事部门备案;

  7、早上上班未打卡,特殊情况当天必须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否则一律视为迟;

  8、虽按时上、下班却忘打卡,每忘打一次罚款5元;对每月累计5次忘打卡者,记为迟到一次。

  9、虽按时上、下班却忘带卡者,每次罚款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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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员工手册之考勤制度

  物业员工手册之考勤制度

  1、本部员工严格依照公司《员工手册》之考勤制度实行考勤管理;

  2、员工考勤情况统一由人事部负责;

  3、本部门员工不得代打卡、代签字。如遇特殊情况未打卡时应由部门主任级以上领导签字确认;

  4、根据保卫工作的性质和特殊任务的需要,由逐级管理人员申请法定工时以外的加班,加班人员予以补休或报加班费,原则不予计加班费,特殊情况需计加班费的需报本部门领导批准;

  5、休、存休、请事假须提前一个班时说明,由逐级管理人员按《员工守则》规定的权限审批,本级管理人员不在或找不到时可向上一级提出申请,未予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登记,休、存休不得连续五天以上(特殊情况除外);

  6、因个人原因以各种理由晚来或早走的一律按迟到、早退的有关规定处理。因个人有特殊原因提前申请晚来、早走的按存休或补假的有关规定处理。因公晚来、早走的应事先由部门领导同意;

  7、自费学习占用工时的按事假或存休登记;

  8、在本部门组织的会议、学习、培训和其它活动中,凡未能事先有效请假的按旷工半天计算,无故晚来、早走15分钟以上的按迟到、早退登记;

  9、计算加班工时以小时为单位,报加班费以人事部有关规定为准,补休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

篇3:航空分公司内部工作制度:货运处考勤规定

  航空分公司内部工作制度:货运处考勤规定

  货运处考勤的有关规定

  1 请、销假制度

  1.1 请假实行分级管理

  生产单位一般员工向所在单位班组长请假,班组长向货运处领导请假;

  货运处领导向分管货运的营运部领导请假。

  1.2 请假审批权限

  一般员工请假一天(含)以上必须经货运处领导批准。

  一般员工请假二天(含)以上必须经分管货运的部领导批准。

  1.2 销假的规定

  员工必须严格按请假天数休假,没有特殊原因不得超假,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超假的,超假前须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征得同意;员工按规定的时间(或提前)休假完毕,回单位上班应及时向批准请假的领导销假。

  1.3 其它有关要求,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

  货运处行政管理制度

  1 总要求

  1.1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热爱民航事业。

  1.2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窗口形象,保质保量做好本职工作。

  1.3 积极转换思想,摆正姿态,克服不良习惯,提高工作积极性。

  1.4 遵守劳动纪律,有事先请假,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按规定着装和佩带工作牌。

  1.5 热情接待货主,使用文明用语,不刁难货主,不与货主发生争吵。

  1.6 严格遵守操作规章制度,坚决抵制违章操作,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

  1.7 服从领导管理,团结协作,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不搞自由主义、拨弄事非、影响工作。

  1.8 上班时间不办私事,不扎堆聊天,不讲脏话。严禁私拿私分货物、向货主收受、索要钱物、监守自盗。

  1.9 按要求参加各种会议同业务学习,严禁无故迟到或缺席。

  1.10 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1.11 爱护公共财产,严禁人为损坏。

  2 货运处安全工作要求

  2.1 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字当头,严格管理的指导方针,常抓不懈,确保空防和地面运输安全万无一失。

  2.2 共同要求:

  2.2.1 坚守岗位,恪尽职守。

  2.2.2 按章操作,一丝不苟。

  2.2.3 严明纪律,不徇私情。

  2.2.4 下班关好门窗,按规定加锁。

  2.2.5 严禁在禁烟区吸烟和乱扔烟头。

  2.3 岗位要求:

  2.3.1 货邮安检:

  A 认真查验托运人证明、证件,严格按规定对货物实施安全检查。

  B 已检货邮单证必须加盖“安检”印章,按货物件数发放安检标签。

  C 根据货物存放、运送规定,分别粘贴安检标签。

  D 特种货物一律过机检查,必要时实施开箱检查。

  2.3.2 货邮收运:

  2.3.2.1准确点数、计重,严防计重错误。

  2.3.2.2及时送交营业款,外出送交营业款必须二人结伴,提高警惕,严防营业款遗失和被盗、抢。

  2.3.3仓库管理:

  2.3.3.1加强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3.3.2严禁闲杂人员进入仓库,严防仓库发生火灾和被盗事故。

  2.3.3.3夜间值班员按时查看监控设备,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2.3.4 货邮配载:

  2.3.4.1根据载量和舱容合理配载,严防超载。

  2.3.4.2已配货邮出仓,应逐件核对无误后才装板。

  2.3.5 地面运送:

  2.3.5.1货邮装板不得超高超宽,保证码垛牢固,严防中途掉下。

  2.3.5.2货邮地面运送必须由专人押送,押运员应跟在车辆后监视。

  车辆行驶:

  2.3.6.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开车。

  2.3.6.2严格遵守机坪行车规定,按规定路线和速度行车。

  2.3.6.3拖头车和拖板在飞机发动机未关车时,不得靠近飞机。

  2.3.6.4拖头车和拖板在靠近飞机时,应与机身保持2米以上距离。严禁机翼下穿行。

  2.3.7 装卸飞机:

  2.3.7.1拖板车靠近飞机时,拖板与舱门距离不得低于20厘米。

  2.3.7.2拖板车靠近飞机时,必须安放双轮档。

  2.3.7.3装卸货、邮、行要做到轻拿轻放,装舱不得强挤硬塞。

  2.3.7.4装机作业完毕后,要挂好布挡,关好舱门。

  2.3.8 货物发放:

  2.3.8.1严格按规定查验提货人证明和证件。

  2.3.8.2对大宗、高值货物,必要时打电话到提货单位核实提货人,严防货物被他人冒领。

  2.3.8.3发放货物应认真逐件核对运单号码、件数、重量,防止错发货物.

  3 货运处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3.1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持严字当头,严格管理,重在落实的指导方针,警钟常鸣,常抓不懈,做实做好安全工作。

  3.2 根据上级要求,货运主任为货运整体安全工作责任人,负责货运全面安全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3.3 货运处下属各个班组负责人,自然成为各自班组安全工作负责人,负责本班组安全工作。

  3.4 以班组为单位,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学习,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指令,交流好的安全工作经验,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3.5 认真做好安全工作周讲评、月总结。及时传达公司及营运部每月的安全教育讲评会精神,并对照检查本单位、本班组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安全生产。

  4 货运宿舍管理制度

  4.1 保持宿舍安静,宿舍区域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卫生整洁。

  4.2 宿舍内不得乱拉电源线,不得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等大功率电器,违者没收设备并处以严厉罚款。

  4.3 爱护公共卫生,公共卫生由住宿人员轮流打扫,人个用品不得占用公共区域。

  4.4 来访客人必须在晚上22:30分前离去,非本单位人员不得留宿。

  4.5 除因工作外,内宿人员晚上22:30分前必须归队,特殊情况应事先请假。

  5 货运夜间值班工作制度

  5.1 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5.2 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写值班日记,交待注意事项。

  5.3 值班员要保持高度警觉,每间隔1小时检视监控器一次。

  5.4 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并视情况决定是否报警。

  6 货运处奖惩规定

  6.1 奖励:

  6.1.1 因工作态度好,受到货主投书在省、市报刊表扬,对外影响较大。

  6.1.2 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挽回了损失和声誉,对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维护民航声誉有显著成绩。

  6.1.3 提合理化建议,保证飞行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好评。

  6.1.4 因服务态度好,受到货主口头表扬;工作中及时发现差错、堵塞漏洞者。

  6.1.5 以上前三项占其中一项者报请营运部或公司进行奖励,第四项在本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6.1.6 配载人员在装机前发现单、货重量不符的,按此公式[(货物实重–货物单重)* N运价150%/2]给予奖励。

  6.2 扣发资金:(正常的婚丧假、公休假、计划生育假、产假、探亲假不扣。)

  6.2.1 无故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但没有影响航班生产者,每次扣20元;如一个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不论时间多少)达五次但没有影响航班生产者,扣发当月奖金。如一次迟到或早退达半小时以上者,扣发当月奖金。

  6.2.2 如因迟到或早退影响了航班生产,视造成的后果进行处罚,罚款最高以不超过1500元为限;如情节严重者报营运部和公司处理。

  6.2.3 无故一次脱岗超过15分钟,但没有影响航班生产的,每次扣20元;无故脱岗时间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但没有影响航班生产的,一次扣50元;无故脱岗时间半小时以上,一次扣发100元。如一个月累计脱岗五次(不论时间多少),扣发当月奖金。

  6.2.4 因脱岗影响航班生产的,视造成的后果进行处罚,罚款最高以不超过2000元为限;如情节严重者报营运部和公司处理。

  [脱岗说明:离开工作场地且目视不到则视为脱岗]

  6.2.5 无故旷工一天,扣发全月奖金。

  6.2.6一月之内病假超过15天,扣发当月资金;15天之内按每天平均奖金扣发。

  6.2.7 一月之内事假超过7天,取消当月奖金金,7天内按每天平均资金扣发。

  6.2.8 未按规定交接班,填写值班时记,一次扣罚50元。

  6.2.9 未按规定对货物进行安全检查,对仓储员每单扣罚200元。

  6.2.10未按规定着装、配带工号每次扣20元;一月之内五次未按规定着装、配带工号者,扣发全月奖金。

  6.2.11 出发库仓储员看错磅,计重不准,被配载人员检查发现的,按该航线N运价*150%补交重量差额;造成后果的报营运部和公司处理。

  6.2.12 出发库仓储员未按规定检查货物外包装或未要求货物、代理人改善包装的,一次扣200元。造成后果的报营运部和公司处理。

  6.2.13 销售营业员错开收、发货人姓名、地址、单位名称,未造成损失和影响的,每次扣50元。造成损失和影响的,报营运部和公司处理。

  6.2.14 销售营业员如发生少收货款,自己补齐。

  6.2.15 因销售营业员原因造成出发货物延误的,一次扣罚50-300元。

  6.2.16 因配载员原因造成出发货物延误的,一次扣罚50-300元。

  6.2.17 因配载员出仓未对货,造成货物错运或漏配,一次扣罚50-300元。

  6.2.18 配载员漏配一个航班扣罚50-300元。

  6.2.19 因配载员原因造成航班吨位浪费,一次扣50-300元。

  6.2.20 因配载员原因漏订、漏配定仓中转货物,一次扣罚50-2000元。

  6.2.21 因配载员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按公司规定扣罚。

  6.2.22 因查询员未及时处理不正常运输,造成损失或影响的,一次扣罚50-300元。

  6.2.23 错发到达货物,及时发现并追回,未造成损失的,扣发全月奖金。造成损失的报营运部和公司处理。

  6.2.24 车辆发生一般碰挂一次扣罚200元。

  6.2.25 因服务态度差、故意刁难货主或无理与货主吵架,一次扣罚200-500元。

  6.2.26 不服从领导、工作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不报,一次扣罚200-500元。

  6.2.27 在单位中搞自由主义、搬弄是非、影响团结者,一次扣罚300-500元。

  6.2.28 凡发生人身、设备、安全事故、货主有效投诉、监守自盗、利用职权向货主索拿卡要,报营运部严肃处理。

  6.2.29 不参加单位组织的会议、业务学习、业务考核等活动,一次扣50元,上述活动迟到一次扣20元。

  6.2.30 在单位玩电脑、打牌,组长一次扣200元,员工一次扣100元,对于屡教不改者,报营运部处理。

  6.2.31 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工作失误,一次扣50元,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工作差错,视情况给予处罚。

  6.2.32 按规定打扫工作区域及宿舍卫生。未及时打扫每人次扣20元。被营运部、公司批评,每次扣100元。

  6.2.33 上班时间营业场所翻看与工作无关的读物,打瞌睡,将脚摆放上台面等不雅行为,每次扣罚50元。

  6.2.34上业务班严格执行排班计划,换班须向领导申请,不得自行调换,否则所涉及当事人都按旷工处理。

  6.2.35交接班时,双方须交接清楚后,交班人员方可下班。交班人员必须在接班全部到达后,方可下班,违者扣20元;对由此造成严重后果的加重扣罚。

  注:1 此奖罚规定如有同客货部或公司规定有冲突的,以营运部或公司规定为准。

  2 违反规定,如符合上述一项或多项者,不重复扣罚,以主要责任为主。

篇4:SY物业考勤管理制度

  SY物业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对公司全体职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各部门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必须把考勤管理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来抓。

  第四条、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职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已,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第二章 考 勤

  第五条、按照国务院规定,除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外,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第六条、迟到、早退、溜班

  上班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者为迟到;未经请假提前下班者为早退;工作时间擅离岗位者为溜班。

  第七条、事假、病假

  工作时间因事因病请假并经领导批准者,为事假或病假。

  第八条、超假、旷工

  假期已满,仍未销假上班者为超假;未经请假缺勤2小时以上者为旷工。

  第九条、值班、加班

  领导安排非工作时间守岗者为值班;经领导决定或同意延长工作时间,以及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者为加班。

  第十条、满勤、多出勤

  全年无迟到、早退、溜班、旷工及请假者为满勤;领导虽未安排,但为完成工作任务和维护公司、营业部利益,主动加班者为多出勤。

  第十一条、考勤标准

  1、在法定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工作3-4小时为加班半天,5-8小时为加班1天;

  2、请假2-4小时按半天、5-8小时按1天计算。

  第三章 假期

  第十二条、休假和探亲假

  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均可按规定享受休假或探亲假(当年转正定级人员,从下一年度开始执行)。

  1、休假

  工龄满1年但不满10年的职工,每年休假的假期为6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10天;21年以上的15天。

  2、探亲假

  (1)不能利用休息日与亲人团聚的跨地区的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假期为20天;已婚职工探望配偶每年假期为30天。新调入职工,第二年开始享受。

  (2)夫妻在一地生活的职工探望省外的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3)职工的父母一方与配偶住在一地的,职工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4)夫妻在一地生活的职工每4年探望父母一次的假期,一般在第4年安排。如家中有特殊情况,提前用假,下次探望时间应从第5年算起,不得依次提前。新调入职工,从调入之日开始计算。

  (5)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部门)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部门)负担。往返路费按火车硬卧标准。

  第十三条、生育假

  1、女职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

  2、晚育(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孩子)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方产假可延长至135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产假增加15天。

  3、夫妻双方都有工作单位的,可给男方7天照顾假。

  第十四条、计划生育假

  1、女职工生育一个孩子后实行长效节育措施失败,第一次行人工流产手术者,根据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怀孕不足3个月可给产假15天,3个月以上者给产假42天。

  2、职工实行长效节育手术的假期分别为:男职工行结扎手术7天;女职工行放环术2天,取环术1天,结扎手术21天,人工流产手术后同时做结扎手术者30天,产后结扎另加14天。

  第十五条、公伤假。职工因公负伤,根据有关规定,经工会、人事和医疗单位认可后,可请公伤假。

  第十六条、丧假。职工直系亲属死亡,可给假3天;旁系亲属死亡,可给假1天;其他亲属死亡,需请假者,按事假处理。

  第十七条、补休假。职工在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原则上应安排补休。休息日加班1天补休1天,法定节假日加班1天补休2天;因公出差一周的补休1天,两周以上的补休2天。

  第十八条、职工休假和探亲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各类假期一般以年度为准,一次连续休完,不得跨年度累计。

  除事假外,在假期中如遇法定节假日,不能另外加假。探亲假路途往返时间另行给假。

  享受探亲假者,不再享受休假待遇。

  第十九条、职工经批准参加业余学习(指电大、函大、大中专自学)考试占用的时间为公派学习,但考试前需出具有关证明,并办理请假手续。

  第四章、请假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二十条、一般职工(含副职以下中层干部)请法定假,由各单位(部门)领导批准,公司总部各部门还应报总经办审批;事假和病假在1天内由各单位(部门)领导审批,超过2天的报总经办审批。

  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请假2天以上(含2天)的,应报总经办送公司领导审批。

  第二十一条 职工请假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审批单》,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特殊情况可先请他人代办,或先电话报告,但事后必须自觉补办手续。经领导批准的《请假审批单》作为考勤和报销差旅费的依据之一。

  职工请假应按程序、逐级报批。应由公司领导审批的,需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上送。

  第五章 考勤管理

  第二十二条、全公司实行职工(含中层干部)上班签到制度。职工到班后应及时在签到本或考勤机上签注到岗时间。职工必须亲自签到,不得互相代为签到。

  第二十三条、各部的考勤工作一般由各项目负责人负责,公司总部由总经办负责。

  第二十四条、职工因特殊情况无法签到、签退的,应报部门领导同意后,由部门考勤人员登记,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二十五条、各部每月2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汇总,并填写《考勤统计表》,经部门领导审签后报公司综合管理部。

  第二十六条、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考勤工作负全责。应随时掌握、经常检查职工出勤情况,定期讲评。负责考勤工作的同志要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考勤登记和统计工作。

  第二十七条、公司综合管理部是考勤工作的管理部门。除定期检查、监督公司总部各部室工作人员出勤情况和考勤制度的落实外,还要不定期地会同有关部门对异地分支机构考勤情况进行抽查。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八条、遵守、执行和维护本规定表现突出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九条、加班者,因工作需要不能补休的,可按规定发给加班费。公休假没有使用的,可按休息日的加班标准给予出勤奖。

  第三十条、迟到、早退、溜班者,每次扣发30元;1个月内迟到、早退或溜班超过3次者,每次按50元扣发;无故超假者,按旷工处理。旷工者,除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外,按实际旷工天数扣发个人当月工资和奖金。旷工半天扣发1/4个月工资和奖金,1天扣发1/2个月,依次类推;连续旷工8天或者全年累计旷工10天者,上报公司作辞退处理。

  第三十一条 职工必须亲自签到、签退,不得委托他人代签,否则,每发现一次,替代人与未到人各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三十二条、负责考勤者和有关人员有意隐瞒或弄虚作假,发现一次,扣50元,并公开批评。

  第七章 工资的扣发

  第三十三条=月内事假1-2天的,每天扣发20元; 3天以上的,按当月工资日平均数乘以请假天数扣发。

  第三十四条、月内病假1-2天者,按实际天数每天扣10元;3-15天者每天扣15元;15天以上者,每天扣发20元。年内累计病假超过2个月至6个月,从第3个月起,工龄不满10年的扣发当月工资的10%。病假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起,工龄不满10年的扣发当月工资的30%;满10年不满30年的,扣发当月工资的20%;满30年以上的扣发当月工资的10%。连续请病假3天以上者,应有区、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证明书,否则,按事假处理。

  第三十五条、年度内假期达15天以上的,均应按实际天数扣发奖金。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今后若国家法律法规变更将作相应的调整。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篇5:某物业公司考勤制度

  某物业公司考勤制度

  一、以部门(班组)为单位对员工出勤进行考勤,考勤情况统计经部门主管签字,于次月初报项目区域办公室,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

  二、被借用的人员由借用部门负责考勤。

  三、因故临时外出,必须事先向上级主管请假;外出工作,需与同事打招呼,说明事由,不得无故擅离岗位,否则视为旷工。

  四、在规定办公工作时间无故迟到早退超过二小时作半天旷工处理。

  五、员工接到调动通知,未按时到位,作旷工处理。

  六、病、事假均需办妥书面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七、累计旷工二天则作除名处理。

  请假及假期待遇制度

  ● 请假:

  一、员工请假,先由本人填写请假单,并按管理权限逐级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才能用假。

  二、未经批准或未办理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请假期满,应及时到所在部门办理销假手续;如须延长假期,必须再向所在部门主管申请,否则,将按旷工处理。

  四、事假:员工没有正当理由,一般不能请事假,确需请假须提前1天交请假单(特殊情况除外);3天内由管理处(部门)批准,3天以上报项目区域常务经理批准。

  五、病(公伤)假:需提供有效证明,并按管理权限审批。

  ● 各类假期待遇:

  一、病、事假:请假期间,扣实际假期天数的基本工资;当月请假累计超过7天,除扣除请假天数的基本工资外,取消当月考核浮动工资,并取消年终奖金的当月份额。

  二、公伤假:公伤休养期间,按实际天数扣考核浮动工资(其他享受待遇,视情况而定)。

  三、婚、丧假:假期为3天,超出时间按事假处理。

  四、产假:产假期为1个月,假期内只发基本工资;如确需延长假期不得超过2个月,期间按政府部门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并取消年终奖金的当月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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