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药品购销合同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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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购销合同书范本

20**药品购销合同书范本

甲方:

(医疗机构)

乙方:

(中标人或者配送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确保药品网上交易的顺利进行,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须根据乙方在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上所提供的药品信息,以网上采购的形式采购临床需要使用的药品,甲方通过交易平台向乙方发送电子订单通知,乙方据此供货;双方确认后的电子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乙方对甲方通过交易平台发出的电子订单通知,自甲方发出电子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必须确认。

中标人与药品经营企业签订的委托配送协议书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

乙方须按甲方采购药品订单向甲方供应药品。

第三条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的要求。

第四条

乙方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包装、质量及价格须与交易平台上中标(挂网)药品的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药检报告书,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

供货期限

乙方应自确认甲方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交货,最长不超过48小时;急救药品乙方应在4小时内送到。

第六条

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

(一)供货价格:按交易平台所公布的中标(挂网)药品价格执行,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按平台更新后的价格执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药品。

(二)货款结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药品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货款结算。

第七条

药品验收及异议

甲方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的药品,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的,自行负责。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通过交易平台以外途径购买替代中标(挂网)药品,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或违约付款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以上两种情形,乙方有权向当地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举报。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确认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后拒绝供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以上两种情形,甲方有权向当地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举报。

第十条

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合同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由于药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省级以上药监部门证明,双方可以解除就相应药品的购销合同,合同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和《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暂行)》执行。仍然无法确定的,经双方共同协商,可根据以上两个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内发生的有关网上交易的各项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注册

注册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签章日期:*年*月*日

签章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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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编:www.pmceo.cOm

篇2:SY物业清洁药品管理规定

  SY物业清洁药品管理规定

  1.目的

  1.1减少浪费,增强安全保障,预防事故发生,确保保洁工作,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2. 适用范围

  2.1管理处对于清洁药品的管理。

  3. 过程与发放控制

  3.1清洁药品应专库(专柜)管理,物品的存放和摆置符合公司要求,做到定点、定类、定位,库存量在能够保障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力求最少。

  3.2 一般清洁药品管理

  3.2.1 依照工作计划,环境保洁班长每日上班前依据各保洁员的不同需要发放清洁药品,发放时进行安全提示,强调具体操作要求、工作纪律及相关规定。

  3.2.2 保洁员施工完毕后,将剩余的药品交还环境保洁班长。

  3.2.3 药品分类保管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a) 起腊水、全能腊水用胶瓶装存,放置于干燥阴凉处;使用时注意带手套,若不小心接触皮肤或眼部立即用清水冲洗;

  b) 玻璃清洁剂,用胶瓶装,使用时注意避免进入眼睛,若进入应立即用清水冲洗;

  c) 洁厕灵、地毯水,分类标识保管,使用时注意带手套,若不小心接触皮肤或眼部立即用清水冲洗;

  d) 天那水存放于干燥阴凉处,易燃、易挥发品远离火源,用后盖严,以防发挥;

  e) 去污粉,注意防潮。

  3.3 消杀药品的管理;

  3.3.1 消杀药品是指敌敌畏、乐果、1605、鼠药等巨毒、有毒药品;

  3.3.2 消杀药品严禁库存,应现用现购买。

  3.3.3 消杀药品启封后,环境督导员应监督保洁员稀释,稀释配药结束后,剩余药品交由监控室进行特殊代管,再次使用时,环境督导员领出。

  3.3.4 消杀期当日剩余的药品应由环境督导员交由监控室进行特殊代管,次日领出继续使用;

  3.3.5 对于消杀药品容器,严禁乱丢乱扔,应集中进行特殊处理。

  3.4 本规程的执行情况,作为管理处\环境部相人员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篇3:农副产品购销合同(全文)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全文)

  订立合同双方:

  ___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以下简称需方;

  ___县___乡___村___村民,以下简称供方。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供方必须在二零二___年___月以前(或___月___旬内),向需方交售___(农副产品)___斤(担)(有些农副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超欠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

  2.除国家定价的以外,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议定。

  3.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供、需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2.___(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 )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规定的办法执行;

  (2)没有国家或部的包装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包装物由供(需)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略)。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提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需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实行代运的,供方应按需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

  2.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实行供方送货或供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需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义运的,以___为验收地点。

  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期限;(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5)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3.货款结算办法

  供方交售的_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需方应在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供方支付货款。

  第四条 供方的违约责任

  1.供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需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需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供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1-20%的幅度)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需方不再需要的,由供方自行处理,并向需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__%(1-20%的幅度)的违约金。

  2.供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需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供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中央财政。

  3.供方在交售___(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同时应向需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供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供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供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供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需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供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需方根据供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不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供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它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未征得需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由于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而造成损失,属于承运部门责任的,由供方按国家有关货物运输规定向承运部门要求赔偿损失。

  9.供方在接到需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天内做出处理(供需双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五条 需方的违约责任

  1.需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供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需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供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供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4.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供方交货日期得以顺延,需方并应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需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需方如向供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需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需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它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需方应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对被拒收的易腐烂变质的产品及鲜活产品,供方应允许需方在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及时就地处理)。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供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

  ___(农副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遇有《经济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所列之一情况,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

  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第八条 其它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供、需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九条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交银行、乡政府...

  ...各留存一份。

  需方:___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___(公章)

  代表人:___(职务:___)

  开户银行:___

  帐号:___

  供方:___乡___村___(公章)

  代表人:___(职务:___)

  开户银行:___

  帐号:___

  ___年___月___日订

  颁布 单 位: 国家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司

  颁布 日 期:

篇4:药品公司工艺员岗位职责

  药品公司工艺员岗位职责

  编制部门:生产部 编号: 复制数:1

  起 草 人 日 期 审 核 人 日 期 批 准 人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颁发部门 GMP管理办公室 分发部门 总工办、生产部

  1.目的

  建立工艺员的工作条例,保证其工作能正确和顺利进行。

  2.依据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

  3.范围

  工艺员

  4.责任

  总工程师

  5.内容

  5.1 素质要求:

  5.1.1 有中药学中等专业以上学历。

  5.1.2 有从事医药生产技术管理的工作经验。

  5.1.3 熟悉GMP及其对医药生产的具体要求并能良好的执行。

  5.1.4 熟悉药品生产的全过程并能独立处理出现的技术问题。

  5.2 工作要求:

  5.2.1 参与质量标准的会审工作。

  5.2.2 参与工艺规程及标准操作规程会审。

  5.2.3 负责物料消耗定额的制订及日常管理。

  5.2.4 参与生产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安全分析会,解决技术性问题。

  5.2.5 负责技术分析会具体问题的处理及监督检查执行。

  5.2.6 负责进行技术培训。

  5.2.7 负责工艺技术标准执行的监督检查。

  5.2.8 负责生产管理文件中属职权范围内的文件管理。

  5.2.9 负责主要生产设备验证中的技术问题。

  5.2.10 负责各工序批生产记录汇集整理。

  5.2.11 参与生产记录的设计。

篇5:药品公司前处理一工段班长职责

  药品公司前处理一工段班长职责

  编制部门:生产部 编号:B 复制数:1

  起 草 人 日 期 审 核 人 日 期 批 准 人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颁发部门 GMP管理办公室 分发部门 生产部

  1.目的

  建立前处理一工段班长的职务条例,保证其职责的顺利进行。

  2.依据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

  3.范围

  前处理车间一工段

  4.责任

  生产部经理、前处理车间主任

  5.内容

  5.1 前处理一工段班长作为前处理净选、闷润、蒸制、切制、炒制、干燥岗位负责人,必须组织本工段各岗位人员按照生产指令进行生产,并保证本工段的生产是在GMP条件下进行,在本工段生产过程中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差错、混药和交叉污染。

  5.2 负责本工段的生产活动,并按时完成车间主任下达的生产任务,做到保质、保量,对本工段的安全及文明生产负责。

  5.3 生产中出现不能按GMP要求进行且本工段无法解决的异常现象应采取应急措施,停止生产,通知车间主任及车间质监员,请求处理。

  5.4 前处理一工段班长对本工序的产品质量负有责任;要定时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进行抽检。

  5.5 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岗位SOP,并做好岗位SOP的监督和培训工作。

  5.6 每次生产前同车间质监员对本工段的设备、工器具及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工作。

  5.7 负责对本工段的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养护。

  5.8 负责对生产环境和生产器具、设备进行定期消毒。

  5.9 负责本工段的安全生产,下班时对本工段的水、电、汽系统进行检查。

  5.10 保持本工段的内外部环境卫生及本工段操作人员的个人卫生,并督促本工段人员按卫生要求进行更衣,确保文明卫生制度的落实。

  5.11 做好一切与生产有关的记录,达到数记准确、可查。

  5.12 每周定期向车间主任汇报本工段的生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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