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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装修管理规定范文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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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装修管理规定范文九

  物业装修管理规定范文九

  一、装修范围

  业主(办公公司)应严格按照申报并经批准的装修范围和要求进行装修,应委托具备装修施工资质的专业装修公司进行装修。

  二、装修申请

  业主(办公公司)在规定范围内要进行装修、维修和改造,必须先向物业管理处提出申请《装修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并提交装修公司营业执照及装修施工资质证书等资料。

  三、装修审批

  1.业主(办公公司)必须如实填报《装修申请审批表》各款内容,并于确定的装修日期前7天携带装修设计图纸上报物业管理处,同时交纳装修管理的有关费用(装修押金),详见《装修收费项目及标准》。

  2.业主((办公公司)收到批复后,应带领选定的装修公司负责人到管理处按规定办理施工队有关进场手续后,方可装修施工。

  四、施工管理

  1.所有施工必须按照管理处审批的方案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如切实需要更改,必须报管理处审批,出具更改通知后方可施工。

  2.施工期间,装修公司及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行业规定,按章作业,文明施工。

  3.装修期限:由装修公司申请。

  4.施工时间:每天施工时间为8:00~12:00,14:00~18:00;节假日必须停止施工,特殊情况以管理处通知为准。

  5.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必须佩戴由管理处颁发的《临时施工工作证》,随时接受并配合管理处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监督。

  6.装修单位内每50平方米配备CO2干粉灭火器一个(2㎏),且须放置在显眼易拿的位置。

  7.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超过该装修住宅单位的装表容量,严禁擅自乱接、乱拉电源线,超容量用电在与管理处协商后,在管理处监督下,由管理人员在指定位置处接临时电源线,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有关业主(住户)及装修公司负责。

  9.空调机应按本公司统一规划的位置安装,不得破坏楼宇结构、损坏墙体及公共设施等。

  10.不得任意改变窗架、玻璃、阳台内墙砖色调及外墙色调,不得改变阳台的用途,阳台外围不得加窗封闭。

  11.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垃圾装袋清运,每天应将垃圾放置在指定地方并当天清运。楼梯、过道、天台、道路及其它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必须保持公用地面、墙壁完好整洁。

  12.装修期间,应注意做好防火等各项工作,应尽量减少在装修楼宇内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放射性及有毒物质,如因存放及使用不当而给小区、其他业主(住户)等造成损害的,一切后果由有关业主(住户)及装修公司负责。

  13.装修期间,应注意做好装修人员的施工保护工作,如因施工不当或保护措施不足造成施工人员及他人生命财产受损的,一切后果由有关业主(住户)及装修公司负责。

  五、验收

  1.装修工程完毕后,业主(住户)和装修公司负责人共同向管理处申请竣工验收,管理处派人进行查验。

  2.隐蔽工程必须在封蔽前进行验收,如未验收,管理处可安排拆除隐蔽部分遮挡,再行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有关业主(住户)及装修公司负责。

  3.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管理处验收人员在《装修竣工验收表》上验收栏内签名。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再行复验,直至合格。经3次验收不合格者(影响楼宇结构、安全及其它住户生活的),管理处可另行指定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由有关业主(住户)及装修公司负责。

  4.装修验收合格1个月后,经管理处复验确定工程无明显质量问题,将押金退回业主(住户)或装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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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区装修管理规定范文七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范文七

  为保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小区施工管理,保证建筑物的完好和安全,保持住宅区的美观和清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方法》,结合“爱家名邸”小区物业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房屋装修遵循先申请,后施工原则,具体报批程序如下:

  1、业主与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到物管处申报办理装修手续,装修负责人到该公司财务部交纳装修履约金。

  2、业主与施工单位负责人持装修履约金的付款凭证到物管处详细、如实填写《装修申请表》,并提交装修方案由物管处进行审批同意。

  3、作为业主聘请的施工单位,需具有一定资质,并向物管部提供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安全施工许可证等复印件备案,以确保工程质量,方便后期开展工作,上述证件齐全方可入场施工。 4、施工单位负责人要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施工人员凭《出入证》进出小区,严禁一证多人使用。(装修人员需交一寸照片2张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装修管理要求:

  (一)装修期限

  业主应在规定时间(自验收接管2年)内对房屋进行装修。对逾期不装修的房屋,装修过程中,室内出现的问题物管部不负责协调处理。

  装修期限原则上控制在90天之内,如需延期,业主应提前向物管部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

  (二)装修时间

  装修施工应安排在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时间内进行,星期六、星期日时间早9:00—12:00,下午14:00—18:00,以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如在装修前期,无业主入住时,装修时间也可适当延长(但须经物业公司批准后方可施工)。

  (三)物管部将派管理人员对正在装修中的房屋进行不定期检查,装修人员不得拒绝和阻碍物管部人员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业主装修管理:

  (一)室内部分:

  1、严禁拆改原房屋的墙、柱、梁、楼板、楼梯等主体结构部件,允许对住宅楼地面、内墙面、顶棚进行表面装修。

  2、不得凿除地面和房顶的水泥层,不得随意凿动卫生间地面,有防水层的不得破坏原有防水层。严禁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屋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乱接水管,乱改电路,若改动出现问题由业主负责。

  3、严禁改变房屋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严禁乱改动房屋原有门、窗。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楼面装修设计荷载不得大于150KN。

  4、在封包和拆改水电路改管线及配套设施时,业主必须监督装修施工企业按规定重点部位(如:厨房、卫生间有存水湾处),必须预留检查孔,(不小于30×30cm)并方便拆卸。否则,物业在维修时发生的损坏由业主自负。

  5、需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报物管公司备案同意,并做闭水试验。改动过的卫生间、厨房防水物管处不负责维修处理。

  6、严禁在房屋内安装动力设备。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工作,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严禁私拉乱接偷用水电,不得擅自使用380伏三相电,线路安装必须接地,并做好绝缘处理。

  (二)室外部分:

  1、不得改动外墙、窗户及门的样式、规格和颜色,不得在阳台上私搭乱建,不得在外窗安装防盗笼、晒衣架、遮雨棚、如需安装防护栏,须在物业管理公司指导下在室内安装,以保持整个小区房屋外观的统一。

  2、未经物管部批准,不得擅自封闭露台。

  3、未经物管部批准,业主不得私自上楼顶安装太阳能及其它设备。

  4、业主需要装饰外墙的(如做门头、广告牌等),必须在物业公司的指导下装修。

  5、未经申报、同意,不得私自接驳和移动电源线路。

  四、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的存放、运送:

  1、运送材料、清运垃圾,须采用编织袋袋装,按管理处指定位置堆放。

  2、物业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向业主收取装修垃圾外运费及装修管理服务费。(详见装修管理协议)

  3、装修材料顺放在户内,严禁向窗外、楼梯、过道等公共场所抛散堆放装修垃圾或装修材料。过道上或楼内其它公共部位禁止堆放装修垃圾,如有违反规定者,物管部有权对其处理。

  4、若搬运装修材料或装修垃圾时,对墙面造成大的划痕或损坏公共设施,应负全部责任。并在搬运完时,及

  1、业主交纳部分标准:1000.00元/户。时清扫走道。

  5、严禁向窗外抛装修垃圾或把垃圾倒入下水道、景观沟渠。违者罚款500—1000元。

  五、装修履约金:(其装修垃圾清运费、管理费、楼道恢复费详见装修管理协议)

  2、装饰企业统一交纳1000.00元整。

  3、装修押金的退还:装修登记完工3个月后符合条件给予退还。

  六、违规责任

  1、违反第一条有关规定除责令其限期恢复,扣除保证金外,对装修业主(业主)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装修企业(对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下罚款。

  2、违反第二条有关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对装修企业(住户)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3、未按照第三条有关规定办理的一律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4、在装修施工中有违反上述规定之行为的。物管部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扣除部分至全部押金的处理。

  5、装修施工中有意或无意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和他人财产物品造成损害的必须照价赔偿。

  6、装修造成他人损失或公共财产损失由装修业主(住户)承担赔偿责任。

  7、装修造成重大影响,严重影响使用安全或公众利益的报相关部门处理。

  8、装修未经过批准就擅自进行装修的,物管公司有权进行纠正,并处500—1000元罚款。

  七、违章处理:

  根据情节轻重,管理处有权按下列方式处理。

  1、责令停工;

  2、停水、停电;

  3、责令恢复原状;

  4、延期退还装修履约金;

  5、赔偿经济损失;

  6、扣除装修履约金。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XX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人:

  年 月 日 代表人:

篇3:物业装修管理流程和巡查方案

  物业装修管理流程和巡查方案

  1.备齐资料

  资料的准备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和施工队分别准备和提供。一般包括物业所有权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装饰装修设计方案,装修施工单位资质,原有建筑、水电气等改动设计和相关审批,以及其他法规规定的相关内容。物业使用人对物业进行装饰装修时,还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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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物业装饰装修申报

  用户在入住过程中,应已收到物业服务企业发出的装修手册及装饰装修申报登记表。用户在装修施工前,须认真阅读装修手册,填写申报登记表,并提交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只有在物业管理单位对装饰装修内容的登记备案完成之后,用户才能动工装修。

  物业工作人员应要求和指导业主逐项填写装饰装修申报登记表,确保各项申请明确无误,涉及专业部门(如水、电、气等)、建筑结构、消防等项目的,要求写明地点、位置或改变的程度及尺寸(具体详见附后的装饰装修申报登记表)等详细数据和资料,必要时装修人或装修单位还应向有关部门申报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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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物业装饰装修登记

  物业单位在进行装饰装修登记时,可以书面形式将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修人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并且督促装修人在装饰装修开工前主动告知邻里。

  物业单位应该在规定工作日(一般为3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工作;超出物业项目管理单位管理范围的,应报主管部门。

  物业单位应详细核查装饰装修申请登记表中的装修内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不予登记: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的;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的;

  (5)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

  (6)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

  (7)未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的;

  (8)未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的;

  (9)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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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签订《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在物业装饰装修之前,物业单位和装修人应签订《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物业装饰装修管理的相关事项,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

  (2)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

  (3)允许施工的时间;

  (4)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5)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

  (6)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7)管理服务费用;

  (8)违约责任;

  (9)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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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办理开工的一般手续

  (1)业主按有关规定向物业单位(或指定方)缴纳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

  (2)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到物业单位办理开工证、出入证等;

  (3)装修人或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备齐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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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施工

  物业装饰装修施工期间,装修人和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装修申报登记的内容组织施工。

  物业单位应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现场检查,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施工单位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劝阻和制止;已造成事实后果或拒不改正的,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施工单位违反《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应追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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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装修现场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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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验收

  物业单位应当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进行现场检查,对照装修申报方案和装饰装修实际结果进行比较验收,验收合格后应签署书面意见。对因违反法律、法规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而验收不合格的,应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要求业主和施工方限期整改。若发生歧义、无法统一意见或业主拒不接受情况的,应报请城市管理有关行政部门处理,并将检查记录存档。

篇4: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文本发展与协调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文本

  物管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购房人:

  (以下简称乙方)

  装修单位:

  (以下简称丙方)

  为加强

  银都·滨江新城

  房屋装饰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小区环境整洁、美观、协调及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使业主有一个安全、清洁、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根据建设部及重庆市物业管理、消防、供水、供电、燃气、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和标准,管理公司、购房人、装修单位特签订本协议。

  一、装修流程说明

  1、业主本人或其委托人到物管公司办公室领醛装修申请表》,并按表中要求逐项详细填写。

  2、业主本人选定装修施工单位,确定装修方案,并由施工单位指定一名防火责任人。

  3、业主会同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备齐如下装修申报材料到物管公司办理报批手续:

  (1)、填好装修申请表;

  (2)、装修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允许复制的公章);

  (3)、装修项目明细表(可在装修申请表上载明);

  (4)、装修方案;

  (5)、装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1寸照片2张。

  (6)、办公楼或商场的装修面积≥50平方米以上,需到县消防管理部门申报审批,审批后按审批要求进行装修。

  4、物管公司客户服务部为装修施工的管理及服务部门,在查验装修申报材料齐全、受理装修申报后,现场予以审批。装修方案的审批原则如下:

  (1)、不能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

  (2)、不能破坏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3)、确定用电负荷;

  (4)、厨房、卫生间等楼板防水措施;

  (5)、装修方案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5、装修方案经审批同意后,由业主/装修单位负责人到物管公司财务室缴清各项装修管理费用。

  6、装修单位负责人持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l寸照片2张和财务收款单据到物管公司客户服务部办理装修进场手续,包括办理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领取装修许可证等。

  7、装修人员进场施工过程中,物管公司有权进行检查,纠正违章,对违反装修规定者,物管公司将酌情对施工单位或有关人员给予处罚。高空抛物者从重处罚。

  8、若在装修过程中增加施工人员,必须由装修单位负责人本人来物管公司填表缴费,办理人员增补手续,其它人员一律不予办理;

  9、装修竣工后,由业主(或其授权委托人)通知物管公司安排初次验收。初次验收通过后,由装修单位负责人带施工人员的《装修出入证》、办证押金收据、初验合格单财务室办理退证手续、领醛装修出入证》押金。

  10、自初次验收通过之日起__月内安排复验,复验合格后,由装修单位负责人会同业主凭装修押金缴纳收据和复验合格单到财务室办理退领房屋装修押金手续。

  二、装修收费项目及缴纳标准

  序号

  收费项目

  缴费主体

  收费标准

  备注

  1装修保证金

  业主

  住宅:

  1000元/户

  其它性质物业另行约定。

  1、业主与装修单位可协商确定缴费主体;

  2、确定管理公司推荐的装修公司,不用再行缴纳保证金;

  装修出入证押金及工本费

  装修公司

  出入证押金:

  20元/个;

  工本费:

  5元/个。

  装修垃圾清运费

  业主

  100-250元/户

  业主与装修单位可协商确定缴费主体;

  100㎡以下100元,150㎡以下150元,150㎡以上200元,跃层250元。

  三、装修规则

  前期统一装修无时间限制,当业主开始入住生活后装修施工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8:00-12:00,14:00-19:00,周六、日9:30-12:00,14:00-19:00。其余时间可以进行墙面粉刷等无声响的装修施工,禁止进行一切噪音施工。如违反规定,物管公司有权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2、为保证小区统一美观,以下内容为禁止之列:

  (1)、改变建筑物的外观及造型,在公共设施部位及私人花园乱搭建;改变外墙的颜色;

  (2)、楼房外墙、楼内公共用地上进行任何形式的搭建、安装、铺设;

  (3)、一切屋外更改或加建皆在禁止之列。例如:天线、附加建筑物及标志等。

  3、安装分体及窗式空调需到物管公司办理审批手续,按物管公司规定安装:

  (1)、空调支架必须使用足够强度的不锈钢材质,固定螺栓须经防锈处理,否则,装修业主(住户)要承担由此造成的返工及其它损害(如下雨铁锈污染外墙面、空调坠落等);

  (2)、必须安装在物管公司指定的位置,以确保建筑外观统一整齐。

  4、凡安装防盗门、防盗网的,必须按照物管公司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安装。

  5、施工人员的行为

  各业主/装修单位必须将物管公司签发的《装修许可证》张贴在入户大门上。装修单位必须对所属装修人员的行为负责,装修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必须衣着整齐,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严禁随地吐痰、喧哗、打闹、赌博饮酒等。物管公司亦严禁工人在辖区内随意留宿或生火,如需留宿应由业主本人出面到物管公司办理担保手续;如私自居住在楼宇内,一经发现,则按《重庆市治安管理条例》规定送交当地派出所。工人在进入小区范围内必须配带《装修出入证》。物管公司有最终决定权批准进入与否。装修人员严禁串栋、串户,违者酌情给予处罚。

  6、垃圾/杂物清理区,装修垃圾由物管公司委托清运公司集中统一清运。各户装修垃圾装袋后,按物管公司指定的方式和时间堆放到小区装修垃圾中转站内。户内装修垃圾清运时间定为每日上午12:00-14:00,晚上6:00-9:00。严禁将建筑材料、垃圾堆放在公共场所(包括公共走廊及公共区域),违者给予处罚。严禁高空抛物。(违者将承担违约金500-1000元),并由肇事者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如经通告后,业主/住户及装修单位未能作出适当清理安排,物管公司将自行雇用工人清理,而费用则从有关装修押金中扣除。

  7、防火责任

  (1)施工现场必须自备足够灭火设备,如手提灭火器。要求每50m2建筑面积设2kg灭火器一个(每户至少两个)。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各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

  (3)各施工单位对现场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

  (4)如发生消防事故,由发生事故的施工单位、个人以及雇请施工的业主或住户按规定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8、安全

  (1)各施工单位必须聘请有合格证的电工、焊工,方可进行作业。

  (2)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执行市用电防火管理条例和规程。

  (3)施工动火,一律到物管公司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操作程序和安全规定,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4)未经批准,工地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炊具等电热设施。不准使用高瓦数灯照明。照明灯泡瓦数一般限制在100W以下,因施工需要使用碘钨灯的,应先征得物管公司的书面同意,并要做好安全措施,人离灯灭。装修工人使用电器设备时,务必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采用适当绝缘电线。临时接驳电线须保证一机一闸一个漏电开关,在施工完成后及时拆除,违者承担违约金500元。

  9、违章处理

  物管公司每天将不定时派专人入户进行巡查,监督装修情况,对违规现象轻者现场即予纠正。重者物管公司有权作如下处理:

  (1)责令停工;

  (2)责令恢复原状;

  (3)扣留或没收工具;

  (4)停水、停电;

  (5)赔偿经济损失;

  (6)根据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条款予以罚款。

  以上几种处罚可同时并处。

  10、更改/还原工程

  物管公司保留权利要求业主/住户对所有装修工程(如该工程影响楼宇设施、结构,或严重影响外观)进行更改或还原。物管公司发出更改通知单给业主/住户,业主/住户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更改/还原工程,并负责一切费用。如业主未能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物管公司有权安排施工力量完成该项工程,所需费用将全部由业主/住户承担。

  四、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五、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银都滨江新城业主临时公约、住户手册为本协议的附件。

  七、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签订本《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各自依照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九、本协议双方必须遵守,否则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

  500元,并主动按本协议予以纠正及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篇5: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物业管理单位):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装修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丙方(装修施工单位):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为了规范小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修)活动及管理行为,维护小区正常秩序和公共利益,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本小区_________栋_________房装修管理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

  一、装修项目或方案(可加附页)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二、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超期装修,乙方应与甲方续签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三、装修禁止行为

  1、破坏或擅自改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擅自增加楼面荷载;

  3、在承重墙上穿洞或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4、将厅、房、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将雨水管用于排放生活污水;

  5、破坏卫生间、厨房的地面防水层;

  6、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7、破坏或擅自改变住宅外观,擅自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

  8、擅自改动、接驳燃气管道设施和公共管线;

  9、占用、损坏或者擅自变动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

  10、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四、装修管理规定

  1、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小区需佩带《装修出入证》,并接受甲方人员的查验。乙方向甲方申领装修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_________个,交纳押金_________元/个共_________元。

  2、装修施工人员一般不允许在装修住宅室内内住宿,如需留人看守施工现场,乙方应向甲方申报登记。

  3、装修施工作业应当遵守消防规定,作业现场至少配备2个灭火器。

  4、施工时间为每天8:00-12:00、14:00-18:00,其余时段禁止施工。

  5、装修施工期间,丙方须对各种管道口采取保护措施,避免杂物进入管道造成堵塞。

  6、甲方在履行管理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乙方及丙方不得拒绝或阻碍:

  (1)要求乙方或丙方提供有关资料;

  (2)进入装修现场进行检查;

  (3)制止违规装修行为,要求停工或整改;

  (4)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5)采取_________措施;

  (6)_________;

  (7)_________。

  五、室外设施及防盗门窗的安装规定

  1、室外各种设施如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等,应当安装在建筑设计预定的位置,尺寸

  不得超出设计要求。如原设计未预定位置,则按照甲方指定的统一位置进行规范合理安装。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管道内,不得滴漏。

  2、室外防盗门窗应按规定安装,不得违反有关法规。

  3、_________。

  六、装修材料与装修垃圾的存放、清运与处置

  1、装修材料应存放于装修住宅室内内,不得堆放在公共部位或公共场所,因装卸需要暂时堆放的应尽快清理;不及时清理的,经甲方通知后,乙方或丙方仍未做出适当安排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置,处置费用可从乙方的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2、装修垃圾清运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自行清运。乙方或丙方必须于每天18:00前清运堆放在指定地点的装修垃圾;未按时进行清运的,甲方将代其进行清运,清运费用按_________元/车(不足一车按一车计)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2)委托甲方清运。乙方或丙方应在需清运垃圾前一天通知甲方,并将装修垃圾用包装物装载或捆扎后放在指定地点;乙方或丙方须向甲方缴交装修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车,不足1车按1车计。

  3、_________。

  七、装修保证金及管理服务费用

  1、本协议一经签订,乙方即按下列标准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

  【】住宅物业每户_________元;

  【】非住宅物业每户_________元。

  2、装修工程完毕后,经甲方检查确认无违章装修、无损害公共利益及其他业主利益行为的,甲方在验收后_________天(不得超过30天)内将装修保证金退还乙方。

  3、乙方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装修服务费_________元。

  4、_________。

  八、其他约定

  1、因装修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共用管道堵塞、渗漏等,乙方应当立即组织修复;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与受损人协商进行合理赔偿。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属于丙方责任的,乙方可向丙方追偿。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       装修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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