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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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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公司程序文件: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1.0目的

  对公司各种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实施有效的管理,使装置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确保公司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测量能力与测量要求相一致、达到工作要求的精度和应有的测量能力,从而保证公司提供的各种服务符合规定的要求。

  2.0范围

  适用公司管理项目物业内的水表、公共电能表、未办理抄表到户的业主电能表和用于维修、检测的计量器具(工具)定期校准、检定和使用、保管等。

  3.0职责

  3.1设备部在物业设备接管时负责电能表、水表的验收。

  3.2设备部负责计量器具建帐、检定、标识工作。

  3.3管理处负责建立本物业内的水表、公共电能表、互感器、未办理抄表到户的业主电能表《水电计量表统计表》,报公司设备部备案,并负责抄表及状态监视工作。

  3.4管理处负责计量器具的使用和管理。

  4.0内容

  4.1水、电计量装置的控制

  4.1.1物业入伙前,设备接管验收时,由设备部组织有关专家对供配电系统、供水系统的计量装置进行检查,计量装置须有深圳市法定检定单位检定合格证、铅封完好,公共、商业、居民应可独立计量。不符合要求的水、电计量表不予接收。

  4.1.2入伙后,管理处须每月一次,对本物业所有电表、水表进行抄表,作好记录,对数据进行分析,定期做平衡测试,发现数据异常,须寻找原因,怀疑电表、水表失准,征得供电、供水部门同意后,负责将其送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报公司设备部备案。

  4.1.3管理处须对计量装置进行简单的表面清洁工作,保护铅封不被损坏。发现铅封损坏、装置损坏故障,应及时与供电、供水部门联系处理。

  4.2 计量器具(工具)的控制

  4.2.1计量器具的选择、采购及识别

  1)管理处应根据需要的监视和测量任务,选择、采购各类满足公司提供服务要求精确度的、适用的计量器具。应尽可能的少选用非标产品。

  2)计量器具的采购执行《采购控制程序》。

  3)新购的计量器具须及时报设备部建立《计量器具检定台帐》,检定后方可使用。

  4.2.2计量器具的校准、检定

  1)管理处应检监测设备,均应按规定的检定周期送检、自检。《计量器具检定计划》由设备部制定。管理处根据检定计划将摇表和场强仪等重要且不能自检仪器送有法定资质的检定部门检定,其余的如万用表、钳形表等送公司设备部自检。

  2)送检合格的计量器具应有符合国家计量法规的合格标志及《检定证书》或检验合格证。有关证书原件由公司设备部保管,并在《计量器具检定台帐》上进行记录。

  3)计量器具的自校准或检定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地点、检验周期、检定方法、检定标准,以及检定结果及处理,设备部检定后,应填写《***检定记录》。须用合格的标准设备进行校准或检定。用于自检的标准设备的精确度应高于被检的监、测设备,并定期由设备部送市技术监督局计量检定站检验。

  4.2.3计量器具的状态标识

  1)经过检定的计量器具,应根据检定的结果,对其进行状态标识,检定合格的贴上合格标志;不合格或暂不能修理的应报废,并贴上停用标志。

  2)长期不用的计量设备应贴上封存标志,并在《计量器具检定台帐》上进行记录。

  4.2.4监测设备失准或损坏的控制

  1)在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发现其偏离校准状态、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采取以下措施:

  A)停止使用,重新送检或更换合格的装置。

  B)评价已监视结果的有效性。

  C)针对偏离校准状态的失效原因进行分析,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4.2.5 计量设备的使用、防护

  1)检测和监视装置应由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使用。

  2)在特殊场所使用检测和监视装置时,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计量设备受损。

  3)检测和监视装置存放地点应注意环境和温、湿度符合装置的存放要求,避免因环境变化造成监视结果失准。

  4)检测和监视装置在搬运时,应防止碰撞;有特殊要求的装置应按供方提供的资料要求进行搬运。

  4.2.6检测和监视装置的启用和报废

  1)封存的检测和监视装置启用前须做检定,检定、校准后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方可启用。

  2) 管理处应将监视和测量设备经检验、校准后确认属于不合格,失去使用价值的设备填写《设备(机具)报废单》,报公司设备部审批后进行报废处理。

  5.0 相关文件与记录

  COP7.4.1《采购控制程序》

  WI/S 《设备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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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质量手册:测量与监控装置控制程序

  物业质量手册:测量与监控装置控制程序

  1.目的

  对检测设备的配置和校准进行控制,以确保监视和测量的结果正确可靠,满足服务质量和环境管理监控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在业务活动中所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3、定义

  监视和测量装置习惯称为检测设备或计量器具。

  4.职责

  4.1公司工程部负责负责检测设备的管理、规划,提出检测设备的添置或更新要求,检测设备的测量范围及能力要求及验收和周期校准。

  4.2使用部门负责正确使用测量装置,并负责装置的日常保管,维护和按期送检。

  5 工作程序

  5.1 工作流程  产品实现监测  确定检测设备需求  过程控制  环境管理监控  购置申请  审批  验收  采购  建立台帐  周检或校准  故障或检定不合格  领用  日常检查  修理  检定  不合格 报废

  注:△为主要监视测量点

  5.2本公司根据服务实现的监测、服务实现的控制、环境管理的监控需要,合理选配必要的测量监控装置。如压力表、排气表、兆欧表、万用表等

  5.3 采购

  5.3.1采购申请  有关部门凡需新添置测量监控装置应填写《测量监控装置购置申请单》,注明须采购检测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精度、数量、购置理由及其它需说明的问题,申请报送公司管理部审批。

  5.3.2采购

  采购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复同意后,即可进行采购。凡是新购置时,应对设备的供方进行必要的了解,设备的制造方必须具有国家制造许可证(MC标志),否则不得购置。

  5.3.3测量与监控装置的入库确认。

  (1) 测量与监控装置进公司时,由公司工程部按申购时的规定要求进行入库验收。不合格的由采购员与供方联系退货。凡是新购买属于强检的监视和测量装置,使用前应送法定计量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 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检定证件,原件存放工程部,由工程部建立《测量与监控装置台帐》

  5.4测量与监控装置的检定/校准。

  5.4.1工程部编制《测量与监控装置周期检定计划》。

  5.4.2测量与监控装置的校准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专业证书或上岗证的专职检定人员承担,校准基准为国际或国内标准,把检定结果记录于<测量与监控装置内检记录表>。如果不存在上述标准,应编制校准依据或选择可靠的校准或检定单位,包括生产厂家。对本公司不具备条件进行检定的,品管部委托法定计量机构进行检定并出具检验报告。

  5.4.3检定合格的测量与监控装置予以合格标识。

  5.5 测量与监控装置的管理和使用。

  5.5.1各类测量与监控装置必须确定专人负责保管并由工程部统一编号, 无合格标识或检定周期失效的计量器具检测设备严禁在生产中使用。

  5.5.2每次使用前,应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检查核定标识是否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使用。

  5.5.3由有资格的人员对装置进行应有调整和必要时的再调整,以防止可能使测量结果失效的调整。

  5.5.4对测量装置凡有环境要求的,要保证有适宜的检定环境和工作条件,所有仪器在搬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该设备要求的运输规定搬运,以保证其精度的准确性。

  5.5.5 检测设备的存放地点应保持干燥,并要求无振动、无腐蚀性气体、无高温、无磁场,不得与杂物混放,同时做好防锈、润滑等保养工作。

  5.5.6对失准或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发现失效时,校准或使用部门应及时进行标识、隔离,停止使用,同时必须评估与记录以往的测量结果且对装置与受影响的产品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对是否需要返工、重新试验、重新测试或完全拒收作出正确决定,保存校准与验证结果的记录。

  5.6检测装置的维修和报废

  5.6.1监测装置如出现损坏或性能下降时,应送有关单位修理,修理后必须采取重新检定,待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按检定的结果对设备进行重新标识。

  5.6.2如不能修复,则由检定或使用部门填写《测量与监控装置报废单》作报废处理,并贴上”报废“标记。

  5.7当测量与监控装置长期不用时,应由原使用部门及时填写《测量与监控装置封存/启用申请单》交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予以“封存”标识并记录。

  6.相关文件

  6.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6.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7.附件

  7.1测量监控装置购置申请单 (BW/C*-7-07-01)

  7.2测量与监控装置台帐(BW/C*-7-07-02)

  7.3测量与监控装置周期检定计划(BW/C*-7-07-03)

  7.4测量与监控装置报废单(BW/C*-7-07-04)

  7.5测量与监控装置封存/启用申请单(BW/C*-7-07-05)  7.6检定合格证书(检定证书或合格证)

  7.7 测量与监控装置内检记录表(BW/C*-7-07-06)

  编制 审核  批准

篇3:物业公司服务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物业公司服务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1.0目的

  通过有效的监测方式对体系运行和服务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以评价体系运行和服务过程是否满足相应的要求。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管理服务及质量体系运行过程的评价。

  3.0职责

  3.1管理处负责相关的日检、巡视和周检。

  3.2单项检查由安保部、清洁部、工程部等负责实施。

  3.3月、季检由质管部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处配合。

  4.0程序

  4.1对公司体系运行过程和服务质量的评价分为内部检查和外部评价两类。

  4.1.1内部检查是由公司自行组织开展的监督、测量活动。

  1)日检

  A、检查内容为日常各项服务过程,包括安全护卫、清洁绿化、设备运作、工程维修等。

  B、由管理处管理层人员在当日各项服务过程中进行检查。

  C、检查人在当日填写《日检表》,要求有关闭情况说明或跟踪情况。

  2)周检,维修班班长进行每周维修项目的巡视并认真填写《周巡视记录》。

  3)月检

  A、检查内容是公司ISO9000体系运行结合物业管理服务的整体管理服务工作。

  B、质管部的检查组每月检查一次创建项目和精品项目,对其它管理处实行季检。对其它管理处每月组织其相互间的月检工作。

  C、检查标准是根据国优考评标准和法规、政策、合同、ISO9000文件等指导性和约束性强的规定而编制的,分为精品、高档、优质项目三类检查标准。

  D、检查采用将检查内容逐项分解量化打分的方法。

  E、检查人员应按照月检评分标准检查,填写《月检缺陷消项记录》。管理处根据月检所发  现的问题仔细查找原因,及时解决问题,并完成《月检缺陷消项记录》表的其它项,下月检查人员根据实际整改情况进行消项验证。对管理处的打分分值可记录在《月检缺陷消项记录》的第二联上,每月统计一份综合评分表。年底依据月检评分作为经济责任制的评定依据。以上表格均由相关单位保管,分数由质管部负责保存和统计,保存期三年。

  F、质管部在当月月检后分专业将不合格项进行原因分析,以月检通报的形式发给各单位。

  J、质管部在检查管理处时,如发现是部门在制定有关制度、标准不明确或不准确时,应及时填写《公司总部问题转呈单》交相关部门,并负责跟踪实施。

  H、管理处对月检或日常检查时发现的属于公司部门的原因造成的问题,可填写《管理处对部门问题转呈单》,并负责相关问题的验证。

  4)单项检查

  A、单项工作的检查包括:夜间查岗、装修、红旗设备、安全及绿化等单项检查。

  B、单项检查由相关部门牵头,并召集有关专业人员组成单项服务检查小组实施。

  C、单项检查应有相关记录保留,检查发现的问题按有关规定执行。

  5)内审和管理评审按照文件《内审控制程序》和《管理评审控制程序》进行。

  6)对机关部门的检查由各部门主管负责控制,质管部按照环保标准对办公环境进行检查,并保留相关记录。

  4.1.2外部评价是由公司外的单位或顾客群体关于服务质量和体系运行进行相关评价。

  1)顾客的评价,每年进行一次。过程见《顾客满意控制程序》中4.2条。

  2)社会的评价

  A、质管部指导各辖区申请区、市、省、国家示范单位的评比,并做好评比结果的记录。

  B、相应的政府部门授予公司有关质量管理、环境管理或安全管理方面的荣誉,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联系并保留相关证明。

  3)体系评价是由深圳市质量认证中心每年对我司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监督审核或三年一次的复评(换版)审核的监督。

  5.0相关文件与记录

  QR-8.2.3-01《月检表》系列

  QR-8.2.3-02《公司总部问题转呈单》

  QR-8.2.3-03《管理处对部门问题转呈单》

  QR-8.2.3-04《月检缺陷消项记录》

篇4:物业公司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1范围

  本程序依据GB/T19001-2000idtISO9001:2000质量标准中7.6条款和公司质量手册中相关章节编制。规定了对物业服务运作过程的有效控制,本程序适用于上海世茂第一太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区域)、管理中心(处)。

  2目的

  对物业服务的运作过程有效控制,确保物业管理运作过程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适用对物业服务中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3职责

  3.1公司工程部对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台帐、维修保养、送检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归口管理。

  3.2管理中心(处)各部门负责人对监视和测量装置、使用和校验实施管理。各使用人员应正确使用监视和测量设备,保证其测量精度和完好性。

  4程序

  4.1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4.1.1公司工程部编制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规程,明确测量器具的种类、校验方式或维修保养的周期。管理中心(处)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建立测量装置台帐,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效验。

  4.1.2对有控制要求的测量器具,应按期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进行校验并作出具检定证明,一旦发现失准,应立即采取纠正措施,并对以往测量数据的有效性进行验证。测量器具也可由已检测合格的标准器具与管理中心(处)同类测量器具作同比测试,同比合格测量器具检测合格后也应予以标识。

  4.1.3对监视设备应按规定周期委托经过评审且具有相应资质的供方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校验,发现失控,立即进行维修或更换。

  4.1.4经校验合格的测量器具,应贴有合格标贴并注明有效期。

  4.1.5测量器具应由专人负责维护和保管,防止损坏或失效。

  4.1.6测量器具在使用中若损坏,经检定无法维修或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可作报废处理,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管理中心(处)批准后方可执行报废或更新。

  4.2记录的保存

  4.2.1各相关部门负责保存过程的实施和验证记录。

  4.2.2管理中心(处)保存定期检查的记录。

  4.2.3管理中心(处)负责保存监视测量装置维修保养和校验记录。

  5相关文件

  《记录控制程序》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相关记录  无

篇5:物业管理手册:环境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物业管理手册:环境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对本公司环境管理体系实施的结果进行评价和及时发现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保证环境目标、指标的实现,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运行和活动的关键性特性(如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环境目标指标的符合情况、体系运行控制情况等)实施例行的监控管理。

  3、职责

  3.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日常检查。

  3.2品质部负责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所有运行活动的例行监控并制定和实施污染物年度环境监测计划。

  3.3人力资源部负责环境意识和技能培训效果的检查。

  3.4物业服务中心负责环保设施维护和保养。

  4、程序

  4.1污染物关键特性的监视和测量

  4.1.1品质部每年申报当地环保部门审查污染物关键特性排放情况,由环保部门出具审查证明。

  4.1.2环境审查证明由管理部保存,并将有关信息传递给有关部门。

  4.2运行控制的监视和测量

  4.2.1各部门每季度对本部门所确定的环境运行控制情况和应急预案落实至少进行一次自查,填写《服务过程检验单》。

  4.2.2人力资源部对相关部门环境培训效果按照《人力资源控制程序》进行考核评价。

  4.3目标和指标的监视和测量

  4.3.1各相关部门每月对本部门的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一次自我检查,填写《月管理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统计分析》,报品质部。

  4.3.2品质部每季度对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完成进行一次检查,填写《品质部抽检单》,并在管理评审前编写《公司管理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完成情况报告》提交管理评审。

  4.4对环境监视和测量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执行《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4.5监测设备的管理、校准及维护

  工程部负责监测设备的定期校准,物业服务中心负责环境保护监测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具体按《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4.6本程序产生的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5、相关文件

  5.1《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5.2《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3《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5.4《记录控制程序》

  6、相关记录

  6.1《年度环境监测计划》JW/JL-8.2.5-001

  6.2《公司管理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完成情况报告》JW/JL-8.2.5-002

  6.4《月管理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统计分析》JW/JL-8.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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