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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收费管理存在问题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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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收费管理存在问题对策

  浅谈物业收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服务在城市化中不断推进和快速发展,物业服务收费问题倍受社会和市民关注。近期,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物价局开展了针对本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座谈相结合的调研工作,试图找出当前物业服务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切实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基本情况

  目前,任城区从事物业服务管理并在市建委物业办注册的物业公司有170余家,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办公、企业、住宅等项目共317个。总体看,全区物业管理工作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呈现多样化,任城区具备法人代表资格的物业管理企业170家,其中包含了一级、二级、三级物业管理资质,在我区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大多数为三级物业管理资质。

  二是住宅物业以开发商自建自管模式为主,物业服务成为房地产开发后的延伸服务,同时部分物业公司也成为开发商后续工程的施工单位,开发商遗留问题时业主将矛头直接指向物业公司。

  三是物业收费难问题突出。通过走访济宁市森泰御城、开泰花园、北城国际、富丽华、晨阳庄园、如意嘉园、贵和苑、水景园、鸿瑞小区、温馨家园等住宅小区,涵盖了城区多层、小高层、高层住宅,同时也是廉住房、经济适用房、商品房的三种不同住宅代表。走访的多层住宅物业管理费用的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0.35--0.45元,高层(小高层)住宅为每平方米0.8--1.2元。尽管如此,我区物业服务企业普遍反映收费标准偏低,收缴率60%-95%,个别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矛盾因缺乏沟通渠道而无法解决,物业费收缴中拖欠情况突出。

  存在问题

  物业服务公司普遍规模较小。随着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近几年来任城区物业公司数量急剧增加。但从总体看,发展参差不齐。由于企业管理规模过小,综合实力差,专业化水平低,造成物业服务社会资源浪费,效率低、效益差。如果形成规模效应,则可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市场化运作机制尚未健全。物业管理尚未真正形成市场准入机制。物业服务企业生存环境存在缺陷,经营困难。一是因为任城区为中心城区,由于邻近县居民到投资购房置业者较多,有的购买多套住房不急于入住等因素导致空房率高,而这部分人员未入住,基本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用。调查发现,富丽华小区制定的是空置三年的按70%收取物业费。二是由于物业行业还处于发展阶段,部分业主对物业收费表示不理解,对缴费所享受到的服务项目不清楚,而有的企业因难以全额收取物业管理费造成亏损,只有降低服务标准或被迫撤离所服务的楼盘。

  物业服务费收取难。其主要表现是:

  一些服务人员责任心不强,服务质量差,服务不到位,导致住户有意见而拒绝缴费。

  住户无力缴费。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业主很多是低保户,以生活水平低为由拒交物管费。

  工程遗留问题随着物业交接,将问题转嫁给物业服务企业,成为住户不缴费的借口。

  由于业主自身的原因,如业主内部纠纷、业主出租房屋等原因致使缴费不及时等。

  由于业主物业缴费意识薄弱。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隐性服务被忽视。不少业主认为,交了那么多的物业管理费,不就是有几个保安和几个清洁工吗?这钱花得太冤枉。于是少交甚至不交物业管理费的现象时有发生。虽然物业管理公司提供了很多服务,但由于服务本身是隐性的,业主没有因此得到很直观的利益,所以业主很难感受到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

  有的业主仅比较其物业收费标准,而未比较物业服务质量,业主对收取物业服务费表示抗拒。特别是对占用公用场地停车收费及自购车位缴纳停车服务费表示不理解。

  不少小区的业主认为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不透明、不合理,乱收费、高收费,因而拒绝交费,此类问题很有普遍性。

  业主认为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与收费质价不符。在实际物业管理工作中,也确实存在物业管理公司服务不到位、服务态度不好、维修不及时、收费不规范等情况。这样,造成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对物业管理企业产生意见,因而拒交物业管理费。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偏低,收入收不到位,不少物业公司收支难以平衡,入不敷出,从而降低服务标准,对小区设备维护、清洁、绿化投入等工作打折扣,造成恶性循环,引起住户不满,陷入了物业公司抱怨收不足费而无法服务,业主抱怨服务低劣而不愿交费的怪圈。

  物业管理体制不完善。物业管理涉及到规划、建设、物价等多个部门,有时各种矛盾会交织在一起。从任城区看,缺乏一个强力部门有效的协调各方,造成行政管理和物业管理关系难以理顺,多头管理问题久拖不绝;开发商、物业企业、业主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职责不清;街道、社区的综合协调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开发商和物业公

司的问题。因部分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采取的销售策略赠送一至五年的物业费,从而造成物业服务企业的收入降低,建议明确开发商贴补因销售策略造成的物业费减收问题,由开发商全额贴补物业服务企业。

  对策建议

  积极鼓励物业公司做响物业公司品牌,提高知名度,扩大管理小区,从而降低物业成本;对从事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的企业,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和优惠。

  建立物业服务收费报备机制,应在售房前向物价部门申报核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规定在向物价部门申报前期物业收费标准后方可售房,以免上房后业主对物业服务收费不满从而减少不必要的矛盾。

  加强对物业企业的收费管理。建议尽快出台《济宁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强化物业服务标准和物业收费标准向业主公示,各收费档次对应物业企业应达到的具体标准,明确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全市统一收费标准,明确自购车位的停车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明确占用小区公共区域内的的收费标准和收益用途。要建立市场化的收费机制,使物业管理服务向市场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必须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进一步提高物业企业管理水平。一是物业企业应当在严格执行《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提高经营能力,加强与业主、业委会的沟通交流,达成共识。二是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创新服务项目。将每一项服务工作的程序都规范化,提供便捷的上门服务,明确免费和收费的服务项目。三是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服务团队。物业服务企业在对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的同时更应该注重个人素质方面的培训。

  建议实行物业服务企业收费的动态监测制度和社区管理联动机制,依据动态监测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核,以便于物价部门进行动态管理,对质价不符的或超标准乱收费的降低其物业收费标准,从而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更好的为业主服务。同时加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业委会三者之间的管理联动,加强物业服务管理,改善居民居住环境,确保物业服务和收费达到“质价相符”,只要各方面积极努力,物业服务行业一定会越来越规范,为下一步促进我区的和谐发展、提升全区人民幸福指数做出积极贡献。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物价局 段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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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规范物业收费管理几点意见建议


近些年来,新闻媒体关于老百姓与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与收费问题上的意见与冲突屡见不鲜,有愈演愈烈的趋势。针对房地产市场繁荣发展的大好局面,大多数制定于上世纪90年代或是更早时间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已经与当前复杂多变的房地产市场不相适应,以至矛盾重重。因此,为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平息老百姓的积怨,有必要由建设主管部门、政策研究部门、物价管理部门共同着手,通过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老百姓意见,制定一部切实可行的物业管理法规,公平、公开、公正、合理合法地收取物业管理费用,以切实规范物业管理市场,为老百姓创造安定、和谐的生活环境。

收取物业管理费,有一个前提,那就是首先要确定房屋的质级标准。也就是说,首先须确定要收取物业管理费用的房屋属于哪一个级别,按级收费。北京市原来有一个关于按照甲、乙、丙类区分的物业收费规定,但是,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变化,原来的标准早已不适应目前千变万化的形势。再说,原来虽然有一个收费分类的规定,但是,实际上很多房屋在投入使用时根本就没给确定质量类别,所以到实际收费时,仍是各行其是。加上过去都是大锅饭、铁饭碗,所以没有人细究,多少年来一直是收多少给多少。不像现在,一是房子大多都已落户到个人名下,二是大家的维权意识都加强了,所以关于物业收费的疑问和纠纷也就越来越多。因此,要使物业收费工作走上正轨,首先必须重新审定各类房屋的质量和级别标准。在此基础上重新确定各类房屋的物业收费标准。因此,对所有的现有房屋,除原来已经十分明确质级的以外,都必须明确该套房屋的质级。以此作为物业公司向住户收取物业管理费的法律依据。笔者有如下建议:

第一,明确各类房屋的质量标准

今后在新建房屋交付使用之前,都必须由质量验收部门按照新确定的国家标准明确该套住房的质级,按质论价、按质收费,公开、公正,天经地义。对老房子,过去没有明确质量标准的,即没有划分等级的要尽快进行追补。这样一来,可以从根本上免去以前因质级标准不清引发的物业收费纠纷。

需要注意的是,在确定房屋质级的时候,同属一类质级的房屋,远郊、近郊要与城区在收费标准上要有区别。

第二,要明确国家为职工承担的物业管理费标准

改革开放以来,老百姓的收入普遍增加了,很多人经济条件好了,随之而来,住房条件也得到了改善。有的还住上了公寓甚至别墅房。但是享受国家报销物业费的职工住房物业管理费用问题,应该有一个统一限定标准。决不能说不分伯仲,不管是住甲类住宅的还是住简易楼的,都一律按住房面积予以报销物业管理费用,这样做是极不合理的!建议随着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是否可以考虑统一实行乙类住宅的报销标准。即不管是哪类住宅,上限一律只限于报销乙类住宅的物业管理费用标准。具体操作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即所有职工,凡是明确由单位报销物业管理费用的,除本单位效益好,有能力为职工全报的以外,一般只承担乙类住宅的物业管理费用,高于乙类的部分由承住人自理:不足乙类的,实报实销。

第三,物业费收取范围的确定

北京市物业收费依据的还是[1996]第190号、274号、290号,或是[1989]第170号等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其中包括供暖,小、中、大修,管理费、电梯、高压水泵、小区公共设施、房屋公共部分维修、生活垃圾清运、小区公共电视线、小区绿化、电梯代验费等。对以上收费项目,提出以下意见供有关部门参考。

1.暖费收取

公平地说,应该以套内面积计算。阳台面积不应该计算在收费范围之内。因为按照实际情况

篇3:物业公司收费管理规范

  物业公司收费管理规范

  1、目的

  加强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公司的收费行为,保证公司资金安全,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好公司员工。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一线管理处、经营业务口。

  3、职责

  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督促、检查各管理处、经营业务口遵守资金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

  4、内容

  4.1岗位分工

  除出纳人员以及授权的收款员、值班收费人员以外,任何人不得经手现金。

  出纳员:

  负责现金的日常管理,并对收款员和值班收费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建立收据、发票的领用、发放、缴销记录,缴销前详细标明每本票据的开出份数,作废份数,起讫时间,收款总金额(分现金、支票),与上缴公司的金额是否相符,确保钱、单相符。 (适用无会计或会计助理的项目)

  公司出纳负责与项目出纳款项的交接。

  收款员(值班收费人员)主要包含前台收费人员、车辆岗安全员、**会所收银员、吉普吧收银员、家政班长。

  收款员负责业务口资金的直接收取、缴交以及票据领用,缴交。

  出纳员、收款(费)员应具有高技能鉴别假钞真伪能力,一旦收取假钞后果自负;公司应为收款员配备必要的验钞设备。

  票据管理员:票据管理员由公司财务管理部会计兼任。票据管理员负责:

  公司票据的购进;

  票据保管;

  票据注销;

  票据稽核检查;

  **会计助理兼任汉口区域票据的领用、保管及注销。

  办理收款业务的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收款人员不得挪用或侵占公司钱款,一经查实,公司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视情节严重,保留向司法机关起诉的权利。

  收款岗位人员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财务管理部定期(每季度)对资金业务经办人员进行相关制度和岗位职责的培训,保证所有人员确认已接受培训并清楚国家、集团、公司的财务制度和个人的职责。

  4.2票据管理

  公司对各项收费的管理和控制是以票据的管理和控制为基础的,主要责任部门为公司财务管理部,公司目前的票据主要包含服务业统一发票、停车场专用定额发票、餐饮定额发票企业统一收据,公司内部各种代用券(如游泳卡、餐卡)等。

  票据环节控制

  A票据的购进:必须由财务管理部的票据管理员凭《发票领用证》统一到税务部门购进税务票据、内部代用券则到指定厂家印刷,购进回来的票据由公司票据管理员统一保管,并登记造册,票据管理员必须对票据严格管理,对其安全性负责。

  B.票据的领用:汉口区域的票据领用由**管理处出纳统一到公司票据管理员办理登记领取手续,武昌区域的票据领用由使用部门统一到公司票据管理员办理登记领用手续。票据管理员应根据收费岗位情况掌握发放的数量及品种,一次一般不超出一个月的用量,并采用以旧换新制度。汉口区域的票据使用部门统一到**管理处出纳领取,一次一般不超过两个星期的用量。

  C.票据的保管:包括未使用票据及票据的存根;各收费岗位的零散票据及出纳库存票据的保管;对使用完的票据存根,必须与公司票据管理员结算,统一由公司票据管理员保管,各收费岗位不应自存自留,对正在使用或尚未使用的票据,按谁领用谁负责处理,应视同现金、存放于最安全的地方。

  D.票据的填写:公司任何一项收费都必须出示正式票据与客户,任何人或部门利用非公司财务监控的票据对外进行收费,都是公司财务制度不允许的,其责任由当事人或部门责任人承担。票据的填写必须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字迹工整,手续要齐备,一次性顶格填写,任何票据都不得外借或填写与公司收费无关的内容。对于通过银行托收收款需开具发票的,应在发票备注栏中注明"银行托收"。

  E票据稽核检查:财务管理部及各收费岗位的部门负责人应对各收费开票岗位认真进行督促、检查、内容包括"票据"的填写情况、保管情况、安全情况等。

  4.3收费环节的控制规定

  主要是指收费的环节、收费的标准、收费减免的控制。公司重申任何部门,任何人收到现金或支票(支票需到帐),或者转帐的收入必须开具公司的正式收据或发票给客户;对外或对内发放的任何代用券(如用餐卡、游泳券等)必须到财务登记,并盖发票专用章。这是公司控制收入的核心环节,公司所有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公司将予以严肃处理,各部门责任人要监督本部门人员和业务人员执行。

  A.收费环节上控制:有标准(明码)的按标准,有计算依据的按依据收费。各收款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批准后的明码标价的价格进行收取。严禁向客户多收取或少收取。

  B.收费标准的控制:各部门的收费项目必须进行测算、报批、公布,做到明码收费,对暂无明码的收费应由当事人与部门经理根据情况确定并及时知会财务管理部,对经常发生或数额较大的报公司领导审定。

  C.收费减免的控制:

  城市花园吉普吧、**会所以及管理处中介项目考虑到灵活经营的需要,部门负责人有20%以内折扣的权利。部门负责人进行折扣后必须形成备案交予财务管理部,超出上述限额必须提前报公司财务管理部和总经理审批。对于其他项目,有明码标价或公司经常性收费为公司主要经营收入,公司各部门、管理处任何人都无权减免,如遇十分意外,必须报公司财务管理部和总经理审批。客户违约金的减免可见相关规定。

  D.收费项目的报批

  公司各部门(管理处)必须对本部门新发生收费项目必须

填写专门表格报公司会签。

  4.4收费结算的管理规定

  A、结算的起点和时间:每一个收费岗位或人员每天必须与管理处财务出纳结算一次,同时如收费人员无保险柜的,应将钱款寄存公司出纳处或送存银行,有保险柜的人员现金超过2000元的也应交公司出纳处或送存银行。管理处出纳每周三与公司本部出纳结算一次.

  B、结算地点:财务管理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便于结算,设置2名出纳员,负责各个收款岗位的工作:城市花园出纳(目前公司本部出纳兼)负责与城市花园各收费岗位人员结算;**出纳负责与**及汉口区域各收费岗位人员结算,公司本部出纳负责与各管理处出纳人员的费用结算。

  C、结算事项:各收费岗位对填的票据,当时只能撕下发票联或收据联交给客户,记帐联及存根联交出纳结算时,由出纳核对后(出纳所填写票据则由其它人员核对),再将记帐联撕下用于会计记帐,存根联不动,并根据结算情况,同时填写《现金缴收记录单》,双方签字认可;如果错开票据,则将所有联保留并作废,并另开一份。各管理处的收款人员与出纳、出纳与公司财务管理部的款项交接必须以票据的领用及核销为依据,并由收款方开具收据或在收款日报表上签收。收款日报表必须详细列明收款金额、收款日期、收款票据号等内容。

  D、收费记帐:出纳在与各收费人员结算后,及时将钱款保存好或送存银行,并将《缴款记录单》及记帐联等单据,传递至会计记帐,如无特殊情况,会计人员必须在当月内填写记帐凭证并登记入帐(电脑)。各收银员应及时将现款送到银行或交公司出纳,每天进行日报表的结算。

  4.5 **会所收款结算规定

  由于**会所业务日趋频繁,消费笔数多,金额小,具有较多的特殊性,为了加强这方面的管理,确保公司现款的安全,特提出如下几点要求:

  A.客户至**会所进行消费时,首先到各活动项目的总台登记并由总台填制活动登记单。

  B.总台根据客户活动登记单的消费情况结算收费,如遇客户需要发票时,开具公司的统一发票。

  C.每天营业结束时,将当天营业款存入**会所的保险柜内,并于第二天下班前定时与**管理处出纳结算,并对未开正式发票部分营业款开具发票。

  D.所有活动登记单的印制,领用、结存、退回必须由公司财务登记、监管。

  E.**管理处出纳必须加强对各总台(收银台)的监管(如活动登记单的填制情况及是否按单收费及发票的开具情况等)。

  4.6食堂收款结算补充规定

  食堂收款分为公司内部客户和外部客户。

  4.6.1 食堂内部客户是指物业公司在册员工(包含试用期人员)。其余就餐人员为外部客户。(包含地产公司人员)。

  4.6.2 **食堂内部餐券统一由管理处出纳统一发售,城市花园食堂内部餐券由城花管理处出纳统一发售。周六、周日不予以出售餐券。

  4.6.3 食堂内部餐券由公司负责统一制作,在物业公司的食堂可以通用。出售完餐券,必须向买餐卡人员开具收据。管理处项目人事行政部门负责人为食堂直接对外出售餐券的负责人,人事行政部门负责人可以授权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出售餐券。划票员为内部员工划票后才能提供餐券,食堂工作人员见餐券后才能为对方提供饭菜。详细规定可以参考食堂内部管理规定。

  4.6.4食堂收款员缴交款项以及票据每周不得少于两次。

  4.7车辆岗收款结算补充规定

  4.7.1车辆岗安全员兼任车辆收款员。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车辆岗收款负责人,承担项目收款的直接责任。项目负责人可以授权安全班长负责车辆岗票据的领用、缴交、注销以及钱款的缴交。车辆岗收款负责人或授权负责人不得经办现场现金收款。

  4.7.2 车辆岗的收款负责人在票据的派发、收缴、注销以及钱款的收缴、上缴必须做好内部的交接记录。

  4.7.3车辆岗收款员在每一班交接班时务必在《安全员交接班记录表》上详细记录车辆票据的起迄号码,本岗的开具票据的起迄号码、货币金额。双方交接人必须在记录本上签字。

  4.6.4车辆岗收款负责人缴接款项以及票据每周不得少于两次。

  4.8有偿服务收款结算补充规定

  4.8.1本规范的有偿服务,特指家政保洁、家政维修上门服务类、租赁中介。

  4.8.2 有偿服务的派工单必须接受财务管理部的监督控制,有偿服务的派工单必须在财务管理部领用、登记、注销。

  4.8.3在提供有偿服务中,安排工作、提供服务、收费三项工作是不相容岗位,不得由一人办理其中两项或以上的业务。工作安排即下发家政服务单由管理处前台进行安排,提供服务由家政服务员完成,收费工作确定由家政服务班长来操作。家政班长收费后当日须及时将款项交给管理处前台工作人员。

  4.8.4在有偿服务回访中,必须包含对收费金额的回访。

  4.8.5在有偿服务中,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客户小费或礼品。在特殊情况下若有发生须及时向上

  级领导和财务管理部汇报。

  4.8.6租售业务经办人不得经手现款。

  4.9 收款保管

  4.9.1各管理处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严禁"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

  4.9.2各管理处以现金方式获取的收入,应及时送存银行,原则上应当天送存。在银行营业时间结束后收进的现金,应当采取妥善保管措施,于第二天送存银行。

  4.9.3各管理处的业务部门在业务活动中收取的现金必须及时上交出纳处,不得自行用于任何开支。

  4.9.4 收款员每日营业终了,

将款项交管理处出纳,非工作时间收款于第一个工作日上班前两小时交出纳处。不能及时交给出纳或存入银行的现金,收款员应存入管理处指定的保险柜,严禁私自存放。管理处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保险柜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4.9.5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代用券,经办人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因保管责任造成的短缺,当事人要负赔偿责任。

  4.9.6公司及管理处的财务保险柜由出纳保管,严禁与其他部门或人员共用财务保险柜。出纳必须严守保险柜密码;保险柜钥匙由出纳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放或任意转交他人。

  4.9.7财务保险柜内不允许存放私人物品(含现金及其它物品),也不允许存放代业主保管的现金及物品。确需承办代业主保管现金及物品业务的,应单独使用专门的保险柜。

  4.10 收款监督检查

  4.10..1财务管理部为收款业务的监督部门,财务管理部有权对各收费岗位及收款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4.10.2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应每季度至少一次对下属各部门的资金收、付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以确保各项财务制度全面得到执行,款项及时回收入账。公司财务人员每月至少一次对部门各收费点进行突击检查并保留有记录。收费现场必须保证票款相符。

  4.10.3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票据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核销手续是否健全,票据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收款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收款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检查是否存在未经审批的随意多收、少收费用、减免的情况。

  4.10.4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收款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当采取措施,及时加以纠正和完善。

  5、生效日

  此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运行。

  6、解释权

  此规范的解释及修订权归公司财务管理部。

  6、存档记录

  无

篇4:华景物业公司收费管理规定

  华景物业公司收费管理规定

  1、总则

  为了规范本公司各项收费工作的管理,完善收费记录等基础会计工作,加强对公司收费工作的会计监督,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物业公司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收费内容:1、物业管理费;2、水电费;3公摊水电费;4、电梯费;5垃圾费;6、收视费;7、租赁中介费;8、代办服务费;9、装修押金;10、租金收入;11、家政服务费;12、停车费(含固定车位费和临时停车费)13、维修费(含维修材料费维修服务费)14、其他临时收费项目等。

  第二条 收费工作的分工

  1、固定费用及其他有偿服务项目:如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公摊水电费、电梯费、垃圾费、收视费、租赁中介费、代办服务费、装修押金、场租收入及其他临时收费项目收费工作均由财务出纳收取。

  2、停车费:由小区门岗当班人员负责收取。

  3、家政服务费:由提供家政服务的工作人员收取。

  4、维修费:由工程部维修人员收取。

  第三条 收费操作规定

  1、收费单据的管理

  1)收款票据、发票,由物业公司统一印制(或购买)、由会计统一管理,各收费点按需领用;

  2)建立专门的票据领用登记本,发放时做好票据编号、领用时间、领用部门、领用人等相关登记;

  3)填制收款票据前要仔细查询相关记录及资料,正确计收业主已交的各时期的各项费用,做到正确无误。

  4)收款票据必须按号码顺序使用,不可跳号。

  5)所有已使用完的收款票据,及时交回会计处核销,未能及时核销的,财务不予发放新收款票据。

  6)所有作费的收款票据必须联数齐全,不可缺联,否则视同已收款处理,无法界定收费金额时,每张收费单据按200元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7)业主可凭收据在一个月内到财务部换取发票,所换发票的内容应与收据项目、金额完全一致,用以换取发票的收据作为发票记账联的附件,留财务部统一保管。

  8)对于需要先开发票后付款的业主,出纳根据收费通知单开具发票,并在财务部做好登记,款项入账后核销。

  2、收据填写要求:

  1)据实填写。即必须按实收金额、项目、日期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准确无误。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错误,全部联次盖"作废"章或写明"作废"字样,再另行开具。

  3)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金额一致。

  3、收费操作程序

  A、固定费用收费项目的收取

  1)会计于每月5日前根据相关文件及管理情况确认当月应收金额,打印应收清单,并签名确认后,通知物业管理员进行崔缴。

  2)办理业务时,出纳根据需收费项目据实填写。即必须按实收金额、项目、日期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准确无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错误,全部联次盖"作废"章或写明"作废"字样,再另行开具。

  4)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金额一致。

  B、临时停车费用的收取

  1)所有出入小区的外来车辆,门岗工作人员均应做好来访登记,凡在小区内滞留超过10分钟的外来车辆,应按规定收取停车费。

  2)门岗工作人员在收取临时停车费的同时应在相应的专用票据的存根联背面记录好相应的车牌号码,收费日期,以便了随时抽查。

  3)所有停车费收取必须开据发票或专用收据(物业公司印制),如发现有收费业且未给客人提供票据的,第一次处罚100元,第二次给予开除处理。

  4)对于临时停放车辆一般采用按天收取的方式,如凭当天收费单据出入小区,仅收取一次费用。对于过夜车辆,按收费规定收取费用。

  5)门岗收费工作人员在开据收费单据收妥停车费后,应提醒客人凭此单据当天出入小区免费。

  6)门岗工作人员应于每日17:30前,将当天收取的款项交到出纳处。节假日收取的费用须在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早8:30之前上交财务部出纳。

  7)每次上交所收费用时,要附带交款汇总表,列明收费项目及收费金额,并出纳当面核对清楚,交款人与财务部出纳在汇总表上签字确认,做为出纳入帐依据。

  C、家政服务的收取

  1)接到需要提供家政服务的请求时,出纳开据收费单据,通知家政服务人员到财务领取收费单据,并上门服务。

  2)完成服务时,应要求业主在收费单据上签字确认,并收妥款项。

  3)收费单据一式三联,第一联财务联,第二联客户联,第三联家政服务人员留存。

  4)如遇业主不在现场情况,费用无法现场收取,工作人员在班次结束后,或财务下班前,务必将当日收费单据提交给财务,以便进行相应的登记及崔收工作。

  5)家政服务人员应于每个工作日17.30前,将当天收取的款项交到出纳处。

  6)出纳员当面核对无误后,在收费单上签字确认,并将第三联交还家政服务人员。

  D、维修费的收取

  1)接到报修电话时,做好相关登记工作,并开据相关维修工作单。报修工作单一式三联,第一联财务联,第二联客户联,第三联工程部留存。

  2)工程部维修人员根据现场维修情况,确认需收取的维修服务费用,同时将维修服务费用填入相应维修工作单上,并连同维修材料费用一并收取。所有维修工作单完成后,必须请业主签字确认,否则财务无法确定收费项目是否属实。

  3)如遇业主不在现场情况,费用无法现场收取,工程维修人员


在班次结束后,或财务下班前,务必将当日维修单提交给财务,以便进行相应的登记及崔收工作。

  4)工程维修人员应于每个工作日17.30前,将当天收取的款项交到出纳处。

  5)出纳员当面核对无误后,在收费单上签字确认,并将第三联交还工程维修人员。

  3检查与控制

  第一条 对于所有进入小区的车辆收费情况实行抽查式管理,如查某月某日,车牌号码为※※※※的外来车辆是否实行了收费,只需查验相应日期的收费单据即可。

  第二条 所有收费单据的使用每个班次应做好交接班登记,此项工作很重要,关系到责任明确的事宜,如无法明确相应责任的,由所有相关工作人员同共承担,并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第三条 物业公司会计每月对出纳现金进行盘点,将盘点情况做好书面的登记,经双方签字确认,并报集团财务总监。

  第四条 出纳应对门岗收费点(临时停车费)的收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于有不符合"收据发票使用规定"及"收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上报。

  第五条 物业会计每月须与集团公司核对往来款,并签署对帐单,确保双方帐务清楚。

  第六条 物业公司财务应对门岗收费点领用、缴销票据及时核检,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4其他财务工作规定

  第一条 每月末会计编制"物业费及各类服务费欠费一览表",上报经物业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上报集团财务部,总结催收款工作。

  第二条 妥善保管未用的发票和收据,对用完的发票及收据存根联妥善保管,便于日后查证;

  第三条 若业主提出搬迁、装修、转售等服务要求时,审批前要先核实欠款情况。

  第四条 经领导审批确定执行的各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原件由物业会计存档备查。

  第五条 所有已交房的售房合同,复印件必须交财务存档。

  第六条 禁止私设帐外帐、收款不入帐等,禁止不使用统一规定票据收款、私刻公章等,否则一经发现直接上报集团严肃处理。

篇5:M物业有偿服务收费管理制度

  M物业有偿服务收费管理制度

  1 制度内容

  为使物业管理实现正常运转,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有特殊要求的客户提供收费服务和工作过程的管理

  3 管理标准

  1.方便客户,尽可能为客户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2.体现劳动有偿的原则,合理收费,按劳定酬

  4 工作流程

  1.受理客户电话或书面申请

  2.根据客户的需求填写缴费通知单,注明客户需要的有偿服务内容、时间、取费标准后请客户签字认可。

  3.按标准提供客户所需的有偿服务。

  4.请客户按照相关的收费标准缴费。

  5 工作表格

  1.商务服务收费标准一览表(QMS-PM-31501)

  2.特别保安服务收费价格一览表(QMS-PM-31502)

  3.清洁服务收费标准一览表(QMS-PM-31503)

  4.水牌制作样本(QMS-PM-31504)

  5.工程有偿服务收费标准一览表(QMS-PM-31505)

  6.绿化租赁服务收费标准一览表(QMS-PM-31506)

  7.有偿服务收费价目总表(QMS-PM-31507)

  8.加时空调申请表(QMS-PM-31508)

  9.库房租用申请表(QMS-PM-31509)

  10.缴费通知单(QMS-PM-31510)

  11.用电记录表(QMS-PM-31511)

  12.有偿工程维修统计表(QMS-PM-31512)

  13.有偿工程维修记录表(QMS-PM-3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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