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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项目保安部工作绩效评比奖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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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项目保安部工作绩效评比奖惩条例

  物业项目保安部工作绩效评比奖惩条例

  一、目的:为了提高队员的工作热情和弘扬正气,激发员工的士气,确保工作质量。

  二、适用范围:物业管理公司各楼盘保安部

  三、工作质量:在绩效考核中对违反以下条例者,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扣分(扣分制为1~10分,违规1分扣5元):

  1、日常小区工作管理不严,对出入人员及车辆等检查证件不仔细、不认真,对闲杂人员、出入物品不检查、不盘问、不登记,私自放行或出现不戴证件或没证件的现象。

  2、车库车辆停放混乱,出现业主不按自行车位摆放或不按保安员指挥摆放的。

  3、不按规定填写值班记录或记录不详细,交班不清楚、不签名者。

  4、各岗位、监控室有领导查岗时不主动敬礼起立、问好者。

  5、固定岗当值处理问题时不敬礼或处理完毕后不敬礼者。

  6、门岗值班员对来往车辆不主动敬礼指引、打手势者。

  7、当值勤的不使用执勤用语或接听电话时不使用规范用语者。

  8、不尊重住户,接待住户未使用礼貌用语,引起住户不满,影响公司形象者。

  9、见到业主、客人不敬礼或在人行道、乘坐电梯碰到业主时不礼让者。

  10、对岗位区域的公共设施及消防设施不熟悉者。

  11、任闲杂人员在小区闲逛及在小区的公共区域躺卧不管者。

  12、小区内发现有发传单人员或各楼层有业务员乱窜不驱逐者。

  13、车库有车辆被损坏或闲杂人员逗留而未及时发现者。

  14、监控当值未及时发现报警信号造成损失的,或不按操作规程随意玩弄监控设施者。

  15、巡逻机动人员不按规定汇报巡逻情况,不及时应答,不按规定路线巡逻者。

  16、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或不按正常开启关闭其它配套设施违规操作者。

  17、当值时不及时记录消防报警内容,或不监视图像做其它事情者。

  18、车场有违规停车、修车、洗车漏油现象未及时处理者。

  19、因工作失误使文件未按时发放造成工作延误或职能部门发出通知但不执行者。

  20、未按要求对装修房间进行协助监管者。

  21、不及时驱逐小内区乱贴广告、设摊乞讨等闲杂人员者。

  22、未对小区内搬出物品进行登记者。

  23、道闸有人为损坏或被车辆撞坏,当值车管员未发现者。

  24、进入车库的车辆有损坏或缺少零件时未按规定向车主指出和没有登记注明者。

  25、当值期间无故走出岗位责任范围,擅自离岗者。

  26、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者(如发现业主安装雨篷、防盗门、防盗窗、太阳能热水、空调及施工私家花园、私改房屋结构不制止、不及上报者)。

  27、对巡逻过程中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不及时答到或作弊者。

  28、当值过程中出口伤人,行为不端者。

  29、接待业主/住户问题时不冷静、不及时,使问题扩大,矛盾激化而被投诉者。

  30、对违反公司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知情不报者。

  31、迟到、早退、消极、怠工或无故旷工半天者。

  四、工作纪律:

  1、当班期间不按规定使用执勤用语及规定方式呼叫对方者。

  2、利用通讯设备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不遵守公司管理制度,不维护公共设施者。

  4、不服从安排,不参加集体活动训练者。

  5、非值班期间私自在岗位上逗留,未经批准私自在小区内闲逛者。

  6、私自在岗位上接待亲友及找私人电话者。

  7、私自带他人进入花园及向外界泄露公司未向外公布的资料者

  。 8、私自动用他人车辆及翻看别人东西者。

  9、未经住户允许,擅自进入住入室内者。

  10、无故关掉防盗、监控显示屏者。

  11、上班时吸烟、吃东西、听收音机、写信、嬉笑打闹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12、不按规定统一集合上下班、岗位交接班,不按时将遗留问题交待清楚,接班队员未到就擅自下班者。

  13、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私自调班、换班、顶班者。

  14、上班时间疏忽职守、滥用职权,故意,刁难骂人打人者。

  15、酒后上岗或当班打瞌睡者。

  16、不服从工作调配,不配合领班及其它岗位工作者。

  17、领班不坚持原则,不公平公正处理问题者。

  18、不注意工作形象,在工作区域勾肩搭背、追逐打闹、高声谈笑者。

  五、培训质量:

  1、不配合指挥员工作做其它事情者。

  2、培训迟到早退者。

  3、培训时打电话,与其他人聊天者。

  4、不按规定参加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军事、学习和其它活动者。

  5、参加培训不认真,故意捣乱者。

  6、培训不积极、不主动,情绪消极者。

  7、培训着装不整齐者。

  六、仪容、仪表:

  1、在公共场合穿着制服抽烟、打架或着装不整影响公司形象者。

  2、穿戴不按要求或穿戴不规范,未配戴工牌者。

  3、不穿袜子、赤脚者,不扣纽扣,卷衣袖裤腿及不戴帽者。

  4、留长头发、蓄胡须,戴饰物者。

  5、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6、上班时间衣着不整洁,不注意个人卫生。

  7、举止不文明,不端庄,说话不讲礼貌。

  8、上班时间精神不饱满,姿态不端正者

  9、染其它颜色的头发,女保安员化艳妆 ,涂指甲,男性留长头发者。

  10、上班期间作风懒散,不按规定坐岗,将手插入口袋,倚靠物体跷腿者。

  七、服务质量:

  1、门岗做登记时不起立、不敬礼、不问好者。

  2、见到公司领导及业主不敬礼、不主动问好者。

  3、处理问题不敬礼或不用执勤用语者。

  4、车辆经过不敬礼,不打指挥手势者。

  5、坐岗时有业主或领导经过,不起立敬礼问好者。

  6、应住户要求,不及时通报本人工牌号码及姓名者。

  7、未按规定处理服务投诉者。

  8、不清楚本岗要求或本岗位职责者。

  9、在当班期间不使用礼貌用语,粗方秽语与业主发生争执者。

  10、不主动上前询问业主及客人是否需要帮忙者。

  11、拾到客户业主的物品不主动上交者。

  八、工作责任心:

  1、上班时作风懒散,纪律性差,工作出现误差者。

  2、领导交办的事情未及时完成,不汇报者。

  3、看到违规者不制止,不理睬者。

  4、有其它岗位需要协助帮忙时,不积极主动者。

  5、未按规定填写各类工作日记和写请假记录者。

  6、不爱护公司财产,浪费滥用公司资源,如不关灯,风扇,空调者。

  7、工作失误、失职,造成后果被人投诉者。

  8、被其部门投诉不积极主动配合工作并查实者。

  9、配备的工作装备丢失或人为损坏者。

  九、内务整理:

  1、地面清理不干净、不彻底者。

  2、床单未拉平,床上摆放杂物。

  3、床上有乱放衣物、帽子的现象,不按指定位置摆放,乱挂衣服者。

  4、床下鞋子未摆成一字形,不统一者。

  5、在规定休息时间内大声吵闹,影响他人休息者。

  6、不注意维护保持卫生者,乱扔垃圾,随意吐痰者。

  7、有亲友来访时不按要求登记,不遵守来访登记管理制度者。

  8、未经充许私自带他人留宿者。

  9、私自动用他人物品被投诉者。

  十、辞退: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予以辞退处理,同时公司会保留追究损失的权力。

  1、在30天内超过两次扣分者。

  2、在30天内累计旷工两个班者。

  3、未经批准,私自兼职。

  4、不能胜任本职者。

  5、工作责任心不强,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者。

  6、向顾客索取钱财物或其它报酬者。

  7、蓄意损坏公物,有盗窃行为者。

  8、辱骂、谩骂、恐吓、威胁、打架斗殴、散播谣言者,发生不道德行为者。

  9、汇露公司保密资料造在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者。

  10、因工作疏忽发生重大事故。

  11、当发生紧急情况,接到通知后,无故拖延时间不及时赶到岗位或现场者。

  12、发生事故不及时汇报隐瞒,虚报,捏造事实者。

  13、利用工作之便乱配住户家中或公司钥匙或私自为住户提供有偿服务者。

  14、刁难、威胁住户口,索要红包,小费者。

  15、发现火警未按应急规定程序处理者。

  16、停车场门口收费时不给票或少给票者。

  17、聚众赌博,上班时间打瞌睡,30天内超过两次者。

  18、在外闹事,从事非法活动被公安机关收容者。

  19、上班时间多次睡觉被发现者。

  20、不服从领导,不听从指挥者。

  21、违反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不能和公司保持一致,经教育不改者。

  22、不团结同事,在外或公司内打架斗殴严重影响公司形象者。

  23、工作失职造成盗窃,令公司受到损失者。

  24、工作中威胁、吓唬上级,搞对抗、拉帮结派者。

  25、有其它违纪行为,公司无明确规定影响较大情节严重的。

  十一、奖励:(奖励10分):对以下表现突出者每项奖励10分;

  1、对保安部工作或公司建设提出合理建议并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2、责任心强,发生紧急事件采取措施得力,圆满完成任务者。

  3、爱岗敬业、以身作则,认真监督全班当值情况,能够按时按质完成任务者。

  4、当发现或利用监控设备发现有偷盗破坏异常情况果断采取措施挽回损失者。

  5、为人诚实,工作认真负责,以优质的服务态度多次赢得业主或领导表扬者。

  6、举报队员监守自盗和重大违法乱纪事件,经调查属实者。

  7、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被公司采纳者。

  8、拾金不昧,主动将失物交还业主或及时上报者。

  9、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任劳任怨者。

  保安部:

  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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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前期售楼中心物业服务绩效考核

  前期售楼中心物业服务绩效考核

  1.0目的

  为有效激励物业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及主动性,提高前期营销星级服务体系实施的有效性,打造物业服务的品牌。

  2.0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接管的前期售楼中心。

  3.0职责

  3.1卖场经理负责考核的实施。

  4.0程序

  4.1绩效奖金设置方式、标准

  4.1.1秩序维护副主任300元/月;秩序维护员200元/月;客服员200/元。

  4.1.2服务人员的绩效考核组成只要为三大部分:

  (1)日常工作检查考核70%;

  (2)营销系统评分考核20%;

  (3)服务客户评价考核10%;

  4.2绩效考核

  4.2.1每月考评一次,由物业总部行政人事部组织考评。操作层服务人员由其主管人员及营销系统经理进行考评。

  4.2.2每月考评后,均需被考评人签名确认,递交公司审核。

  3每月由物业总部行政人事管理员将考评分数汇总,于次月3日前上交公司行政人事部计发绩效奖金。

  4.2.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评原则,未做考评的,暂缓发放本月绩效奖金。

  4.3绩效奖金计发标准

  4.3.1考评实行百分制,按基数进行计发绩效奖金,分为优秀、优良、良好、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

  4.3.2优秀为90-100分,基数为1.0

  4.3.3优良为80-89分,基数为0.9

  4.3.4良好为70-79分,基数为0.8

  4.3.5合格为60-69分,基数为0.7

  4.3.6不合格为0-59分,基数为0

  4.4奖金计发:绩效奖金总额×考评得分基数=当月绩效奖金;

  4.5绩效奖金与当月工资一同发放。

  5.0记录

  5.1《绩效考核评分表》

篇3:安全社区创建安全绩效评审制度

  安全社区创建安全绩效评审制度

  1、项目安全绩效评审工作在安全社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2、各项目组的评估应写入项目年度计划中,项目完成后应由项目组撰写评估报告,创建办公室负责检查初评,领导小组最终审核评估。

  3、绩效评估的具体实施主要包括听取项目组汇报、实地考察等。

  4、每年对各项目的绩效评估不少于一次。

  5、各项目组应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完善各项安全促进项目,并在下次评估中体现改良的方面。

  6、各项目组的评估要及时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包括文本资料、影象资料和电子资料),做到有计划,有记录,并及时归档。

篇4:环境安全绩效监测控制工作程序

  物业公司环境管理程序文件

  --环境/安全绩效监测控制程序

  1.0 目的

  为使公司在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保持对自身环境/安全状况的了解,评价环境安全目标和指标的实现情况,验证环境/安全管理方案和程序是否有效且被很好地履行,同时确定是否满足了法律、法规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对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安全影响的运行与活动的关键特性即环境/安全表现和过程控制情况的测量和评价。

  3.0 职责

  3.1 管理者代表负责批准监测计划,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公司整体环境/安全绩效进行评价,必要时提出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

  3.2 管理部负责组织安排环境/安全监测的相关工作,并制定详细的环境/安全监测计划。

  3.3 办公室负责法律法规新增及修订的监测工作。

  3.4 各责任部门负责配合实施监测计划。

  4.0 工作程序

  4.1 年度监测计划的制订:

  4.1.1管理部负责根据公司已识别的重大环境/安全因素,环境/安全目标、指标,环境/安全管理方案,有关环境法律、法规要求等资料,制定详细的年度环境/安全监测计划。

  4.1.2监测计划中设置的需监测的环境/安全表现参数应具有客观性、可验证性和再现性,还应能反映公司的经营特点及质量/环境/安全方针的要求,可操作性强、成本低、效益高,并且技术上可行。

  4.1.3监测计划应包含以下内容:

  a. 监测的项目及分析内容;

  b. 监测的时间、频率、方法;

  c. 监测责任人及配合部门;

  d. 产生的记录。

  4.1.4监测计划经管理部经理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下发至有关部门。

  4.2 监测的实施:

  4.2.1管理部组织各相关部门按监测计划实施,监测单位是外部有资格的机构时,由配合单位负责联络跟进实施。无论内部、外部监测均需留下相关监测记录。

  4.2.2各管理处对所辖的区域中存在的危险因素进行检查,采用检查表、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对环境的监测等方式,进行监控、测量。管理部依据管理方案对环境/安全目标和指标的符合性进行检查

  4.2.3监测前,管理部须准备好必要的工具和文件,以保证监测和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4.2.4监测的结果依据各专业要求记录。

  4.2.5管理处负责对各种测量和监测的记录进行统计和分析,并与环境/安全目标和指标、环境/安全管理方案、适用的法律法规进行比较,来评价环境/安全绩效。

  4.3 监测设备的校准:

  4.3.1所有本公司自备的环境/安全监测仪器、设备必须规定的周期予以校准,具体规定按 《计量器具管理程序》执行。

  4.4环境/安全行为的评价:

  4.4.1 当监测记录表明有违反相应环境/安全标准或不符合公司制订的环境/安全目标与指标时,管理者代表应组织相关人员制订的纠正/预防措施,及时整改。

  4.4.2 管理者代表负责至少每半年组织有关人员对公司整体环境/安全绩效进行评价,评价除包括环境/安全表现和过程控制对实现目标和指标的符合性外,应特别注意评审对相关的环境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以确定环境/安全管理改进的方向和目标。

  4.4.3 当适用的法律法规有新增或修订时,办公室须将监测结果与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比较,考核其符合性。

  4.4.4有意外事故发生时可即时增加评价次数。

  4.4.5评审结果应记录在公司整体《环境/安全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必要时管理部应下达有关的纠正/预防措施通知书。绩效测量和监测的结果应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

  4.5 监测计划的修订:

  监测计划应随环境目标、指标或管理方案的变化而修改,修改应履行原审批手续,并通知到相关责任人。

  5.0 支持性文件

  5.1《计量器具管理程序》(ZH*-QP-23)

  5.2《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ZH*-TP-11)

  6.0 质量记录

  6.1《环境/安全监测计划》(ZH*-EP-08-1/A)

  6.2《环境/安全监测记录》(ZH*-EP-08-2/A)

  6.3《环境/安全绩效评价结果报告》(ZH*-EP-08-3/A)

篇5:物业项目顾问阶段工作绩效评定制度

  物业项目顾问阶段工作绩效评定制度

  为了科学评定驻场顾问的工作绩效,时刻动态了解和监控顾问项目的进展情况,对项目进展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特制定顾问项目阶段工作绩效评定制度:

  一、顾问驻场经理每季度向公司进行一次全面的工作汇报,汇报内容包括季度工作总结、客户满意度调查表、季度重大质量投诉事件统计情况、顾问项目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物业管理新经验的探索和积累等。

  二、顾问咨询部负责制定《顾问项目阶段工作绩效评定表》。

  三、顾问咨询部对顾问人员的阶段工作进行初评,并将评审意见形成书面报告报公司领导。

  四、公司领导每季度对顾问项目阶段工作绩效评定意见进行审核,并以公司文件形式将结果进行通报。

  五、顾问阶段工作绩效评定将作为年度工作考核依据,并作为顾问人员职、级调整的主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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