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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报警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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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报警处理程序

  1、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收到消防报警信号或电话报警时:

  (1)用对讲机通知巡楼保安员或管理员即时到现场核实;

  (2)即时向当值主管报告,讲清报警地点;

  (3)将监控镜头定在报警楼层监视,并将情况及时向当值主管报告。

  2.巡楼保安员或管理员接到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呼叫后,以最快速度赶到报警地点核实,并且遵循以下规则:

  (1)报警地点在公共地方,直接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2)报警地点在写字楼单元内,先按门铃,向用户简要说明理由后,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3)报警地点在商场内,与商场管理人员一起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4)报警地点在停车场内,与停车场管理人员一起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5)报警地点在商场独立商铺内且已上锁,即时报告当值主管和商场当值负责人,留守现场观察,等待当值主管和商场当值负责人到场后决定是否破锁进入检查。

  (6)报警地点在写字楼单元且上锁,即时报告当值主管,并留守注意观察,等待当值主管到场后决定是否破锁进入检查。

  3、当值主管接到消防监控中心保安报告后,即时带领机动人员最快速度赶到报警地点现场检查。

  (1)经到报警地点现场检查,确认属误报,即时通知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复位,若进入写字楼单元内、商铺内、停车场内检查,需向用户解释清楚,致歉后方可离开。

  (2)报警地点在写字楼单元内或商场独立铺位且已上锁时,若观察到有明火或烟,必须破锁进入现场检查,排除险情后加锁,并通知用户。

  (3)经现场检查认为火警后,按初期火警处理程序处理。

  4、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收到当值主管指令后信号复位,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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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消防报警设备运行管理规定

  消防报警设备运行规定

  l.消防中心值班员负责消防中心内消防设备(报警系统、联动柜等)24小时运行操作、监控、记录,显示火警信号后,应立即派人前往观察,确认火情后,通过广播和警铃疏散人员并启动相应灭火设备;

  2.如有设备故障,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处理;

  3.当日值班人员要负责消防中心的清洁工作,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水渍、油渍;

  4.选定消防报警设备维保单位,对消防报警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主管部门派人配合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5.主管部门每月定期对大楼消防系统进行模拟检测,确保消防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6.消防系统如因维护或其他原因要暂时改变消防系统的状态(如手动/自动等),应书面通知并提出相应的临时措施,确保大楼消防安全。

篇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中心系统操作管理规定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中心系统操作管理

  一、每天检查报警控制器功能,并作日记录。

  二、每季应检查和试验火灾报警系统的下列功能及确认显示。

  1、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操测的动作及确认灯显 。

  2、试验火灾报警装置的声光显示。

  3、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4、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要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5、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

  ①防排烟设备(可半年检查一次)电动防火阀,防火卷联门等控制设备;

  ②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

  ③火灾事故广播,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灯。

  6、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

  7、消防通讯设备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

  8、检查所有转换开关。

  9、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试验。

  三、每年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做下列检查和试验:

  1、每年应用检测仪器对所有安装探测器试验一次。

  2、进行第二款中除1、2以外的各项试验,其中第5项试验可作模拟试验。

  3、探测器投入运行2年后,应每隔3年全部清洗一次,并做响应阀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实验,合格者方可继续使用。

  四、 每天保持大楼消防中心室内卫生。随时保持有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篇4:文化大厦消防报警信号处理程序

  文化大厦消防报警信号处理程序

  1.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收到消防报警信号或电话报警时:

  (1)用对讲机通知巡楼保安员或管理员即时到现场核实;

  (2)即时向当值主管报告,讲清报警地点;

  (3)将监控镜头定在报警楼层监视,并将情况及时向当值主管报告。

  2.巡楼保安员或管理员接到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呼叫后,以最快速度赶到报警地点核实,并且遵循以下规则:

  (1)报警地点在公共地方,直接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2)报警地点在写字楼单元内,先按门铃,向用户简要说明理由后,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3)报警地点在商场内,与商场管理人员一起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4)报警地点在停车场内,与停车场管理人员一起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5)报警地点在写字楼单元且上锁,即时报告当值主管,并留守注意观察,等待当值主管到场后决定是否破锁进入检查。

  (6)报警地点在商场独立商铺内且已上锁,即时报告当值主管和商场当值负责人,留守现场观察,等待当值主管和商场当值负责人到场后决定是否破锁进入检查。

  3.当值主管接到消防监控中心保安员报告后,即时带领机动人员以最快速度赶到报警地点现场检查。

  (1)经到报警地点现场检查,确认属误报,即时通知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复位,若进入写字楼单元内、商铺内、停车场内检查,需向用户解释清楚,致歉后方可离开。

  (2)报警地点在写字楼单元内或商场独立铺位且已上锁时,若观察到有明火或烟,必须破锁进入现场检查,排除险情后加锁,并通知用户。

  (3)经现场检查确认为火警后,按初期火警处理程序处理。

  4.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收到当值主管指令后将信号复位,并做好记录。

篇5:商场消防报警程序

商场消防报警程序

发现火情保持镇静,切勿惊慌,若难以扑灭时,应按照下列程序工作:

1、立即电话通知保安和商场负责人,也可按火场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完成报警工作。

2、采用电话报警时,请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要清楚说明起火地点,物质燃烧种类,是否有人被围困,火势的情况以及是否正在采取扑救措施等,然后通报自己的姓名和部门,注意倾听对方是否有补充询问,并做认真回答,得到允许后方可挂断报警电话。

3、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场前,报警者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使用火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补救。

4、关闭火场附近的电源开关及门窗。

5、引导顾客从安全通道迅速撤离,切勿在火场附近区域喊叫,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6、灭火后,要保护好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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