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保安服务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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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服务检验标准

  1.0小区治安管理

  1.1 单个独立小区每月治安案件发案数不超过1起。

  1.2 因管理不善引发的刑事案件为零。

  1.3 保安员接警后,必须在10分钟之内赶到现场,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1.4 岗位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必须严格按照《突发事件处理流程》进行处理,所有保安员对《突发事件处理流程》熟悉掌握率达100%。

  1.5 保安部值班室每月必须对小区所有对讲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测试,部门经理必须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完成对测试结果的抽查工作,并于抽查后的八小时内将测试结果以书面形式呈报工程维护部及公司主管领导。

  1.6 巡逻队必须于每月的15日对园区所有电梯对讲系统进行检测,巡逻队必须于每月的16日将抽检后的检测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工程维护部及主管领导。

  1.7 巡逻队必须每月对空置房及重点看护单位进行两次巡查登记,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做好相应防范工作,必须在10分钟内上报部门经理。

  1.8 对违章装修必须在八小时内处理完毕,处理及时率达100%。

  1.9 控制外来闲杂人员进入小区 ,及进制止、清除推销、派发传单等扰乱小区居民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为。

  1.10 杜绝小区内乱摆乱放,乱挂乱拉及乱贴乱画,游商走贩等违章现象。

  2.0出租屋管理

  2.1 建立健全所有出租屋档案、新增出租屋档案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并对园区所有住宅出租屋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一次安全巡查。

  2.2 巡逻队必须于每月对小区所有出租屋、商业用房进行一次安全普查。

  2.3 对商业用房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消防隐患,巡逻队应立即责令整改,对于不服从整改意见应立即上报派出所专区民警,直至整改完毕。

  2.4 如出现用于仓库、办公法或加工厂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报派出所专区民警处理。

  2.5 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出租屋,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部门负责人。

  3.0物品放行管理

  3.1 保安部对业主/住户需搬出小区的大件贵重物品(400mm×200mm×400mm或价值500元以上),必须登记业主/住户的身份证或工作证等有效证件(来自:www.pmceo.com),在核对属实后,方可开出《物品放行条》。

  3.2 出租屋承租人搬出物品时,必须由业主(出租人)到场,在保安部开具的《物品放行条》上签名后,方可放行。

  3.3 出口岗位当值保安员必须依照《物品放行条》所列内容对搬出物品车辆及人员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予以登记放行。

  3.4 出品岗当值保安员必须收回《物品放行条》,每周由巡逻队回收存档。

  3.5 搬出物品与《物品放行条》所列内容不符且强行搬出时,当值保安员必须截留可疑物品与人员,报公安机关处理。

  3.6 集团工作人员需将办公用品搬出小区时必须由当事人所在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出据证明,交由保安部核实登记,请示公司领导后, 方可放行。

  3.7 小区公共物品(包括:设备、设施及工程材料)搬出小区时,必须由工程部经理和使用单位负责人出据相关证明,由公司领导审批,出口岗核实登记后,方可放行。

  4.0 交通车辆管理

  4.1 必须保持路面畅通,无违章车辆停放。

  4.2 不允许出现因试车、练车、飚车等扰乱小区生活秩序的居民投诉现象。

  4.3 禁止乱占、乱堆、乱放等占用小区车辆及人行道路的现象。

  4.4 禁止未经批准在公共区域及路面开挖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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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大厦保安工作检验标准

  一、守护保安检验标准

  (一)仪容仪表

  1.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证。

  2.精神饱满,姿态良好。

  3.举止文明,大方。

  4.不袖手,背手,插手,不勾肩搭背。

  (二)工作要求

  1.能熟练掌握大厦业主(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特征及经常交往的社会关系等。

  2.能准确填写各种表格、记录。

  3.能熟练掌握报警监控、对讲、电梯等设施、设备的操作程序。

  4.善于发现各种事故隐患和可疑人员,并能及时正确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5.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三)服务态度及要求

  1.礼貌待人,说话和气,微笑服务。

  2.主动,热情,耐心,周到为业主(住户)服务。

  3.不准发生一起争吵,打斗事件。

  4.登记有效证件不超过30秒钟(不出错)。

  5.不出现一起业主(住户)被盗、被抢等案件。

  6.不准出现大堂秩序混乱等情况。

  7.接到住户报警,不超过两分钟赶到现场并报告。

  (四)形象规定

  1.经常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整洁。

  2.不准留长发、蓄胡子、留长指甲。头发不得露于帽檐外,帽檐下发长不得超过1.5 厘米,鼻毛不得露出鼻孔。

  3.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准弯腰驼背,东倒西歪、前倾后靠、伸懒腰;不袖手、背手、叉腰或将手插入口袋中;执勤中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勾肩搭背。做到站如松,坐如钟,动如风。

  4.不准哼歌,吹口哨,听收(录)音机,看书报。

  二、巡逻保安检验标准

  (一)仪额表

  1.按规定着装,佩戴齐全。

  2.精神饱满,姿态良好。

  3.举止文明,大方。

  4.不袖手,背手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勾肩搭背。

  (二)工作要求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能熟练掌握物业管理范围的基本情况,包括业主(住户)的基本情况,楼宇结构,防盗消防设备,主要通道的具体位置,发电机房,配电记,水泵房,消防中心等重点位置的防范等。

  3.善于发现,分析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和突发事件,有较强分析,判断,处理问题的能力。

  4.熟悉车场的基本情况。

  5.能圆满完成规定的检查内容。

  (三)服务态度及要求

  1.微笑服务。

  2.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地为住户服务。

  3.说话和气,礼貌等人。

  4.不发生起争吵、打斗事件。

  5.按时巡逻,按时到指定地点签到。

  6.不出现业主(住户)家被盗抢事件。

  7.车场

篇3:物业保安工作检验标准(五)

  保安工作检验标准

  一、项目:大堂保安

  内容:仪容仪表

  标准:

  1.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证;

  2.精神饱满,姿态良好;

  3.举止文明,大方;

  4.不袖手,背手,插手,不勾肩搭背;

  内容:服务态度

  标准:

  1.礼貌待人,说话和气,微笑服务;

  2.主动,热情,耐心,周到为业主(住户)服务;

  3.不准发生一起争吵,打斗事件;

  内容:服务要求

  标准:

  1.登记有效证件不超过30秒钟(不出错);

  2.不出现一起业主(住户)被盗、被抢等案件;

  3.不准出现大堂秩序混乱等情况;

  4.接到住户报警,不超过两分钟赶到现场并报告;

  内容:工作纪律

  标准:

  1.按时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忠于职守;

  2.不准在岗位上吸烟,吃零食,看书报,会客,听收(录)音机,嬉戏,打闹等;

  3.处理问题,讲原则,讲方法,以理服人;

  4.保守内部机密;

  内容:工作要求

  标准:

  1.能熟悉掌握大厦业主(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特征及经常交往的社会关系等;

  2.能准确填写各种表格,记录;

  3.能熟练掌握报警监控,对讲,电梯等设施,设备的操作程序;

  4.善于发现各种事故隐患和可疑人员,并能及时正确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5.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内容:其它

  标准:

  1.能遵守保安员培训制度,坚持学习、训练;

  2.能遵守保安员职责、权限规定;

  二、项目:巡逻保安

  内容:仪容仪表

  标准:

  1.按规定着装,佩戴齐全;

  2.精神饱满,姿态良好;

  3.举止文明,大方;

  4.不袖手、背手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勾肩搭背;

  内容:服务态度

  标准:

  1.微笑服务;

  2.主动,热情,耐心,周到为业主(住户)服务;

  3.礼貌待人,说话和气,

  4.不准发生一起争吵,打斗事件;

  内容:服务要求

  标准:

  1.按时巡逻,按时到指定地点签到;

  2.不出现业主(住户)家被盗抢事件;

  3.车场内车辆完好无损,不出现一起交通事故,不丢一辆车;

  4.接到住报警不超过两分钟赶到现场并报告;

  5.处理各种违章,文明礼貌,及时有效,机动灵活,不失原则;

  6.及时发现各种事故隐患,不因失职而出现一次意外事故。

  内容:工作纪律

  标准:

  1.按时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忠于职守;

  2.不准在岗位上坐卧,倚靠,闲谈,吃东西,看书报;

  3.处理部问题,讲原则,讲方法以理服人;

  4.保守内部机密;

  内容:工作要求

  标准: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能熟练掌握物业管理范围的基本情况,包括业主(住户)的基本情况,楼宇结构,防盗消防设备,主要通道的具体位置,发电机房,配电记,水泵房,消防中心等重点位置的防范等;

  3.善于发现,分析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和突发事件,有较强分析,判断,处理问题的能力;

  4.熟悉车场的基本情况;

  5.能园满完规定的检查内容。

  内容:其它

  标准:

  1.能遵守保安员培训制度,坚持学习、训练;

  2.能遵守保安职责、权限规定。

篇4:物业保安服务过程检验规程

  保安服务过程的检验

  1.0目的

  1)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杜绝各类保安违章行为;

  3)预防和防止各类治安事故隐患;

  4)确保文明执勤,文明服务,为业主(住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2.0范围

  各管理处保安工作。

  3.0职责

  1)分管保安工作的副主任或物业助理对保安工作进行日巡视检查;

  2)保安队长对管理处保安工作进行日检;

  3)保安各班长对本班进行班检;

  4.0检验

  4.1检验:

  1)班检:各班班长依据检验标准对本班工作进行一次班检,填写“班检表”。

  2)日检:管理处保安根据保安工作检验标准和各班班长填写的班检表的情况对保安队所有工作及队员进行检查,填写《员工考核表》。

  3)巡视检查(包括夜间查岗):分管保安工作的副主任或房管员根据标准对各保安工作进行检查(每周不少于两次夜间查岗)。

  4)周检、月检:管理处主任、物业管理部经理分别对管理处日常工作进行例行周例、月检、其中对保安工作一项单独进行全面检查,并分别填写周检表、月检表。

  5)训练季度考核:物业管理部每季度对各管理处保安队进行一次训练考核或会操比武,填写“训练考核表”。

  4.2不合格服各的处理;

  1)轻微不合格服务的处理;

  班检、日检、巡视检查中发现的即行纠正,关闭处理,处理结果在检查表中注明,不需另填写“不合格服务处理表”;周检、月检分别由保安主任物业管理产专业管理人员填写“不合格处理表”。如果轻微不合格集中在某一服务区域或超出控制标准要填写“纠正措施报告”。

  2)严重不合格服务的处理:

  月检由物业管理部经理填写“纠正措施报告”并进行跟踪验证;周检、日检、班检、巡视检查由保安主任制定纠正措施,督促实施,进行验证。

  3)预防措施:

  在检查中发现潜在不合格原因,在逐级汇报,调查分析隐患原因,由管理者代表组织制定“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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