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辖区车辆管理工作规范

1154

辖区车辆管理工作规范

1.0目的

  规范车辆管理工作,确保车主的车辆安全。

2.0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所管辖各物业公司(管理处)的机动车辆管理工作。

3.0职责

  3.1保安部中队长负责对车辆管理的检查工作。

  3.2保安部车场值勤人员、收费员负责对本规范的实施。

4.0工作内容

  4.1出入口车辆收费管理

  4.1.1 全天分三班轮值,每八小时为一班。

  4.1.2 收费保安员对所有停车收费分为月保收费和临保收费,月保收费于每月25-30日到保安部统一办理,并填写《停车卡发放登记表》,临保按时收费,收费标准以物价局批复的收费标准为准,必须向车主公开收费项目标准。

  4.1.3 收费保安员对汽车进出场时统一验证IC卡或车辆出入登记单,核算收费金额,并开具单据予以放行。

  4.1.4 收费保安员对丢失临时IC卡的车辆,须让车主缴交IC卡工本费,并按最低24小时收费。

  4.1.5 固定车位和月保车辆IC卡丢失,在收到车主向客服部送交的挂失申请后,经客服部经理确认,报公司领导审批后,予以注销,并缴交工本费予以重新办理,在《停车卡丢失登记表》上予以详细的登记。

  4.1.6 收费保安员对IC卡丢失车辆,需严格核实其驾驶证、行驶证或办证证明等有效证件,详细登记后,方可放行。

  4.1.7 收费保安员每班次所收金额用内部日交款单据(袋)填写统计后,在当值中队长的监督下投入保险箱内,由财务部统计收账。

  4.1.8 收费保安员每班次下班时必须打印出本班次收费清单,且填写内部日缴款单据,字迹工整、规范统一、不得涂改、乱画。

  4.1.9 收费系统除正常收费操作外,不允许动用与收费无关的其他功能。

  4.1.10 收费系统程序调整由公司领导批准,客服部负责人到场和工程维护部技术人员予以调试。

  4.1.11 收费系统出现故障,当班内勤应及时汇报工程维护部处理。

  4.1.12 因系统未安装或故障不能进行刷卡收费时,收费人员应对车辆管理收费情况记录在《保安部车辆抄卡记录表》中。

  4.2车库车辆管理

  4.2.1 全天分三班轮值,每八小时为一班。

  4.2.2 车库值勤人员禁止闲杂人员在车场内滞留,禁止在车库内吸烟,严禁使用明火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车库。

  4.2.3 车库值勤人员对车库车辆是否有漏水、漏油或车辆是否有明显损坏等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在《保安部值班记录》予以详细登记;若有异常情况,在《保安部值班记录》并汇报当班中队长处理。

  4.2.4 车库值勤人员禁止车主在小区车库内洗车、修车或清扫车内废杂物。

  4.2.5 发现可疑人员及安全隐患等问题,应立即报当值中队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制止,并在《保安部值班记录》做好详细记录。

  4.2.6 值勤人员发现路面、车库的交通指示牌、警示牌有损坏情况,应及时报值班室,由值班室值班人员报工程维护部处理。

  4.2.7 执勤中队长每班次不得少于二次,对车库、露天车辆场所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并在《车辆管理工作日检查表》予以登记。

  4.3 交通设施的管理

  4.3.1路面、车库要设置明显、醒目的交通指示牌及警示标志,路面限速10公里/小时,车库限速5公里/小时。

  4.3.2 保安部中队长在每班交接前对辖区各道路上落标志,禁止鸣喇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

篇2:住宅区(大厦)车辆管理程序与规范

  一、道口岗工作规程

  1.车辆进岗

  ①当发现有车辆需进入住宅区(大厦),驶近道口挡车器前时,应立即走近车辆,向司机立正行举手礼。

  ②当司机开启车窗时,递上保管卡同时说“先生(小姐),请收好保管卡(出示登记卡)”。

  ③在发卡的同时,另一名值班员应迅速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准确填写各栏目。

  ④发卡登记完毕后,应立即将道闸开启放行,并提示行驶路线,若后面有紧跟车辆排队时,应示意其停下,并致歉“对不起、久等了”,然后发卡。

  ⑤车辆安全进入道口后,方可放下道闸,确保道闸不损坏车辆。

  ⑥当遇到公安、警察、政府部门执行公务的车辆要进入时,查证后放行,应作好《交接班记录》登记车牌号。

  2.车辆出岗

  ①当发现有车辆驶出住宅区(大厦)到达挡车器前时,即上前立正并说“先生(小姐)您好,请您交还保管卡”,并核对车牌号。

  ②进场时间,如没超过半小时,开启道闸放行;如超过半小时则应按标准收取保管费,随手给发票,并说“谢谢”,收费手续完毕后开启道闸放行,在收卡验证和收费的同时,另一名值班员应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准确填写有关内容。

  ③若后面有车紧跟,应立即挡在车前示意停下,另一名值班员应立即放下道闸,再按上述规定处理下一辆车的放行,并说“对不起,久等了”。

  3.注意事项

  ①车辆出入后切记放下道闸,以防车辆冲卡。

  ②放下道闸时应格外小心,防止道闸碰损车辆和行人。

  ③遵守服务礼貌用语中车辆管理服务文明礼貌用语。

  二、车库(场)岗工作规程

  1.车辆进场

  ①当有车辆驶入地库(地面停车场),应立即开启车挡。

  ②迅速准确地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记录车牌号及其他项目(在道口岗已登记的车辆如无要求可以不登记)。

  ③指引车辆缓行安全停放在自己的车位上。

  ④提醒司机关锁车辆门、窗,并检查是否漏水漏油。

  2.保管

  ①每小时巡视检查一次车辆,是否正常,如有车被损坏、车门未关、车未上锁、漏油漏水等情况应即时通知车主处理,未通知到车主时,做好《交接班记录》,同时报班长或管理处。

  ②清点车库内车辆,与《车辆出入登记表》上是否一致。

  ③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的行为,若遇醉酒驾车者应立即劝阻,并报告班长或管理处即时处理。

  3.车辆出场(库)

  ①当车辆驶出车库时,应首先仔细核对出场的车辆和驾驶员。

  ②查对无误后,值班员开启车挡,并迅速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做好登记。

  ③若对出场车辆和司机有疑问时,应立即到车挡前面向司机敬礼,再向司机盘问核对有关情况。

  ④在盘问和核对中发现有问题,应立即扣留车辆,机智地应付司机,并用对讲机报告车管负责人和管理处。

  4.电子收费系统

  ①已租车位的车辆驶入停车场,电子收费系统会识别车上的电子出入卡自动放行,车管员通过电脑进行记录;临时车辆驶入停车场,司机需按电子收费系统上的出入键取得临时停车磁票,然后电子收费系统的栏杆自动升起放行。

  ②已租车位的车辆驶出停车场时,电子收费系统会识别车上的电子出入卡自动放行,车管员通过电脑进行记录;临时车辆离场,司机到收费处交电子磁票,核实停车时间和保管费金额,交款后取回磁票,出场时将磁票插入收费系统,检查交款情况无异后自动放行。

  三、车辆被盗、被损坏的处理

  1.车辆被损坏的处理

篇3:住宅小区车辆管理标准规范

  住宅小区车辆管理标准规范

  小区乱停车的状况时有发生,为了规范小区停车标准,维护小区制度,因此出现以下停车标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①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②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③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安防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安防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④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⑤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⑥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⑦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车辆进入停车场。

  ⑧进场车辆如不服从安防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2.小区(大厦)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②车辆不准在小区内长期停放,临时停放按《车辆保管统一收费标准》缴费。

  ③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⑤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

  ⑥机动车辆在小区内禁止鸣号。

  ⑦不准在小区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⑧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⑨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或保管站。

  ⑩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3.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①停车场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②停车场(库)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由车库岗负责管理使用。

  ③在停车场(库)和小区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

  ④在停车场(库)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在小区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⑤机动车进场(库)时应服从安防员指挥,遵守停车场(库)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库)有关手续,按规定缴纳保管费。

  ⑥集装箱车、2.5t以上的货车(搬家车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

  ⑦不损坏停车场(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⑧保持场(库)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⑨禁止在停车场(库)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

篇4:研究所规范文化路园区工作区车辆管理规定

>  研究所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文化路园区工作区车辆管理规定》的通知

  所内各部门:

  为维护良好的园区秩序,创建安全、和谐、文明的工作环境,经综合管理处起草,所职代会主席团讨论通过和所务会批准,现将《进一步规范文化路园区工作区车辆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z研究所

  20**年7月14日

  研究所进一步规范文化路园区工作区车辆管理规定

  1. 机动车驾驶人在工作区内自觉遵守金属所关于车辆管理规章制度,自觉接受保卫、保安、门卫人员安全检查。

  2. 持有我所内部通行证或临时通行证的机动车,进入工作区后请按规定停放车辆。依据先到先停的原则,职工可自行选择地下或地上车位停车。

  3. 工作区主干道两侧、人行道、消防通道、禁停区(黄格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4. 工艺楼地下停车场门卡管理系统升级后,所内在岗职工均可按工艺楼地下停车场停车卡办理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地下停车场门卡,地下停车位白天向所内在岗职工开放。

  5. 标注“临时车位”和“通勤车位”的停车位,专供所务车辆、外来办事车辆和所内通勤车辆临时停放使用,禁止其他车辆停放。

  6. 所内工作区通行和停放的车辆,须将内部通行证或临时通行证置于车辆前窗合适位置,以备安保办检查核实和管理。尚未办理车辆通行证或通行证丢失,尽快办理或补办通行证(登记办理通行证期间,可先办理临时通行证)。

  7. 工作区禁止停放外来社会车辆(来所办事登记的车辆除外)。工作区内车辆不张贴内部通行证或临时通行证,均视为社会车辆。

  8. 车间、实验室、办公室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工作需要除外)。

  9. 非机动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停放在自行车棚内或指定位置,禁止乱停乱放。

  10. 南门出所车辆,当对面为红灯信号而文化路由西向东左转弯进所为绿灯信号时,为避免拥堵,出所车辆在南门停车线内等候,绿灯信号时驶出南门。南门进出车辆,严禁逆行。

  11. 违反上述规定者,将在所内多媒体屏幕或公告栏公开通报。

  12. 本规定由综合管理处安保办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20**年8月11日起开始实施。

  辅助说明:

  文化路园区工作区规划的停车位状况如下:

  工艺楼地下车库停车位65个,地上停车位119个(工艺楼北23个、管材车间南39个、1100#楼南侧15个、1100#楼北侧6个、1100#楼东侧2个、研究生大厦北侧8个、752#楼北侧7个、752#楼南侧7个、网球场西侧6个、工厂东侧6个),共计184个停车位。

  目前,在我所安保办登记在册的职工车辆1085台。受场地限制,工作区规划的停车位数量有限,不能满足所有职工同时停放车辆,职工上班进入工作区时,请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和时间。

篇5:某党校车辆管理工作规范

>  党校车辆管理工作规范

  一、根据工作需要和车辆状况,按照先急后缓、确保重点的原则,调度车辆。

  二、按月登记车辆行使里程,统计耗油量、百公里油耗和车辆维修费,并在校园网上公示。

  三、随时记录出长途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事由。

  四、搞好车辆维修,为安全行车提供保障。根据车辆自身系统提示或每5000公里进行一次保养,更换机油、机油滤芯,并视情更换汽油滤芯、空气滤芯、空调滤芯。驾驶员提出维修项目后,陪同驾驶员到定点修理厂维修。维修项目超过1000元的,必须报办公室主任批准。对20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建立维修档案,登记造册,以备查对。

  五、每2个月结算一次停车费。凡按天计费的,结算时首先核实停车天数。

  六、根据派车、出车情况,审核过路过桥费。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