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议案审查工作组的工作职责
一、学习贯彻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花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花园管理规约》及业主代表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维护全体业主权益,建设文明和谐小区。
二、业主代表大会筹备期间,负责收集、审查需要提交业主代表大会审议的议案,并对议案内容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符合实际的意见。
三、业主大会闭会后,对业主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议案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针对出现的问题,提出进一步贯彻议案的意见。
四、广泛听取业主对小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物业管理的相关法规对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五、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业主进行及时联系,并做好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的反馈工作。
采编:www.pmceo.cOm篇2:物业项目业主委员会工作职责
物业项目业主委员会工作职责
(20**年*月*日业委会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服务与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与管理合同;
(3)代表业主(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与水、电、热力、电信供应商或服务商签订合同,行使合同中的权利、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并承担法律责任;
(4)代表业主与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就山庄有关事宜进行沟通联系;
(5)负责管理山庄共有物业;
(6)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与管理合同;
(7)管理专项维修基金(公共维修基金);
(8)当业主违反《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决议或授权业主委员会制定的管理制度时,代表全体业主提起诉讼或非诉讼程序,行使程序中的权利,履行程序中的义务并承担有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
(9)在共有财产受到损害时,代表全体业主提起诉讼或非诉讼的程序,行使程序中的权利,履行程序中的义务并承担有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
(10)委托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公司)、公证处等中介机构,行使委托合同中的权利、履行委托合同中的义务并承担法律责任;
(11)雇佣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并决定其报酬,行使劳动合同中的权利、履行劳动合同中的义务并承担法律责任;
(12)协助当地政府和居委会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山庄文体休闲娱乐活动和公益活动;
(13)《管理公约》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条 十三项职责是全体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共同职责,按照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履行。
第三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履行职责的权利和义务一律平等。
第四条 联系所分区域业主,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山庄物业管理动态,协调解决所联系区域业主之间或业主与物业之间出现的矛盾和纠纷,向业主委员会会议提出建议案,是每位委员的日常职责。
第五条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为业主委员会工作协调人。主任为业主委员会总召集人;常务副主任,在山庄协调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与业主、物业公司,以及当地政府等单位的联系沟通;秘书长负责业主委员会的文稿起草和发布。
第六条 根据工作需要可成立工作小组。在工作进展中,如需要业主委员会决策,应及时提出建议案,提交业主委员会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表决。
第七条 凡有利于保障业主权益,凡有利于实现工作目标,凡符合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决议的,每位委员在履责过程中应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完成工作后向业主委员会会议报告,并接受质询。
第八条 每位委员应独立或共同承担一项或多项工作任务,享受适当经济补偿,要为业主赢得权益,为自己赢得成就。
第九条 每位委员均有协助其他委员工作的义务,并做到及时配合,相互支持,相互提醒,相互监督,补台不拆台,帮忙不添乱。
第十条 每位委员为完成自己的工作,既可要求委员合作,也可使用业主委员会以外的人员和力量。
第十一条 委员在完成工作过程中,若损害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利益并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该委员承担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办公室聘用秘书1名,负责日常值班,接待业主、收集议案、档案管理、会议记录、联络业主、协助处理业主委员会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工作接受业主监督。每完成一项工作,应向业主作书面报告;完成时间超过半年的,应阶段性向业主作书面报告。
第十四条 本规定的修改、补充、解释须经主委员会会议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同意,并按照《议事规则》第二十六条 公示。第一条 的修改补充由业主大会决定。
第十五条 本规定经业主委员会会议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同意通过,按照《议事规则》第二十六条 公示后生效。
篇3:住宅园区业委会秘书岗位职责
住宅园区业委会秘书岗位职责
岗位描述:日常工作接受业委会执行主任管理并向业委会负责,秘书工作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负责**园业委会行政方面的相关事务,包括文书往来、会议记录和相关文件、资料建档和存档及业委会网站管理、群发短信管理及其它相关的行政工作;
2. 协助业委会委员开展各项工作和相互的沟通,保证业委会及其委员之间能准确地、有效地运作和沟通;
3.做好业主来访接待工作,协助查阅业委会的相关文件,并对其提出的意见或建议作书面登记,及时反馈业委会执行主任;
4.协助业委会执行主任或相关委员出席同物业公司的各项例会及其后续跟进工作;保持与居委会、监委会等经常性地联系与沟通;
5. 按照相关规定,妥善保管使用业委会公章;
6. 负责业委会本身所涉及的财务事务,承担业委会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
7. 业委会交办的其它事务
受聘条件:
1.年龄25-40岁,性别不限,身体健康,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
2.具有至少3年以上的文秘、或行政或行业类似的工作经验;
3. 具有非常强的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积极肯干、耐心、细心,具备责任感与良好的组织协调、沟通交流能力;
4.熟练操作计算机与相应办公软件, 可独立完成各类电子办公文档的制作;
5. 具有较好的中文写作水平与书写能力;
6. 可以适应临时性加班或超时工作的状况;
7. 熟悉物业服务相关流程与有社区服务经验优先考虑。
(**园业委会委员的亲友恕不录用)
工作时间:每周日至周五10:00-16:00;周六休息。
(每周日晚7:30参加业委会例会)
工作待遇:
试用期3个月 ,月薪:2500元;试用合格,月薪:2800元
以上月薪中已包括全部社保等相关的劳动福利待遇。
篇4:JZ大厦业主大会监督委员会职责
景洲大厦业主大会监督委员会职责
深圳景洲大厦业主监督委员会是景洲大厦业主大会的监督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照相关法规规定,对业委会成员资格进行审核;
二、对选聘、解聘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管服务合同等重大事项进行监督;
三、监督业委会公正、公开、公平的依法履行服务职责;
四、收集业主对业委会工作及决定的意见,并进行反馈,代表业主对业委会提出质询;
五、负责对大厦公共物业维护改造项目的支出审核审批;负责对业基金收支账目的监督、质询;
六、对长期不出席业委会会议,不履行服务职责的业委会成员进行更换;
七、对不履行物管缴费义务,侵占、出卖业主利益的业委会成员提出罢免;
八、对不执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国家《物权法》,借物管监督为名谋取私利,收受贿赂,贪污侵占公共资金的业委会成员进行举报,并提出罢免;
九、了解收集业主、物业使用人对业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业委会工作进行年度评议;
十、负责业主大会赋予的其它监督职责。
篇5:景洲大厦业主大会执行委员会的职责
景洲大厦业主大会执行委员会职责
深圳景洲大厦业主大会执行委员会是景洲大厦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管服务合同;
二、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履行物管服务合同;
三、协调业主同物业管理公司的矛盾纠纷;
四、负责大厦公共物业维护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
五、定期公布大厦公共维修专项基金和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账目;
六、定期组织召开业主会议,通报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七、及时了解收集业主、物业使用人对物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八、组织开展社区普法教育,制定业主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九、负责景洲大厦博客信息的发布监管,做到办事公开,信息透明;
十、负责业主大会赋予的其它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