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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治安管理制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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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治安管理制度(3)

  商场治安管理制度(三)

  1.1 目的:本制度是确保物管部所管辖商场物业范围内的安全和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客户人身及财产安全。

  1.2 范围:适用于商场物业管辖范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

  1.3 职责:区域物业部监督部监督本制度的执行,安全部负责具体执行本制度,相关职能部门给予配合。要树立“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思想,积极支持、配合安全部开展安保工作,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保安部报告。

  1.4 治安日常工作程序:

  -安全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各本地区的治安管理要求,负责制订所管商场物业的各项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安全部根据国家有关治安管理法规、条例明确入住厂商用户单位的负责人为所驻物业的治安责任人,并经常与他们保持联络。

  -安全部积极参加当地公安部门组织的物业治保活动。

  -安全部结合公司相关规定、制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对新进员工进行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及反恐怖活动为中心的安全宣传、教育。

  -安全部指派专人操作、管理治安监控系统,实行 24 小时监控,责任人员负责填写《电视监控记录》,按规定保存录像记录资料。

  -安全部指派专人 24 小时操作和管理消防监控设备,责任人按时填写《消防监控记录》并按规定保存。

  -安全部实行定人定岗的门卫制度,员工按门卫守则执行,并作好《值班巡逻情况记录》、《商场非营业时间出入人员登记簿》;对物品进出实行检查制度,大件物品出门,应有《大 件物品出门证》。

  -对商场进行二次装修的施工单位应签订《安全协议及安全责任书》,对施工人员实行登记,发放《临时出入证》。

  -安全部依照停车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停车场内车辆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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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商场消防管理制度(5)

  商场消防管理制度(五)

  1 目的:为了加强商场物业的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障客户及厂商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制度。

  2 范围:适用于商场物业管辖内的施工、装修、经营、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3 管理责任:

  -物业的消防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严格的消防管理。

  -做好消防管理工作是物业部每个员工和客户应尽的责任。

  -物业的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受地区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领导。

  -商场物业应把预防火灾作为整个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使消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商场的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由物业牵头,成立有关单位防火责任人参加的本物业防火委员会,统一管理消防安全工作,防火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商场物业保安部负责。

  -物业客户与商场物业应有专人负责消防管理,安全措施落实到人。

  4 防火负责人职责:

  -领导所属部门的安全消防组织,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制度,建立和健全各项消防规章制度。

  -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执行消防奖惩条例。

  -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管理和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

  -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组织扑救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调查火灾事故,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和

  追究当事人责任。

  5.防火设计与施工:

  -改建或分隔的防火设计必须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及其他有关消防法规的要求。

  -防火设计图纸必须经物业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审核批准方可交付施工。施工中不得擅自变更防火设计内容,确需要变更的,必须再次报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批准。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厂商或其委托的施工单位与物业安全部、设备部等管理部门签订管理合同,并报物业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备案。

  -室内装修必须使用非燃或阻燃材料,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装修项目施工完毕后,消防设施必须经消防部门检查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对不合格的项目要限期整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决定使用。

  6 火灾预防:

  -在物业内动用明火作业,必须向安全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批准。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范措施和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物业内严禁带入或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物业内禁止焚烧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公共区域、电梯、中央控制室、配电室等设  备间内吸烟。

  -物业内禁止使用非阻燃材料制作的废纸篓。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确因工作需要,应经物业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批准。

  -厂商及员工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商场出入通道。

  -物业工程部要按照电力技术规定,定期对电气设备、开关、线路及照明灯具等进行检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及时维修或更换。厂商在离开展位时应关闭电源开头或拔下电器电源插头。

  -煤气管道系统的仪表、阀门、法兰接头、橡胶或塑料管等材料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使用者应注意安全使用煤气,使用完毕后应关闭开关。

  -大楼内的走道、楼梯、出入口等处,严禁堆物、保持畅通,疏散标志和指示灯要完整醒目。

  7 火灾扑救:

  -报警电话及其他报警设备必须保证灵敏可靠。

  -消防控制室设专人昼夜值班,随时观察、记录消防控制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处理火警信号。

  -商场内所有人员一旦发现火灾,必须及时报警并迅速采取扑救措施。

  -厂商和物业部的防火负责人以及员工闻警后必须及时赶到火场,扑灭火灾。

  -商场物业、安全部员工在火灾紧急情况下,负责引导宾客迅速安全转移。

  -商户在展位内要严格按照《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自动报警装置、喷淋系统、防排烟设备、防火门、消火栓等定期进行检测,凡失灵损坏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完整可靠。

  -消防水泵、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等设施,未经批准不得任意改装或挪作他用,除灭火抢险外,平时不得动用商场物业内任何公共消防设备设施。

  -消防给水系统需停水进行维修、保养的,必须经安全部经理批准。

  -认真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的维修档案。

  8 奖惩:

  -防火委员会应定期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对成绩

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集体和个人,可由物业防火委员会给予表扬和奖励。

  -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异、工作表现突出者;

  -模范贯彻消防安全制度,在预防火灾工作中做出贡献者;

  -积极投入灭火抢险,保护人身安全和抢救物业内财物的突出表现者;

  -积极钻研消防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者;

  -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表现突出者;

  -及时发现和扑灭火灾,避免重大损失者;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应给予经济处罚、行政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消防部门按照治安管理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擅自挪用或破坏消防设备及器材者;

  -违反消防法规、条例者;

  -对存在的火险隐患拒不整改者;

  -造成火灾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贯彻消防法规不力、管理不严或因玩忽职守而引起火灾事故的经营或使用单位领导者。

篇3:商场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制度(3)

  商场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制度(三)

  1 目的:通过对消防安全检查的进行规定,确保消防安全。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商场各类消防安全检查。

  3 主要职责: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消防安全。

  4 内容:为做好商场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巡逻员必须定期检查所有灭火器的安放是否正确,铁箱是否牢固,喷嘴是否清洁、畅通。

  -定期检查消防栓的箱门开启是否灵活,箱内水枪、水带接口是否按照要求放在正确位置。

  -每周检查一次室外消防栓,并定期进行放水检查。

  -由设备部会同安全部排定计划并按计划分批检查消防报警器、探测器(温、烟)等消防设施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及时报告物业经理并由工程部组织进行及时维修保养。

  -将每次检查记录存档。

  -定时定人在各处进行消防设备、器材的检查,督促各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备有检查记录。

  -定时定人在各处进行巡逻,查找火险隐患,提出整建议,及时给予指导纠正,同时向安全经理报告,并作好备案记录。

  -积极开展防火宣传,努力做好对义务消防员的训练。

  -安全部协同工程部做好重点、要害部位和特殊工种的有关消防工作。

  -安全部定期对各部门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并上报物业经理。

  -记录墙式消火栓、灭火器月检表。

  5 重点:

  -消防主机无屏蔽点。

  -主机地址码和现场地址完全一致。

  -水泵电柜开关放置在自动位置。

  -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不能关闭。

  -报警阀阀门不能关闭。

  -卷帘门下限位离地面不能超过 2cm.上限位不能低于吊顶。

  -卷帘门下方地坪要在同一平面。

  -卷帘门控制开关不能封堵,要便于使用。

  -卷帘门电机、控制箱附近要有检修口便于检查维修。

  -卷帘门导轨与墙之间不能留有缝隙,必须封堵严密。

  -烟感要固定安装,不能悬挂于半空。

  -喷淋头距离隔断距离不得小于 0.5m。

  -吊顶不能影响喷淋设计喷洒效果。

  -未端试水阀门、压力表不能阻挡。

  -消防报警警铃按钮不能封堵。

  -消防栓内干净无杂物,设施齐备、完好。

  -消防设施、设备必须使用消防专用电源。

  -无吊顶或网格栅吊顶消防喷淋必须是上喷。

  -铝格栅吊顶喷淋必须移至吊顶下方。

  -商场内安全通道防火门要常闭,安装闭门器并能正常使用,闭门器无脱落、损坏现象。

  -喷淋头底部超过吊顶平面不能超 2cm。

  -消防排烟阀面板开关不能阻档。

  -已开业商场正常营业展位烟感罩必须摘除,烟感、温感、喷淋头表面不能被油漆、涂料粉刷。

篇4:商场安全门安全通道管理制度

  商场安全门、安全通道管理制度

  1 目的:通过对安全门、安全通道进行规定,确保商场的安全性。

  2 内容:

  -任何时候都必须保证安全门处于完好状态,禁止任何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行为发生。特殊情况下需用安全门或紧急出口搬运品的,必须事先征得安保部领班同意,并及时做好书面记录。

  -安全通道、消防通道严禁堆放任何物品,禁止任何部门分隔或堵塞安全通道。非消防车辆不准停在消防通道上。

  -商场绝对禁止因经营目的私自改变消防通道用途。

  -安全门指示标志、指示灯要完好无损,如发现损坏及时通知工程部进行维修。

  -安全员每天巡视检查以上各通道,为现违反上述规定的,立即报内保领班,并做好详细书面记录,调查核实后为整改通知,责令违规单位整改。

篇5:商场楼层消防安全责任制度(3)

  商场楼层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三)

  1 目的:通过对商场楼层消防安全进行责任规定,确保商场的安全性。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商场楼层消防安全的管理。

  -值班工程人员应督导商场楼层施单位遵守执行各项防火措施。

  -商场安全部员工应向客户宣传本商场消防知识,发现违反本商场消防安全制度,应及时报告商场安全部。

  -商场清洁人员在搞卫生以及进行其他服务时应及时处理烟头,火柴梗、纸、报,随时注意熄灭火种,减少火灾隐患。

  -安全员在巡逻中发现商场内有任何易爆物品、化学危险品或可燃性气体,应立即报告商场安全部。

  -商场内严禁擅自使用电器具。

  -商场安全员应熟知本人服务范围内消防设施的地点和使用方法。

  -商场安全员应熟知楼层所有消防安全通道,并保持畅通无阻。

  -所有商场楼层员工都有要受过防火培训,具有防火灭火的基本常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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