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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广场(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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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广场(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购物广场(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岗位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商场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记录。

  4、检查部门负责人将定期消防安全检查情况汇总并及时整改,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并定期检测。

  (2)相关消防设备定期对其进行测试。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如需拉线必须由值班电工负责。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有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严禁在商场内使用明火,一旦发现将给予责任人严厉考核。

  (七)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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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商场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制度(3)

  商场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制度(三)

  1 目的:通过对消防安全检查的进行规定,确保消防安全。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商场各类消防安全检查。

  3 主要职责: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消防安全。

  4 内容:为做好商场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巡逻员必须定期检查所有灭火器的安放是否正确,铁箱是否牢固,喷嘴是否清洁、畅通。

  -定期检查消防栓的箱门开启是否灵活,箱内水枪、水带接口是否按照要求放在正确位置。

  -每周检查一次室外消防栓,并定期进行放水检查。

  -由设备部会同安全部排定计划并按计划分批检查消防报警器、探测器(温、烟)等消防设施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及时报告物业经理并由工程部组织进行及时维修保养。

  -将每次检查记录存档。

  -定时定人在各处进行消防设备、器材的检查,督促各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备有检查记录。

  -定时定人在各处进行巡逻,查找火险隐患,提出整建议,及时给予指导纠正,同时向安全经理报告,并作好备案记录。

  -积极开展防火宣传,努力做好对义务消防员的训练。

  -安全部协同工程部做好重点、要害部位和特殊工种的有关消防工作。

  -安全部定期对各部门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并上报物业经理。

  -记录墙式消火栓、灭火器月检表。

  5 重点:

  -消防主机无屏蔽点。

  -主机地址码和现场地址完全一致。

  -水泵电柜开关放置在自动位置。

  -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不能关闭。

  -报警阀阀门不能关闭。

  -卷帘门下限位离地面不能超过 2cm.上限位不能低于吊顶。

  -卷帘门下方地坪要在同一平面。

  -卷帘门控制开关不能封堵,要便于使用。

  -卷帘门电机、控制箱附近要有检修口便于检查维修。

  -卷帘门导轨与墙之间不能留有缝隙,必须封堵严密。

  -烟感要固定安装,不能悬挂于半空。

  -喷淋头距离隔断距离不得小于 0.5m。

  -吊顶不能影响喷淋设计喷洒效果。

  -未端试水阀门、压力表不能阻挡。

  -消防报警警铃按钮不能封堵。

  -消防栓内干净无杂物,设施齐备、完好。

  -消防设施、设备必须使用消防专用电源。

  -无吊顶或网格栅吊顶消防喷淋必须是上喷。

  -铝格栅吊顶喷淋必须移至吊顶下方。

  -商场内安全通道防火门要常闭,安装闭门器并能正常使用,闭门器无脱落、损坏现象。

  -喷淋头底部超过吊顶平面不能超 2cm。

  -消防排烟阀面板开关不能阻档。

  -已开业商场正常营业展位烟感罩必须摘除,烟感、温感、喷淋头表面不能被油漆、涂料粉刷。

篇3:商场楼层消防安全责任制度(3)

  商场楼层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三)

  1 目的:通过对商场楼层消防安全进行责任规定,确保商场的安全性。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商场楼层消防安全的管理。

  -值班工程人员应督导商场楼层施单位遵守执行各项防火措施。

  -商场安全部员工应向客户宣传本商场消防知识,发现违反本商场消防安全制度,应及时报告商场安全部。

  -商场清洁人员在搞卫生以及进行其他服务时应及时处理烟头,火柴梗、纸、报,随时注意熄灭火种,减少火灾隐患。

  -安全员在巡逻中发现商场内有任何易爆物品、化学危险品或可燃性气体,应立即报告商场安全部。

  -商场内严禁擅自使用电器具。

  -商场安全员应熟知本人服务范围内消防设施的地点和使用方法。

  -商场安全员应熟知楼层所有消防安全通道,并保持畅通无阻。

  -所有商场楼层员工都有要受过防火培训,具有防火灭火的基本常识和技能。

篇4:百货商厦食街消防安全制度

  百货商厦食街消防安全制度

  1、经营店位必须遵守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商厦制定的各项消防规定。

  2、经营场地的安全要有明确的负责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消防的工作。

  3、经营单位必须无条件的接受公安消防部门和消防安全员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违法、违章行为及火灾隐患,必须在限期内改正,如果逾期不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经营单位负全部责任。

  4、经营单位在开业前必须对员工做好防火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5、经营单位在华联超市区域内作业,施工,必须向超市警卫部等有关部门申请,得到允许后,方可作业,如需动火作业,必须持有超市保卫部签发的动火证明书,方可作业。

  6、文明经商,礼貌待客,在小吃经营中各项工作须严格按规范操作,严禁违章操作。经营单位必须按《消防条例》配备有效地,足够地消防器材,以保证经营的安全。

  7、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用具,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并保证其日常安全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

  8、经营单位应服从商厦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对签定责任书中所规定的责任,违反消防条例或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给商厦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商厦有权依情节严重对经营单位进行警告并处以100元-5000元的经济处罚,限令停业整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篇5:物业项目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物业项目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

  根据《消防法》《消防管理条例》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项目公司全体员工应将消防工作视日常本职工作,人人都是义务消防对员。

  2.0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项目管理区域内不得擅自动火,动火时须事先与主管部门联系,并办理动火手续。

  3.0动火前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且派人监督其动火情况,完毕后立刻清查现场。

  4.0发现私自动火作业的,除补办动火作业手续外,还要对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造成严重消防安全隐患或火灾事故的,移交项目公司主管部门或公安消防机关处理。

  5.0需要在重点要害部位施工作业动火时(如:配电室、车库、机电设备房等),必须经项目公司批准;按消防有关规定动火前必须做到"七不、四要、一清"。作业完毕后负责人认真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

  5.1动火前"七不":

  5.1.1防火、灭火设施、消防器材不落实到位不动火。

  5.1.2动火现场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未清除不动火。

  5.1.3现场难以移动的易燃物,未采取安全防火措施前不动火。

  5.1.4动火现场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的容器未清理干净,未排除残留的油质前不动火。

  5.1.5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未移除易燃物品的不动火。

  5.1.6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可燃物未清理和未采取防火措施的不动火。

  5.1.7动火前未准备充分的消防灭火器材不动火。

  5.2动火中"四要":

  5.2.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防火负责人。

  5.2.2现场防火负责人和作业人员必须注意现场情况,发现隐患时,要立即停止。

  5.2.3发生火灾事故时,要立即组织人员采取消防措施进行扑救。

  5.2.4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消防事故等。

  5.3动火后的"一清":

  现场防火负责人在动完火后,要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离开现场。

  6.0重点要害部位和设备机房内,严禁堆放易燃物品,消防设施设备附近不准堆放任何杂物。

  7.0消防通道、楼梯口等公共部位须保持通畅,严禁堵塞或封锁,安全出口指示灯完好。禁止在楼道、楼梯垃圾桶内焚香、烧纸等。

  8.0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安全管理有关的规定。

  9.0执行公司工程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定期维护消防设施设备和测试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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