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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部处理客户遗失物品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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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部处理客户遗失物品工作程序

  物业部处理客户遗失物品工作程序

  管理中心任何人员捡拾或发现客户失落物品,必须立即上报,并将物品上交前台物业助理。

  物业助理应及时记录物品名称、数量和特征,捡拾物品时间、地点和捡拾人姓名,并填写《捡拾物品报告》。

  若捡拾物品价值较高,应立即通报保安部经理、物业经理及总物业经理。

  物业部对捡拾物品要妥善保管,加强检查,严禁擅自挪用,价值较高的物品应放入贵重物品保险箱内保存。

  物业部应根据相关信息尽力查找失主。

  客户在办理认领手续时,物业助理与客户确认后,将物品归还,并请客户在《捡拾物品报告》上签字。

  失物保管的时间是:价值在100元以内的物品为3个月,价值在100元以上的为1年,如超过保管期限,由总物业经理提出意见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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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大厦客户遗失物品招领程序

  大厦客户遗失物品招领程序

  1.每个员工在工作中如有发现客户遗失在大厦的任何物品,都应主动上交至保安部内保,保安部设专人管理。

  2.保安部内保在接到送来的遗失物品后,要立册登记,备案,逐项登记核对,贵重物品必须存入保险箱。

  3.在确认客户所失物品无误时,方能发还,请客人在丢失物品认领本上签字认领。

  4.根据有关规定的遗失物的保存期,对贵重物品保存期限为二年,一般物品六个月,食品一个月。

  5.客户遗失物品逾期无人认领,可经保安部经理签字同意,上交大厦,食品除外。

篇3:物业管理处遗失物品招领程序

  物业管理处遗失物品招领程序

  1、员工在工作期间或非工作期间发现遗失的任何物品,都应主动交到管理处,由前台人员负责管理。

  2、前台人员接到送来的遗失物品后,要立册登记和备案,逐项登记核对,贵重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的位置。

  3、根据遗失物品的位置、时间查寻找失主,或者通过管理处在各楼的通知栏张贴招领启事。

  4、如果有失主前来认领时,前台人员要仔细询问失主的相关情况,判断与丢失的物品是否相符。确认无误后,失主需在值班记录本上签名。

  5、根据有关规定,遗失物的保存期为贵重物品保存期限三个月,一般物品一个月,食品三天。

  6、遗失物品逾期无人认领,可经管理处主任签字同意,上交公司。

篇4:科技园客户遗失物品招领规程

  科技园客户遗失物品招领规程

  1.安保主管负责客人遗失物品的认领工作。

  2.安保部收到客人遗失的物品,由安保主管统一管理,并填写《失物记录/认领表》,贵重物品须放置在安全地方。

  3.客人认领物品时,安保主管、班长应确认客人身份、丢失物品名称、数量等,并请客人在《失物记录/认领表》上相应位置签字。

  4.对贵重物品保存期限为一年,一般物品六个月,食品一个月。

  5.客人遗失物品逾期无人认领,经安保部经理签字同意后,上交办公室处理。

篇5:保安部对客户遗失物品招领程序

  保安部对客户遗失物品的招领程序

  1.每个员工在工作中如有发现客户遗失在社区的任何物品,都应主动上交至保安部内保,保安部设专人管理。

  2.保安部内保在接到送来的遗失物品后,要立册登记,备案,逐项登记核对,贵重物品必须存入保险箱。

  3.在确认客户所失物品无误时,方能发还,请客人在丢失物品认领本上签字认领。

  4.根据有关规定的遗失物的保存期,对贵重物品保存期限为二年,一般物品六个月,食品一个月。

  5.客户遗失物品逾期无人认领,可经保安部经理签字同意,上交管理公司,食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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