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中心信息化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更好的提高员工工作效率,更便捷地开展工作。
2范围
适用于EE物业服务中心信息化管理。
3标准作业要求
3.1计算机设备管理
3.1.1计算机设备采购
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计算机类设备的口头采购申请后,交由行政人事专员负责向公司申请采购。
3.1.2计算机设备的变更
3.1.2.1管理岗位由于人员离职或调动,使计算机设备的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发生变化时,原使用人必须事先在OA中办理好设备调动手续方能离职或调动,由本部门负责人、置业信息管理部把关。
3.1.2.2对于闲置计算机设备,各部门应及时报行政人事专员做好设备档案的更改记录。
3.1.3计算机设备维修管理
计算机维修由置业信息管理部安排专职维修人员。当使用的电脑出现故障而自己无法维修时,请联系该电脑维修人员。若有维修人员确实无法解决的维修设备,统一由置业信息管理部送专业维修中心修理,任何部门不得私自送外维修。
3.1.4计算机设备的使用
3.1.4.1所有计算机设备及网络资源是公司的财产,是提供给员工只用作在符合公司规定范围内使用,偶尔对一些合理的,但非业务目的情况下使用是允许的,但必须确保没有滥用和不正当的使用。
3.1.4.2公司保留了在没有征求员工同意情况下,在任何时候监督计算机设备及网络资源使用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监督员工上网。
3.1.4.3"正当使用"的例子包括花费5分钟的时间偶尔地查看社会新闻,股票价格等信息,但不包括以下"滥用"和"不正当使用":
a)进入、下载、打印或传播违法的、无职业道德的、侮辱性的、色情的、欺骗性的材料或信息;
b)没有征求他人的同意,进入另一个同事的电脑,或由于正当业务需要而没有征得部门领导同意,使用同事电脑;
c)在没有来自知识产权所有者的正式授权或向其付款的情况下下载、使用或分发其有版权的材料;
d)利用公司的计算机设备和网络资源去发送"垃圾"电子邮件或其他个人的大量与业务无关的邮件。
3.1.5计算机设备的报废
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中的"报废(报损)处理及出售制度"进行。
3.2信息化使用规范
3.2.1所有计算机设备是公司的财产,所有员工要爱护计算机设备,未经允许,不准私自拆装计算机设备。
3.2.2计算机使用人遇到软、硬件上的使用问题,应立即通知维护人员或计算机管理人员,以免造成数据破坏或丢失。
3.2.3禁止在公司电脑上安装与工作无关的程序,非授权部门禁止用电脑播放视频文件。不准上网聊天、打游戏、观看或下载电影、音乐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内容等。
3.2.4禁止在公司电脑上安装攻击类软件、黑客软件、木马程序、QQ、MSN等其他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3.2.5计算机使用人应严格按照信息管理部分配的IP地址进行设置,不得私自修改计算机上的IP地址,更不能盗用别人的IP地址。未经信息管理部同意,不得私自设置代理服务器。
3.2.6计算机使用人员应建立起对自己使用的电脑及其他应用软件的密码安全保护意识。
3.2.7计算机使用人员必须对公司所有计算机数据进行保密,不准向外单位泄露。
3.2.8禁止擅自对外发表有关公司的包含诽谤、错误、误导性的信息,禁止利用公司计算机设备及网络资源去从事公司以外的业务的其他不符合或违背公司利益的行为。
3.3OA系统使用规范
OA办公自动化系统作为公司办公自动化平台,是各部门发放文件、通知、报告的重要途径,也是各部门传递信息、交流经验、布置任务的办公工具,为此OA办公自动化的规范使用显得更为重要。
分类
序号
操作使用规范
办公行政模块
1
不用个人ID在文件通知、通报平台及会议纪要等提案普通级文件。
2
文件发送必须有严格的针对性,不要无理由地扩大或缩小范围。
3
文件拟稿时主题须明确,要与文件内容相符,并按“关于......的......”格式拟定主题。
4
保密级文件必须用个人ID起草并发放到个人ID。
私有信箱
1
私有信箱内不要发放任何公告及发放大于5M的附件
2
定时清理私有信箱以保证正常的邮件接收
奖罚平台
1
减免罚款单的向开具罚单的部门负责人及上级领导进行审批,不得发往其他无审批权限的领导处。
2
对于承包、研发、项目提成等保密奖励单应选择保密类。
其他
1
下发文件、私有信箱、代办中心、滚动条为每天必看模块。
2
对已下发的文件打报告要求删除或修改,须总裁办主任审批。
3
要求信箱管理部修改流转中的文件状态或内容的需通过报告审批方式(除系统故障外)。
4
员工离职或岗位调动确认后请在3天内按规定办理信息系统权限审批单。
5
相应模块或表单流转的管理部门应对模块的流程操作规范性负责。
6
各拟稿人需在规定模块内按照模块内相关规定、备注要求处理相应业务。
7
OA系统模块产生故障,应第一时间通知置业信息管理部。
4质量要求
4.1各部门员工须严格执行本制度,以此为前提开展工作。
5记录表单
无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篇2:物业服务中心办公行为管理制度
物业服务中心办公行为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员工办公行为,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范围
适用于EE物业服务中心员工办公行为管理。
3标准作业要求
3.1着装要求
3.1.1员工上班时间内穿规定工作服。
3.1.2严禁赤膊,穿吊带衫、超短裙、短裤、拖鞋等上班。
3.1.3头发须梳理整齐,男职员发不过耳,女职员上班可化淡妆,饰物佩戴应得当。
3.1.4重大活动及重要会谈,男士须穿西装、戴领带,女士穿套装。
3.1.5员工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佩戴上岗证。
3.2办公行为规范
3.2.1保持办公环境的整洁,办公桌上物品摆放整齐,垃圾废物入纸篓,地面应定期打扫。公共区域内的卫生由专人管理,须时刻保持整洁、干净。
3.2.2下班前要对办公室进行清理,重要文件应锁入抽屉或档案柜,责任人要关好电脑,最后离开者要注意关灯、窗、空调等,并锁好门。非正常工作时间,应尽量降低能耗。
3.2.3节约资源、节约用水、用电、用纸,非正式文件尽量用旧纸,尽量双面使用。
3.2.4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3.2.5按时上下班,上班后需外出执行公务的,须经部门负责人或单位领导的同意,并办理"外出单"。
3.2.6严禁上班时间带与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岗位。
3.2.7严禁在办公区域大声喧哗吵闹甚至打架,传叫电话、同事之间谈话、会客时应注意保持较低音量。
3.2.8办公区域须使用文明用语,不得粗言秽语。
3.2.9上班时间专心工作,严禁串岗、闲聊、睡觉、干私活和玩游戏,严禁查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严禁在工作场所吃零食或就餐,严禁用公司电话私聊。
3.2.10上班期间严禁抽烟、喝酒。
4质量要求
4.1各部门员工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约束自身行为规范.
5记录表单
5.1《日常工作差错处理单》AW-QR-OM-06
篇3:物业公司项目管理处办公制度
物业公司项目管理处办公制度
一、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严谨务实的作风做好本职工作,讲究办公效率。
二、保持办公室环境整洁,做到书籍、资料、用品等摆放有序,整齐。
三、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外出办事应与同事打招呼,说明去向;因故临时外出必须向部门主管请假。
四、讲究文明礼貌,注重仪表仪容、形象,按规定着装。接待来访客人,应热情主动,遇非职责管理范围内的按《首问责任制》程序办理。
五、办公时间要保持安静,不准擅自离岗、大声喧哗。
六、爱护公共财物,勤俭节约。
七、不准乱丢堆放杂物、随意张贴、随地吐痰及乱丢烟头、纸屑、果皮等废物。
八、办公工作结束后,必须进行整理清卫。检查所有办公设备、切闭水电、关好门窗,并做好相应防范措施。
篇4:物业管理公司会议制度范文5
物业管理公司会议制度范文5
一、会议召开之前应确定议题,参会对象,准备好有关的会议资料、文件。
二、各种会议由召集者负责组织安排,并对出席对象提前发出通知。
三、会议出席者应安排好工作,准时到会,并带笔记本及相关会议资料,如因故无法参加会议,须提前向会议组织者请假。
四、会议坚持讲效率、开短会原则,发言者做到事先准备,简明扼要,畅所欲言,使会议起到应有的效果。
五、固定性会议为:物业部办公会议、公司经理办公会议、项目区域办公会议、部门例会、班组例会。
1、物业部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参会对象为物业部正、副经理、经理助理、各公司经理、物业部职能主管及相关人员。
2、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参会对象为公司经理、各项目区域常务经理、经理助理及相关人员。
3、项目区域办公会议,于每月10号召开,参会对象为常务经理、经理助理、项目区域职能主管、管理处主任。
4、部门例会,于每旬第一个星期五召开,参会对象为正、副主任、主任助理、班组长(负责人)以上。
5、各班组每月至少组织1次例会,进行业务培训、学习(具体时间由部门确定)。
六、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召开会议。上一级别会议与本级别会议在时间有冲突时,以上一级别会议为主,本级别会议作相应时间调整。
七、凡会议所作的决议、决定及重要事项必须形成会议纪要,经办公室整理后以文件形式印发并贯彻执行。
八、开会时与会者应尊重他人发言,使会议正常进行,将手机调至振动档或关机。
篇5: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12)
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12)
一、本制度是处理涉及机密的文件及其机要事项而制定。
二、本规定中所称机要是指不得泄露事项,凡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均属于此。
1、关于重要决策或计划。
2、关于人事问题。
3、关于会议重要的讨论事项。
4、关于业主或租户的档案资料。
5、契约、协定或根据协商而决定的事项。
6、特别指定的事项。
三、机要文件按保密等级可分为以下三种:
1、秘密。不能向相关人员以外者公开。
2、机密。不能向外公开。
3、绝密。不能向特别指名的最小范围内的工作人员以及承办人员以外者公开。
四、机要文件、机要事项及其种类的认定,原则上由所管部门的负责人负责。
五、机要文件由其制发部门制成正、副本两份,一份由制发部门分类加以保管,另一份由所管部门的负责人保管。
六、机要文件的制发部门应备有发文簿,文件发至有关部门时,必须有收件人签字。
七、机要文件来往传递(包括传真),应指定专人传接或采取亲启信函方式进行。
八、机要文件须经制发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复制。机要文件复制时,制发部门应将复制件数量在原件或副本上详细记录,并在发文簿上记载复制件的去向。
九、秘密文件或公司外秘密文件以及秘密事项,由制发部门负责人负责,由专人进行分发和传送。
十、机要文件及其相关草案、其他无用资料的销毁,由所管负责人负责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