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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3D影视广告片制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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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3D影视广告片制作合同

  房地产3D影视广告片制作合同

  编号:[____](____)合字第____号

  委托方: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托方:________电脑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签约地点:中山市________镇

  签订日期:____年09月11日

  3D影视广告片制作合同

  委托方(甲方):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地产)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电脑艺术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____居花园3D影视广告片"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制作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______地产下属 ______花园的3D影视广告片制作,乙方必须在20**年9月24前按甲方的要求完成3分钟3D片的制作、剪片(20秒、40秒)、配音的工作,并交付给甲方。

  2、具体剪接要求:

  分别接剪成广告片3分钟、40秒、20秒的配音片和未配音片各1条(共6条),除一套Betacam带外(内含带配音片及不带配音片),还须刻录20张(10张为带配音影片,10张为不带配音影片)DVD光盘。

  二、工作进程要求:

  1、第一阶段: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素材需求表》提供完整的项目制作所需的有关资料。(资料内容及要求见附件)

  2、第二阶段:甲方提供以上项目资料后4日内,乙方将创作的动画脚本文案及建筑模型交于甲方,甲方收到脚本和建筑模型后必须于2日内提供书面的反馈意见,乙方根据甲方反馈之意见再次修改,直至双方最终确定并签字认可,乙方开始全面展开下一阶段工作。

  3、第三阶段:在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素材需求表》提供完整的项目制作所需的有关资料并签字确认脚本和建筑模型之后的10日内,乙方完成3D影片的画面整体效果制作及实拍工作,并向甲方提供粗剪的样片(作品中间含"__汇报样片"字样),同时向甲方提供粗剪片的20秒、40秒的DVD光盘两张,以作甲方临时广告投放。甲方在收到粗剪样片的2日内,对3D影片的效果提出经签字确认的书面修改意见,乙方根据甲方的修改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4、第四阶段:甲方对粗剪的样片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乙方须于3日内完成甲方所提出的影片修改部分,并精剪样片,请甲方到乙方公司验收样片(在作品中间含"__汇报样片"字样),或者乙方以样片的形式(在作品中间含"__汇报样片"字样)提交给甲方。

  5、第五阶段:甲方如对作品还有修改意见,则双方经交换意见签署备忘后继续修改,直至甲方对样片签字验收。乙方开始剪辑广告片,在双方签字确认广告片剧本后的第3日内完成剪辑的广告片样片,甲方签字验收并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款项后,同日乙方将最终成品(Betacam带格式一份,20张DVD光盘)交付甲方。

  三、作品的验收标准:

  1、最终作品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签字确认的剧本和签字确认的最终修改意见完成。

  2、最终作品之质量必须至少是达到乙方以往同类作品的水平。

  四、费用总额(含税)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费用总额¥90000元,(大写)人民币 玖万圆整。

  2、甲方于签订本合同后(双方签字盖章为准)7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的50%,即¥45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伍仟圆整 作为项目启动资金。

  3、在乙方完成粗剪样片并交付甲方的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总价的20%,即¥18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捌仟圆整作为进度款。

  4、在乙方完成3D影片的制作,甲方书面确认精剪样片,乙方将成品(DVD、Betacam带)交付给甲方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需支付给乙方合同总款的25%即¥ 225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贰仟伍佰圆整。

  5、剩余5%即¥4500元尾款,甲方将在收到成品(精剪片的DVD、Betacam带)后60日内一次性付清。

  6、乙方须于每一笔款项收取前或收取时提供与该款项金额相符的3D影片制作服务发票。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关于该项目的剧本和进行过程中设计的修改意见,且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乙方须据此进行修改,但甲方的建议与意见应考虑乙方的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后及时完整地提出,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甲方签字确认后,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2、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提交的《素材需求表》所列明的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3、甲方有责任根据本合同第二条之工作进度要求及时对乙方每个工作阶段成果提出修改建议,如果甲方在规定的时间之后3个工作日内仍没有任何书面意见反馈,将被视为对效果的默认同意,乙方将按照原计划继续开展工作;如果之后再有修改意见,双方必须签署备忘并约定具体的处理方法,同时制作时间将作相应顺延;甲方对3D影片的修改意见,如果修改是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如提供资料的变更,或者甲方改变原先双方已确定的剧本或者修改意见等,导致工作量的增加和费用的增加,双方将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修改是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如乙方没有按照双方确定的剧本或者上一次的修改意见修改,或者乙方未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资料进行制作等,乙方有责任无条件进行修改

  4、甲方允许乙方在3D动画影片的结尾处以制作单位的名义出现,该部分所涉及的内容乙方不收取费用。

  5、在交付精剪片后60日内,甲方可对影片细节提出修改意见(最多3次),乙方须无条件按甲方之意见对影片进行修改。在精剪片交付后1年内,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更换3次标版,标版版面由甲方提供,乙方只须对标版进行效果的制作及影片的融合。

  6、乙方在该项目的建筑、环境和室内表现上必须依据甲方所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如设计方案在项目进行过程中有变动,乙方可以负责按照修改方案进行相应调整,但由此造成的制作时间将做相应的顺延,并且双方将就此事签署备忘。

  7、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确认精简片后,应向甲方提交2套成品,并保证记载体的完好性和内容完整性。

  8、由于乙方侵权引致与第三方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9、若制作的广告片达不到甲方的要求,乙方应重做或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

  10、乙方因制作等过程中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应遵守保密义务、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总额的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应全部退还甲方已付款,甲方保留对乙方索赔的权利。

  2、若甲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支付制作费(包括各个阶段),甲方从应付制作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以应付部份的制作费为基准,按人民银行利率偿付违约金。如付款和反馈意见延误时间超过45天,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进度款将不退回,同时乙方视情节严重,保留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3、合同经双方签字后,除非另一方先行违约,否则合同任一方中途终止执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则视为违约,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有权终止执行合同。

  七、纠纷处理

  1、因合同履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进行诉讼。

  2、合同纠纷能友好解决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将损失降到最低。

  八、知识产权

  关于本合同所属项目工作过程中产生之任何稿件,在其所有权均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行使用或提供给第三方。

  九、其他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双方签字认可的函件、电子数据、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的必然部分。

  3、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电脑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甲方签章: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镇___地址:______北路____号____院___楼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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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2015修正)

  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20**修正)

  第一条 发布房地产广告,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广告,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预租、出售、出租、项目转让以及其它房地产项目介绍的广告。

  居民私人及非经营性售房、租房、换房广告,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第四条 凡下列情况的房地产,不得发布广告:

  (一)在未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

  (二)在未经国家征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

  (三)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规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四)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的;

  (七)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经验收不合格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它情形。

  第五条 发布房地产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下列相应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或者其它主体资格证明;

  (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三)土地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土地使用权证明;

  (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五)发布房地产项目预售、出售广告,应当具有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预售、销售许可证证明;出租、项目转让广告,应当具有相应的产权证明;

  (六)中介机构发布所代理的房地产项目广告,应当提供业主委托证明;

  (七)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六条 房地产预售、销售广告,必须载明以下事项:

  (一)开发企业名称;

  (二)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的,载明该机构名称;

  (三)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

  广告中仅介绍房地产项目名称的,可以不必载明上述事项。

  第七条 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

  第八条 房地产广告中涉及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所有或者使用的基本单位应当是有实际意义的完整的生产、生活空间。

  第九条 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第十条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

  第十一条 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第十二条 房地产广告中涉及面积的,应当表明是建筑面积或者使用面积。

  第十三条 房地产广告涉及内部结构、装修装饰的,应当真实、准确。

  预售、预租商品房广告,不得涉及装修装饰内容。

  第十四条 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环境作为本项目的效果。

  第十五条 房地产广告中使用建筑设计效果图或者模型照片的,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第十六条 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

  第十七条 房地产广告中涉及贷款服务的,应当载明提供贷款的银行名称及贷款额度、年期。

  第十八条 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第十九条 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物业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尚未实现的物业管理内容,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第二十条 房地产广告中涉及资产评估的,应当表明评估单位、估价师和评估时间;使用其他数据、统计资料、文摘、引用语的,应当真实、准确,表明出处。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发布广告,《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没有具体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20**年9月1日起施行。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公布的《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篇3:步行街宣传吊旗制作悬挂协议

  步行街宣传吊旗制作悬挂协议

  甲方:___南区分公司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因,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广告合作协议

  1、甲方负责乙方在一楼所有130面悬挂宣传吊旗的制作,吊旗的内容必须包含步行街形象**产品广告语,吊旗的具体样式、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负责在接到甲方制作的吊旗后48小时内完成悬挂工作。

  2、吊旗的规格为40-90M

  3、甲方承担吊旗的制作费用,不需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广告费用。

  4、乙方负责对甲方制作的吊旗进行维护,对于在合作期内,非人为原因损坏的吊旗,由甲方负责补做。

  5、在合作期间内,双方有权利对吊旗的内容进行修改,制作新的吊旗,但必须经过对方同意,否则将不得进行修改、更换。本协议自第一批吊旗悬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6月,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保证不于其他商家在步行街一楼吊旗问题上,达成任何协议。

  6、不可抗拒因素或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导致协议无法履行以外,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终止协议。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对甲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甲方:______南区分公司乙方: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

篇4:步行街霓虹灯广告位租赁协议

  步行街霓虹灯广告位租赁协议

  甲方:东莞市____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步行街)

  乙方:____美甲沙龙

  甲、乙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就**步行街租赁广告位一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同意按指定**步行街霓虹灯广告位(自编号:10号天桥-东-102)租赁乙方使用。

  二.甲方广告位租赁给乙方为二年(时间:从双方签名之日起生效,乙方必须在30天内将霓虹灯广告制作完毕,逾期未能遵守规定时间制作完毕,则按广告位总额10%作为违约金交甲方),其中第一年免租费,第二年按附件执行。

  三.第二年广告位缴费时间(见附近)分别在第13个月中旬及第19个月中旬交齐给甲方。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政府原因或气候因素)导致不能如期执行时,经双方协商后再决定。

  五.乙方指定的霓虹灯广告位每月电费(当月25日按电费度数及我司的规定交甲方,逾期按总额10%作为违约金交甲方)。

  六.如甲方通知乙方霓虹灯需要维修,乙方应在两天内派员到现场进行抢修,逾期作违约处理。

  七.如乙方设计霓虹灯广告内容,必须符合甲方规定,并送甲方策划部审核后才能办理安装广告,霓虹灯广告内容乙方如中途更改,必须再经甲方审核才能办理安装广告。

  八.乙方安装好广告后,必须每晚在营业时间亮灯,如乙方没有执行,则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作自动违约处理,并取消广告位资格。“自动违约”处理请参考本协议第八条。

  九.乙方在租赁甲方步行街广告位期间,不准转让、转租他人使用。

  十.如乙方未能执行协议书租赁时间和内容,中途违约,则乙方必须交纳两年租赁费给甲方,以作赔偿。同时,按金不退还乙方。

  十一.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正式签字后生效。

  甲方:东莞___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乙方:___美甲沙龙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乙方签名: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篇5:步行街广告位租赁合同

  步行街广告位租赁合同

  ____行街广告第13(____)号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东莞市____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____东莞____路____号

  电话:____

  认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东莞市**步行街是甲方开发并拥有的综合性商业街,甲方同意其中部份广告位置租给乙方,现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广告位置:

  ____步行街第____幢、____层、自编号为____。

  二、租赁广告位置用途:

  只可用作宣传本商铺经营商品品牌形象。

  三、使用期限

  甲乙双方协定上述广告位置租赁使用期合同为1年。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办理续签手续(续签租金从第2年按全额80%,第三年按第2年全额80%再80%)。

  四、租金期限:

  乙方按规定交付广告位置租金期自甲方首次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日起共计6个月,甲方免费送6个月,共12个月。

  五、认租费:

  认租费(包括广告制作、安装、维修、管理)合计为人民币|(见甲方广告收费总表),并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缴付,此费用均不作退还。

  六、其他说明:

  乙方提拱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且真实健康,禁止刊登虚伪广告。

  七、补充说明: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

  代表:________代表:________

  立约日期:___年__月__日立约日期: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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