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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管理局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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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管理局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房地产管理局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为加强建设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与生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建设工程要严格执行《建筑法》、《规划法》和《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并在城市建设有关法规指导下,做好工程项目的立项、规划、勘察、设计、预结算和现场管理等工作。

  二建设工程要做到产权清晰、产籍资料清楚齐全,立卷归档及时不漏。

  三公房改造工程,原则上要保持面积和租金收入不减少,力求维修资金投入和产出总体平衡的最佳效益。

  二、前期管理

  一拟建工程首先必须进行经济估算,提交可行性报告和相关技术资料,经有关科室核实加具意见,并经工程科审核提出意见后,送分管局长查核。经局长会议研究批准同意的工程,方可列入计划实施。

  二经局批准列入计划的建设项目,由主办单位负责办理立项、规划、勘察、设计、拆迁、报建、监理等前期工作,并核定工程类别。

  三住宅单位工程3000平方米和综合楼2000平方米以上及公共建筑物的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由局领导主持,其余的由工程科及主办单位组织落实。

  三、招标投标

  一凡新建、改造工程10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上的,都必须进行招标投标,具体做法按《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潮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执行。

  二应招标投标的工程,必须提交报建书证及设计图纸等资料,拟出有技术要求、规定、评标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者。

  四、施工合同签订

  一工程开工前,应依照招标投标和中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书。

  1、主体工程、地基基础(桩基础单项工程)合同书签订,由主办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科代表局管理,财务科予以监督,并分别在施工合同书上签字,最后由局长签名认可,加盖局的印章。

  施工合同书签章后,须到市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或监证。主办单位执合同书正本,工程科、财务科各执一份合同书副本。

  2、附属工程(包括水、电、铝合金窗、绿化、市政工程等),应在施工前依照各自预算造价签订施工合同书。适应一次性大包干的,应按一次性大包干形式发包。

  3、其他工程或附属工程施工合同签订,由工程包办单位会同工程科、财务科进行签订认可。

  五、现场管理

  一施工现场分两级管理,即主办单位负全面管理责任;工程科给予协调,监督和指导,重要工序和单项工程验收派员现场查验。

  二要严格按图施工。如需变更设计,必须报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并由设计单位出图或修改通知,没有修改图纸或通知不得施工。

  三定期检查工程质量、安全和施工规范执行情况。工程科每月组织一次常规检查,对特殊分项工程和工序不定期检查。

  四现场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施工日志记录。

  五工程管理人员相关职责,按潮房(1999)15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六、签证管理

  工程施工中,如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图纸修改的,应按下列规定做好签证工作。凡属现场签证内容,须填具工程量、工料款或注明独立费等,并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方能作为结算依据。

  一单项工程款在1000元以下的,由主办单位的工程员签证,其所在科(所)长、经理签字认可。

  二单项工程款在1000元~3000元的,由工程员提出,主办单位科(所)长、经理批准签字。

  三单项工程款在3000元~6000元的,须报工程科,由工程科派员到现场核准,并由工程科会同主办单位的科(所)长,经理签字认可。

  四单位工程款在6000元~10000元的,须按本条款的第(3)项程序,报分管局长审核批准。

  五单项工程款在1万元以上的,需签订单项工程合同书。

  七、质量、安全管理

  一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潮房[1999]15号《关于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暂行规定》,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自的基本职责,杜绝和减少工程的质量、安全事故。

  二主办单位在接到工程承建单位的竣工报告后,应通知消防部门、规划部门预先对工程消防和规划进行验收,合格后方组织设计、勘察、施工、监理、质监等单位进行工程验收。验收时,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三主办单位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优良率达到30%以上。

  八、工程结算

  工程结算、现场签证和一切需结算定案付款的项目,须经工程科初审,报市有关部门复审定案。

  九、工程建档归档

  工程验收交付使用后,主办单位应将工程的一切产权产籍资料,立项、规划、报建、质监等书证,以及设计图纸等档案材料认真整理建档,并存入局档案室立档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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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地产公司工程管理制度(十五)

  房地产公司工程管理制度(十五)

  总则

  三、确保公司建设工程按期、保质顺利竣工,特制定管理制度。

  四、工程管理由总工程师牵头,工程部、材料设备部、经济管理部配合实施。

  工程施工技术、质量管理

  一、责权划分

  (一)建设单位

  1、协调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的关系。

  2、根据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国家规定和设计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均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改进工作。

  (二)施工单位

  1、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2、及时按建设单位和监理的指令改进工作。对建设单位及监理的书面指令应在建设单位及监理指定的期限内完成书面答复。施工单位有权拒绝建设单位、监理不正确的指令。但必须陈述"拒绝"的正当理由,并得到建设单位和监理的确认。在建设单位、监理坚持其指令必须执行时,其后果由坚持人负责。

  (三)监理单位

  1、根据国家标准、规程、规范、规定、设计文件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理。对违反国家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行为发出整改指令。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监理指令。监理可发出停工令。复工令亦由监理发出。

  2、确认施工质量。并对已确认的施工质量负责(但并不免除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的责任)。

  二、技术质量管理方针

  三全管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预控为主、确保质量。

  三、技术质量管理体系

  (一)建设单位、施工、监理都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质量管理系统。

  (二)管理系统的人员必须到岗,职责必须划分明确、管理到位。

  四、图纸收发和审核

  (一)工程图纸及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一律由建设单位档案员分发给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或档案员)以及监理工程师。

  (二)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审查图纸。

  (三)图纸审查要点:

  1、要尺寸、标高、位置、预留孔洞埋件是否正确。

  2、重要构造是否合理。

  3、图纸、文件是否互相矛盾。

  4、执行标准、规范是否明确。

  5、土建与安装的衔接有无问题。

  6、现在施工技术、装备、供应条件是否适应技术难点的特殊要求。

  7、有无危及安全的因素。

  五、设计交底

  设计交底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的主要目的在于说明工程特征、了解设计意图、澄清图纸会审中的问题、更正图纸错误等。设计交底记录由设计单位整理,经建设单位、设计、监理、施工各方共同签署后建设单位分发有关单位。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一)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编制。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人员审核。

  (二)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总平面图;

  3、综合计划:包括进度、材料、预制件、设备、劳动力、施工机具、临时设施计划;

  1、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2、季节施工措施;

  3、质量保证措施;

  4、安全技术措施;

  5、环保及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三)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批准程序要符合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同时应通知建设单位、监理重大修改应由建立组织有关人员重新审定。

  七、技术交底

  由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向各自的属下进行技术交底。尤其是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必须深入到基层,交底应有针对性,说明操作要点、质量标准和安全注意事项。

  八、施工

  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规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九、设计变更

  (一)变更设计施工必须按设计变更图(通知)及洽商记录进行。

  (二)施工中有下列情况由施工单位向监理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提交设计单位书面批准后可以变更施工。

  1、图纸错误

  2、合理化建议

  3、施工条件、材料规格、品种无法满足原设计要求。

  (三)不影响结构建筑美观和使用功能的次要部位,可以在得到建设单位及设计人同意的前提下先施工,后补充洽商记录。

  (四)设计变更图、变更通知、洽商记录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是监理的依据。

  十、材料检验

  (一)主要材料、构件、配件、设备、仪表必须具备合格证、材质单方可使用。新材料、新产品应具备鉴定证明、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方可使用。

  (二)指较大、无合格证、部位特别重要的材料、构件、配件、设备、仪表必须按规范、标准的要求由施工单位复验。

  (三)建设单位、监理对材料、构件、设备、仪表产生疑问,可以抽样复验,复验合格由建设单位承担费用,复验不合格,施工单位承担费用,并严禁使用。

  十一、技术检验

  施工规程、规范、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检验(比如:强度、压力、绝缘、探伤等)一律按有关规定由施工单位进行,不得任意减少内容和降低标准。关键的检验应通知监理到场。施工单位应将检验报告提交监理审查登记。

  十二、隐蔽验收

  (一)上道工序的工作结果被下道工序所掩盖,无法或很难进行再次检查;发生错误无法或很难弥补的工程部位必须进行隐蔽检查以及合格后方准开始下道工序。

  (二)监理单位必须事先按分项工程编制隐蔽验收部位计划表,表中应注明项目、部位、检查内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三)工程进行到监理单位规定的隐检部位,施工单位在自己进行了技术复核、质量评定之后准备好相应的档案资料和检验工(量)具,报请监理验收。

  (四)隐蔽验收各专业人员都须参加,而且必须作出记录并有施工和监理代表签字确认。

  十三、中间验收

  某一部分分部工程完成之后,由建设单位召集施工、监理、设计联合进行验收,做出书面记录,后续的分部工程方可插入。

  十四、设备试运转

  (一)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进行试运转

  1、安装工作完成,并经质量检验合格;

  2、技术文件规定的检验工作完成并合格;

  3、试运转方案编制完毕;

  4、测试量具,工具齐备。

  (二)试运转由施工单位主持实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加。

  (三)试运转记录应完整归档。

  十五、竣工验收

  (一)竣工验收条件:

  1、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施工完毕,并达到质量标准;

  2、档案齐备。

  (二)竣工验收由质量监督总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联合进行。

  (三)竣工验收应填写验收单。

  十六、质量评定

  (一)质量评定按《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验评定。

  (二)质量评定由施工单位按标准规定组织相应的人员进行。施工单位自检核定合格报监理单位核准。

  十七、持证上岗

  (一)需要持证上岗特殊工种,施工单位必须安排持证人员操作。

  (二)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随时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情况,并有权停止无证人员工作或拒绝确认由无证人员进行施工的工程质量。

  十八、质量保证资料

  施工单位应按市建委的有关文件的规定整理质量保证资料。质保资料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整理,严禁写"回忆录"和编假数据。质量保证资料应报监理审查、登记、竣工后由施工单位整理成卷,一式三份报监理核定。

  十九、质量事故

  (一)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有效措施。

  (二)质量事故不得擅自修补掩饰。施工单位需组织有关方面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写出书面方案报监理。经设计和监理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理。

  (三)事故处理完毕,施工单位应写出事故报告,报告应说明事故原因,处理方法和处理结果。家里对处理结果进行检查、登记备案。

  二十、计量

  (一)施工使用的仪器、量具必须合格,并在规定的计量检定周期内使用。

  (二)监理应对在用的量具的"检定合格证"进行检查、登记。

  二十一、分包工程质量

  分包单位的资质由建设单位和监理确定,分包工程质量由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的施工技术由总包单位出具。

  签证管理

  一、管理职能

  (一)常务副总经理负责签证工作的领导和审批。

  (二)工程部负责确认工程签证的实物量。

  (三)经管部负责审查工程签证的金额,确认材料价差补偿范围、种类及预算量。

  (四)材料设备部负责确认价差签证。

  二、办理签证的范围和依据

  (一)下列情况可以办理工程签证:

  1、施工单位依据设计院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图、洽商记录、变更通知而变更施工。

  2、由于建设单位的责任引起的停工,返工损失。

  3、施工单位应建设单位的要求从事施工范围之外的作业。

  (二)办理价差签证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施工单位自行采购并实际用到工程上的材料、加工件或半成品。

  2、合同预算中对该品种的材料,加工件或半成品没有包死价格,并规定可以计算价差。

  (三)造价增加小于等于2000元的项目只办理技术洽商,不办理签证。

  (四)计算工作量时,必须同时计算增、减工作量。

篇3:建筑工程管理制度:工程质量防护篇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工程质量防护篇

  1、对定位轴线、轴线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桩等加以保护,并经常测量观察。

  2、土方开挖时,应观测邻近的建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或变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3、施工中如发现古物或墓等,应妥善保护,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4、基础或管沟的现浇砼应达到一定强度方可回填土。

  5、砌砖基础时,应加强对抗震构造柱钢筋和拉结筋的保护,不得踩倒弯折;基础墙两测回填土,应同时进行,防止回填土挤歪挤裂,回填土严禁不分层夯实和向槽内灌水的所谓“水夯法”。

  6、预制桩达到设计强度的70%方可起吊,达到100%方可运输,吊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7、在安装模板和浇筑砼时,应注意保护钢筋,不得攀踩钢筋。

  8、冬期施工应覆盖保温材料,防止砼受冻。

  9、拆模时应避免重撬、硬砸,以免损伤砼或模板。

  10、尚未安装模板或屋面板的墙和柱,当可能遇到大风时,应采取临时支撑等措施。

  11、墙、柱拉结筋,构造柱钢筋,大模板砼墙体钢筋及各种预埋件,暖卫、电气管等均应保护,并应保持墙面洁净。

  12、钢模在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分规格堆放,及时补涂刷防锈剂。

  13、不得踩踏绑扎好的钢筋,绑扎圈梁钢筋时不得将梁底砖碰松动。

  14、往楼上吊钢筋时,应清理好存放点,以免钢筋变形。

  15、柱子、钢筋、楼板的弯起钢筋,负弯钢筋绑扎后,不准踩在上面行走;在浇砼前保持钢筋的原有形状,浇灌中派钢筋工专门负责修整;钢模板内面涂隔离剂,不得污染钢筋。

  16、安装电线管、暖卫管线或其他设施时不得任意切断和移动钢筋。

  17、浇注砼时,不得污染清水砖墙面。

  18、浇捣砼时,不得振动钢筋、模板及预埋件,以免钢筋移位,模板变形或预埋件脱落。19、散落在模板上的砼应及时清理干净。

  20、不用重物冲击楼板,不在梁或楼梯模板上蹬踩,应搭设跳板,保护模板的牢固和严密。

  21、已浇筑的模板,楼梯踏步的上表面砼要加以保护。必须在砼强度达到1.2Mpa以上,方准在上面进行操作和安装结构用的支架和模板。冬期施工在已浇的楼梯上覆盖时,要在铺的脚板上操作,尽量不踏脚印。

  22、预制构件重叠放置时,应加垫木,堆放场地应夯实平整。凿预埋钢筋和预埋铁件时,不得损伤构件。运输和安装过程中,不得随意断伤构件的外露钢筋。

  23、地面施工时应保护已做完的工程项目,门框要加防护,避免推车损伤门框及墙面。

  24、地面上铺设的电线管,暖、卫、电气等立管应加以保护措施。

  25、地漏、出水口等部位安放的临时管头要保护好,以免灌入杂物,造成堵塞。

  26、不得在已做好的地面上拌合砂浆杂物,地面在养护期间不准上人,其它工种不得进入操作。

  27、油漆工刷门、窗时,不得污染五金配件、地面、墙面及明露的各种管线。

  28、木门框安装后应用铁皮保护,其高度以手推车轴中心为准。

  29、钢门窗进场后,及时刷好防锈漆,用雨布盖好,严防乱堆放,防止钢窗变形和生锈;脚手架严禁以钢门窗为固定点和支点,禁止将架子拉、绑在钢门窗框和窗肩上。

  30、木门窗进场后,应妥善保管,露天存放时应用雨布盖好,防止雨淋。

  31、安装门窗时注意防止碰撞抹灰角和其它装饰好的成品。

  32、铝合金(塑钢)门窗处,抹灰前应用塑料薄膜保护好,任何工序不得损害其保护膜,防止砂浆,污物对铝合金(塑钢)表面的侵蚀,铝合金(塑钢)表面不可用锋利物器刮划,防止表面划痕。33、门窗玻璃安装后应随手挂好风钩或插上插销,防止刮风损坏玻璃。

篇4:装饰公司工程管理会议制度

  装饰公司工程管理会议制度

  1.目的:

  为保证项目工程施工管理的正常运作,加强项目部内部的协调和沟通,确保各项目的实现,制定项目部工程管理会议制度。

  2 使用范围

  适应于本企业所承建的建筑装修工程的项目部工程管理会议的管理。

  3 引用标准、术语

  3.1 引用标准

  3.1.1 GB/T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3.1.2 GB/T50326-20**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3.2 术语

  4 职责

  4.1 工程安全、技术、质量、生产进度及计划协调会议由项目部组织;

  4.2 工程物资会议由项目部物资部组织;

  4.3 资金分配专题会和盈亏分析会议由项目部组织;

  4.4 工程安全、质量专题会议由项目部组织

  4.5 工程会议纪要由项目部编号、印发。

  5 会议内容:

  5.1 工地实行班前安全、技术、质量交底"站班会":① 项目部站班会一周三次,时间为上午上班前,参加人员为项目部领导、技术主管、安全员及各分部主管。② 项目分部站班会由项目安全员主持,各班组必须在每天上午上班前实施,全体施工人员参加并做好相关记录备查。

  5.2 施工高峰期每天下午下班前在工地召开生产碰头会,各分部安排可以行使调度权力的负责人员参加,由项目部总调度主持。

  5.3 以下会议每周召开一次:① 安全例会,要求各单位提供周安全工作计划、总结的书面材料,各单位第一负责人及安全员参加;② 生产协调会,由各项目主管及生产负责人参加,要求各项目主管提供有关形象进度、完成产值及劳动力情况的书面材料,以上会议由项目部组织。记录资料(电子版)于会议后一天送交工程部汇总。

  5.4 每月召开一次月生产进度及计划协调会(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总结本月工程进度存在问题,公司领导和工程部经理、材设部经理、内业部经理、预算部门派员参加。各专业公司要提前一天提供书面的工程形象进度、完成产值情况及月劳动力报表。

  5.5 每月底召开一次项目部资金分配专题会,项目经理召集有关部门参加。专业公司要提前一天提供书面的下月资金使用计划表,以便项目部统一安排资金。

  5.6 每月底召开一次项目部内部各项目分部的盈亏分析会,项目部经理召集有关部门和分管管理人员参加。

  5.7 每月由项目部经理主持召开一次质量、技术专题会,项目部技术和质量管理体制网络的全体人员参加。

  5.8 每月一次由项目部经理主持月安全大检查,要求各单位第一负责人及安全员到位参加,检查工地后在项目部会议室集中总结并布置下月安全工作。

  5.9 工程其他会议依据工程现场情况召开。

  6 工程会议管理要求:

  6.1 为保证各专题会议内容的落实,各专题会议(涉及施工生产内容的大、中型有关管理、工程、经济、物资)应做出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以备查核。会议纪要的印发由工程部经理审批,行政部核稿、编号、印发和存档。

  6.2 建立会议内容跟踪反馈制度。对于会议提出的问题,涉及的部门为第一负责人,负责落实执行;同时项目经理作为第二负责人对其情况跟踪了解,并定期向工程部领导反馈。

篇5:工程管理部工程汇报制度

  工程管理部工程汇报制度

  目的

  规范工程汇报的程序和汇报内容,使公司及时、全面、有效地掌握工程进展情况。

  基本规定

  1.工程汇报分为例行汇报和专题汇报;

  2.例行汇报每月一次,采用统一的工程月报形式;

  3.专题汇报根据情况随时进行,内容不限;

  4.汇报内容应真实、准确、及时;

  5.工程月报由项目部经理负责编写;

  6.工程月报采用电子文档和书面方式提交;

  7.工程月报原件在工程管理部经理审阅后交资料室保存。

  汇报程序

  1.各专业工程师在每月1日前将本专业上月的工程情况书面报项目主管;

  2.项目主管将各专业上月的工程情况汇总后在每月3日前报工程管理部经理;

  3.工程管理部经理审阅后上报公司领导;

  4.专题汇报由项目部上报工程管理部经理审阅后报公司领导;

  工程月报的主要内容

  1.项目部工作开展情况;

  2.工程的形象进度;

  3.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情况;

  4.工程的质量状况;

  5.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

  6.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7.工程进展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8.工程进展中遇到的困难及其影响;

  9.需要公司解决的问题;

  相关记录

  4-8-1工程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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