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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公司付款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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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公司付款审批制度

  付款审批制度

  为加强资金管理,明确责任,防范风险,完善财务开支内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所有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对外投资、往来款、工程款等都必须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依据。

  (二)对于预算内支出,在对外付款前,经办人应认真填写“付款审批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送财务部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①、内容填写是否完整

  ②、数字填写是否正确、付款情况是否与所签订的合同进度一致以及当月是否列入月度收支预算等,如符合以上条件,则有财务部同意后由总经理审批。对于有垫支款项应明确应收金额和应收单位,财务部审核后出具意见,对于不符合以上要求支出,财务部有权予以退回。

  预算外支出且金额达到人民币壹仟元以上的,应由经办人填写“预算资金变更、追加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送财务部审核,并根据资金情况出具是否支付意见,然后由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开支。

  (三)、财务部出纳人员,根据总经理签字的付款审批单签发支票,对于垫支款项按合同规定协助经办人加紧催收。经办人应在支票存根、支票登记簿上签字方可领用支票。

  (四)、经办人在领取支票三日内持有效发票到财务部报销,报销的原始发票必须与付款审批单的内容一致,既内容正确、数字正确;发票背后要有经办人、部门经理、总经理的签字,既发票背后的签字要与付款审批单的签字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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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对外付款(支票)及报销管理规程补充规定

  对外付款(支票)及报销管理规程补充规定

  (一)、所有支出款项需提前列入“月度资金收支预算表”,按照“先申报,后支付”原则办理相关财务手续。

  a)使用支票结算的支出款项,按照《对外付款(支票)及报销管理规程》中“支票结算”相关条款执行。

  b)使用现金结算,凡100元以上现金支出须提前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到财务部领取备用金。

  i.、各部门需要办公用品及礼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办公室在购买前提出用款申请,填写“借款单”。

  ii.有关单位和个人向财务支取现金须提前填写“借款单”并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且有审批人的签字。

  iii.汽车使用费中,过路费、过桥费、洗车费及临时加油费不需填写“借款单”。

  iv.员工报销的各项福利不需填写“借款单”。

  c)信用卡结账按照《信用卡使用须知》执行。

  1.、各项费用支出须附明细。

  各项费用支出,经办人在将发票送至财务部审核时,原则上须将明细提供至财务部,财务部实行监督。

  1、经办人取得发票,经经理签字后,先到财务部审核,确认发票有效(如发票是否为正式发票、是否有涂改、日期是否有效、内容是否属实等),加盖“已审核”戳记,再经总经理批准,签字报销。

  2、停车费、过路费、等运杂费,经办人粘贴好后,先到财务部审核后,经总经理批准,签字报销。

  3、经办人取得的出租车费发票www.pmceo.com、洗车费发票及公务车汽油费发票,经办公室审核有效(确认是否提前申请),办公室经理签字后,由办公室统一报送总经理批准。

  4、员工报销各项福利(含制装费、电话费、医疗补助、过节费等),由职工本人签字后,交办公室,办公室经理审核备案经总经理批准后送财务部确认有效,签字报销。

篇3:业务用餐费用支出的审批程序和费用标准

  业务用餐费用支出的审批程序和费用标准

  根据常依办发(20**)46号“关于招待费报销申报规定”,为严格控制各项费用的开支,结合本公司实际,就有关业务执行费支出的审批程序和费用标准如下:

  一、用餐程序及标准

  凡外单位(人员)来公司联系工作、洽谈业务等需要安排就用餐时,按下列程序办理:

  由业务部门(人员)到综合办填写用餐申请单(必须注明用餐事由、用餐人数),经部门负责人签字,送综合办审核后分三种情况安排:

  ⑴ 客饭 标准:5元/份,凭综合办发就餐券到食堂用餐。

  ⑵ 桌餐 标准:20~30元/人(需经分管领导批准,超过部份另批后方可予以报销)。

  用餐地点:原则上在指定餐馆(新园春酒家),凭综合办签发的用餐单用餐。

  ⑶ 确因需要到其他地方就餐的,由部门提出申请,部门负责签字后,由综合办转公司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就餐。就餐采取即时付清,报销凭证由使用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综合办主任审核,经董事长签批后,财务价格部方能给予报销。

  二、专项费用

  因工作需要使用专项费用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由项目实施部门负责人提出项目活动经费预算申请报告,详细说明所需费用的列支(会务、接待、住宿、差旅费、礼品、咨询费等),预算费用报告送综合办,由综合办交董事长审批后统一负责实施,特殊情况事后立即补办手续。

  三、其他有关事宜

  1.来宾需住宿的,原则上由来宾自理,确需由本公司负责报销的,一律由综合办负责(按有关审批手续)办理。

  2.需赠送礼品的标准严格按省、市纪委的有关规定执行。

  3.严禁任何个人用公款招待亲属、朋友,一经发现,按所花费用的三倍在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4.凡在外用餐不办理用餐申请手续的(擅自在用餐饭店签字无效),一律由用餐人(或部门)自行承担。销售业务的用餐按销售承包额定数规定使用。

  以上规定经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篇4:房地产分公司付款控制程序

  付款控制程序

  1、目的:确保及时、准确向分供商付款。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

  2.1工程款的审批、支付。[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保修金)]

  2.2材料、设备款的审批、支付。

  2.3设计费的审批、支付。

  3、职责:

  3.1项目主办人根据进度、质量状况及合同提出付款书面申请。

  3.2项目主管经理负责复核付款申请并签署意见。

  3.3预算部经理复核付款申请并签署意见。

  3.4项目分管副总负责审核付款申请并签署意见。

  3.5财务主管经理负责审核付款申请并签署意见。

  4、程序:

  4.1付款申请。

  4.1.1项目主办人依据合同、进度及质量状况确定是否申请付款。

  4.1.2项目主办人按以下内容填写《付款通知单》和《付款申请单(试行)》并交项目主管经理复核。

  4.1.2.1付款缘由。

  4.1.2.2质量及进度状况。

  4.1.2.3已付款、扣款及本次付款金额。

  4.1.2.4随《付款申请单(试行)》提交预算所需资料。

  4.2项目主管经理复核:

  主管经理对照合同、进度、质量状况复核是否付款、付款金额,并在《付款申请单(试行)》上签署

  意见后交预算部经理复核。

  4.3预算部经理复核:

  4.3.1预算部经理复核付款资料的齐全与准确性。

  4.3.2预算部经理复核已付款、扣款和本次付款金额。

  4.3.3预算部经理在《付款申请单(试行)》签署意见并交分管副总审核。

  4.4分管副总审核:

  分管副总负责审核4.1、4.2、4.3所述内容并在《付款申请单(试行)》上签署意见后交预算部综合岗

  (暂定名)。

  4.5财务部审核。

  4.5.1总经理将项目合同内付款审批权赋予财务主管经理。

  4.5.2财务部经办人及财务部主管经理接《付款通知单》、《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后察看审批签名过程

  ,若有分管副总签字同意字样,则由经办人在《付款通知单》“复核”栏内签字,财务主管经理在《付款

  通知单》“审批”栏内签字,同时开具支票或交付现金。

  4.6支票或现金的领取。

  4.6.1预算部综合岗从财务部出纳处领取支票或现金。

  4.6.2项目主办人向分供商索取发票与综合岗交换支票或现金。

  4.6.3项目主办人将支票或现金交给分供方入帐。

  4.7台帐。

  4.7.1项目主办人应建立台帐,登记每笔付款、扣款情况,并接受主管经理的检查、监督。

  4.7.2预算部综合岗应建立台帐、登记每笔付款、扣款情况,并接受预算部经理的检查、监督。

  4.7.3每月10日(节假日顺延)主办人、综合岗、财务部出纳根据各自台帐进行核对、总结并形成备忘报总

  经理和分管副总。

  4.8核查:

  总经理随时可以对付款、进度、质量状况进行抽查、核评。

  5、相关文件:

  5.1国家及上海市有关规范。

  5.2合同及标书。

  6、相关表单。

  6.1《付款申请单(试行)》

  6.2《付款通知单》

  6.3月进度报表及其他相关预算资料。

  6.4相关资料。

  7、本程序文件应发放到下列人员:

  工程部:全体人员。

  预算部:经理、综合岗。

  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助理、出纳。

  注:1、本人保证严格按此文件要求执行。

  2、本人有责任在发现问题时,第一时间向本文件审批人提出修改意见。

  编制: 校对: 审批: 发放号:

篇5:中心学校大型活动审批制度

  中心学校大型活动审批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我校大型活动的安全,规范我校大型活动的管理,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大型活动实行审批制度。我校大型活动由校长办公室统一管理。学校开展活动应尽量控制规模。凡确需组织大型活动,举办先要拟订方案,按程序报批。

  二、我校办大型活动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安全工作责任制,责任人对活动安全问题承担全部责任。

  三、校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举办须提前五天向校长室申报,然后由校长室根据情况批转、审查安全方案。

  大型的学生外出活动,组织者首先应上报学生工作处处,把本次活动的形式、路线、时间、地点说清,政教处经研究认为可行,报校长做出决定。

  四、申报必须用书面形式。申报的内容包括:举办人、责任人、活动时间、活动内容、活动形式、举办地点、活动规模;活动的安全工作预案(必备)、安全措施;医疗急救方案等。

  五、下列大型活动必须向学校校办公室申报并经有关科室落实安全保卫方案后方能举行。

  六、校长室、政教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活动场所治安秩序、消防安全、重点要害部位等实行实时监控,严密防范,必要时报请公安机关参与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七、凡大型活动不申报或申报未获批准的,一律禁止举办。对于不申报或申报未获批准而擅自举办并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举办人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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