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汽修企业救援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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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修企业救援工作制度

  汽修企业救援工作制度

  1、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机动车维修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机动车维修救援网络运作方案。

  2、适应市场经济,转换经营机制,实行24小时昼夜维修服务。

  3、建立机动车维修救援责任制,配备救援设施,落实救援人员,服从调度指挥。做到有求必应,有应必救,不拒绝施救,不延误施救期限。

  4、严格执行机动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建立救援车辆维修技术资料和台帐,保证机动车维修质量。不高报低做,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5、严格执行机动车维修收费标准,合理收费。不弄虚作假、巧立项目、多收乱收维修费用。

  6、热情服务,积极主动地为故障车辆驾乘人员排忧解难,帮助驾乘人员安排食宿和人员、物资的换乘、驳载。不刁难车主、不拖延工时。

  7、自觉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评议。

采编:www.pmceo.cOm

篇2: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一、为及时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减少事故损失,组建以项目部有关领导为主干、融合全全体在职员工的社会应急救援中心,统一指挥、协调并承担全项目部重大事故的救援工作。

  二、项目部根据现场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实用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应组织一次演练活动,以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要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妥善处置,防止因盲目施救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

  五、事故发生后,有关政府领导及单位负责人在立即向上报告事故情况的同时,必须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协调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并妥善处理善后,确保社会稳定。

篇3: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响应程序,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做好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事故发生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是由应急救援系统来执行完成的。应急救援系统分为应急救援指挥部和救援队两大部分。

  第三条 应急救援指挥部为公司应急工作最高领导组织,指挥部总指挥为公司应急工作最高领导。指挥部成员直接领导其下属救援队,并向总指挥负责,由总指挥协调各项工作的进行。(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代行总指挥职权)

  第四条 指挥部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负责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及应急资金、器材的配置;

  (三)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四)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物资保障、车辆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五)负责事故现场交通管制、人员疏导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六)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护、伤员转送、后勤保障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七)负责与消防队、公安局、医院及相关政府部门等单位的通知和联络;

  (八)及时、准确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九)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制订善后处理方案、编制上报材料。

  第五条 救援队主要职责:

  (一)事故发生后,服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及时采取措施协调应急救援、应急救灾。

  (二)在事故现场建立警戒区,负责现场人员的疏散、撤离至安全地带,确保人员处于安全区域,并防止消除证据。

  (三)救援受伤及受害人员。

  (四)负责事故调查及提供事故现场相关技术资料。

  (五)负责现场设备、设施修复、处理工作。

  (六)察看事故发生波及区内、外范围对附近危险源进行警卫。

  (七)接待指引外来消防、环保、公安、医疗及上级人员。

  (八)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救援情况。

  (九)负责事故报警、情况通报、通讯联络,向上级相关部门传达、报告事故情况。

  (十)告知外来消防人员,企业就近的消防系统和水源部位,协助其灭火。

  第三章 事故预警行动

  第六条 当发现事故隐患或事故隐患将导致灾害发生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向所在部门领导报告事故情况,部门领导可根据隐患的危险程度、波及范围、性质、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事故的严重程度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第七条 应急指挥部接到应急情况报告后,依据应急报告内容判断事故类型,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救援队展开事故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按预案体系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同时做好向上级汇报工作,事故报告后如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补报。

  第四章 事故信息报告与处置

  第八条 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立即向所在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基本情况,所在部门领导应根据基本情况判断是否有能力实施救援和控制,超出其救援和控制能力时,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并应在上报的同时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如事态失控,应以保障人员的安全为第一位,立即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点。必要时部门领导可同时拨打相关应急电话:火警:119 匪警:110 医疗急救:120

  第九条 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事故情况报告后,应根据事故基本情况及时判断事故类型、危险程度、波及范围、事故性质、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事故的灾害程度,并在第一时间通知救援队到达现场。

  第十条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指挥部报告。

  第十一条 上报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部门、时间、地点、相关设施和现场情况;

  (二)事故的原因、性质及其危害严重程度;

  (三)事故可能的发展趋势以及对救援的建议和要求;

  (四)已采取的措施和效果及下一步处置方案;

  (五)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六)未遂事故经部门采取措施后,该部门领导应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处置结果。

  第五章 事故应急响应

  第十二条 根据本公司内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及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按照分级原则,将应急级别分为两级:

  (一)Ⅰ级响应:发生危害特别严重的事故,除按公司应急预案进行自救外,需要企业外部、政府及社会救援机构的介入,企业予以配合,要按规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需要启动相应的预案,展开应急救援工作。

  (二)Ⅱ级响应:发生一般事故,需要公司启动应急预案,进入应急状态。主要以企业自救为主,必要时消防、公安、交警部门协助,同时向所在地应急救援机构、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上级主管单位根据事态发展和应急救援需要启动相应的预案。

  第十三条 为确保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遭遇险情时顺利启动,使预案真正发挥作用,及时有效、有条不紊地展开,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特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响应程序。

  第十四条 应急预案启动的条件

  (一)危害性不大,如在单位一般场所发生事故,有人员受伤,单凭部门自身的应急力量就能够控制事故形态,损失和危害没有扩大可能性的事故,部门内部直接处置,无需启动公司应急预案,需事后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处置情况。

  (二)重要场所或危险源发生事故,部门自身无法处置,需要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才能处置,应启动Ⅱ级响应。

  (三)当事故形势严重,公司无法处置,需要政府及外单位紧急救援才能消除灾情、险情,应启动Ⅰ级响应。

  第十五条 预案执行的原则

  应急救援工作应以人的生命安全为第一目的,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展开救援工作。

  第十六条 预案执行程序

  (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根据具体情况,必要时发出启动预案指令,现场最高领导应积极组织处理。

  (二)事故所在部门,应迅速采取措施,组织自救并按预定路线疏散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并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三)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宣布预案启动时,要明确启动时间、集合地点、事故发生点等各项内容,并制定应急抢险方案,报告上级部门及有关单位,联系社会救援。

  (四)事故所在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主要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迅速参与救援工作。

  (五)各运输车队、各部门、救援队接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指令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迅速到达指定集合地点,迅速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必要时要佩带防护装置,携带必要的救援器材或工具。

  (六)各部门其它人员原岗位待命,需要时应积极配合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七条 请求社会救援的事项

  由于事故的突发性、严重性和不可预见性,事故发生后,公司难以控制、救援,需请求社会救援的,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请求,请求可以是现场人员、单位负责人或应急救援指挥部的任何人发出,联系电话:火警:119 匪警:110 医疗急救:120

  第十八条 应急结束

  根据应急救援结束

的两个基本条件判断应急救援工作是否结束

  (一)危险是否完全解除,灾害是否得到完全控制。

  (二)生命和财产是否完全脱险,是否得到充分保证。

  完全符合以上两个条件,方可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关闭应急预案。

  第十九条 应急结束后:

  (一)各部门应尽快组织人力、物力以及技术支持做好现场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工作秩序,减少经济损失。

  (二)应急救援指挥部将事故详细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

  (三)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将现场相关资料移交事故调查处理小组。

  (四)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举行应急救援工作的总结。

  第六章 后期处理

  第二十条 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及时准确地向新闻媒体通报事故信息。信息发布人员由应急指挥部指派,信息发布人员发布信息时应客观、准确、真实、公开。

  第二十一条 善后处置工作由救援队负责,事发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协助进行,必要时报请公司领导协调。善后处置主要内容包括:立即清理现场、抢修损坏设备、设施、对污染物进行处理尽快恢复工作秩序;对突发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对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用的物资给予补充。

  第二十二条 事故处置结束的同时,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对事故(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形成书面报告向公司领导报告,并根据评估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政府或安全监管部门如需开展重大事故调查,主管领导应配合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章 应急救援保障措施

  第二十三条 相关人员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拨打应急救援工作相关单位、部门及人员的联系方式,当呼叫不通时,应立即呼叫其它相关单位、部门、人员电话,不要仅停留在1个电话上耽搁时间。各部门要对通信系统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以及信息更新,确保应急救援时信息畅通。

  第二十四条 公司组织的救援队由公司各部门员工兼职,由各部门自行组织人员,每年集中进行培训训练,由各部门进行管理,公司检查考核,所有救援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救援工作,必须无条件服从,违反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由综合办公室统一采购,并负责承担物资、器材、装备的布置、保管、检查、维护更新等工作(报工贸公司安全机动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 应急救援经费由公司安全部门从财务资产部提取,用于应急设备的运行及维护、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活动及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经费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资产部监督。

  第二十七条 后勤保障:由综合办公室提供应急救援需使用的器材、交通运输车辆。

  第二十八条 医疗保障:提供应急救援时需要的简单医疗物品。

  第二十九条 技术保障:由安全部门提供事故现场相关技术资料,如场地平面图、疏散平面图等资料。

  第八章 培训与演练

  第三十条 由综合办公室与安全质量室共同负责应急预案和预防、避险、自救、减灾等常识的宣传,结合岗前培训、安全培训、三级教育等进行素质教育培训,使员工能熟练掌握相应的应急技能。

  第三十一条 各部门要把预案的宣传和培训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应急预案的培训要包括各级领导、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上岗前和常规培训,负责生产作业现场员工应急处理程序熟练程度的考核。

  第三十二条 应急救援队的培训,确保每年至少培训一次。

  第三十三条 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管理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由应急指挥部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演练。应急救援指挥部每年组织一次相应的全面演练。

  第九章 奖惩

  第三十四条 在事故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部门和个人,由公司领导或所在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

  (一)精心组织或积极参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经演练或实施验证所提措施方案科学可靠的;

  (二)认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及评审,提出有价值改进建议的;

  (三)认真巡检,及时发现初期事故,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特大事故发生的;

  (四)为事故应急准备与救援抢险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五)在执行应急救援抢险任务时,组织严密,指挥得当,措施有效,避免了事故扩大,有突出贡献的;

  (六)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和危害后果,由公司领导或其所在部门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由公安机关依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尽事故应急准备义务,导致事态失控或事故性质升级,造成损失扩大的;

  (二)未认真组织或参加应急培训和演练,造成应急救援抢险人员未有效实施应急救援措施,贻误有利战机,造成重大以上损失的;

  (三)未经允许,擅自拆除、挪用、占用、停用应急设施,致使应急救援系统无有效使用,严重影响应急救援工作,造成重大以上损失的;

  (四)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

  (五)拒不执行事故应急措施,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时临阵脱逃的;

  (六)散布谣言,阻碍事故应急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扰乱应急救援秩序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七)有其他对事故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安全质监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相关标准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篇4:冶金公司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冶金公司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促进应急管理规范化,保证应急救援的及时和可靠,使应急救援工作始终保持良好状态,真正做到“有事必应、行动迅速、保障有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建全机构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始终把它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要经常检查、督促,不断改进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各单位必须成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机构内部各成员的分工、职责、工作范围,以及在应急救援中的其它事项。

  二、应急预案编制和培训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方位防止事故发生,落实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发生事故时能有效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遇险人员,消除或降低事故的影响。

  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概况、组织机构、预警预防机制、应急响应、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恢复及后期处置等。

  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须由单位经理审核批准,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实施。

  4、事故应急培训由各单位组织自培,每年要对职工进行一次培训。

  三、应急准备

  1、各单位要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现场处置工作组,负责事故的决策和指挥以及现场救护,其它组成员按分工各负其职,一切行动听从指挥部的指挥。

  2、各职能科室人员要根据预案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应急救灾物资和设备要按预案要求配备,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确保应急救灾物资和设备齐全、完好。

  4、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工作,保证人员、车辆和电话畅通,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

  5、所有应急人员要全天保持通信畅通(电话、手机),接到通知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到岗。

  四、应急响应与救援

  1、事故发生后,发现单位或人就近及时上报。现场人员要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力所能及的救护,不能盲目或在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救护人员。

  2、单位领导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根据事故情况来确定是否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需上级单位帮助救援的,要向上级单位报告事故并请求支援。

  3、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应急措施,现场处置人员要严格按照应急处置措施进行现场救护。

  4、事故区内的队长、班长要听从指挥命令,积极采取措施,有序地组织现场人员安全撤退。

  5、现场救护人员遇到遇险人员时要坚持“先活后死、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救护原则进行。

  6、单位每年要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对演习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修改。

  五、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

  1、各单位每年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进行一次应急救援预案评审,确保预案的有效性。

  2、在事故发生或演习后及时进行评审,对预案中的不符合部分加以修改和补充,使其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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