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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护理:分级护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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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护理:分级护理制度

  医院护理-35项

  八.分级护理制度

  1.新患者入院每天测体温、脉搏、呼吸三次连续三天;体温在37.5℃以上及危重病员每隔四小时测一次。一般病员每天早晨及下午测体温、脉搏、呼吸各一次,每天问大小便一次。新入院病员测血压及体重一次(七岁以下小儿酌情免测血压)。其他按常规和医嘱执行。

  2.医师根据病情下达护理分级医嘱后,作出分级护理的标记。

  (1)特级护理

  1.1 病情依据:

  a.病情危重,随时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b.各种复杂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后的患者。

  c.严重外伤和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d.某些严重的内科疾患及精神障碍者。

  e.入住各类ICU(重症监护病房)的患者

  1.2 护理要求:

  a.除患者突然发生病情变化外,必须进入抢救室或监护室,根据医嘱由监护护士或特护人员专人护理。

  b.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保持呼吸道及各种管道的通畅,准确记录24 小时出入量。

  c.制定护理计划或护理重点,有完整的特护记录,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

  d.重症患者的生活护理均由护理人员完成。

  e.备齐急救药品和器材,用物定期更换和消毒,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f.观察患者情绪上的变化,做好心理护理。

  g.由监护护士或特护人员专人护理。

  (2)一级护理

  2.1 病情依据:

  a.重症患者、各种大手术后尚需严格卧床休息以及生活不能自理患者。

  b.生活一部分可以自理,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2.2 护理要求:

  a.随时观察病情变化,根据病情,定期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

  b.加强基础护理,专科护理,防止发生并发症。

  c.定时巡视病房,随时做好各种应急准备。

  d.观察用药后反应及效果,做好各项护理记录。

  e.观察患者情绪上的变化,做好心理护理。

  f. 每三十分钟巡视一次

  (3)二级护理

  3.1 病情依据:

  a.急性症状消失,病情趋于稳定,仍需卧床休息的患者;

  b.慢性病限制活动或生活大部分可以自理的患者。

  3.2 护理要求:

  a.定时巡视患者,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按常规给患者测量体温、脉膊、呼吸、血压;

  b.协助、督促、指导患者进行生活护理。

  c.按要求做好一般护理记录单的书写。

  d.每一至两小时巡视一次。

  (4)三级护理

  4.1 病情依据:生活完全可以自理的、病情较轻或恢复期的患者。

  4.2 护理要求:

  a.按常规为患者测体温、脉膊、呼吸、血压;

  b.定期巡视患者,掌握患者的治疗效果及精神状态;

  c.进行健康教育及康复指导。

  3.根据病情变化及评估的结果,应及时变更护理等级。

  附:死亡病员料理事项

  1.经医师检查证实死亡的病员方可进行尸体料理,护士对其家属应予心理的安慰。

  2.医师填写死亡通知单,即送住院处,由住院处通知死者家属或单位。

  3.需有两人在场检查死者有无遗物,如钱、票证、衣物等各种物品,交给死者家属或单位。如家属和单位不在,应交由护士长保存。

  4.当班护士要用棉花塞好死者之口、鼻、耳、肛门、阴道等。如有伤口或排泄物,应擦洗干净包好,使两眼闭合。穿好衣服,用大单包裹,系上死亡卡片,通知太平间接尸体。

  5.整理病室,拆走床单、被褥等物,通风换气,床铺、床头柜按常规消毒处理。如系传染病员,即按传染病消毒制度处理。

  6.整理病案,完成护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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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市人民医院分级护理制度

  沂临市人民医院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护理分级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一、护理分级方法

  (一)患者入院后医师根据其病情严重程度确定病情等级。

  (二)护士根据患者Barthel指数评分,确定自理能力的等级。

  (三)依据病情等级和(或)自理能力等级,确定患者护理分级。

  (四)临床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自理能力的变化动态调整患者护理分级。

  二、护理分级依据和护理要点

  (一)特级护理

  1、分级依据: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特级护理:

  (1)维持生命,实施抢救性治疗的重症监护患者;

  (2)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监护、抢救的患者;

  (3)各种复杂或大手术后,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2、护理要点: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二)一级护理

  1、分级依据: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一级护理: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病情不稳定或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3)手术后或治疗期间需严格卧床的患者;

  (4)自理能力重度依赖的患者。

  2、护理要点: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二级护理

  1、分级依据: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二级护理:

  (1)病情趋于稳定或未明确诊断前,仍需观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

  (2)病情稳定,仍需卧床,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

  (3)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中度依赖的患者。

  2、护理要点: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四)三级护理

  1、分级依据: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三级护理:

  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或无需依赖的患者。

  2、护理要点: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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