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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护理管理:护理部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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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护理管理:护理部工作制度

  护理管理工作制度-35项

  一.护理部工作制度

  1. 护理部有健全的领导体制,实行三级管理,对科护士长、护士长进行垂直领导,或实行总护士长与护士长二级管理体制。

  2. 护理部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聘任、调配、奖惩等有关事宜。

  3. 护理部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护理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4. 护理部有年计划、季度计划、周工作重点,并认真组织落实,年终有总结。

  5. 建立健全各项护理管理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及各级护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6. 健全科护士长、护士长的考核标准,护理部每月汇总科护士长、护士长月报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 全面实施以病人为中心的护理服务。

  8. 护理质量控制工作:

  7.1 由主管临床的护理部副主任负责。年有工作计划,月有检查重点,有记录,并有改进措施及奖惩制度。

  7.2 护理部深入科室查房,协助临床一线解决实际问题。

  7.3 每季度进行住院患者、出院患者、门诊患者满意度调查。

  7.4 坚持夜班督导查岗制,不定期检查,每周抽查不少于二次,并有记录。

  7.5 建立护理不良事件报告体系,以促进护理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9. 组织定期不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护理质量管理活动,将护理质量控制的信息传达到科室、传递至各级各类护士。

  10.组织定期不定期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如护理部例会、夜班督导交班会、护士长例会、全院护士大会等。

  11.教学工作:

  9.1 有各类人员(护生、进修生、在职护士等)的教学计划,有考核,有总结;各病房设临床教学老师。

  9.2 组织全院业务学习、护理查房与会诊、护士技能培训、新护士岗前培训等活动

  12.定期对护理人员岗位技术能力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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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医院行政管理:医院职工培训制度

  医院行政管理-30 项

  十四、医院职工培训制度

  (一) 岗前教育制度

  1. 医院要对每年新分配到岗的职工实行上岗前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2. 上岗前职业教育主要内容:法规与理念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教育;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管理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医学文件(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质量标准;心肺复苏的基本技能;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所在医院情况;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以及消防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等有关内容。

  3. 岗前教育要经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 其他新上岗的职工,要依照本制度进行自学和考核。

  5. 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试用期结束前作出评价。

  (二) 在职职工规范化培训制度

  1. 根据国家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医院必须实行在职职工终身教育,抓紧抓好人才培训工作,从难从严要求,进行正规训练。

  2. 医院对在职职工继续教育工作,应设专人管理,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计划、组织和考核,建立技术档案。

  3. 医院和科室应制订出在职职工继续教育规范化培训计划,以及保证计划完成的具体措施。

  4. 对所有职工的培训,都要强调强化从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入手,可采用通过岗位实践、脱产进修、建立导师制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和深化专业理论、实践能力以及外语水平。

  5. 医院定期检查培训计划执行情况,至少一年一次。对培训人才成绩突出的单位,应予奖励。

篇3:医院行政管理:医德教育和医德考核制度

  十五、社会监督制度

  1、医院内要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有专人负责管理。

  2、建立医院领导与所在地区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地区群众的反映与意见。

  3、不定期向病人发放“征求意见卡”,进行满意度调查。

  4、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

  医院行政管理-30 项

  十六、医德教育和医德考核制度

  1. 医院须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

  2. 医院须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3. 医院要根据医德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医德考核与评价制度,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医德考核标准及办法,建立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4. 医德考核以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科室考核与上级考核、定期考核与随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5. 医务人员的医德考核结果,要作为聘任、任职、提薪、晋升以及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

  6. 医德考核成绩优秀者,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医德考核成绩差者应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反医德规范,触犯行政规章及法律者,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篇4:医院行政管理:逐级技术指导制度

  医院行政管理-30 项

  十七、逐级技术指导制度

  1. 城市医院支援农村、支援城市基层,互相协作,逐级指导,是医院的责任与义务,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2. 医院支援农村、城市基层卫生事业的工作要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采取划区包干,分工负责,定点挂钩,对口支援等方法进行。

  3. 根据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制订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的年度和中长期工作计划。承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人才培养等任务。

  4. 支援与受援双方必须签订协议,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任务的框架内,定目标、定任务、定方式、定时间和评价标准,并认真贯彻执行。

  5. 医院应根据受援医院的需求情况,选派有经验的医疗技术人员和医院管理人员参加支援工作,以保证质量。

  6. 支援基层工作的医务人员要认真遵守本院与受援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医务人员支援基层的实绩要作为考核的内容之一。

  7. 医务人员支援基层工作期间除由原单位照发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不变外,受援医院可根据不同情况给予适当补贴和提供适当的生活、工作条件。

  8. 新技术开发转让和技术指导要按《知识产权法》的有关法规执行。

篇5:医院行政管理: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行政管理-30 项

  十八、档案管理制度

  1. 医院全部档案(病案除外)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类档案按要求于相应期限内统一归档,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长期或私自保存应归档的文件资料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2. 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设立档案管理部门,其它医院应设专(兼)职人员管理,建立档案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并按照规定向档案业务管理机关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3. 根据需要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并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开展档案编研工作,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提高利用效果。

  4. 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单位和上级主管机关利用。建立、健全档案的借阅制度和档案室保密制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档案鉴定制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专兼职档案员职责等各种制度。

  5.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单位或本专业系统的《档案材料保管期限表》,并报档案业务管理机关备案。

  6. 医院档案库房应该坚固,并做到有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高温等设施。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它技术处理。

  7. 档案保管不善,造成毁坏和丢失,要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并予以处罚。

  8. 档案保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在公共场所不得随意谈论档案中的有关秘密事项,档案保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好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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