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物业管理问与答(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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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问与答(4)

  物业管理问与答(4)

  34、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二级标准如何?

  答:一、基本要求

  1、 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 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公示16小时服务电话。急修1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8、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9、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10、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75%以上。

  二、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适时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3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3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5、载人电梯早6点至晚12点正常运行。

  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7、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8、小区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

  9、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0%。

  10、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四、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1、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勤。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2小时至少巡查1次。

  3、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4、对进出小区的装修等劳务人员实行登记管理。

  5、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五、保洁服务

  1、按幢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每天清运1次。

  2、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1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1次,半月拖洗1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洗2次;共用部位玻璃每月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季度清洁1次。及时清除区内主要道路积水、积雪。

  3、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季度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2个月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5、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

  六、绿化养护管理

  1、 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 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3、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4、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5、适时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35、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三级标准如何?

  答:一、基本要求

  1、 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 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

  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公示8小时服务电话。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记录。

  7、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8、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9、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70%以上。

  二、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定期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至少两次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各组团、栋、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修等记录齐全。

  3、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5、载人电梯早6点至晚12点正常运行。

  7、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80%。

  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四、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1、小区24小时值勤。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3小时至少巡查1次。

  3、车辆停放有序。

  4、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五、保洁服务

  1、小区内设有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每天清运1次。

  2、小区公共场所每日清扫1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季度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洁1次。

  3、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季度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六、绿化养护管理

  1、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2、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3、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

  36、物业管理费申报或调整收费标准的程序是什么?

  答:1、由物业管理单位向分管物价局报送申请报告,并填写《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首次申报的必须提供);

  3、物业管理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4、小区(楼宇)总平面图复印件;

  5、广州市住宅小区(大厦)物业管理手册或物业移交管理合同复印件;

  6、重新调整的要附上原物价局核定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7、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附委托管理合同复印件和业主委员会成立批准文件复印件;

  8、收费标准经批准后,物业管理单位应办理《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并按规定设置《广东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价 牌》,实行明码标价、亮证收费,接受业(用)户的监督。

  37、物业管理服务的收费中有关公共水、电费用的分摊问题如何确定?

  答:1、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办公及生活等自用水、电,必须单独设置计量表,其费用由物业管理单位负担,不得向住(用)户分摊。

  2、小区绿化物养护、园林水池喷泉、值班室、保安亭以及喜庆活动、宣传、装饰等用水用电,其费用均由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列支,不得向住(用)户分摊。

  3、小区开展多种经营活动的水、电费用,由该项经营收益列支,不得向住(用)户分摊。

  4、住宅大楼内走廊、楼梯、公共设施的公用水、电费用,由本楼住(用)户合理分摊。

  5、小区范围的路灯用电费用,由小区的所有住(用)户合理分摊。

  6、广州市区的高层住址(含商铺、办公楼)的电梯等共用设备运行的电费,暂按广州市物价局穗价 [1997] 52号文的规定,设独立计量表,由所有使用该电梯和设备的住(用)户合理分摊。凡电梯等共用设备没有独立设置用电计量表的 ,其电费由物业综合服务费统一列支,不得向住(用)户分摊。其他各市、县高层住址的电梯等公用设备运行电费,是采取由住(用)户另行分摊,还是采取由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统一列支的办法,由当地物价部门决定。

  7、广州市区的高层住宅物业管理综合服务收费标准如果包括了公共电费的(即不另行向住户分摊电梯等公用设备运行电费),在执行省定高层住宅收费标准确有困难时,其收费标准可适当提高,具体标准由同级物价部门按实际情况从严审定。

  8、为提高公用水、电费用分摊的透明度,减少价格纠纷,凡属向住(用)户分摊的公用水、电费用,必须单独列帐,向住(用)户公布费用分摊的办法和总金额以及各住(用)户应负担的金额等。严禁把分摊的水、电费用与住(用)户自用的水、电费用的混合统收。

  38、差额电量,水泵用电量,电梯用电量,梯灯用电量如何定义?

  答:1、差额电量是指总表电度数与其属下分表之和的电度差,主要由变损、线损和表损等损耗电量构成。

  2、水泵用电量是指用加压供水或抽水入水池的二次供水,电力部门所设水泵表的抄表测量值。

  3、电梯用电量是指住户住宅专用电梯的耗用电量,并由电力部门装设电能表。

  4、梯灯用电量是指住宅公共楼道照明电器所耗用电量,并由电力部门装设电能表。

采编:www.pmceo.cOm

篇2:物业管理公司招聘电话问答录

  **物业管理公司首次跨出京城进津发展,各方面都取得了意想不到的巨大收获,尤为突出的是天津各界贤士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厚爱与关注,与此同时,随着招聘信息在20**年11月29日《今晚报》、《每日新报》等媒体发布后,各界贤士也提出了各式各样的问题,在众多的咨询电话中,产生了一些最具代表性的问题。现总结如下:

  一、询问最多的问题:

  问:如果我们去面试或者寄简历都需要什么证件?

  答:面试时,您需要携带您的个人简历和有效证件(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复印件及一张一寸近照)。邮寄时,请在信封正面详细填写家庭住址、邮政编码及申请职务,以便与您联系。

  问:贵公司的办公地点现在何处?能否接待来访?

  答:本公司位于君悦酒店,在酒店大厅有**物业管理公司的指示牌,您到8楼即到。我们可以接受您所送来的应聘材料(应包括您的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复印件及一张一寸近照),并会根据情况另行安排和通知您的面试时间。

  问:"有信必复"是怎么回事?

  答:我们会在收到您的应聘材料后的两周内,不论您是否通过面试,我们都会以电话或信函的形式通知您的。

  问:如果被录用,www.pmceo.com上岗后的具体待遇如何?

  答:本公司在员工正式上岗后,会按规定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具体情况请您在面试时向考官询问。本公司会让每一位努力工作员工的薪酬达到满意的,甚至会高于各位期望的待遇。

  问:面试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本物业管理公司在各位上岗前要对各位进行三次面试。初试是按应聘者邮寄简历的时间来安排面试;复试是指,在通过初试后,根据您所应聘的具体岗位来参加的面试;三试是指,在通过前两次面试的情况下,由总公司的老总对您进行面试。通过者进行培训实习考核,才能最终确定是否被录用。

  二、最令应聘者期盼的问题:

  问:如果分配到项目,员工的工作时间是如何安排的呢?

  答:因为我们是服务行业,每周休息一天。并会安排在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作息时间实行一班制即早9:30-晚6:30,具体情况以店面实际情况而定。特别是在周末的时候,下班时间会稍有延迟。

  三、最令应聘者关心、好奇的问题(最热门的话题):

  问:贵公司现在招聘人员,那具体是什么时间开业呢?

  答:因为物业管理公司现正在筹备当中,而且是要以连锁的方式经营,所以计划是20**年第一季度在津先开两至三家店,在20**年,年内初步要达到6-8家店。

  问:如果被录用了,试用期有多久,能具体的为我讲解一下吗?

  答:您一旦被本公司录用,公司将实行带薪培训,其中包括部分员工去北京总部培训,并且按照培训员工待遇,签定培训协议。自天津分公司下属入职之日2个月起转正,享受公司正式员工各项福利待遇。

  四、最具有心计的问题:

  问:贵公司在选择众多的应聘者时,以什么标准来甄选呢?

  答:首先,我们会从众多应聘者之中甄选出有经验、懂业务、会管理的人员组成第一批赴京培训人员,但也不会否定那些没有工作经验的应聘者,没有经验可以先从基层做起,**一向注重的是挖掘个人的发展潜质、工作能力,这些是要通过公平竞争来决定的。

  问:贵公司是一家什么样的公司,准备在津如何发展?

  答:本公司是一家大型物业管理企业,属于民营企业,公司总部设在北京,目前在京拥有12个物业管理项目,管理面积近五十万平方米以上。

  综上所述,在一个月的招聘过程中,公司的工作人员针对个别问题也给予了婉转解答,现第一期招聘工作已接近尾声,随着各部门人员的陆续上岗,咨询电话相对有了减少,以上几点大致可概括为近期电话咨询的热点。

篇3:物业管理实战:日常工作问答

  物业管理实战--日常工作问答

  一、前期介入篇

  1、物业管理公司在开发商对项目规划设计时应该提出哪些意见?

  答:一个房地产项目推出时不但要考虑对销售有利的各种外部条件,更要考虑与之对应的配置和设施的物业管理的简便和低维护支出费用,所以物管方面对物业设计(说明)应该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要考虑商业和物管用房的预留(包括管理处办公用房、员工宿舍食堂、职工业主娱乐活动室、保安岗亭用房、垃圾收集站、物料仓库、清洁工工具房等)。

  (2)配套设施设备、管线配置和布线要合理,包括预留空调安装位置及空调滴水管。

  (3)设计时尽量减少外墙外凸沿,尤其是高空位置不可上人的平台、条柱等不利清洁。

  (4)高层楼宇和大型小区应考虑合理配置清洁楼道及绿化浇水处所必须的水管接口和洗手池。

  (5)水、电、气表的设置要考虑到抄表到户的需要,尽量集中放在首层。

  (6)信报箱的设置亦要考虑邮政需要放在首层(放在架空层等首层以上,邮电部门会加收服务费),并且信报箱的规格和锁要符合要求,也可以同时考虑送奶的存放。

  (7)小区进出口位置和数量配置要合理,能少则少,以减少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8)小区内的车位配置要考虑到深圳市户均车辆比例尽量充足。

  (9)小区的外围尽量考虑到封闭式治安管理的需要,铁围栏的设计要防攀防钻,女儿墙亦要设计成防攀越的。

  (10)小区内绿化面积要考虑到以后小区创评的需要。

  (11)绿化带植物的品种(尤其是高档大型物业小区)不要设计得太名贵、太繁多。除充分考虑到错落有致,四季有花有香,配制原则是大方得体,合理选择背阴喜阳易于养护的植物。

  (12)小区内标牌和建筑小品设计亦要考虑到易于低成本维护。

  (13)小区内尽量不要配置有安全隐患的水池(含游泳池)、沙池、秋千、转盘、高低杠杆等设施和器械。

  (14)排污管、雨水管在穿楼板时要考虑采用套管,以方便管体爆裂时更换。

  (15)现在大部分家庭将阳台用作洗衣、拖地的给排水之地,所以阳台设计应考虑统一接管,并配二个地漏(其中一个为洗水机排水用)否则业主在二次装修的排管时,施工不规范会引发一系列问题。

  (16)低价商品房业主用窗式空调多,故卧室大多预留窗式空调口,预留空调口可设计成即可以安装窗式分体空调的室外机,又可以安放窗式空调机,还要方便以后维护、加雪种拆装等,以避免产生老式空调口的敝端和遗留问题(渗漏)。

  (17)建筑物的可上人平台可以设计成花坛、绿化带;多层屋顶不上人天台设计成易于养护的绿化带,既可以隔热又可以弥补地面绿化面积的不足。

  (18)现代家庭的电话、电脑、电视等家用电器容量较大,所以布线设计应考虑主、次卧房及大厅都应配置预留电话插座、宽带网或局域网电脑连线插口、电视插座和家庭影院环挠音响接口。另外,甚至可以考虑可视对讲电话、门铃的配置除在玄门外,在洗手间亦可配置(以免在冲凉、上厕时有人来电来访时的尴尬。)

  (19)楼道侧墙应考虑铺设一定高度的瓷片(防涂鸦,防污渍)。

  (20)楼道内电表箱等其它线盒箱不要用通用锁应采用专用锁,楼道开关总闸更应内藏而不外露(以防小孩和他人捣乱拨弄)。

  (21)小区内的消防水管是否考虑可用(在地面)油漆的红管或不易退色的油漆管(以减少高空作业)。

  (22)小区路灯不必多,只需满足一定的光照度就可以,路灯尽量采用大路货灯座要耐锈蚀,牢固、防日晒雨淋、不怕台风、采用节能灯胆(方便日常维修、减少开支)。

  (23)垃圾收集站最好设计在小区进出口附近处,且垃圾房门朝外便于垃圾清运车在外面作业不影响小区安宁。

  (24)单元楼道灯最好采用光控红外线复合开关(以方便手提东西的业主上下楼梯,且减少楼道公共照明用电量)。

  (25)一般核定一个单元楼道灯用电量一个月才十来度电,故电表配制要选用最小容量(以免大容量电表收取几十度费用而发生不必要的支出)。

  (26)消防水泵、二次供水等设备设施功率大但用电量很少的可否合用一个电表。

  (27)由于商业用水和居民用水的收费标准不同,建议居民用水和商铺用水的管路分开并各配计量表(以避免自来水公司自定商业用水和居民用水的比例,一般都把收费高的商业用水比例定的比较高,无形中又会长期多支出费用)。

  (28)小区的地下排污管道要铺设合理,井口间距要合适,一般不要超过管路疏


通时的竹片长度或机械疏通机可达长度。

  (29)凡有空调机滴水管的沿墙周围应做绿化带(既利用上了空调水,又美化了环境,避免了以往空调滴水面造成地面青苔)。

  (30)建筑物的临街、下有行人路面或停车位的外窗可考虑送纱窗(以减少高空抛物现象)。

  (31)各单元门、停车位、外围、巡视死角,商铺招牌部位平台等应设计加装闭路电视监控。

  (32)所有单元进户门应设计遮雨棚(防雨水和淋花水)。

  (33)商铺商前后的预留空调位及排水位往往被开发商所忽视,设计中应考虑进去。

  (34)建筑上不要出现死角即不可上人的平台等(以减少卫生死角和高空作业)。

  (35)重要管路和线路要预留备用管线或活口,(以免发生局部损坏换整条管线、劳民伤财)。

  (36)最容易发生问题(渗水)的排污管、水管在穿越楼板,墙体因受挤压而易爆裂(PV管)或生锈而破裂(镀锌管)故设计时最好设置套管。

  (37)小区配套公共设施规划设计要一步到位:

  (a)按物管要求配置绿化率、物管用房、商业用房、功能用房和设备用房。

  (b)管道煤气,智能综合布线,二次加压的管路及闸阀,用于餐饮商铺预留的排烟道和隔油池等都应在设计中加以考虑。

  (c)阳台设计要考虑到花盆座架(底部向里倾斜)以防淋花水往下滴水给下面业主带来不便,客厅、主人卧室分体式空调穿线预留外斜防水措施设计要考虑进去。

  2、物业公司在工程施工阶段介入过程中应注意什么?

  答:一个物业的整体质量是由建材设备本身的质量和安装施工质量二大部分组成,所以对于物业管理公司来讲主要对开发商提以下几点建议:

  (1)对小区(大厦)的重要大型设备、设施的供应商,应尽量选择能将供货、安装、调试、售后维修保养一体化的实体公司,在价格相近的几家供货商中,尽可能选择历史悠久、售后技术服务良好、价格适中的那家。

  (2)小区基建工程采用的批量较大的各种建材、装饰材料、水电器材等常规材料和配件尽量选用市面上有的普通规格的标准件和通用件,尽量采用国家和本市指定厂家所生产的牌子、型号与规格。

  (3)涉及小区物业的结构、防水层、隐蔽工程、钢筋以及管线材料一定要考虑耐久性和耐腐蚀、抗挤压应力、做套管,且参于监理公司共同把好相关过程控制和验收控制的监督检查质量关,绿化带土质的厚度要符合要求。

  (4)所有参于土建工程、装饰工程、设备设施安装工程、绿化工程和相关的市政工程的施工单位、供货商、安装单位、和与之有关联的中介单位都应与开发产就设备(或大宗材料、配件)的保质(修)期的保质(修)内容、保质(修)期限、责任、费用(维修保证金)、违约处理等达成书面协议,并提供有效的合法经营及资质证明、产品的产地、合格证明、设备订购合同、材料供货价目表、采购供应地址及单位联系电话。

  (5)一些重要的大型配套设备(包括电梯、中央空调、配电设施、闭路监控系统、消防报警系统、电话交换系统等)的供应单位应提供清晰明了的操作使用说明书,并对物管相关技术操作人员提供正规的培训。

  (6)小区物业所选用的设备和仪表均应得到有关部门的校验许可证明(如电表、水表须经过水电部门校验合格才允许使用,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须经过公安部门的安全技防测试合格后才准许使用,还有消防报警系统、灭火器、电梯变配电系统、停车场、交通管理系统等)最好由设备或仪表供货安装单位一并解决。

  (7)为方便以后的物业管理,对大型重要的公共配套设备能设立独立的电表或电表(便于情况分析和成本控制),高层及大型写字楼的室内照明插座电源应与中央空调系统用电线路及计量分开,尽量做到分表到层、分表到户,表的位置最好能统一、集中(便于抄表、住户忘关开关时可临时切断电源),电话分线分层分户应作好识别标记,合理分配。

  (8)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要做好质量跟进工作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尤其是各种给排水、电、中央空调、消防报警电话、有线电视等管线的走向、重要闸阀和检查口的位置,以及相应的施工更改记录。

  (9)重要的土建要确保一定抽验合格率,所有的隐蔽工程都要进行质量验收、且要有物管人员参加。

  (10)物业的竣工验收,物管人员应会同参加,对不符合物管要求的工程项目有权令其整改满意后再签字,物业(包括设备设施)的二次接管验收须全面把关交接,尤其是图纸、资料、更改记录。

  3、物业管理公司在开发商项目开盘后对外售楼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严格审核售楼说明书、媒体广告和房地产买卖合同,对不利于物管的条款和承诺应删除或修改,以免带来后患。如购八楼房送顶楼阳台,买一楼送花园(公共场地不属于套内面积,误导消费者);免*年管理费或只按 多少元/M2收取管理费(让物业公司倒贴钱);小区提供**会所服务(会所一向是个赔钱项目,谁来投资设备,谁来支出场地管理费、水电费、维修费和人工费?谁来贴补经营亏损?);承诺小区会有管道煤气,智能化管理系统,闭路监控,二次加压,喷泉泳池、绿化庭院等,但设计时根本没有考虑,更谈不上交付使用(业主入伙发现承诺不兑现时和物业公司结怨),物管公司应该对开发商售楼部分人员进行短期培训,对客户在物业管理方面的咨询要对答如流,前后一致。

  二、接管验收篇

  1、物管公司在开发商物业移交时应注意那些交接事项?

  答:物管公司对开发商所移交的物业一定要把好验收关,否则因为把关不严而造成的后遗症和改造、增设工程会给物业公司带来沉重的包袱。一般来说物业公司接管验收时要注重以下几个关键:

  (1)对在前期介入阶段提出的完善项目和整改意见进行复核,对尚未完善的事项,要求开发商提出的补救和解决措施并备案,(包括物管用房,专项基金,开办费用,对外承诺的小区配套设施等敏感问题)。

  (2)开发商应对小区所有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绿化工程等主体及配套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名称、工程项目、工程负责人扩联系电话、保修期限等内容列出清单交给物业公司。

  (3)将开发商施工未用完的小区建材包括各种瓷片、玻璃窗及配


件等留下来备用可为以后维修减少费用。

  (4)凡小区采用非市面上常见的建材,设备和设施的应让开发商或施工单位提供供货和维修保养单位的地址、电话和联系人。

  (5)验收时注意和物管密切相关的设施和管线有无按要求做好:包括岗亭、道闸、围栏防攀防钻设施、清洁绿化取水用的水管接口、倒水池、垃圾收集房(含清洁工具房)、小区标识系统、单车棚、摩托车棚、汽车泊位是否足够,设施做好与否,小区摆摊、搞社区活动、室外加工用电的预留电源插座、空调滴水、排水系统(含商铺)等。

  (6)小区公共设备、设施、辅助场所(幼儿园等)、停车位、会所等产权须界定并出具相关证明(避免以后引起业主投诉、争纷)。

  三、入伙篇

  1、物业公司在刚入伙阶段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答:物业公司在入伙最初阶段主要完善物业管理配套设施,理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就重要事项的法律契约关系(如业主公约、管理费、本体维修基金、停车位使用协议、管理费和水电费银行委托缴款协议等)。凡是业主(住户)违反小区管理条例的处罚条款,诸如高空抛物、公共楼道烧香、乱丢乱放杂物垃圾、车辆停放不到位、私自架设天线、乱拉电线、电话线、不按要求安装空调、拖欠管理费和车位使用费等物业管理中常见的比较棘手的违章处罚一定要在业主公约中列明,业主签字有效。入伙前期对小区违章违规的危害性,公民道德教育、处罚条款和依据频繁地通过宣传栏、单元大门通知栏广而告之。对一些不太自觉的住户要上门走访等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当然重点是放在预防上,通过上述的工作给小区一个良好的生活秩序和环境。

篇4:物业公司年终总结暨表彰大会团队物业管理知识问答试题

  物业公司20**年终总结暨表彰大会团队物业管理知识问答试题

  (共二十题100分,每题5分,以举手抢答形式进行,答对加分,答错扣分)

  1、**的通讯地址是:z市***区*路C号。

  A、3B、5C、6D、10

  2、**项目的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是:D元/平方米。

  A、1.5B、1.58C、1.6D、1.68

  3、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室内汽车停车位的停车管理服务费是

  B元/个。

  A、40B、50C、60D、70

  4、根据政策规定,z市配备电梯的住宅及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统一按C元/平方米标准收取。

  A、58B、60C、68D、70

  5、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协议》,逾期欠交物业服务费的违约金为按所欠费用每天C交纳。

  A、千分之一B、千分之二C、千分之三D、千分之四

  6、根据《**装修管理规定》,装修初次验收通过之日起C个月内安排复检。

  A、一B、二C、三D、四

  7、根据《**装修管理规定》,装修单位应按消防部门规定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每平方米配B只4公斤的灭火器)。

  A、1B、2C、3D、4

  8、据《**临时管理规约》,**项目的总建筑面积是:A平方米。

  A、209380B、219380C、209680D、209386

  9、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住宅(含自有产权车位、车库)物业服务收费实行A的定价方式。

  A、政府指导价B、成本指导价C、政府定价D、市场调节价

  10、根据《z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的住宅及其他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D。

  A、政府指导价B、成本指导价C、政府定价D、市场调节价

  11、根据《z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高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在多层住宅各等级基准价及上下浮动20%的基础上相应增加D元/月.m2。

  A、0.2B、0.3C、0.4D、0.5

  12、根据《z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住宅物业装修如要收取保证金(押金)的,应由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合同,或在业主公约中约定。保证金应在装修验收后一个月内退还,最长不得超过C个月。

  A、一B、二C、三D、半年

  13、根据《z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地下(室内)自有车位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每个车位50-D元/月。

  A、55B、60C、70D、80

  14、根据《z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行出入证管理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为业主免费配置至少C张出入证(含IC卡等)。

  A、1B、2C、3D、4

  15、根据《z市区住宅小区物业装修收费管理规定》,业主对其物业进行装修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向业主或装修人员(企业)收取共计不超过B元/户的装修保证金。

  A、1500B、2000C、2500D、4000

  16、根据《z市区住宅小区物业装修收费管理规定》,业主装修期间对装修工人实行出入证管理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可按照每张不超过B元/证的标准向业主或装修人员(企业)收取出入证押金。

  A、10B、15C、20D、30

  17、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百分之A以上业主可以联名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

  A、20B、30C、50D、70

  18、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D个月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A、一B、二C、三D、六

  19、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决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或者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B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A、三分之一B、三分之二C、二分之一D、四分之三

  20、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定》,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B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

  A、3B、5C、7D、9

篇5:物业管理知识问答题(四)

  物业管理知识问答题(四)

  1、物业管理用房应按什么比例配置?产权归谁所有?

  答:《淄博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开发物业总面积3‰的比例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无偿提供物业管理用房,最低不得少于80平方米,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规划许可时应当明确物业管理用房的具体位置以及相应面积。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和房地产初始登记时,应当提交物业管理用房配置的相关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核发房屋预售许可证和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

  2、业主是否可以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经营性用房?

  答:《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法律虽然没有明确禁止业主将自己的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但对这一行为进行了限制:一是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规定。二是应当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的同意。这里所说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通常是指改变房屋用途可能影响其利益的业主。也就是说,业主要想将住宅用房改为经营性用房,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还必须通过协商,征得有利害关系的所有业主的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可以实行“一票否决权”,限制这一行为,维护自己的权利。换句话说,只要一个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不同意,即使其他人都同意,当事人也不得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

  3、哪些事项应该由业主共同决定?

  答:《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4、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哪些部分?

  答: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第213号)第三条规定:共用部位是指住房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房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5、业主委员会越权业主该怎么办?

  答:业主作为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所有权人,不仅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专有权,对共用部分享有共有权,同时作为小区成员还享有成员权,业主通过业主大会的形式,通过民主协商,个人利益服从共同利益,少数人的利益服从多数人的利益,采取多数决定或绝对多数决定的方式决定小区物业管理、处分、使用等事项。

  由于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的运作缺少相关监督,侵害业主权益的事件不断出现,在实践中引出了不少矛盾和纠纷。

  遇到这种情况业主可以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调处;也可以采用在业主大会内部设置监督部门等方式,来避免业主委员会的越权行为等。

  6、楼道内的照明灯该由谁负责维修?

  答:应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楼梯间的照明灯属于公共设施设备,它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但楼道公共照明的电费本着谁收益、谁承担的原则应由业主分担。

  7、房顶漏水到底应该谁来修?

  答:分几种情况。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第四十条规定,屋面防水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如果你的房子没出保修期,应该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如果已经出了保修期,屋面防水的大修、中修工程,已经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从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未缴纳的由本楼或本单元的全体业主分担。

  8、物业公司为业主换水龙头该不该收人工费?

  答:首先我们要先了解物业管理的内容,物业管理的基本内容按服务性质和提供方式可分为三种:常规性公共服务、针对性专项服务和委托性特约服务。

  常规性公共服务面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目的是保证物业的完好和正常使用,保证小区内住户的正常生活秩序,美化人们的生活环境,这一服务是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基本服务,内容通常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明确规定,业主和承租人不需额外提出要求。这项服务大致包含六项内容:房屋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公共秩序维护、公共保结服务、

  绿化养护管理、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如:代收代缴水电费、煤气费等公共事业性费用。   针对性专项服务是物业管理企业为改善和提高住户的工作生活条件,满足其中一些住户的一定需要而提供的各项服务工作。一般是指物业管理企业事先设立服务项目,并将服务内容与质量、收费标准予以公布,当住户需要这项服务时,可自行选择。如:家政服务、商业服务、金融服务、中介服务等。

  委托性特约服务是为满足小区内个别住户的委托而提供的服务,一般未在合同或专向服务中设立。

  为业主家里换水龙头是属于委托性特约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费是物业公司提供常规性公共服务而获得的报酬,并不包括专项服务和特约服务的报酬,因此业主要求物业公司提供专向服务和特约服务应当另外支付报酬,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9、建设单位已经聘请了物业服务机构,业主是否有权更换?

  答:按照《物业管理条例》、《淄博市物业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在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开发建设单位应当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未满,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已满,尚未成立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已成立但尚未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继续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直至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之日起终止,但业主大会要求物业管理企业退出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退出。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不再继续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于期满前2个月通知业主。

  10、什么情况下住宅小区应当成立业主委员会?如何成立?

  答:《淄博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或者业主(超过20%)可以向区县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一)新建物业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二)物业入住率达到30%以上并且首套房屋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已满2年的;(三)非新建物业具备实施物业管理条件的。”

  区县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申请后,应当和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成立由业主代表和居民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业主大会筹备组。

  筹备组负责下列筹备工作:(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二)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业主公约(草案)》;(三)登记和确认业主身份;(四)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五)其他准备工作。

  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30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等。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日起成立。

  11、物业服务费到底做什么用的?有哪几部分构成?

  答:《淄博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四、十五条规定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期于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12、物业维修资金如何收缴、管理和使用?

  答:物业公共维修资金是《物业管理条例》确立的一项制度,在《物权法》中也有具体体现。该资金应由房屋买受人交纳(房价总额的2%),由开发商在房屋出售时代收,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统一由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监管,保障该资金的安全。

  物业公共维修资金,由房产行政部门部门按照统一交纳、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物业公共维修资金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更新、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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