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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冶项目部组织协调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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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冶项目部组织协调规范

  四冶项目部组织协调规范

  项目部的组织协调工作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从内部关系的协调到外层关系的协调都应到位,外层关系还分为近外层关系和远外层关系。项目部的组织协调工作应能排除障碍,解决矛盾,确保项目各项目标的顺利实施。

  一、内部关系的组织协调

  1、内部人际关系的协调应根据建设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思想工作,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2、项目部与建设公司各管理层的关系协调工作应严格执行建设公司与之签订的协议及目标责任书,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

  3、项目部与劳务作业层关系的协调工作应依照劳务合同,认真履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项目部在进行内部供求关系的协调时,应编制供需计划并进行平衡,计真执行计划,充分发挥调度系统和调度人员的作用,加强调度工作,排除障碍。

  二、外部关系的组织协调

  1、项目部进行外部组织协调工作中必须在建设公司总经理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实施。

  2、项目部与业主单位之间的关系协调应在整个施工项目的全过程中进行,主要目的是搞好协作。协调方法是执行合同,协调的重点是资金、质量、安全、进度问题。

  3、项目在施工准备阶段,按合同约定的责任,积极与业主协调,确保工程顺利开工,项目部同时也应在规定时间内承担合同约定的责任,为开工后连续施工创造条件。

  4、项目部应按照施工合同的要求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搞好协作配合。

  5、项目部应在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问题、隐蔽工程验收和交工验收等工作中与设计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密切配合,搞好各方的协调。

  6、项目部与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应依据供应合同,充分运用价格机制、竞争机制和供求机制搞好协作配合。

  7、项目部与分包单位关系的协调应按分包合同执行,正确处理经济关系及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成本控制,项目部还应对分包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支持。

  8、项目部与当地政府、群众关系的协调应避免发生矛盾和纠纷,遵守公共道德,充分利用社会组织和管理机构的力量,并严格守法、照章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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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程项目部协调协作措施

  工程项目部协调、协作措施

  1、与业主单位的协调工作:明确合同条款,理解双方的权利义务。由项目经理负责日常与业主的工作联系和协调,将有关征地拆迁、管线迁改、工程进度、工程变更、工程签证、质量安全等进行汇报与沟通,以便及时解决设计变更的工作,以保证工程建设需要。

  2、与监理单位协调工作:及时提供工程进度和相应的统计报表,对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有关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施工中间验收的检查或返工要求及时认真细致地整改,并重新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复。由总工程师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3、与监督单位的协调工作: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及时进行有关质量检验和安全监督,积极配合监督单位的抽检抽查工作。由总工程师总负责对监督单位的协调。

  4、与当地居民和单位的协调:由文明施工负责人负责与当地居民和单位的协调协作工作。及时将工程进度及有关的工程信息反馈给居民和有关单位,对当地居民和单位提出的合理要求进行解决,做到不扰民,相互沟通协调解决争议,尽量方便居民和单位的生活和生产,与当地居民和有关单位共创文明工地。

  5、与相邻标段的施工单位;由项目副经理负责与相邻的施工单位进行日常协调工作。由于工期紧,工程量大,为保证整个工程的进度,积极与相邻的施工单位沟通和联系,将相互的影响降到最低,共同协商解决有关的交叉作业。

  6、与城市管理部门的协调:由办公室两部门负责在施工前与有关的城市管理部门沟通好,办好有关余泥垃圾倾泻、治安管理等手续,并由专门人员进行落实及管理。

  7、工地内部各施工作业队之间的协调工作由工程部部长负责协调,使得工程所需耗用的人力,物力发挥最大的效益。

篇3:工程项目部公共关系协调措施

  工程项目部公共关系协调措施

  1 重视施工干扰问题

  扰民与民扰一直是围绕施工企业的一个难题,处理好该问题对保证施工顺利进行是至关重要的,根据我公司长期在城区(大部分工程位于二环以内)施工的经验,民扰与扰民是一对矛盾,民扰是因扰民而引起,为解决该矛盾,我公司将从解决扰民入手,取得居民的理解和支持,扰民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噪音振动对居民的影响;

  (2) 粉尘污染、垃圾堆积等给周围卫生环境的影响。

  2.解决扰民针对性措施:

  2.1 成立项目行政经理为首的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的工作小组,开工前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进行了解,并将了解到的情况加以记录,同时通过与学校有关部门、居委会协作,召开有代表性居民参加的座谈会,充分听取居民们的意见,并向居民们解释我们防止扰民的具体做法,表明我公司要把扰民降到最低限度的诚意。

  2.2 在工地设立群众来访办公室,设专人值班,同时对周围居民发放联系卡,卡上包括项目行政经理及工作小组成员的分工、节假日情况、电话号码、呼机号码,便于居民在有问题时同我们及时联系。

  2.3 最大限度地降低噪声,认真执行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杜绝人为噪声,除特殊情况外尽量不安排夜间施工。

  2.4 加强现场管理,禁止乱扔、乱堆垃圾,现场及道路派专人清扫,保证市容、场容整洁。

  3 与政府关系的协调

  本工程的顺利施工与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密切相关的,为此我公司将做到:

  3.1 严肃认真执行政府有关规定,对各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指令、要求必须及时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汇报给有关部门。

  3.2 处理好与政府各部门的关系,首先须了解和掌握政府的各项相关规定的内容、要求,尊重和执行政府的要求,对有争议的事项应耐心做到解释工作,力求从政策上达到对方的认同,人情理上求得对方的理解。

  3.3 在处理与政府官员的关系上,必须遵纪守法为原则。3.4 我公司将和当地上级主管部门如街道办事派出所举行共建、共管争创文明工地的活动让他们随时指导我们的工作。

  4 与建设单位关系的协调

  我公司在顺利施工,兑现对建设单位合同规定的同时也把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确保建设单位正常工作、学习、生活不受影响作为我们的一个重要目标。我公司将认真执行施工现场各项管理规定,制定《施工现场管理条例》。我们的承诺是"建设一流工程、营造一流环境、树立一流的信誉。"

篇4:项目部监理协调配合措施

  项目部与监理协调配合的措施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出现了做为工程责任主体之一的工程监理单位,单位除认真做好自己承包工程的责任外,一定要积极做好监理工作协调,使双方目标一致,形成合力,促进承包工程预定目标的实现。

  1、监理地位的认识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是管理合作关系,不是建设单位的下属机构;监理单位是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唯一的管理者,建设单位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单位实施;监理单位按照"公平、独立、自主"原则开展工作并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监理单位的工作促进了施工单位管理到位,使工程预定目标(质量、工期、经济)实现的最终责任始终是施工单位。

  2、开工前就有关事宜达成共识

  施工方案中应重点注意的问题:注意在以下方面得到监理单位的认可,采用的施工规范、规程;主要施工方法;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进度计划;安全、质量、文明、季节施工措施等。

  根据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做好对工程项目分专业地更周密的实施制度。

  认真参加监理会议:首次工地会议上应注意记录内容有建设单位授权、各相关人员认知、监理交底、工作协调方式和监理例会安排;监理例会,施工单位应重视上次例会决议落实情况的汇报,采取随时反映随时解决的问题方案的认可。

  专题工地会议:项目部有关人员应会前做好解决专题的方案,做到"心中有数",认真参加监理会议,注意会议纪要的签认,注重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

  3、主动将监理意见转化成施工动力

  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施工图、施工合同、国家规范和标准图要求组织施工。监理的通知首先从自己工作中查找原因,不应该以习惯作法等理由向监理提出解释意见,注意将监理意见及时、完整地传达到本单位有关人员和作业层,立即整改,并借此做为提高技术素质的机会进行质量教育,化消积因素为积极动力。除认真按"监理通知"要求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外,尚应将整改结果"书面回复"监理,待临理复查合格后,方能继续进行后续施工。出现问题,主动自身找原因,力争将各种隐患克服在作业过程中,才能保证工程各项目标的实现。

  4、依靠监理处理好各方关系

  在施工中与周边关系单位发生工作、利益问题时,要积极依靠监理单位,依据有关法规、合同,按规定程序处理,施工单位不应擅自越权、私自办理。

  5、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要积极协助监理调查,及时进行处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往往会产生一些既成事实的质量问题,此类质量问题,严禁私自处理、掩盖,一定要及时向监理单位反映,请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按质量事故级别处理。在事故处理过中,有关人员要积极协助监理进行调查,认真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等待处理方案经有关方面研究批准后,及时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应报请监理单位重新进行验收。

  6、正确对待监理工作中的失误

  本单位与监理单位就某一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应先从自身找原因,若确认监理单位理解有误时,要在有可靠依据前提下,通过耐心协商,与监理达成共识。对监理批准的施工方案,承建单位在实施中也要认真对待,出现问题,施工单位还是要承担主要责任和损失的。

  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是工程目标利益共同体。施工单位要主动做好监理工作协调,共同促进工程目标的实现。

篇5:工程项目部监理部门协调配合措施

  工程项目部与监理部门协调配合措施

  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工程施工任务,在施工过程中积极配合监理单位的工作,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与监控。

  第1节质量控制配合

  1.1开工前,将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各项质量责任制度及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等资料,以书面形式呈报监理单位,保证项目机构人员与现场实际工作人员相符,不随意更换。

  1.2工程施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报呈监理部审核,审批后方可施工。

  1.3施工前,首先对建设单位给定的水准点标桩位置进行复验,准确无误后方可对建筑物进行定位放线及桩位定位然后通知监理单位进行复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1.4施工过程中对各关键部位及重要结构工程在隐蔽前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核查后方可隐蔽。

  1.5施工过程中对所完成的各分部分项工程要及时向监理部报验验收。

  1.6对进场的各种原材料构配件,及时向监理部提供产品合格证及二次化验单,钢筋、混凝土及砂浆等取样送检,必须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进行。

  第2节进度控制配合

  2.1及时向监理部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及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进度计划。

  2.2定期向监理部提交施工进度计划报表,以便监理部能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

  2.3对影响施工进度的各种问题及时向监理部反映,协调解决。

  第3节投资控制配合

  3.1根据实际进度向监理部呈报每月的预算报表。

  3.2及时向监理部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以便监理部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验。

  3.3对现场施工中的设计变更,材料替换以及现场签证,及时向监理部汇报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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