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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装使用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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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装使用及管理制度

  工装使用及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服务形象,进行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装式样

  1、春秋冬装:原则上男式为深色西装、白衬衣、扎领带;女式为同色西式套装、白衬衣;

  2、夏装,原则上男式为西裤、白衬衣、扎领带;女式西式套裙。

  第三条 工装配发原则

  1、员工工装由公司统一定制购买,工装配置资金来源,公司前期垫支。

  2、工装配发之日起工作不足半年离职的,员工与公司承担费用比例各占50%。

  3、工装配发之日起工作满半年不足1年离职的,员工承担30%,公司承担70%。

  4、工装配发之日起工作满1年不足2年离职的,员工承担10%,公司承担90%。

  5、配发工装之日起工作满2年离职的,公司承担100%。

  6、行政人事部有对工装制度制定、执行、监督、修改、等权力。

  第四条 工装的管理

  1、上岗时,必须着统一工装,下班后执行公务时,也必须着工装。非工作时间,无特殊要求时可着便服。

  2、着装时必须扣好衣扣,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春秋、夏服装不得混穿,工装与便装不得混穿。男同志不准留大鬓角和胡须,女同志应化淡妆,不得浓妆艳抹。

  3、着夏装时,男同志西裤、白衬衣,白衬衣下摆必须扎在裤腰内,脚穿深色皮鞋。女同志西式套裙,脚穿正装深色皮鞋。

  4、着秋装时,男同志白衬衣,打领带,外穿工装。天冷时,白衬衣外可加穿羊毛衫。女同志白衬衣,外穿工装。天冷时,可加穿羊毛衫。

  5、有统一活动时,必须按行政部通知的着装要求着装。

  6、换季易装时的着装要求,办公室根据气候情况确定,予以公告。

  7、女员工怀孕期间,可以不着工装。

  8、着装必须整齐、清洁,不得穿着破损或不整洁的工装上岗。

  9、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有保管、补修的责任。

  10、工装清洗由个人负责。

  第五条 遵守事项

  1、员工上班时必须统一着装,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应自费清洗或修补。

  2、工装如丢失或破损不能穿用时,应直接上报部门经理,需补做工装时,费用由个人承担。

  3、预计工装配发一人四套,夏装和冬装各两套,视季节定制工装。

  4、工装配发、使用期限原则上为两年,自配发日算起。但未到换发期,工作服破损不能穿用时,不在此列。反之,到换发期,工作服尚可穿用时,应继续使用。

  5、新员工从正式上岗,试用期结束方可配制工装。

  第六条 行政部负责对日常必须穿着工装的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不按规定着装的人员,进行以下处罚:

  1、上岗不着工装,每次罚款20元

  2、不按规定着装、换装或服装混穿的,一次罚款20元。

  3、仪容仪表不整,一次罚款10元。

  4、其他不按规定着装的行为,按照上述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5、新进员工在没有配发工装时,上班时间需着正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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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公司工装管理制度(9)

  物业公司工装管理制度(九)

  (一)工作服的发放:

  1、人一套。

  2、使用年限:春秋、冬装及大衣等工装使用年限为二年,礼宾、保洁、工程人员等一线岗位的夏季工装使用年限为一年。数量:原则上每位员工发放工作服为春秋、夏季各两套,冬季大衣每人1件。

  2、

  建立管理台帐,实行工服卡制,卡上标明员工的姓名、性别、部门、

  岗位、编号、工作服的价值和领用时间等。3、4、认。

  (二)工作服着装规定:

  1、穿着工作服即代表公司形象,必须保持工作服干净、整洁。如有脏乱、破损等情况一经发现应根据规定予以处罚。

  2、工作服仅限于工作期间穿着。

  3、工作服装样式、标识为公司统一制定,各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违规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予以处罚。

  4、工作服的换洗根据不同的级别、岗位和工作服的面料区别对待。具体规定如下:

  (1)管家春秋装公司每六天洗熨一次、夏装每天洗烫一次。

  (2)礼宾员春秋装公司每六天洗熨一次、夏装每天洗烫一次。

  (3)冬季大衣每年4次的统一干洗。

  (三)新工作服制作常规时间规定:

  1、夏装在3月份定样、量体裁衣,5月1日前制作到位。

  2、春秋装在7月份定样、量体裁衣,10月1日前制作到位。

  3、冬季大衣在9月定样、量体裁衣,11月1日前制作到位。

  4、北方地区根据当地气候调整,确保员工换季服务到位。

  (四)、工作服换装时间根据公司通知执行。规格:工作服装大小尺码由承制商根据员工的身形量身而定。发放工作服装时,由各部门依据人数提出领用申请并经部门主管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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