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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车站候车室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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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车站候车室安全管理制度

  客运车站候车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旅客人身财产安全,满足旅客出行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结合本站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旅客提供安全、及时、方便、舒适的乘车和候车环境。

  二、维护好现场秩序,努力保证旅客购票、候车、进站乘车三个重要环节的顺畅,并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

  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必须设置符合标准的疏散标志,配备应急照明灯。

  四、严格查堵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物品进站,向旅客大力宣传携带以上物品乘车的危害性,确保旅客安全。

  五、严禁吸烟,不随地吐痰及扔杂物,设立旅客吸烟室。

  六、合理配备消防设施、设备,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七、旅客遇到各种问题,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倾心尽力为旅客排忧解难,并全力帮助重点旅客解决乘车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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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客运车站售票室安全管理制度

  客运车站售票室安全管理制度

  售票室作为安全生产第一重地,必须确保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结合本站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执行行业主管部门及车站有关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二、工作人员应着装统一,佩带服务证章上岗,语言规范文明,精力集中,操作准确迅速,唱收唱付票款,准确无误。

  三、严格财经制度,日清日结,做到票款无差错,任何人不得挪用票款。

  四、做好治安防范工作,预防失窃、损毁、火灾、计算机病毒污染事故发生,配备治安、防火器材。

  五、除工作人员外,不得擅自将闲杂人员和非工作人员带入售票室。

  六、备齐安全应急照明灯,确保治安防盗、防抢设施安全有效。

  七、发现紧急情况或事故隐患应采取积极措施,并上报或报警,维护国家、集体财产免受损失。

  八、收入日报填写清楚,现金、票据按规定存放。

篇3:客运车站安全责任制度

  客运车站安全责任制度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为进一步明确车站领导和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建全完善齐抓共管、群防群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根据《安全生产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要求,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搞好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2、定期研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安全管理对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稳定有序。

  3、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有关文件精神,掌握各级人员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落实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随时掌握目标和动态,及时采取对策。

  5、定期组织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总结、安排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遇有重大事项需要解决时,应及时召开。

  6、对生产安全事故及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做出处理,必要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二、汽车站站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站长是车站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车站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按照《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每月主持召开安全领导组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6、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7、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三、汽车站党支部书记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对汽车站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监督保障作用,并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2、发挥党组织在汽车站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障作用,教育全体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3、在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4、支持开展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和安全生产活动。

  5、深入汽车站生产一线,了解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做好员工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四、分管安全副站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协助站长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组织好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工作名负责研究协调处理有关安全生产问题。

  3、每月按时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4、负责对车站员工安全教育工作的宣传、培训、检查和考核。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6、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普及消防知识,负责车站义务消防人员的训练工作,做好防火、灭火、人员疏散等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五、其他副站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站长做好汽车站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2、参加安全领导组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对事故隐患及时提出纠正、预防、整改措施。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分管的工作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并组织贯彻落实。

  4、健全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分管部门把围绕安全生产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深入了解分管工作范围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分管部门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

  6、定期组织对分管部门监督、检查,保证设备、安全装置、消防、防护器材等处于完好状态。

  7、负责向安全领导组提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安全科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条例、命令、指示、文件、制度和通知精神,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2、制定和完善车站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监督检查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3、按规定召开安全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4、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部门、车辆、人员要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跟踪验证整改情况,确保安全生产。

  5、探索适应车站发展要求的安全管理新办法、新模式,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6、建立健全各项档案并做好记录。

  7、推行现代化安全管理。

  七、办公室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协助车站领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标,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干部节假日和日常值班制度落实情况。

  3、搞好车站的安全工作,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4、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八、调度报班室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条例、条令和上级指示精神。

  2、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车辆运行安全管理工作标准及程序》,按照车辆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派发路单,严把“四证一牌”报班关。

  3、协助安全科搞好车站的安全管理工作,按时参加各项安全工作会议,并贯彻实施。

  4、结合调度室实际,深入基层生产一线,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向安全管理部门提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九、财务科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按规定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费用,建立专项账目,确保专款专用。

  2、审定和编制车站基本建设和工程项目计划费用时,应留足相应的安全计划措施费用,确保资金到位,并负责监督、检查该项计划的安全措施费用的专款开支状况。

  3、保证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教育费用等资金到位。

  4、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本单位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5、做好本科室安全防范工作,杜绝火灾、盗窃、丢损账本、凭单等事故发生,确保财务重地的安全。

  十、站务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条例、条令和上级指示精神。

  2、严格按照《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在年度站务经营目标中,把安全指标列为首要目标。

  4、严格按照“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要求,定期对汽车站生产经营状况、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

  5、结合本部门实际,深入汽车站生产一线,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向安全管理部门提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十一、安全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2、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各类文件、工作计划、安排、总结等文稿的起草、保管工作。

  3、负责统计、汇总各部门的有关报表和上报工作。

  4、负责安全科各类文件的收发存档及会议记录。

  5、按照要求建立健全汽车站安全管理基础档案并认真落实和完善。

  6、完成科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二、调度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对车辆调度运行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分管安全站长做好汽车站的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及车站有关安全生产规定、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进站营运车辆运行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按照集团公司《车辆运行安全管理工作标准及程序》,做好车辆运行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进站车辆的运营安全管理,检查监督调度报班凭“四证一牌”、完好证、上岗资格证派车运行,并健全各项原始记录。

  4、严格执行车辆运行作业计划,并做好加班车辆的安全调度管理工作。

  5、负责日常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对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及时上报。

  6、及时准确了解车辆运行线路的天气、道路状况,实行安全科学调派车辆。

  7、负责向安全领导组提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十三、车辆例验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认真执行车站安全管理制度、车辆安全检验制度和“车辆检验管理工作标准及程序”。

  严格按照《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要求,对进站营运客车要严格进行例检,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以保障营运客车运行安全。

  2、按照《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技术规范》及《营运车辆安全设施检验项目》的要求进行检验,做到不丢项,不漏检,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营运客车进行安全例行检查时,要做出明确判断,完整填写安全例检记录,应规范用语,对有关故障记录要科学、准确、真实,各种表格要填写规范,不合格项目要描述准确,并健全各项原始记录。

  3、对所检验项目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驾驶员进行修理,修复后重新检验,直到完好。

  4、不循私情,严格检验,消除隐患,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5、认真学习并钻研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及检验能力。牢记“安全第一”的宗旨,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十四、“三品”检查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及车站规章制度。

  2、广泛宣传“三品”的危害性,督促旅客及时查验“三品”。

  3、了解“三品”检查仪的性能及操作规程。

  4、根据产品性能对“三品”检测显示图象进行识别,对可疑的行包进行开包检查,坚决把“三品”堵在站外车下。

  5、根据检测仪说明书的有关内容认真学习有机物、无机物、混合物的颜色辨别,熟知其性能反应。

  6、对查出的“三品”进行详细登记,并做出妥善处理,保证上车旅客安全。

  7、做好旅客的宣传导向工作。

  十五、站务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严格遵守和执行车站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2、按时参加汽车站组织的各项安全培训教育和专项活动。

  3、有责任向广大旅客宣传《客规》、《乘车须知》、《安全常识》等。

  4、站务人员对自己的票本、结算本要妥善保管,丢失票本造成经济损失者自负。

  5、认真完成交接班有关安全记录。

  6、向车站安全管理部门提供安全生产工作当中的意见和建议。

  十六、其他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2、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按时参加本单位的各项安全会议,并贯彻实施。

  3、认真学习有关法规,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掌握安全生产知识、保险知识、消防知识等,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4、向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提供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

篇4:客运车站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管理制度

  客运车站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车站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沟通、传达、设立、沟通、回顾和评审修订方面的管理。

  二、职责 (一)站长

  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方针;批准、签发确认的安全生产方针。

  (二)分管安全站长

  1、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方针的具体工作。

  2、负责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和实施。

  3、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实施情况。

  4、负责实施安全生产目标,制定车站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计划,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审,并对安全生产目标进行沟通与回顾,对安全生产目标进行修正与更新。

  (三)副站长

  负责组织部门设立安全生产目标,形成《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组织与各责任人签订并予以批准实施,且为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提供充足的人力、财力、物力资源。

  (四)其他部门负责人

  及时将安全生产方针传达给本部门全体员工;认真宣传、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方针;负责实施与本部门相关的目标,对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分解。

  三、工作程序

  (一)目标的制定依据

  制定目标以安全生产方针、管理评审的结果、经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确定的不可承受风险、已经识别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生产和过程中的安全绩效、可选的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及业务的要求以及相关方的观点为依据。

  (二)目标的实施与监督

  每年年初发布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各部门在接到实施计划后,应立即组织本部门人员认真学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各部门应围绕安全生产目标和实现目标的措施和要求,认真开展实施工作;各部门应定期与本部门员工沟通,确保员工理解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重要性。

  (三)目标的评审、修订和更新

  企业发生重大变化时,安全员组织对目标进行及时地评审和修订;分管领导主持管理评审会议,每年对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审议,当大部分或全部目标都已完成,或大部分或全部不可承受风险都已受控,则结合不可承受风险的修订来更新目标;目标应形成文件,并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级员工进行传达。

  (四)建立管理体系

  安全目标制定后,要建立管理体系。管理体系主要是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各部门责任人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人,为促进安全目标的实现,必须建立健全制度体系。要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五)实行过程管理

  在进行安全目标管理时,要强调过程管理和阶段的完成。安全领导小组要对各部门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给予具体指导,进行各方面的协调。对于暂时无力解决的整体性问题,要及时逐级汇报。在实施管理过程中,必须坚持各项安全生产原则,认真落实安全责任,防止事故发生。

  (六)年度检查考核及评审要求

  安全效果的检查考核,一般分为定期检查考核和最终检查考核两种形式。定期检查考核是每隔一定的时间,对照方针与目标逐项检查评定。最终检查考核,一般是半年或一年作一次总的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是:目标的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制定下步措施,组织新的循环。

  (七)进行制定新的目标

  根据年度考核和评审结果,进行新的目标的制定。新目标的制定要结合上一年度实际,并合理预测下一年度的发展势头,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资源以及可以获得的资源,使新的目标既符合企业实际,又能体现逐年好转的形势。

篇5:中铁工程经理部安全检查制度

  中铁工程经理部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地评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检查的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法律法规条文及上级机关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目的及目标

  第二条 目的:

  1.通过检查,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不卫生问题,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

  2.利用安全生产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标准。

  3. 通过检查,增强领导和群众安全意识,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4. 通过检查,互相学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取长补短,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5. 通过安全生产检查,了解安全动态,为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加强安全管理提供信息和依据。

  第三条 目标:不出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第三章 内容

  第四条 安全检查的内容应根据施工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和标准。主要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伤亡事故的处理和文明施工(防火、卫生及场容场貌)等。

  第五条 安全检查组的组成形式,应根据检查目的、内容而定,主要由部门组织,公司领导带队,会同工会、工程部共同参加。

  第四章  形式和方法

  第六条 形式:安全检查分为经常性、定期性、突出性、专业性和季节性等多种形式。

  1.经常性安全检查: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

  消除隐患,保证施工正常进行。通常有:

  (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2)各级安全人员及安全值日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3)各级管人员在检查生产同时检查安全。

  2.定期性安全检查: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评比,工地每旬组织一次。每次安全检查由公司领导和项目经理带队。

  3.专业性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应由企业有关业务部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某项专业的安全问题或在施工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单项检查。主要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懂行的安全技术人员和有实际操作、维修能力的工人参加。

  4.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风季等)可能给施工(生产)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假日,如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的检查。检查应由单位领导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节日加班,更要重视加强对人员的安全教育,同时要认真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5.施工现场还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1)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安全检查,可随时消灭不安全隐患。

  (2)互检:班组之间开展的安全检查,做到互相监督,共同遵章守纪。

  (3)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长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无误或合格后,方能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如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等,在搭设好使用前,都经过交接检查。

  第七条 安全检查的方法及要求

  1.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特别是大范围、全面性检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人员参加检查,并进行分工,明确检查内容、标准及要求。

  2.每种安全检查都应有明确的检查目的.和检查项目、内容及标准。保证项目要重点检查。对大面积或数量多的相同内容的项目可采取系统的观感和一定数量的测点杆结合的检查方法。检查时尽量采用测检工具,用数据说话。.对现场管理人员的操作工人不仅要检查是否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还应进行应知应会知识的抽查,以便了解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的安全素质。

  3.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要认真、详细。特别是对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的部位、危险程度及处理意见等。采用安全检查评分表的,应记录每项扣分的原因。

  4.安全检查需要认真地、全面地进行系统分析,用定性定量进行安全评价。哪些项目已达标,哪些项目虽已达标,但是具体还有哪些方面需要进行完善,哪些项目没有达标,存在哪些问题需要整改。受检单位(即使本单位自检也需要安全评价)根据安全评价可以研究对策,进行整改加强管理。

  5.整改是安全检查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检查结果的归宿。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整改、复查和销案。

  第八条 对检查出来的隐患的处理

  1.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该进行登记,不仅是作为整改的备查依据,而且是提供安全动态分析的重要信息渠道。根据隐患记录的信息流,制定出指导安全管理的决策。

  2.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除进行登记外,还应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对凡是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被检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

  3.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可以当场指出,进行纠正。

  4.被检查单位领导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进行“三定一落实”,立即进行整改。

  5.整改后应以反馈单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要立即派员进行复查,经复查整改合格后,进行销案。

  第九条 检查依据:

  1.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2.省建委《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实施细则》,

  3.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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