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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大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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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大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实施办法

  工业大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预防校园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单位(部门)对自身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综治委”)及学校职能部门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各单位(部门)是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风险防控的责任主体,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四条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分别由综治委、职能部门对各单位(部门)实行分级监督管理。

  综治委负责组织、部署全校性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实施对各单位(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管理权限,对各单位(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第三章 安全隐患排查的方式及重点内容

  第五条 安全隐患排查的方式可分为各单位(部门)采取随机、定期、专项等形式的自查及校综治委和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 本办法中的校园安全隐患是指各单位(部门)违反相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其他因素在校园内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等。

  第七条 安全隐患排查,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排查的重点内容有:

  (一)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及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实验室各项安全操作是否规范;实验室消防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是否配齐;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是否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危险源的采购、运输、存储、使用、转移、处置等环节是否做到全过程监管并建立分布档案和使用台帐;实验室用压力容器、锅炉和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向当地特种设备监察机构备案,并依法定期检验巡查;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做到持证上岗;实验动物的购买、饲养、解剖是否符合规定。

  (二)消防安全。房屋装修改造是否经过消防报备审批;消防设施和设备是否齐全、有效;消防值班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并持证上岗;防火检查、巡查是否定期执行并有记录;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现象是否存在;动用明火是否经过审批和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电气线路、管路敷设是否

  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定期检查;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防火间距、消防水源是否到位;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三)治安防控。重点区域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并定期检查维护;组织大型活动是否按规定审批并落实安全措施;防盗、防骗和法制教育是否经常开展;各类安全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违反学校治安管理规定的师生员工是否处理。

  (四)食品安全。食堂、食品店、超市的食品卫生及环境卫生是否符合标准及要求;食品安全的全过程监管是否落实;原材料采购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是否落实;食品采购追溯体系是否建立;食品留样制度是否落实;从业人员是否具备健康证并按规定着装。

  (五)交通安全。校车是否定期进行保养检查并有记录;校车是否按审核确认的线路行驶;校车是否有超速超载现象;校车是否安装随车视频采集设备;是否经常教育师生遵守学校交通管理规定;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是否经审批并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

  (六)建筑与施工安全。校内建筑是否做到定期排查监测安全状况;在建的施工场所是否严格实行隔离管理并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是否有私自更改房屋用途行为;是否有违章搭建;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材料;是否存在使用危房的情况;对外来务工人员是否经常开展住地的防火、防盗、用电等安全检查。

  (七)实习实训安全。是否对实习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有关规定;

  学校是否督促指导实习实训单位建立健全实习实训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实习实训单位是否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实习实训单位是否配备安全保障器材和劳保用品。

  (八)其它须进行检查的部位或场所等。

  第四章 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及监督管理

  第八条 各单位(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体系,细化责任区域和责任人,把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逐级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定期排查本单位(部门)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

  安全隐患应建立一套完善有效的闭环管理流程:隐患建档--整改方案--整改时限--验收反馈--消除隐患。

  第九条 综治委和职能部门不定期对各单位(部门)进行安全隐患监督检查,并视隐患轻重程度和整改落实情况向隐患所在单位(部门)下达相应等级的白、黄、红三色《校园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附件),实行白、黄、红三级督查警告制,安全隐患整改事项同时在校内予以公布,直至隐患整改完毕经验收合格,报综治委同意后方可撤销。

  第十条 各单位(部门)应当自觉接受综治委和职能部门对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不得拒绝和阻挠。在督查过程中,如发现拒不整改或重大安全隐患,综治委办公室和各职能部门须及时上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并同时抄送各单位(部门)分管(联系)校领导。

  第十一条 各单位(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条线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求,对所管条线、所管业务、所管辖区进行全覆盖、无死角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相关人员,学校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校综治委办公室(校园安全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工业大学校园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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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齐庙小学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

  齐庙小学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

  一、学校必须建立一个督查小组,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并及时将发现的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

  二、领导必须做到逢会必讲安全,逢活动必强调安全,进校必看安全,做到排查与督查相结合。

  三、要密切与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发现险情及时控制和排查。

  四、每次排查,必须用文字的形式记录在册(记入安全检查台帐),并以书面的形式向有关负责人和管理部门报告。

  五、建立分级分工管理制度。

  1、层层落实责任并签订责任状。

  2、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每周利用家长接送孩子之机,向家长了解途中存在的隐患,较严重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争取家长和地方群众的支持,迅速控制或排查隐患。

  3、班主任,任课教师,利用班队活动课,向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教育,让学生学会提醒自己和他人时时处处注意安全,学会保护自己和同学的人身安全。

  4、班主任、任课教师,每周一对学生强调在校应注意哪些方面的安全,每周五强调在回家途中和在家中应注意什么。

  5、各班必须建立一个督查小组,班主任任组长,及时了解本周学生在校内外的一切安全情况。

  6、学校要及时检查电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炊事员要随时检查厨房的火、电、锅炉、开水等是否存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排除。

  8、值周教师要尽职尽责,做好一周的值日工作,把关好学生离校交接工作。

  9、各位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关心子女的身心健康,做好每周的接送和子女生病护理等工作。

  10、家长强化对子女人身保险意识,尽量参加保险。

  五、隐患排查做到一周一小查,一月一大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及时排险,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六、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争取各位领导的帮助解决。

  七、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根据制度规定追究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承担责任。

篇3: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一、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领导小组,坚持每天班查、每月全校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排险,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二、安全管理员做到逢会必讲安全,逢活动必强调安全,进校必看安全,做到排查与督查相结合。班主任、任课教师,每周一对学生强调在校应注意哪些方面的安全,每周五强调在回家途中和在家中应注意的安全。

  三、发现险情及时控制和排查,并上报中心学校。

  四、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及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要依法承担责任。

篇4: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整改处理

  工程项目安全隐患的整改及处理

  在验收备案和巡查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时安监人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施工单位在签收到《整改通知书》后,应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建管中心。在验收和巡查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随时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时,安监人员下达《局部停工通知书》。施工单位在签收《局部停工通知书》后,应立即按《通知书》要求,实施局部停工整改,整改完成后报建管中心复查,合格后签发(复工通知书)后,方可继续施工。

  (一)建筑工地存在以下施工安全隐患之一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悬挂“黄牌”警告,该项目不得申报文明工地评选。同一工地被两次停工整改的,一律定为不合格工地。

  1、施工用电未采用三项五线、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或严重不完善。

  2、外脚手架未搭设或未按规定超出施工面;

  3、外脚手架施工脚手板或安全网严重缺泛;

  4、外脚手架拉锚严重不到位;

  5、悬挑脚手架不符合规范要求;

  6、临边、洞口防护严重不到位;

  7、影响施工安全的外电未作防护;

  8、塔吊、人货施工电梯、井架未检测合格就使用;

  9、使用己淘汰的机械设备、不便合格的安全设施;

  10、擅自使用毛竹架:

  11、脚手架、吊装、模板、4米以上深基坑等无专项施工文案或方案未经审批。

  (二)建筑工地凡被停工整改及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一律记入项目经理不良业绩档案中。

  1、建筑工地未按规定申报±0.000阶段安全文明施工达标验收备案:

  2、安全管理松散,无安全管理台帐或台帐不齐全;

  3、擅自进行夜间施工。

  (三)建筑工地存在上述(一)、(二)款及其他不安全因素的,将对项目经理部予以单位指标30~200元经济处罚,并责令整改。

  (四)建筑工地发生安全死亡责任事故的,一律定为不合格工地。不合格工地的施工单位半年内不得在新北区承接新的施工任务,不合格工地的项目经理一年内不得在新北区承接新的施工任务。同一施工单位一年内在新北区施工发生一起安全死亡责任事故或有两个(次)不合格工程的,或建筑工地发生三及以上重大事故的,该施工单位禁止在新北区承接新的施工任务一年。停止承接施工任务时间从发生事故之日起计算。施工现场其他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视其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

  (五)警告牌的悬挂与摘除

  警告牌的悬挂在施工现场的大门口告示栏中,由项目经理交纳押金并负责看护。此期间,若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切实加强了安全生管理,采取有交措施消除了事故隐患,施工安全已得到保证,则悬挂两个月后,经区建设局审查批准,予以摘除.

篇5:安监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报告

  安监办关于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报告

  区安监执法大队:

  20**年7月日,区安监局执法大队对我办事处应整治完毕而未整治完的3处重大安全隐患(**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散热器有限公司、**机床部件有限公司)限期整改项目进行现场监察,再次明确了隐患整改时间、隐患责任单位、整改负责人等,要求各隐患责任单位必须在期限内完成隐患整改。其中,有一个隐患单位被予以停产督办。对此,办事处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和细化了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期限,要求结合全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活动”对上述隐患项目进行专项整治,彻底完成整改。同时,安监中队对督办指令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和专项督查督办。截止20**年8月4日,三项重大安全隐患项目正在细化整改中。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隐患:主要存在电线线路老化和私拉乱接等用电配置不符合规定、安全管理不落实等方面问题。

  该隐患项目责任单位联盛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在安监中队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了隐患整改:一是将已经老化的线路全部更换并穿阻燃PVC管,不符合规定的私拉乱接线路一律清除;二是加强内部管理,确定了安全责任人,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巡查制度等安全规章制度。

  二、**散热器有限公司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隐患:用电线路老化、安全制度不规范等方面隐患。

  该隐患项目责任单位森通散热器有限公司在安监办的指导和监督下,逐步完成了隐患整治。20**年7月下旬完成用电线路改造;8月初,逐步规范安全规章制度,现已经基本整改完毕,已符合安全要求。

  三、**机床部件有限公司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隐患:规章制度不健全、部分线路不规范、新任安全管理人员无安全管理资格证等方面隐患。

  该该隐患项目责任单位三好机床部件有限公司已于在安监办的督导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改造不规范的电线线路,并于20**年7月下旬到区安监局报名学习,进一步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前两项目前正在整改中。

  专此报告。

  **办事处

  二ОО**年八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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