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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制度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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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军事制度是指国家武装力量统帅权、指挥权的归属,国家武装力量结构,以及兵役制度。

一、武装力量统率权、指挥权的归属

(一)中国共产党对军队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坚持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领导;

军队中班有*党员,排建有党小组,在基层连队设立党支部,在团以上单位设立党委。

在军队中设立的各级党委是军队中的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党委对所属部队的一切组织、一切部门、一切人员、一切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部队的一切重大问题,除紧急情况下可以由首长临机处置外,都必须先由党委作出决定。

中华人民解放军的党组织,根据*中央的指示进行工作。

未经*中央、***的授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插手、过问或处理军队问题,更不允许擅自调动和指挥军队。

中国共产党禁止除共青团之外的其他任何党派、政治团体、政治组织在军队中建立组织和发展成员;其他组织和团体的成员如果参加军队,必须与原来的组织脱离关系;军队中,未经党组织的批准,不允许建立任何性质和形式的小团体、小组织;只有中国共产党的组织才能委派军队中的各级领导干部,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向军队委派干部。

(二)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央军事委员会是全国武装力量的最高军事统率机构。

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与*中央军事委员会是同一机构;

国家军事委员会是并列于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最高国家机构之一。

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根据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可连选连任。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没有任职资格的限制。

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二、武装力量的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华人民解放军、中华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御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

中华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是国家的常备军,主要担负防卫作战任务,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协助维护社会秩序;预备役部队平时按照规定进行训练,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战时根据国家发布的动员令转为现役部队。

中华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担负国家赋予的安全保卫任务,维护社会秩序。

民兵在军事机关的指挥下,担负战备勤务、防卫作战任务,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三、军事领导指挥体制

在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人民解放军设有总部、军种、兵种、军区等领导机关;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设有总队机关。

(一)人民解放军的领导指挥体制

人民解放军实行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的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体制。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和总装备部,既是**的工作机关,又是全军军事、政治、后勤、技术装备工作的领导机关。基本任务是:保障**关于作战和建军的战略决策和各项方针、政策的实现。

1、人民解放军的总部机关

(1)总参谋部

总参谋部是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军事工作机关,是全国武装力量军事工作的领导机关,在**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全国武装力量的军事建设和组织指挥全国武装力量的军事行动,设有作战部、情报部、通信部、军训部、军务部、兵种部等。

主要任务是:拟订和组织实施战略战役计划和动员计划,指挥和实施各军种、战区的作战行动;拟订和组织实施人民武装力量建设计划,掌握军队的组织建设、军事训练、装备计划和行政管理事务。

(2)总政治部

总政治部是管理全军党的工作,组织政治工作的最高领导机关,设有组织部、干部部、宣传部、保卫部、文化部、联络

部、军事法庭、军事检察院和解放军报社等,辖有中华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八一电影制片厂等单位。

总政治部的基本任务是:遵照*中央、**的决议和指示,确定全军政治工作的方针任务,并指导下级机关执行,保证*中央、国务院、**赋予军队的各项任务的完成。

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政治工作机关是中华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总政治部负责管理军队中党的工作和政治工作。军队中党的组织体制和机构,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作出规定。

(3)总后勤部

总后勤部是负责军队物资、卫生、技术、运输等方面供给的机关。

设有司令部、政治部、财务部、军需部、卫生部、军械部、车船部、油料部、基建营房部、军事交通部、军需生产部等;辖有20多个部队、院校、物资供应和科研等各类性质的直属单位。

总后勤部的基本任务是:计划和实施全军后勤工作,制定并监督贯彻后勤工作条令与规章制度,组织全军后勤教育训练和科学研究。

(4)总装备部

总装备部负责组织领导全军的武器装备建设工作,设有政治部、科技委员会、综合计划、军兵种装备、陆军装备科研订购、通用装备保障、电子信息基础、装备技术合作等部门。

2、军种、军区领导机关

(1)军种领导机关

海军、空军领导机关是**领导管理海、空军的业务部门和海、空部队的领导机关。基本任务:遵照**关于海空建设和作战的方针原则,领导部队建设和战备工作。

海军领导机关

编有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装备修理部,各战备海区设舰队。

航空兵部单设。

空军领导机关

空军领导机关编有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航空工程部。

各军区设空军机关,受军区和空军双重领导。

(2)军区领导机关

军区是按战略区域设立的军队组织。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和联勤部等领导机关,并下辖一定数量的部队。

军区主要负责辖区内诸军、兵种部队合同作战的指挥和所属部队的军事训练、政治工作、行政管理、后勤技术保障,领导辖区内的民兵、兵役、动员工作和战场建设。

军区按照所辖军事区域的大小,分为大军区,省、自治区军区,军分区和人民武装部。

大军区

大军区直属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辖一定数量的部队、省军区(也称小军区)和军事院校。

目前有:沈阳、北京、济南、兰州、成都、广州、南京7个军区。

省军区

省军区受军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的双重领导。负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军事工作,主要是领导预备役、民兵、兵役和动员工作,有的担负边防、海防任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设立省军区、卫戍区和警备区。

全国共有27个省军区,1个卫戍区(北京),3个警备区(天津、上海、重庆)。

军分区

军分区是在地级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军队一级组织。属省军区领导,受省军区和*地(省辖市、自治州、盟)委署的双重领导,负责所在地区的军事工作,主要是民兵、兵役和动员工作。

人民武装部

在县(旗)、大城市的区、部分县级市设人民武装部。

人民武装部属于地方建制,实行地方和军队双重领导。

少数边疆地区的人民武装部属军队建制,由现役军人组成。

(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领导指挥体制

1、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领导指挥关系

中华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隶属于国家公安系统。受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双重领导。

各级武警内卫部队受当地政府和上级武警领导机关领导。

武警边防部队、消防部队和警卫部队,归公安部门领导。

武警水电部队、黄金部队和交通部队,业务上分别归公安部和国土资源部、国家冶金管理总局、交通部领导。

武警森林部队实行林业部门和公安部门双重领导以林业部门为主、中央和地方领导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

边防、消防、警卫、水电、黄金、交通和森林武警部队的军事、政治、后勤工作,均接受武警总部的指导,编制序列与内卫部队大体相同。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有自己的服装式样、识别标志和军衔等级,其内务制度、纪律要求、队列基础训练和政治思想工作等则执行中华人民解放军的有关条令、条例和规定。

2、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总部机关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领导机关是武警总部。

总部编司令部、政治部和后勤部。

3、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地方机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武警总队,地区(地级市、州、盟)设支队,县(旗、县级市)设中队或大队、站、所。有的总队还编有直属支队,按支队、大队、中队、排、班的序列编制。

四、兵役制度

兵役制度,是国家关于公民参加武装组织或在武装组织之外承担军事任务、接受军事训练的制度。

中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一)义务兵和志愿兵制度

公民有义务服兵役。

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上述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义务兵在部队服役,是为国家尽义务。

国家对义务兵家属实行优待政策。

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2年。

义务兵服现役期满,可以改为志愿兵。

(二)民兵和预备役制度

民兵是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预备役是公民在军队外所服的兵役。

义务兵和志愿兵退出现役时,符合预备役条件的,由部队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经过考核,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服军官预备役。

28岁以下的退出现役的士兵和经过军事训练的人员,以及参加军事训练的人员,编为基干民兵;其余18岁至35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编为普通民兵。

(三)军事训练制度

未服过现役的基干民兵,18-20岁间,应参加30-40天军训;专业技术民兵训练时间按照实际需要适当延长。

预备役士兵的军事训练,在民兵组织中进行,或者单独进行。

预备役军官在服预备役期间,应当参加3-6个月军事训练。

高等院校和高级中学学生必须接受基本军事训练。

五、国防部

国防部是国务院的军事工作部门。它的基本职能是:统一管理全国武装力量的建设工作,如人民武装力量的征集、编制、装备、训练、军事科研以及军人衔级、薪给等。

国防部的工作由解放军总部机关分别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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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份完整的借款合同,应该包括以下部分的内容:一、债务人的身份资料(包括营业执照),作为借款合同的必备附件。

简单说,就是要债务人借钱的时候

提供身份资料。

为什么要债务人借钱的时候提供身份资料呢?因为《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条件之一“有明确的被告”。打官司的时候,法院第一时间要求我们提供被告的准确身份资料,我们必须提供,否则法院不予立案。如果事先没有债务人的身份资料,等到真的要打官司的时候,才向债务人要身份资料,一般情况下债务人肯定不愿意给。

没有资料就立不了案,怎么办?届时只能委托律师去公安机关调查,如果朋上债务人不是本地人,那还得到外地公安机关去调查,相当的麻烦。

所以,签订借款合同时一定要债务人提供身份资料。债务人向你借钱的时候,什么要求都是会答应的。

二、要求债务人的配偶签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证明。

债务人借钱,为什么要配偶签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证明呢?

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简单说,一人负债,夫妻偿还。

所以,在实践中,借款债务诉讼,我们都是把夫妻俩作为共同被告。同理,债权人也应该提供关于被告夫妻关系的证据,如果不在债务人向你借款的时候准备,等到要打官司的时候才收集,不仅浪费时间,而且不一定能够收集到相应的证据。

三、要明确约定借款利息。

为什么要明确约定借款利息呢?因为:合同法211条规定“借款不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利息”。所以,利息必须明确约定。借款合同的利息,有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正常借款期限内的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

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第二种:逾期利息。超出合同约定还款期限的利息。

现行的人民银行规定逾期贷款利率为原利率上浮30%-50%。

第三种:打官司法院判决后,迟延履行判决书的罚息。

民诉法第23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未能按生效判决或仲裁裁决规定的期限履行,则从迟延之日起,即原约定利息加倍计算。

四、关于复利的约定。

什么是复利?

就是利滚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7条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由于司法解释对复利的态度不支持,所以,建议大家在借款合同中尽量不要约定复利。

五、明确约定借款本息的还款顺序。

这是一项非常重要但又被忽视的权利。对债权人有利的还款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如果约定不明确,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常常会按照先本金后利息来处理。

为什么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呢?举例:法院判决给付还款本金10万元,合同期内的利息是2分息**元/月。债务人每月还款**元。如果借款合同约定了还顺序款为先利息后本金,那么债务人一辈子还不完。但如果没有约定还款顺序,那么债务人用4年2月可以还清本金,再用4年多还清利息。

可见,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约定还顺序款为先利息后本金,可以促使债务人积极履行债务、积极支付利息。

六、应该明确约定诉讼律师费承担。

当债务人逾期还款,要打官司解决的时候,为维护债权人的利益,最好还是委托律师全程跟进。那么由此而发生的律师费,应该由债务人承担、由违约方承担。但如果你不明确约定,法院就不会支持。

七、关于债务担保

有条件的,应该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担保有以下2种形式:1、保证人。这是最简单的担保方式,担保人签字即可。

通常我们要求债务人的亲属提供担保。理由有2点:1)如果其近亲属不同意担保,那么就要打个问号,为什么连近亲属不信任债务人?2)尤其要求债务人的成年子女、父母担保。因为,如果债务人有心逃债,经常会将财产转移至父母子女的名下,尤其是子女。所以,要求成年子女担保,可以断其逃债的念头。

2、抵押登记。

比如房屋、汽车等财产。但抵押登记的手续比较繁琐,要办理公证,登记,手续费。

八、要求债务人披露财产。

在信任的情况下,我们不需要办理财产抵押登记,但可以要求要求债务人告知其财产情况并提供有关资料。

如: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债权人、其他财产的复印资料。

掌握债务人的财产线索,一旦有动静,债权人可以立即查封其财产。

九、应该约定管辖条款

什么是管辖条款?就是万一要打官司的时候,我们去哪里打官司的条款?债权人应当事先约定对自己有利的管辖条款。

因为:如果不事先约定,那么法院执行的“原告就被告”的诉讼原理,通常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债权人要到债务人的地头去打官司。是实践中,这绝对是对债权人不利的。

篇3:微信公众号推广方案及内容策划

微信公众号推广方案

一、站内推广

网站是微信的主要推广途径之一,可以通过以下几个形式增加流量。

1.PC端网站

①网站首页:网站首页的商务通位置,中间的商务通/左右浮窗等都可以添加微信的二维码扫描。

②网站的banner和广告图上可以添加微信的二维码扫描,增加展现量。(落实力度还需加强)

③网站的顶部和底部可以添加微信的二维码扫描。(可在网站右侧浮窗处增加二维码展现)

④网站的文章页底部可添加微信二维码和微信公众号,特别是竞价着陆页底部加入微信、QQ等联系方式的扫描二维码。(专题底部可增加二维码展现)

2.

手机端

①首页:可以在网站banner和底部添加微信公众号或二维码;(可将底部二维码做成悬浮形式)

②文章页:文章页底部添加二维码图片,如果可以实现点击图片扫描二维码最好,如果不能实现可以链接到微信公众号关注页面。(专题底部可增加二维码,并实现长按即可添加功能)

2、

站外推广

1.

外推图片:制作相关微信二维码图片在相应的文章和新闻以及博客等方面嵌入,增加展现入口。

2.

免费平台:如百度知道、医院百科、贴吧、论坛等免费平台进行发布,提升知名度。(需要推广部增加力度,并及时反馈)

3.

流量引入:通过个医院微信号和医生微信号,以小号带动大号流量。

4.

自有平台:如自己的官方QQ、QQ空间、官方博客等途径增加公共号展现概率,增加关注度。

5.

微信营销更需“合作”助力

①善于利用第三方接口。微信之所以提供第三方接口给公众账号,就是让微信平台更加的丰富,商家更好利用微信平台做营销。学会与第三方服务平台合作,会很容易得解决我们自身不能开发的难题。

②公众号合作互推。相比独树一帜来说,合作将会给你带来更多的资源,相互引流。但是我们最好的找到同行业的公众号合作,这样才利于流量的精准。我们可以利用微博合作互推,不过微信合作互推影响力会更好。但是微信上一旦遭到举报,有可能被封号。

③朋友圈分享。维护良好的人际关系,让更多的朋友加入到分享,如果一个人朋友圈中有100人,那么十个人就是1000人。二手转发,不断的形成分享链,扩大了宣传力度。不过主动的分享,永远比被动的效果要好得多。

3、

医院推广

1.

医院的院内展板:可以在站内的展板右下角加入微信二维码;(三楼挂墙图可增加二维码展现)

2.

易拉宝:在医院外部放置展示二维码的的易拉宝,吸引点击扩散;(一楼可放置三楼相关内容展板,增加推广力度)

3.

复诊卡或则手册:医院的复诊卡或者手册上面增加微信号二维码,可以利用复诊患者拓展关注度;(专家名片)(门诊手册还未添加二维码展现)

4.

活动推广:以医院的名义组织微信扫一扫,转发关注的形式提升公众号的关注度。

4、

线下市场推广

(还需加大力度)

1.

商家合作,活动免费项目可以让商家作为他们的福利免费提供给会员,新用户在店消费满300元,可以赠送我们的免费体验项目。

2.

商场现场广告位租赁,扫描二维码加关注,到院可享受活动免费项目。

3.

可以开通一个直播间,晚上七点到八点一个小时,咨询专员面对面在线解决问题。(另外每天准备一个现场小活动,最好是现场展示我们最新推出的项目,或者能够立竿见影的项目)

4.

可以和其他商家(美甲、饮食等附近的最好)合作,共同经营公众账号,互相推广。

篇4:科室分层次培训计划内容

科室护士分层次培训计划内容

轮转护士(每月4次)≤5年护士(每月1次)6年及以上护士(每季度1次)

第一个月

(1)

规章制度(护理部下发的所有制度每月有计划进行培训)

1、

查对制度

2、

交接班制度

3、

执行医嘱制度

4、

用药安全管理制度

(2)

基本知识

1、

基础护理相关知识(如异常生命体征的观察、护理、各种引流管的应用及护理)

2、

科室常见疾病的基础知识

3、

抢救物品的种类及放置位置

(3)

基本技能

1、

生命体征的测量技术

2、

静脉输液技术

3、

静脉采血技术及各类标本的留取

4、

各种特检的配合

(4)

专科知识

1、

科室常见疾病的护理常规

2、

科室常用药物的应用方法及不良反应的观察

3、

专科技能

(5)

应急预案(根据下发的应急预案及科室特点进行培训)

1、

患者发生病情变化时的应急程序

2、

患者发生猝死时的应急程序

3、

患者有自杀倾向时的应急程序

4、

患者发生坠床或跌倒时的应急程序

5、

患者外出或外出不归时的应急程序

(6)

抢救程序

科室常见的抢救程序

(7)

医院感染知识

1、

手卫生执行

第二月起(同第一月,培训内容循序渐进,逐步提升)

护师及高年资护士6----10年N3级护士主管护师N4级护士培训计划

1、

培训内容侧重于新业务、新技术应用,护理管理、护理科研、突发事件处理、人文关怀等。

2、

担任下级护士的培训。

护士分层次培训要求及目标

1、

护士长选定总带教老师及分带教老师;护士长负责教学及护士分层次培训的管理与督导。

2、

总带教老师在护士长指导下,负责科室分层次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及考核及修订工作。

3、

护士长负责督导N4(主管)级护师自学,总带教老师负责N3级护士培训,分带教老师负责N1、N2级护士培训,另一名分带教老师负责轮转护士、实习护士培训。

4、

总带教及分代教老师不断学习,提高带教能力,每年完成1次科室业务讲座,并指导配合N3级护士进行每月1次的科室业务学习。

5、

护士长每年组织带教老师讨论护士分层次培训计划进程、效果,及时征求意见;改进工作,共同制定科室专科操作技能考核标准,逐项制定并打印。

6、

总带教老师接受医院护理操作技能培训后负责培训分带教老师,分带教老师负责相应级别护士的培训。

具体要求如下:

(1)

N1--N2级护士≤5年护士

1、

建立主动学习的意识,培养勤学好问、独立解决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

2、

按要求书写工作日记、读书笔记、护理病历,带教老师每季度批阅,护士长抽查。每月书写1篇护理体会上交护士长。

3、

每月护士长或带教老师提问不少于2次。

4、

每年抽考专科操作技能1次。

5、

每人每年带教老师指导下,专题讲座或护理查房1次。

6、

积极参加科内、院内组织的各项活动,业务学习,护理教学查房,护理病历讨论等。

7、

完成护理部组织的理论及操作考试。

(2)

N3级护士6---10年护士

1、

理论知识学习:每人轮流编辑10道护理问题并附答案,内容包括专科理论、专科常用药物的作用、不良反应及使用注意事项,院感知识、护士条例及法律法规、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作为晨会提问内容。

2、

临床技能训练:每人每年轮流进行护理操作演示(操作内容为护理部指定内容),并将操作的相关理论知识及进展,以文档形式打印,供大家阅读。

3、

教学能力培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护理查房或专题讲座或科室业务讲座。

4、

护理管理:协助护士长做好病区护理管理及护理队伍建设工作。

5、

积极参加护理部组织的护士分层次培训。

(3)

N4级护士主管护师

1、

理论知识学习:主要以自学为主,每人编辑10道护理问题附答案。单项选择题9个、问答题或病案分析题1个,内容包括:基础护理、专科护理、专科技能的相关理论、专科常用药物的作用、不良反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护理安全、感染控制、护士条例及法规等,每人分内容编辑,汇总后作为科室理论试题题库,每人1份自学。

2、

带教能力的培养:每年指导或主持1次科室护理查房或疑难病例讨论,并负责对下级护士进行指导。

3、

每人每季度轮流编辑护理不良事件分析或案例分析,(平时工作中遇到的护理不良事件和案例)在科室业务学习期间反馈给大家,从而达到共同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4、

发表1篇综述或论文。

5、

护理管理:每年提出1-2项科室护理质量或流程改进的建议或意见。

6、

积极参加护理部组织的护士分层次培训。

日期

主讲人

主讲内容

参加人员签名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201

6年度

内二

科轮转护士培训安排

备注:主讲内容参照培训计划内容制定

日期

主讲人

主讲内容

参加人员签名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20**年度

内二

科≤5年护士培训安排

20**年度

科护师、高年资护士培训安排

日期

主讲人

主讲内容

参加人员签名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备注:主讲内容参照培训计划内容制定

篇5:设计服务承诺内容

设计服务承诺内容

1.1参与设计的技术协调会,做好设计技术交底工作。

1.2

施工阶段开始前,按设计人的设计分工,参与图纸会审,解答有关设计问题。

1.3

施工阶段开始前,按设计人的设计分工,参与图纸会审,解答有关设计问题。

1.4现场服务:指派设计人员常驻工地,按设计人分工责任分别组织进行,配合发包人进行现场巡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当施工过程中对设计文件有疑问,设计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派出专业工程师解决。属于一般设计问题,若无特殊情况,应在1天内解决。属于重大设计问题,可在5天内书面提出解决意见,对设计图纸与现场不符之处,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1.5

提供设备、材料订货清单。

1.6

对设备、材料订货有关性能、参数、规格的技术确认,以及协助参与对已订设备、材料的验货工作。

1.7

协助制订设备系统的调试计划和参与设备试运行调试。

1.8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参与编写工程总结。

1.9

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发包人召开的协调会、调度会。

1.10

配合发包人协调智能化(弱电专业)的接口匹配设计。

1.11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需要,对一些特殊工程,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的书面建议,编写工程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作业指导书),对设计各部分所应满足的规范、标准进行总说明,对各条文进行摘录汇编。若对超规范(标准)之处,应初拟技术标准,以供专家论证后执行。

6.3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止为服务期限。工程投入使用后,若发现工程设计未能满足本合同的要求,设计人必须继续提供服务,直至满足要求为止。上述的延期服务,发包人不额外支付费用

承包人设计方面的义务

承包人须将中标方案修改至满足发包人要求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对已批准的设计作重大修改、增减或删除。

9.2

在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人应充分尊重和理解发包人、代表发包人的设计咨询及监理公司对设计提出的书面意见与要求,如无充分的否定理由应尽快予以处理和实施。对合同没有的部分和没有描述的部分,双方应另行协商。

9.3

在设计各阶段,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意见,及时修改、完善设计,负责完成由于设计失误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

9.4

设计人承诺及时提供工程的各主要建筑材料和设备的生产厂商及价格等资料。

9.5

设计人承诺负责编写工程施工、材料设备等招标文件的技术和质量标准。

9.6

其他依据合同和法律规定应由设计人履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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