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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科研项目经费外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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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科研项目经费外拨承诺书

  大学科研项目经费外拨承诺书

科技处:

  ___________主持的科研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_万元,已入账__________万元。

  现因研究需要,需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外拨经费单位名称)外拨经费共计___________万元。

  项目负责人承诺:

  1、已认真阅读过国家和学校公布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2、本人和项目参与人员及直系亲属与被委托方无任何利益关系。

  3、委外单位具有承担相关研究的能力与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4、如有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5、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

  如有不符,愿意承担相关后果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项目负责人(签名):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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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华南大学经费审批管理办法

  华南大学经费审批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审批程序,优化办事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488号、)《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审批原则

  1.根据“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从紧控制学校各项支出。

  2.经费审批以当年学校下达的预算项目、额度为基准,未经预算调整和审批程序,不得审批超预算和无预算项目的经费。无预算、超预算的业务支出必须按相关规定作追加、调整预算后,再适用本规定。

  3.经费审批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坚持专款专用和经费开支标准,并对所审批经费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

  4.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或虽已履行了审批手续的经费开支项目,经审核后,如有不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的,财务处均不予办理。

  二、审批权限

  1.预算内项目资金3万元以下的费用开支,由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审批;预算内项目资金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费用开支,由分管部门校领导审批;预算内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费用开支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再由分管财务校领导会签;预算内项目资金30万元以上的费用开支由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分管财务校领导会签后,再报校长审批。

  2.全校性奖金、酬金、各种津贴,由相关部门提出方案并经分管副校长同意后,由人事处核定,报校务会审定后,由分管人事校领导签字审批。

  3.校长奖励基金、对外赞助及各种特殊开支由校长审批。

  4.离休及工伤人员住院一次借款、报账在1万元以下,门诊报销在1000元以下,由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审批(工伤人员由人事处会签);住院借款、报账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门诊报销在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及异地就医者由分管后勤的校领导审批。住院借款、报账在5万元以上,由分管财务的校领导会签。

  5.科研经费报销,项目开支3万元以下由课题负责人审批;项目开支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由科研管理部门审批;项目开支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由分管科研校领导审批;项目开支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由分管科研校领导审批后,再由分管财务校领导会签;项目开支30万元以上由校长审批。

  6.公务接待审批权限、差旅费报销审批权限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各种服务性收入分配及咨询费、劳务费等审批权限另行制定。

  7.从严控制现金结算行为,超越国家规定现金结算限额的须实行银行转账方式结算,特殊情况使用现金结算的,金额在1000-3000元(含1000元)以内的由财务处副处长审批,3000-5000元由财务处处长审批,5000元以上由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

  8.对涉及到全校且实行分类归口管理的经费,其借款与报销先由各经费主管部门负责人在额度内按有关经费管理规定审批后,根据项目及经费审批权限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分类归口管理的经费是指人员经费(在职人员工资及津贴、职工福利费、离退休人员工资除外)、公用支出经费、发展经费。

  9.为加强资金调控管理,凡支出金额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项目,由负责支出管理的财务处副处长加签,凡支出金额10万元以上由财务处处长加签。

  10.预算外资金项目,参照上述审批权限执行。

  三、审批程序

  1.各项经费支出原始凭证必须先由各部门或单位负责人进行初步审核,如果预算经费由职能部门管理,另需报职能部门审核并开具内部结算单,再根据上述经费审批权限,分别报分管校领导、分管财务校领导、校长审批。

  2.审批流程:经办人→部门、单位或课题负责人→职能部门→分管校领导→分管财务校领导→校长→财务处领导加签、财务处付款。具体审批流程根据资金额度大小和上述审批权限而定。

  3.各级审批人员应对签字承担相应责任。

  四、本制度自20**年9月1日起执行,华南校政发[20**]87号文同时废止。

  五、本制度由学校财务处负责解释。

  华南大学

篇3:华南大学关于成立预算与经费审核委员会职责程序

  华南大学关于成立预算与经费审核委员会职责程序

  为了加强学校预算和项目经费前期科学论证,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完善经费分配机制和项目经费统筹管理制度,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年修正)》的有关精神,学校成立华南大学预算与经费审核委员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预算与经费审核委员会主任由分管财务工作副校长担任,成员由财务处处长、纪委监察处处长、审计处处长、校工会常务副主席、发展规划部部长和专家3人组成(专家由具有财务、管理、工程、审计等经验背景的在职教师组成,专家不能有本部门利益关系倾向,专家采用聘用制,聘期为两年,聘期期满后,再另行聘用)。

  主任:z

  成员:/专家3人。

  预算与经费审核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财务处,周晓东兼任办公室主任。财务处负责相关资料准备及初审工作。

  二、 工作职责

  (一)促进学校更有效地配置资源,对学校年度预算经费的投向、投量、预算编制方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预算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措施。

  (二)审议年度经费收入预算编制情况,对经费的来源进行论证、分析,审议各项事业收入是否依据充分、足额到位。

  (三)审议年度经费支出预算编制情况,审议各类支出预算是否合理。

  (四)考评预算的执行情况,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方法。

  (五)审议预算追加调整申报理由及经费需求是否合理,进行项目论证及金额审定。

  (六)审议学校年末项目结转结余资金使用分配情况,对项目结转结余资金进行论证及金额审定。

  三、审核程序

  (一)委员会会议由主任根据学校工作部署召集。

  (二)财务处负责编制学校预算草案、预算追加调整草案和学校及各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评价草案、结转结余资金使用分配草案报委员会会议讨论、审议。

  (三)预算编制申报单位、预算追加、预算调整申报单位和被评价预算执行情况的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阐述预算申报理由及经费需求、预算追加调整理由及经费需求和预算执行情况说明,并参与讨论。

  (四)财务处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准备工作,并将会议的决策建议形成纪要提交学校决策。

  四、决议规程

  (一)委员会实行会议议决制度,职责权限范围内的事项均应集体讨论决定,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

  (二)委员会各位委员在讨论和审核时要公正、客观、实事求是、不能带有偏袒性。

  (三)集体讨论结果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委员会会议实行有记名投票表决,每人一票,表决同意票数必须超过到会人数的2/3(含)方为通过;表决票上每位委员必须要填写同意或反对意见,并提出建议。

  华南大学

篇4:华南大学临床教学经费管理与使用办法

  华南大学临床教学经费管理与使用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临床教学经费管理,规范经费使用,保障临床教学顺利进行,促进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根据学校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医学教育的改革要求和临床教学工作的发展变化,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临床见习教学经费安排标准:

  1.临床见习教学费:临床见习教学专业包括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卫生检验、预防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等专业。对于在临床学院或基地进行见习教学的专业,见习教学经费标准为2400元/生•年(考虑到船山学院见习生的特殊性,增加100元/生•年)。见习教学经费包括:教师教学课时费(含见习及技术人员课时费)、教学管理人员及脱产教学人员的工资与奖酬金、教学低值易耗费(不少于1万元/年•单位)、教学家具维修费(不少于1万元/年•单位)、学生生活房租水电费、学生活动费(20元/生•年)以及医院内各相关教研室的少量管理费等。对于不进临床学院或基地进行见习教学的麻醉学和医学检验等专业,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有实验教学任务的教学单位适当的低值易耗费

  2.实习前强化训练费:30元/生•年。

  第二条 临床见习教学管理经费安排标准:

  1.见习生行李运输及搬运费:40元/生•年(含见习学生进临床学院及学期中学生交换,共两次)。

  2.见习生管理费:50元/生•年(包括期中教学检查、课表下达、试卷制备等开支)。

  第三条 临床实习教学经费安排标准:

  本省实习费每人每月 50元,外省实习费每人每月100元。原则上外省实习人数不超过实习总人数的10%,超过部分费用自理。

  第四条 临床实习教学管理经费安排标准:

  1.上、下点经费:按实习生下点和返校两批学生总人数计算,车费50元/生,行李运输费40元/生。

  2.实习补助费: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张家界市人民医院、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靖州新院补助600元/生•年,其它地区不予补助。

  3.实习生房租费:按上年的实际支出作为下年的预算,由职能部门根据租房协议据实结算,专款专用。

  4.协作费:根据实习生(包括临床教学学生)规模划拨。护理专业的实习生按每实习单位1000元给予医院护理部。 每单位其它专业学生人数按5~10人,1900元;11~20人,2400元;21~50人,2900元;51~100人,3900元;100人以上,4900元计算,给予医院科教科。

  5.临床技能考核费:100元/生•年(包括专家和管理人员的差旅及考试费用)。

  6.实习管理费:包括差旅费、印刷费、电话费、邮资费等,100元/生•年。

  7.其它教学费用:30元/生•年。

  第五条 经费管理办法:

  1.本着精心管理、专款专用、合理开支、保障需要的原则,管好用好临床教学各项经费。

  2.临床教学各项经费由各相关学院按照上述计算标准提出经费预算计划,报教务处汇总、审核,财务处办理划拨手续。

  3.临床教学各项经费归口临床教学管理机构管理。

  第六条 经费使用办法:

  1.临床见习教学经费和临床实习教学经费由各临床教学医院(基地,下同)掌握使用。在学生到医院后,由相关学院提交具体人数,报教务处核准,主管校长审批。财务处在3个月内将款项拨付到相应医院。

  2.对学生上、下点经费的使用,教务处要考虑专业人数成批情况予以调整,学院超过150人的每生每年按85元计算,等于和低于150人的每生每年按110元计算。

  3.对实习学生管理费的使用,教务处要根据学生人数作出调整,学院超过150人的每生95元,等于和低于150人的每生110元。

  4.对实习生房租费的使用,由教务处主持,相关学院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房租价格和租房数量,共同确定经费数额。

  5.经费报销按照学校的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生效。原《华南大学临床教学与实习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医发[20**]2号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第八条 船山学院临床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

  第九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篇5:华南大学非医科类学生实习经费管理与使用办法

  华南大学非医科类学生实习经费管理与使用办法

  为了加强实习经费的科学管理、合理使用,提高实习经费使用效益,保证实习教学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习教学的类型

  本办法中所指的实习包括非医科类专业金工实习、电工电子实习、专业实习(课程实习、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等专业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实习环节。

  二、实习经费使用的范围

  1.实习经费的开支范围包括:学生实习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带队教师的差旅费,实习单位的实习管理费、指导费、协作费;专业实习经费中的10%用于协作费用。

  2.实习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突破预算,节余部分结转下年度使用。

  三、实习经费拨付标准

  1.课程实习确实需要到市内其他单位实习的学校可派车接送。

  2.金工实习和电工电子实习,每生每天10元。本项经费单独核算,根据年度教学计划核算后直接拨付给工程训练中心。

  3.专业实习经费标准:工科类(含核物理专业)学生在校期间每生560元;艺术类学生在校期间每生800元;文、理等其他类学生在校期间每生440元。

  4. 学校根据学院各专业生均实习经费分配方案及学院年度实习教学计划,核算后按年度拨付给学院包干使用。

  四、实习经费预算编制、拨付及使用

  1.各学院根据培养方案,按专业、实习类型编制出包干额度内的生均实习经费分配方案,报教务处、财务处备案。

  2.各学院于每年11月3 0日前,根据培养方案及各专业生均实习经费分配方案,将下一年的年度实习计划及年度实习经费预算报教务处审核,财务处根据学院年度实习经费预算将实习经费划拨到学院。

  3.各专业可以依据不同的实习地点对实习经费进行重新分配。

  五、实习经费核报程序

  1、各专业原则上必须按年度实习计划完成实习任务,如需变更年度实习计划,必须提前2周书面报告教务处。

  2、实施实习教学前2周,需向学院和教务处提交专业班级实习教学计划表。

  3.实习经费的报销要按学校的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4、需在实习结束一个月内(假期顺延)报完帐,并将实习总结报告交学院备案(实习总结报告包括实习安排、实习质量、实习经费使用、实习组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船山学院学生实习经费使用管理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财务处负责解释。

  附表1:华南大学本科生生均实习经费分配方案

  附表2:华南大学本科生年度实习计划及实习经费预算表

  附表3:华南大学本科生专业班级实习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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