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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警处理程序(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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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警处理程序(十五)

  火警处理程序(十五)

  一、接到火警或发现起火的人员,首先确定现场火灾性质,用对讲机或其他最快的方式通知安护领班或监控中心,说明起火的准确地点和起火的性质。立即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械扑救,尽量控制火势发展。

  二、管理处接报后应马上通知监控中心、当值安护领班、当值工程人员、管理处主任,并根据主任的指示,拨打119报警电话。

  三、管理处主任接报后,马上通知管理处所有义务消防队员,除值班的人员外,携带灭火器械以第一时间赶到火警现场,组织指挥灭火扑救,控制火势蔓延。

  四、如火势扩大,全体员工要各司其职。工程人员应关闭区域电源,将有关电梯停在首层;监控人员将监控镜头定在起火楼宇密切监视,随时将情况报告上级主管;安护领班指挥安护人员维护辖区秩序,指挥疏散人员离开火灾现场,并提防坏人"趁火打劫",控制好辖区出入口,保证其畅通,清除路障,指挥无关车辆离开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辖区,等待引导消防队到火灾现场。

  五、如出现人员损伤,应通知医疗部门(急救电话:120)并积极组织救援。

  六、火灾扑灭后要保护现场,直到消防队的消防调查完毕,并尽快将火灾有关情况的报告送交有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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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区紧急应变措施:火警之处理程序

  小区紧急应变措施:火警之处理程序

  1)第一个发现起火的人应该马上用消防电话、对讲机或其它最快的方式通知小区消防中心,说明起火的确实地点和起火的性质,通知火灾现场一带的业主和员工疏散。然后视情况决定是否打破就近的消防玻璃报警器,以便发出火警警报,然后视情况运用就近的消防器材如公共地方设置的消防灭火器,消防栓,沙袋,水龙头等尽快将火焰扑灭,或控制火势发展,等待消防人员到来。对电器发生的火灭,需使用气体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或投掷沙袋等,而不可使用水性灭火用具。

  2)管业部接报后应马上通知以下人员:

  (A)消防控制中心

  (B)当值保安主管

  (C)当值维修主管

  (D)管理处主任

  (E)各部门主管

  (F)如获物业主管、当值主管给予的指示后。通知市消防队。

  这时,管业部各员工作为信息控制中心而留下继续值班,除非另有指示,否则应坚守岗位。

  3)物业主管、部门主管等,无论谁先到达起火地点,都有权有责任用最快的时间作出是否向市消防队报警的决定。因为火灾的蔓延大都是因为忽略了及时通知消防部门而造成的。

  4)利用小区之传讯系统如消防警报等通知所有业户疏散,并告知业户切勿使用电梯,应由走火通道撤离。

  5)接到通知后,所有人员除受命参加灭火外,其余要坚守岗位,等候指令,并做好疏散的准备。

  6)如火势扩大,小区员工要各施其职,协助小区人士撤离现场,使其有秩序地撤离及集中在安全的指定地点。管理员要注意维持小区各主要公共地方的秩序,指导和协助小区内人员从正确的途径疏散。而保安人员要控制好小区的出入口,保证其畅通,并提防坏人"趁火打劫"。工程部则应关闭有关区域的电源、将有关电梯锁停在首层,只留一辆消防电梯由消防中心控制。

  7)如已通知消防局,则需派人在约定的小区门口或路口接应消防员,引其到场。消防员到场后将灭火工作交给消防员,小区当值主管应保持与消防员方面的联系,为其工作提供可能的协助。

  8)如出现人员损伤,应通知医疗部门(市急救电话:120),并积极组织救援。

  9)火灾扑灭后要保护现场,直到消防局的消防调查完毕。并尽快将火灾有关情况的报告送交有关负责人。

篇3:高层居住物业火警应急处理程序

  高层居住物业火警应急处理程序

  1、报警

  1.1 当消防监控中心监控设备发出火警信号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保安巡逻人员到现场确认,一旦火灾被确认后,应要求巡逻人员尽量详尽地了解火灾性质及燃烧物质等情况,并立即启动相应区域楼层的灭火系统设备投入工作;

  1.2 消防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迅速拨通"119"火警电话,报告消防中心,讲明火灾单位地点、电话号码、着火楼层、燃烧物质等情况,并做好火警过程记录;

  1.3 消防监控中心应及时指派专人到交通路口引导消防援救车辆及消防人员进入到火灾现场扑救火灾;

  1.4 消防监控中心立即通知变配电室关闭相应楼层总电源;

  1.5 消防监控中心立即通知关闭大厦通风系统(有中央空调系统的)

  2、协调

  2.1 火警发生时,发现人应迅速报告分管领导,管理处主管应立即召集相关人员组成临时灭火指挥部;

  2.2 临时灭火指挥部成立后,应紧急、快速地拿出灭火作战行动措施,并迅速召集各专业设备负责人组织、安排业务骨干操作物业各类的设备正常运行。此时所有员工应听从指挥,坚守各自工作岗位;

  2.3 管理处主管迅速组织、调动在场的保安人员、义务消防员、广大员工到火灾现场扑救火灾;

  2.4 当消防武警接管消防监控中心指挥作战时,物业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统一指排的协调工作;

  2.5 物业工程人员应保护好电梯及其它主要设备,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3、疏散

  3.1 监控值班人员与临时灭火指挥部应及时将相应着火楼层消防广播开启,通知非工作人员迅速散离火灾现场,按安全出口通道、消防通道疏散到安全地方或避难层;并及时派出疏散引导人员进入火灾现场组织疏散,及时报告现场情况,确保无人员滞留现场;

  3.2 临时灭火指挥部指挥保安员、义务消防员、管理处员工将着火地点的主要财物搬运、疏散到安全地方,并做好安全防盗工作。

  4、灭火

  4.1 火源初起时,应迅速地用灭火剂按操作方法将初火扑灭;

  4.2 火势凶猛时,扑救人员应带好防毒面具、穿好消防服,听从指挥,按火灾扑救预案进行扑救;

  4.3 如着火点的上方的消防喷淋头还未动作时,应立即击碎红玻璃堵塞头,使其喷水灭火;

  4.4 击碎着火楼层任一手动报警玻璃,起动本楼层排烟阀系统工作;

  4.5 需用消火栓灭火时,将消火栓箱打开或击碎玻璃,拉出消防水带,接上带卡,拿稳水枪喷头后,方可打开阀门,射水灭火,同时用小木锤击碎红色玻璃罩,远程启动消防加压泵加压,以确保水柱压力;

  4.6 一般灭火方法是:根据现场情况(1)先重点,后一般;(2)先灭大,后灭小;(3)先隔断,后集中的方式进行扑救。

  5、清理

  火灾扑灭后,物业管理处应组织人员保护好现场,协助消防监督机构查明火灾原因,核实或清查火灾损失情况。

  6、注意事项

  6.1 保安人员接到火灾报警时,应严守各自岗位待命;

  6.2 值班人员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以防坏人混水摸鱼、趁火打劫;消防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将电梯迫降至基站后停用,消防电梯进入消防待命状态;

  6.3 所有员工应听从指挥,无条件服从领导及主管调配,按照分工,各司其责,勇往直前,扑救抢险;

  6.4 现场若困有业主,应本着"先人员,后财产"的原则抢救;若室内无人、无钥匙开门的情况下,则由管理处领导决定是否破门进入房间扑救,事后由管理处负责向业主做解释工作;

  6.5 疏散人员时应走消防通道,严禁使用电梯;

  6.6 扑救完毕后,管理处安排人员协助有关部门查明原因、查明损失并做好安置工作;

  6.7 管理处主管消防工作的人员做好事故详细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篇4:步行街火警处理制度

  步行街火警处理制度

  1消防中心接到火警号,第一时间通知保安部当值领班和主任(管)。

  2保安部接到通知:

  2.1立即召集当值的保安员,携带消防器材和装备迅速赶赴现场,查看火情大小,并就近多收集消防器材,以供使用;

  2.2保持镇定,视火情大小进行工作,检查情况要立即回报消防控制中心值人员,并立即报物业经理、物业部主任(管)、工程部主任(管)和消防部门;

  2.3火情不大时,应立即用灭火器扑灭,分析引起火灾的原因,注意以下事项:

  2.3.1干粉灭火器适用于易燃液体、气体、高压电器和可燃固体物质所引起的小面积初期灭火;

  2.3.2泡沫灭火器适用于各种油类、可燃液体、固体所引起的初期火灾。

  2.4火情较大,无法用一般灭火器扑救时,先敲烂易碎玻璃示警,并通知工程部将电梯控制在一楼并关闭电源。

  3报警应准确无误地报告详细情况,火警的发生地点、燃烧的物质及火警的大小,报警人姓名、电话号码并派专人在物业门口接应。

  4保安员对大门和所有出入口进行封锁,严防不法分子趁火打劫。

  5进行客户的疏导工作及抢救所有的重要物资。利用消防楼梯和消防通道上落,切勿使用电梯。

  6密切配合,积极协助消防员救火工作,保护火灾现场,并配合调查起火原因。

  7除救火现场的保安员外,其他在值的保安员在各自负责的区域范围内要维持秩序,指引客户、员工从紧急出口撤离之后,接到总指挥或部门主任(管)发出的撒退命令方可撤退,以确保客户、员工的安全。

篇5:保安部对火警的处理

  对火警的处理

  1. 工作目标:

  (1)2分钟之内义务消防队至现场处理;

  (2)确保无因处理流程不当或不及时引致扩大火情或损失。

  2. 工作流程:

  (1)接警后机动消防员迅速携灭火器材至现场确定火警性质;排除误报,迅速制订灭火方案;并上报总经理及防火安全小组负责人;

  (2)部门消防员与消防车速至现场接应,选定最佳地形及接驳水带准备灭火;

  (3)确定火场有无人员伤亡或危险,设法救出被困人员及疏散大火可能危及的人员;启用消防广播,向业主讲明发生火情位置,不要惊慌,带好钥匙,锁门后有秩序地安全撤离,如有伤者,拔打120救护;

  (4)消防主管迅速调集抢险人员进行对初起火灾的扑灭;并关闭煤气阀及电源开关;将易燃物转移,隔离火源;通知空调机房,关闭空调系统,开启防、排烟系统及加压风机,通知水泵房,随时准备启动加压水泵;

  (5)当值主管组织人员维持现场秩序,防止有人趁火打劫并设置警戒线,人员只允出,不许入;

  (6)当火势继续扩大难以控制时,应立即拨打"119"请求支援,并派员于路口接应;

  (7)共同协力扑灭火灾;

  (8)了解引起火灾原因,查明事故责任人;

  (9)认真吸取此次火灾的教训,制订相应的改进与预防措施并存档;填写火灾事故报告单,报上级领导及主管部门审批。

  3. 注意事项:

  (1)不是所有火警均要拔打119,而应先行勘订火警性质;属慌报还是初起火灾,义务消防队如有能力扑灭则无须拔打119;

  (2)扑救火灾应坚持"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

  (3)重视社区消防宣传,提高业户消防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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